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代言苟不黎突然间现身了,是个戴着小红帽,貌似才12岁的小姑娘。
她嘿嘿怪笑道:“本代言已经说了,你不完成任务,就别想回去。”
我扑……
想以矫健地狗扑把苟不黎给撂倒,谁知道,她来了个瞬间转移,我还是扑了个空。
稳稳地落地,我觉得自己这狗的身手还是不错的。
“你那么不乖,没肉吃的哦。”苟不黎双眼冒出精光,一脸不友善地提醒道。
“我才不要吃肉,我要回去,我不要当小狗,我要回去当人!”我一脸愤怒地向苟不黎吼道。明明,我只是好心买了几根香肠喂小狗,为什么会善没善报,还被拉到了这个诡异的游戏世界。
果然,翻版就是害人的,都说是爱情宝典了,难道,主角是只狗?
“乖啊,你可不是女主角啊,你只是男主身边的一只狗。”苟不黎双手叉腰,一脸兴奋地大笑。
“那女主角呢?”我咬牙切齿地说,如果说,这是一部女生小说,我把女主咬死了,故事就完了,如果,这是一部男生小说,我把男主咬死了,故事也就完了。
只要书一完结,我不就可以……呵呵,回去了呗!
“这是一部快穿小说,男主不指一个,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喜欢养小狗,或者虐小狗,至于女主是谁吗?其实,对于喜欢宋仲基的小编来说,女主是谁已经不重要了,谁叫,他还是那么帅呢?”苟不黎拿出了一面镜子,一脸兴奋地说。
“不对啊,你说,你这个游戏是四十世纪的,那么,你怎么会认识宋仲基呢?如果你认识宋仲基,一定是你在说谎,如果只是巧合,那里口中的宋仲基又是是个什么鬼!”我突然间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这个游戏代言不止一次,都提起宋仲基这个明~星。
这到底是什么脑残小说啊,如果说真的是四十世纪,怎么会有宋仲基呢?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可疑还是可疑,我总觉得这个游戏代言人在说谎,看样子,我只能自己去寻找真相了。
“饿了吧,去西边的小屋子,有个男孩子超帅的,会给你准备小鲜肉的。”
我无视她的话,直接……左西右东,右边应该是东吧!
东边竟然不止一个小屋子,一二三四五,这样念下去,就会是上山打老虎。
我觉得这样瞎走下去,绝对不是办法。
却没有料到,空气中,竟然飘来了食物的香味。
我往香味的方向望去,忍不住流口水,这个男人是人吗?长得那么帅,就像是得罪了玉皇大帝,被贬下凡一样,那种美已经到了人身共愤的地步。
我只能摇了摇尾巴,怕自己一开口就会吓死他,谁叫我是一只会说人话的狗。
“小狗?”男人走进了我,忘下腰来,笑着摸了摸我毛葺葺的的头,问道:“你饿了吗?要吃肉吗?”
呜呜呜,我不吃肉,我想吃你!
我在想,自己来到了这里,如果影响了游戏的秩序,会不会被T出这个游戏呢?
“叫什么好呢?花花吗?”
听到花花这字,我忍不住傻了,我叫梅麻花,他却意外地想叫自己花花,真的是魔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