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过了4个年头,不知不觉在这个公司已经干了四年了。不是自己不舍得走,而是我这个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我若是不干了,我实在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还会干些什么。
在这里我从新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其实都是我的同事,我已经不在以前的房子那住了,我们的老房东说他孩子大学回来就带个媳妇,说是要给孩子结婚用。就把我们赶了出来,确切的说是不想阻给我们了。
那里只有我第一天去的时候是那建华为了找室友才收拾的,后来就从来没打扫过,白天我们一起上班,晚上回来我们就跟二手市场上买的电脑较劲,一直玩到半夜。除了中途会有人去买饭,上厕所,就不可能离开电脑一步。
我渐渐的喜欢上这种生活的时候房东回来看看他的房子,脸色一下就从晴天变成了阴天。房子里的客厅都落灰了。屋子里乌烟瘴气,烟灰缸跟栽树的一样,放不进烟灰缸的烟屁一根一根的立在桌子上,厨房基本没用过,那里除了灰还算是个最干净的地方。冰箱算是废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炒面放在里面,房东一开冰箱我第一个点受不了的开门出去。赶紧点了一根烟,一直我以为那面是建华偷吃了,没成想他在冰箱里度过了好几个月。
房东立刻就给我们限定了时间,半个月内搬走,他儿子回来要结婚用,其实就是不想租给我们了,找点客观理由罢了,直接哄我们也不合适。就这样我们又找了一个四居的房子,那时候正赶上开春,房子不好找,只好在网上找了一个,一个月2000快。
这个数字对我们来说确实压力很大,没办法,建华又故技重施,把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就去贴海报,招合租,我说这办法行吗?
他说这不是你个大头都来租房了,难道比你笨的人你就不相信有?
我说那倒是,比我苯的多了去了。结果一个礼拜都没有人来合租,急的我们没办法,建华说还真是没有比你再笨的人了。说的时候还语重心长的,我说,去,滚蛋,这是那帮人没眼光,你懂什么,咱哥们眼光独特,喜欢你这种上班没精神,下班神经病的人,好这口!他说得得咱只能从咱们周边的熟人入手了。
我在这里已经一年多了,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中午公司管饭,胡乱吃口就补觉,晚上回来一直玩到一两点钟才睡觉。中途我们一人一天出去买饭吃,也就是个炒饼炒面什么的吃饱就行,没什么可挑剔的。这中生活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感觉他是美好的,这时候没有办法只好在自己公司的人上打起了注意。
我们天天上班的时候就跟他们说我们找个好地方,地里位置多么多么好,环境多么多么优美,装修的多么多么漂亮,总算从自己公司里找到两个人跟我们合租。
一个叫赵建帅,个子不是很高,但是很胖,1米72的个头170斤,还总喜欢穿的很正规,让人从远了一看觉得就是个大老板,离近了才发现他的衣服跟他的身材穿上西服之后让人感觉到很搞笑。我不知道他是习惯还是喜欢。他的裤子总是盖不住他的鞋。他给的理由是这样空气能从裤腿上去来个内循环,空气流通了,身体自然就好了,小兄弟也能呼吸到新欢空气,这对以后生儿子很有帮助!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谬论,也不怕那那玩意吹干了……
另一个叫王海旭,是个肌肉男,没别的爱好,就两样,一是喜欢锻炼身体,二是喜欢泡妞,结果就是往往就有不开眼的小女孩对他**的,搞的建华很是羡慕嫉妒很的……海旭看起来很结实,其实他本来就很结实。估计小姑娘都是看中他的身体才跟他乱搞关系,我总是劝他,别惹上艾滋病回来。
跟他们一起同事一年多了大家都不陌生,而且关系也都很好,没办法了才找他们一起租房,要不我们一人平摊1000快的房租,我们那时候工资才不到2000快,这不是要命呢吗……人多就显得更乱了,房子更没人收拾,反正我早就习惯了。
每天平淡无奇的上班生活,两点一线的规律,我在那跟我合得来的还有一个胖子,他叫金经纬,带个眼睛,短头发。他说他平时学习都很好,上了高中也很刻苦,可偏偏老天捉弄人,就在他高考的时候那天闹肚子,不知道吃坏了什么东西,结果跟他理想的大学差了100多分,一气之下就离开了老家,来这里投奔一个表叔。跟我们一起工作了,他平时不善于言谈,但是跟我们关系很好,他又都比我们大,还是属牛的,我们都喜欢管他叫大金牛。他住在他表叔那里,没事就过来跟我们凑热闹。
在这公司一干就是四年,只到有一天我跟我们经理发生了矛盾,因为招惹了小人,给我打小报告,天天说我坏话,这人真是可恨啊,那个小公司,坑小王八还多。说实话我也早就不想干了,可是自己真是除了在这有工作经验,去了别处咱还真不知道做什么。
职场三定律: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我选择了最后一条,我辞职了。
哥几个都觉得我挺可惜的。我倒觉得不错,我终于每天不用早起,不用跟他们抢厕所了。不用上班了,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在屋子里玩电脑游戏。这种生活没有一礼拜我就受不了了,一个人太无聊了,白天时间过的太没意思了。
正好那天下午没事情做,我又不用上班,睡过午觉起来想收拾收拾屋子,咱也干净一次,就在我收拾我的衣服的时候,从一条裤子里掉下来一个已经暗黄的东西,我拿起来一看,原来是老爸留下的羊皮纸。
我本来已经忘了以前过的生活,我每天工作的时候很认真,回来打游戏的时候也很认真,就是不想自己胡思乱想。现在一闲下来,瞬间又想了起来,那感觉太难受了。感觉就跟昨天刚发生的一样,他安详的说完了最后一句话,静静的躺在那里,没有了平日打电话时候的神采奕奕。就那样静静的躺在那,跟睡着了一样,虽然我不知道他睡觉的样子,我想应该就是那样吧。
这时候我手机响了,打断了我的思路,我看了一下又是她。
“宋姐啊”
电话那边响起一个清脆的女人的声音
“叫宋姨,每次都跟你强调,你怎么就是记不住呢?”
