玉歌比程夏大上几个月,她二十岁的生日到了。
吃饭的地方是在南京路上的一家馆子。玉歌最近似乎宽裕了,走到门口的时候,程夏想。这馆子已经超出了中档水平,吃一桌,估计要千儿八百了。
宿舍里几个同学提着蛋糕找到了包厢。一进去,差点被满屋子的烟味呛了个倒仰。
淑女于帆撇撇嘴,皱起了淡淡的秀眉,拉着身旁的林立小声说:“小林子,要不咱回去吧。”林立也皱了眉,但没吱声。
程夏感觉林立做得对,来都来了,怎么也得把这生日给玉歌过了不是。
除了她们几个同学外,这屋子里还有几个男男女女,一看穿衣打扮还有那五颜六色的头发,程夏就很自然的带着自己这伙人坐到了另一桌。
玉歌穿了一件低胸连腰短裙,凹凸有致的身材在氤氲的灯光下来回穿梭。一会儿举着酒杯敬那桌,一会儿又跑回来和这桌人喝果汁。
她似乎不想介绍一下。
于帆吃得不太满意,一方面是被烟味呛的,一方面她对那桌人的排斥表现得极为明显。她一边吃着一边小声咕哝道:“早知道就不来了。”一句话反反复复说了好几遍。
程夏笑了笑,她知道玉歌为啥把这样明显不是一路的两伙人凑到一起吃饭。不是为了凑热闹,而是为了省钱。门口的布标上已经写了:买一桌送半桌。
显然,没有哪家饭店会卖半桌。她的节俭美德永远不会变。
吃饭的时候,程夏总感觉对面有人在看她。抬起头,又发现人家一伙人正喝得嗨,她也自认为没有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于是便继续埋头吃青菜。
两桌人在玉歌的穿梭下,很诡异的和谐着。
到了饭后喝歌时间,这种伪和终于被打破了。
KTV里灯光昏暗,你来我走随便坐。不一会儿,大家伙儿就打散重排了。
程夏稳稳的占据着电脑前面的小沙发,兴致勃勃的选着歌。忽然,沙发那边传来了于帆熟悉的小声音:“你干什么!”
回头,发现有个黄毛正把一只胳膊虚搭在于帆肩上,另一只狼爪欲行不轨。一伙儿人嘻嘻哈哈的看着热闹,一伙儿人张圆了嘴巴不知所措。
有个人,正交叠着两条长腿,夹着一支烟,似笑非笑的看着程夏。没错,就是在看她。
程夏瞥了那人一眼,KTV烟雾缭绕已经分不清哪个是哪个,她也没空理那人。热血上涌,她“嗖”的一下跳了起来,拉起于帆就往外走:“她饿了,我带她去吃饭!”这个借口显然低劣,但效果不错,起码她们解脱出了那个包间。
不巧的是,外面下雨了。
包间里的人也陆续走了出来。
于帆心情坏的不得了,恨恨的拔着电话朝她男朋友哭诉。不一会儿,来了一辆黑色的轿车。于帆怕给她男朋友惹麻烦,硬推着没让他下车。
于帆坐副驾驶,后排三个位置,林立、小翠、赵赵、王丽,四个人挤了挤。
程夏不能放任玉歌不管,她显然喝多了,正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半抱着,半睡半醒。程夏要是不管,估计今晚玉歌定要吃亏。
她知道她在从事边缘工作,可不管“边缘”到哪个程度,见着了,就不能不管。
拉扯着,程夏从那男人怀里将玉歌拽了出来。她比玉歌高个六七公分,平时又喜欢长跑,所以对于应付一个玉歌她还是很有信心的。但她忘了,她平时应付的都是醒着的玉歌,喝醉了走不了路的玉歌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眼见着人群三三两两的散去,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还有那个黄毛,一双眼里满是绿光,一副欲求不满要吃人的样子。
程夏有些心慌,不怕是假的。她一个学生对着一群**,怎么看都是弱势群体。正白着一张小脸挥着手急切的想要打车,头顶上忽然出现了一把雨伞:“走吧。”男人的声音沙哑低沉。
是KTV里那个看她的人。
程夏有些犹豫,不知道要不要上车。可眼见着黄毛那俩人站一旁虎视眈眈,街上的行人也越发稀少。程夏咬咬牙,拖着玉歌上了车。
还好,在接到于帆电话的时候,她们已经到了学校东门。
男人先下了车,帮程夏把玉歌拖了过去。走到宿舍门口的时候,玉歌朝着男人摆了摆手,嘻嘻笑道:“回见,伟哥。”
程夏咧了咧嘴,这名字还真够震撼。
男人笑了笑,将外套扔给程夏就走了。
经过了KTV事件,于帆几个人对玉歌越发不满起来。自打玉歌开始夜半外出,她们就已经十分不满,再加上因为给玉歌过生日而让人占了便宜,这几日,宿舍里除了程夏,几本上已经没人再和玉歌说话了。
不在意是假的。但玉歌隐藏的极好,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
她倒是不再“上夜班”了。
中午俩人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程夏一边鼓着腮帮子嚼着豆芽,一边道:“你以后不会再‘外出’了吧。”她和她那炒股的男朋友好像又分手了。
玉歌拨拉着餐盘里的西芹,低低的应了一声:“嗯。”
“玉歌,”程夏伸出手手握住了她,眼神专注:“听我一句话,张超不适合你,断了就别再续了!”其实她想说,那小子根本就不是个东西。花着女朋友陪酒赚来的钱去实践什么经济理论,满Z大是个雄性都比他强。
但话不能这么说,玉歌和张超从高中起就是恋人,前后加一块儿已经谈了三四年。她知道张超在玉歌心中的份量,只求那浑球这次是真的跟玉歌分手就好。
——
做完了校外实践,俩人坐公交的时候,玉歌眼里闪着晶光:“阿夏,跟我去个地方,把雨伞还有外套给人家还了。”
“伟哥?”程夏一脸不可思议。
见玉歌一脸红霞,她真心想要暴粗。泥马还能有点出息吗?离了男人是能死还是怎么的?这刚摆脱了一个浑球,看样子是急不可耐的又要投入到下一个混球的怀抱里去了!
