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不该。
比如好人蒙冤恶人风光,比如怕死的早死,想死的却死不了。或许是沈心银选错了离开的时间地点以及陪护的人。也许换做夜晚值班打瞌睡的护士,她应该不会发现有人偷偷拔掉了呼吸器。
沈心银早该知道邢谟是个聪明而细心的男人,在他面前自杀是个愚蠢的行为。第二天醒来阳光依然明媚,隔壁床的病人没有减缓地咳嗽,来来往往出入病房的医生护士。一切都没有变化,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邢谟买了早饭推门进来,什么也没说。这的确是他的作风。
听医生说自己是小脑受到撞击而产生淤血,不过不是很严重,换句话说,即使沈心银拔掉呼吸器,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人,况且邢谟又及时发现状况。后来沈心银自己想想也觉得可笑,她问邢谟:“我是不是很蠢?”“没有人比你更蠢了。”邢谟帮她掖好被子:“好好养病,不然会有后遗症的。”“什么后遗症?”沈心银马上警觉起来,等待着邢谟半开玩笑半当真的回答:“类似记忆减退,痴呆什么的,手脚说不定还会不协调。”
“那我会忘了你吗?”
“你想忘了我吗?”
“不想……”
“嗯,那就乖乖养病。”
看吧,邢谟果然是沈心银天生的克星。
其实挺希望故事就这样结束。没有虚构的生离死别,亦没有做作的大团圆。没有亲吻没有眼泪,一切都平凡地像是清晨睁开眼睛的阳光,然后触摸到身边那个人结实宽阔的臂膀,告诉自己这是全新的生活。黑夜从不会停止来临的脚步,至少此刻拥有幸福的晨光,至少明天后天,未来熬过黑暗的每一天,我们都有用不完的早晨。
以前沈心银不懂得为什么人都需要寻找另一半,她总觉得拥有爱情后或许会带来更多的烦恼。工作,孩子,房贷,争吵,厌恶……无休止地轮回循环,最后连爱也被时光搓磨掉。可当她在每个噩梦的夜晚惊醒,听见枕边熟悉安稳的呼吸,她会钻进邢谟怀里继续睡着。
这就是人为什么要寻找另一半的答案吧。为的只是在某个寂寞或恐慌的深夜,有个人能依旧安静地守在你身边,那个人会用呼吸告诉你早晨快到了,那个人会陪你一起等待天亮。因为有人支持陪伴,所以才有勇气面对生活的种种艰辛。
距离沈心银父亲去世的第三天早晨,邢谟买了车票陪着她回家。天上飘着细雨,如同寒冷尖锐的针刺进人们裸露的皮肤。一进入小区就能遥遥看见某栋楼的窗户上飘摇着苍凉的白色,依偎在他怀里的女孩身子微微颤抖,苍白的面庞带着大病初愈的柔弱在冬天的雨水里流泪。邢谟把雨伞倾向她,遮住雨却遮不住她的眼泪。
“你爸苦了一辈子,如今他再也不用吃苦受累,不用面对苦难,你要接受。”邢谟顺手把鼻梁上被雨水打湿的眼睛摘下放进大衣口袋里,扶着沈心银走进屋子里。沈心银的母亲显然对女儿的突然到来有些惊讶,她看看女儿,又转眼注视着女儿身旁的邢谟,然后点点头转身张罗早饭。望着母亲一身的素白,额头上新添的几丝皱纹,充满血丝的眼睛,仿佛一夜苍老了几年,全然没有了当初的风采。想来她也没少熬夜没少哭,沈心银仇恨的心顿时软下来,嘴唇动了动,哽咽着小声喊了一句“妈”。母亲在厨房里背对着他们,手里的铜勺应声落地,她伸手用袖子揩了一下眼泪,弯下腰拾起铜勺洗干净继续熬粥:“没吃早饭呢吧,先进去歇歇,马上就好。”
父亲的遗体蒙着白布躺在床上,卧室的角落里还堆着印着大红喜字的床单被套没来得及收拾,那是当年父母结婚的时候买的,岁月将它们磨得残破斑驳,火辣辣的红色依旧与床上的白色显得格格不入。这时母亲到门口催他们去客厅吃饭,又对沈心银说道:“你爸今天下葬,你多看看他,往后就看不到了。”同时对邢谟招手,示意他出来聊聊。
“抱歉阿姨,来得比较仓促,没有带什么礼物。”邢谟坐在饭桌前接过沈母递来的粥,显得格外恭敬礼貌。沈母也看得出来这个男孩子很懂规矩有修养,尽管什么都没问,也欣慰地点了点头。当她知道眼前这个成熟稳重的大男孩竟然是自己女儿的老师时,还是有些不可思议,结巴着问道:“你……多大了?”邢谟笑笑:“我比金恨……哦,是心银,只大五岁而已。”他接着解释道:“因为我在校成绩比较好,所以毕业后直接留校工作了,心银是我的第一届学生。不过之前我在大三兼职做网络编辑的时候就认识她,她文笔很独特,让我过目不忘。”
“是嘛……”沈母点点头,凝视邢谟的目光多了很多赞许与肯定:“心银这孩子啊,表面看上去内敛,其实个性叛逆得很,当初她都快高考了,还天天写小说,旁人怎么说都不听,可把我急得呦……可不,这就是命。”
邢谟肯定地点头,这就是命。他和沈心银注定会相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