她简单的问了我最近过的好不好,有没有生病,有没有交女朋友……
我习惯了她给我打电话,在这四年里,她每个礼拜都会给我打一次电话,她总说在老爸公司上班的时候她的奖金都比别人多,自己又没成家也没地方花总是想给我打点钱。我总是说不用,我过的很好,这边朋友也很多,他们都很帮助我。我从来没跟她过我去了哪,做什么工作。她道我不想说她也不问,只有她给我打电话关心我,也有过以前的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失踪了去哪了,我全都回复的是我在环游世界呢,没时间来得及通知你们。时间久了,给我打电话的也只剩下她了。
她是老爸的秘书,叫宋雀燕,很开朗的一个人,说话也跟个麻雀一样虽然不是叽叽喳喳但是语速很快、很脆,这可能跟她的职业有关系吧。
上学的时候她每个礼拜给我往卡里打零花钱,每次都会多给我打上一千块,不知道是老爸的意思,还是那她的意思,我知道,那时候的她想当我妈妈。她有时候在我家住,然后早上起来跟我老爸一起上班,她总是给人一种很清秀的感觉,我虽然对她有好感,但是我总是叫她宋姐。她总是强调让我叫她宋姨,真是搞不懂她。人家都叫妹子才高兴,她非得让自己早死才开心。
老爸出事的时候她也在外面守着,显然她也很难过,那时候我没有多看她一眼,连老爸的死亡证明签字我都忘了我写的是不是自己的名字,那时候的我脑子是空白的。
有时候回家的时候他她也在,会给我准备夜宵,跟我聊天,我虽然对她有好感,可是一想到她才比我大10岁,我真受不了这个。
家里刚出事的第三天,她给我打过电话,说不要害怕,她手上还有点钱,可以继续让我去念书,我说不用了,我不想回去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这一静就是四年了。我能感觉到值钱她很在乎老爸,要不然也不会四年里每个礼拜都给我打电话。可是我不能去花一个女人的钱过日子。老爸临死的时候说过,像个男人一样,我始终没忘记。
挂了他的电话我又看了眼手中的羊皮纸。我还从来没仔细的看过这东西,就是因为想忘记以前衣食无忧的日子,虽然跟老爸关系不是很好,但是我唯一的亲人离开我之后我发现,亲情有时候真的是很可贵的。
现在也大了,也快接近法定的结婚年龄了,我虽然没想过要早结婚,可是现在的情况,恐怕我再找个地方工作,挣得工资连个厕所都买不起,是时候也该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我可不想等我30的时候抓瞎,我更不想打光棍啊……
我拿在手中看了看,很轻,我翻开看了看,暗黄的纸张上面画了些条条弯弯的,我完全看不懂,估计是道路或者河流吧,还有几个零零散散的小字,最惹人注目的是,几个小绿点,是用不知名的材质绿色标注的,很明显。
我研究了一会没研究懂,想了想,或许买个放大镜能看的清楚些,便出门准备去买放大镜。房子也不想打扫了,反正我也没那习惯。
这时候手机又响了,是简帅。
“强哥,出去吃饭啊?海旭请客”
我在游戏里的名字叫不死小强,他们久了都管我叫强哥,愣是说我跟黄晓明版本的许文强很像,就一直叫我这个称呼,一开始觉得蛮爽的,我还有点不好意思,久了我也就习惯了。
“哎呦,啥日子?海旭生日啊?”
