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圣都学院的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
不过,我已经变成人了,就应该好好地打扮自己,一定要让主人眼前一新。
为了能尽可能的省钱,我去服装市场随便挑了两套休闲服穿。
好在现在这副萝莉的模样,看上去才十六七岁,穿什么都好看。从内到外的衣服,只是花了共两三百元,之后,又去买了二十几元的布鞋穿。
我想尽量省着用,在自己找到工作前。
“我们这里不收童工!”
“我们这里需要有经验的!”
“我们这里暂时招够人了。”
虽然理由都不一样,但是,他们都赤果果地拒绝了我。
墙上贴着一个广告,突然间吸引了我的注意。要求:男女不限,只要会吃饭,只要会装可怜。就可以参加!欢迎加入丐帮。
丐帮?
我有一种穿越的错觉,但是,这时我才想起来,自己是在一部脑残的小说里,所以,这个丐帮可能是真的有,也有可能……会是个坑。
我看了一下地址,离这里不远,所以,便决定去看看。
弯进了一条暗巷,却突然觉得身子开始发冷。
我抱紧了双手,突然间,我觉得一阵天悬地转,之后,我的身子开始缩小了。
看着那双毛葺葺的掌,我知道自己又变成了小狗。
我把衣服放回了购物袋里,然后叼着准备回家。
毕竟,我每次变身,都是身上没穿衣服的,所以,这衣服一定得备好。
好在我出来的时候,窗户没关,所以,我便跳穿而进。我也知道,白梓华有很多空房间,所以,便找了楼下的一间客房,把东西往衣柜里一放,一关。
“该死的代言,你让我变身就好了,为什么还要限时?”我不满地叫器道。
“这不能怪我啊,谁叫你要说宋仲基的坏话!”
“告诉我,这里有没有宋仲基?”我在想,要是游戏代言苟不黎那么喜欢他,只要把宋仲基咬死,不就一了百了。
“你有心思在这里歪歪,还不如想想法子,该如何来一场****恋吧!”苟不黎双手合十,双眸里露出了期待的眼神。
额……我瞬间觉得我的三观要崩塌啦!
****恋?我觉得有点菊紧,虽然现在是狗的身体,但是,那也太毁三观了吧?人和狗还能擦出爱的火花?
虽然,我也有看过外国人要娶猫做新娘的新闻,但是,现实我还是接受不了这种另类的方式。
“可是,你也得给我金手指啊!”我不管马上冲到了苟不黎的面前,伸出了自己的狗掌,理直气壮地索求道:“你要我做任务,就得给我装备啊,啥都不给,我做啥任务啊!而且你也说过,这地图不止一个,你这么坑我?我要玩到什么时候啊!”
“谁说金手指是我给你的啊!”苟不黎双手环胸,露出了奸商的表情,说:“我告诉你哦,金手指在BOSS的手上哦!”
“那谁是BOSS?”我不懂,竟然还有BOSS?可是,为什么我却感觉不到危机感呢?脑残小说就是脑残小说,任我怎么想,也搞不懂,苟不黎为什么要坑我?还是,这本来就是个坑玩家的游戏!
“BOSS就在金都学院啊!”
我听到这个答案,觉得心又是凌乱了,我变成萝莉的时间有限啊?难道,要我以狗的模样进去,感觉那又不大可能?
要是能知道BOSS是谁就好了,我直接上BOSS的家咬死他,然后,抢走他的金手指!
“竟然你知道金都学院?那你告诉我,他是谁吗?家住哪?”我一脸期待地问苟不黎。
只是,苟不黎突然对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嗖的一声,又不见了。坑,这绝对是个坑!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外面的门开了。
我以为是主人白梓华回来了,但是,他的身边却多了另外一名女生,不是今天在学校里看的那一位,而是另一位。我的心瞬间又难过了,难道,主人他是花花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