她一边气鼓鼓的跟着玉歌上了公交,一边嘟囔道:“那小子看样子也不是个好东西,我不同意你跟他来往!”
玉歌噎了一下,然后就笑了:“你不认识他了?”
泥马我应该认识吗?
“就是……”玉歌在自己头上比划了一下:“东门,喜羊羊。”
“……那个,满身是血的裸男?”程夏是感觉那人声音耳熟,原来还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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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的另一个校区,南门的租房区。
环境比她们东门那个强了一些,起码有了个院子,走过去也不用七拐八拐的穿窑洞了。
伟哥同志好像还没回来,门还是没锁。玉歌同学探头探脑的看了一会,最终决定推门而入。
屋子不大,一张大床占据了大半面积。床上照旧有个帘子,竟然还是那个喜羊羊。程夏咧了咧嘴,下意识的想去拉那帘子。
玉歌呵呵的笑了起来:“你干嘛呢?别傻站着,过来帮我洗菜。”
程夏忍住了好奇心,搬个凳子过去帮玉歌洗豆角。
“不是说好了东西送过来就走吗?”程夏感觉自己又被玉歌骗了。就像上次,她明明说好了已经和张超分手了,可没几天俩人又粘在了一块儿。
玉歌拿出一根豆角拍了一下程夏的脑袋:“小妮子,说实话,你是不是看上姐了?怎么我一找男人你就不高兴。”
玉歌嗤了一声,撇着嘴道:“也不看你找的都是什么极品!”如果是好模好样的,她巴不得赶紧把玉歌推销出去,省得整天缠着自己,吃饭睡觉一刻不离,甚至连上厕所都要时时保持同步。
五六点钟的时候,伟哥同志终于回来了。随行的还有一个相貌清俊的男青年。
伟哥在前青年在后,二人脸上都挂了彩,不过伟哥同志似乎要严重一些。
玉歌做小媳妇状奔了出去,熟练的从包里掏出跌打损伤一类药物,开始进行护士工作。程夏越看越不顺眼。其实在东门的时候她还不是十分厌烦当时负伤在身的伟哥,只是自打KTV事件之后,她自然而然的就把伟哥同志将黄毛一干人等划到了一起。
玉歌处理伤病似乎极有经验,俩人在那你侬我侬。
青年只是洗了把脸,就主动过来帮程夏做饭。二人不语,各干各的,也算默契。不一会儿,三菜一汤上了桌,那俩人也收拾的人模人样坐了过来。
程夏没胃口,戳着碗里的米饭不想下肚。她多少有些洁癖,一想到面前这只碗黄毛或者黄毛的同类也有可能用过,她就不想去碰。
正思量着找个什么理由把玉歌给带回去,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哎哟,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你们竟然瞒着我私自开火。”说完,也不见外,拉过一把椅子就坐过来吃。
程夏注意到她是从侧门那里过来的,那后面是个公共厕所,且她出来后就没洗过手。一脸的干粉还有结了痂的睫毛糕也随时都有可能掉到面前的汤碗里。
程夏有些受不了了。
二男一女,显然这三人是住一块儿的。她瞟了一眼这院子,发现这三人只可能租了这一间屋子,且这屋子里只有一张床。
一间屋!一张床!程夏脑中的道德伦理神马的又刷低了一个最新的下限,泥马省钱有没有这么省的啊!
她的脑袋又开始短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