我很好奇,在外面打工的上班族,基本都是月光一族,尤其是海旭,没事还老泡妞,工资根本剩不下,与其说我们是月光族,给他的定义说他是透支族更合情合理。这个月发了工资交了房租留下饭钱,然后两天后就跟你借钱吃饭,他总有个理由就是泡妞花超了。下个月发了工资就还给你,过了两天又跟你借钱吃饭。反反复复我们早就习惯了。
今天说他请吃饭,这不是破天荒的事情头一次嘛!
“啥啊?哥几个今天不爽,咱们都出来喝一杯,你别问了,老地方等你,你快点吧。”
“恩行,我一会就到。”
挂了电话我把羊皮纸就掖进了衣服口袋里,急急忙忙就往外走,要是去晚了,那小子反悔来个AA制,早到了哥几个都在,他想跑也给他摁在那。
到了那才发现,除了平时我们租房的哥几个还有经纬跟于扬、哈皮。
于扬也是我们公司的,跟我们一样在那工作,平时文文弱弱的说话慢条斯理,是个慢性子,古板的中分发行,让人一看就觉得这人绝对的老实。如果你按照这个思路去了解他,那你就错了,有一种人很善于伪装,这小子,平时就他馊主意多,点子也多,而且最猥琐的也是他。
有一次公司开会,我们队长出去上个厕所的功夫,他就把人家的茶水给换成了醋。等队长回来喝了一口就喷了,喷了离他最近的建华身上,我们死憋着不敢乐,队长开会每个人都骂了一遍唯独没说他。还跟我们说他平时老老实实的,不像我们不好好工作,就知道开会的时候拿队长开涮。我们当时那个冤枉,也没辙。
哈皮则是一头的长发,还烫成卷卷毛的,叫什么文理的,看着很邋遢的感觉,他本名叫王哈成,哈皮的外号不知道谁送的,我们只知道他很喜欢这个外号,他比我们在公司呆的时间都长,他还比我小一岁,可是他15岁就开始工作了,说起来也算个骨灰级元老了。我们几个岁数都差不了几岁,而且在那公司都是一个队的,关系都很好。
那个私人的企业公司,雇佣童工对他们来说不会造成威胁,反而更有利与他们,小孩子干活不知道累,平时又没有成家后的反锁事情请假。哈皮就是在公司成立不久就去了,多亏了那时候的这帮孩子才能给老板创收不少收入。以前的孩子都走了,不在那里干了,现在只有他了。所以我们只要跟他一起干活,很少出错的。
我到了那就问
“今个人怎么那么齐?”
说完就跟老板要了杯子,然后拿起最近的简帅的啤酒一饮而尽。
建帅又把啤酒倒满了,自己又喝了大半杯说道
“哥几个今天跟新来的队长起冲突了,集体辞职了!”
我一听,忙问
“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怕我一个人在家里寂寞,想都撤下来陪我来?”
海旭说道:“你想的美!新来的队长太事多,就是给你穿小鞋的那个窦明亮。”他喝了一口啤酒又说:“想想都来气,今天刚下班的时候,把我们叫住说要开个会,刚调过的还那么嚣张!就跟给丫的脸是的!说我们每个人都太懒散了,说开个探讨探讨怎么好好工作的会议。”
这时候建华说道:“恩,你也知道,今天晚上有活动副本,谁有时间听他在那蛋逼,我们就说晚上没时间,说还有事情。他就不乐意了说了句,不想干就滚蛋!擦!”
建帅也说:“谁惯他的臭毛病,不干就不干,老子不在你这上班还能饿死啊?这回咱是猪八戒摔耙子——不伺候(猴)!这不嘛,我们就都回来了。”说完便拿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哈皮也喝了口啤酒说道:“我也看他不顺眼,也想换换工作,就一起跟着撤了。”
“啥也不说了,今个我请客,我可是很少放血的,哥几个走一个,痛快了再说!”
说着海旭就举起杯子,示意我们干一个,我们都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我们也都喝的七七八八了,本来就没什么量,还就今天喝的多。我们一个个估计晚上的副本活动也做不了,都没有想早点回去的意思。
这时候我说:“那你们有什么打算?咱们手里都没什么钱,眼看着交房租了,咱们都是月光族,我可舍不得你们走了。”
建华已经开始晃悠了,说:“还能什么打算,不上班了就先呆几天,好好的呆几天,再找个别的地方上班,不行就把游戏的装备卖了,够交了房租还能过个10天半个月的。”
经纬说:“我想找地方开个店,跟家里商量下投点小资,卖卖电脑什么的。成与不成试一把。”
他们几个都跟建华打算的一样,先呆几天再说。
我跟着说道:“我现在没车没房,没钱没粮。赚的钱自己养活自己还吃紧,我可不想老这样下去。”
我又喝了一杯啤酒说道:“你们又没有兴趣跟我去寻宝?”说着我从衣服口袋里掏出那张羊皮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