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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是青梅竹马啊〗

“夏雨来了啊,来,这边坐。”柴智屏看到夏雨走进办公室就站了起来,让他坐下来,不过坐在边上的女生身体却轻轻颤了一下,夏雨,这个名字好熟悉啊。

“是啊,昨晚想了一晚上,觉得柴姐的建议不错,这不,就来找您来了嘛!!!”夏雨坐下后,对着柴智屏说道。

“哦,对了这位是吴亚馨,今后可能都是同公司的咯,今年能把你们俩收进公司,真的是太棒了!!!”吴亚馨就是她从别的公司挖过来的超级新人,其实吴亚馨在模特界可是有些资历的,但在电视剧,戏剧界却是一个十足的新人,不过柴智屏很看好她,而她与经纪公司的合约到期了,所以柴智屏不计代价的把她从那家公司挖了过来,培养一下,就是一个超级新人啊,而且也是大家的熟面孔,在许多电视剧中当过配角。

当夏雨听到吴亚馨这个名字时,心底某处的一根心弦轻轻的颤动了一下,好熟悉的名字,是她吗??

……………………………………………………………………..

“小雨,小雨,让姐姐玩一会儿好不好。”5,6岁的小女孩,奶声奶气的拉着一个3,4岁的小男孩儿的手,撒娇道。

“好吧好吧,既然馨姐想要玩,当然要给你了,哝给,只要用手指拨动琴弦就能发出声音了。”小男孩儿把一把吉他递给了小女孩儿。

“是这样吗?好像这里要这样,这里是这个样子的。”小女孩儿摆弄着吉他,想着刚才小男孩儿的姿势,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

“恩,馨姐真聪明,只是看了看小雨的姿势,就学会了呢。”小男孩儿在一旁拍着小手说道。

“那是,谁叫我比你大呢,当然一定是比你厉害的嘛。”小女孩儿很单纯的想法,谁的年纪大,谁就比谁厉害…….

小女孩儿和小男孩儿从小就是邻居,小女孩儿比小男孩儿大3岁,自从会走路后,小男孩儿就屁颠屁颠的跟在小女孩儿背后,跟着她玩,小女孩儿也很喜欢这个小男孩儿,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是不回让他落单,待他比亲弟弟还亲。而小男孩儿家里有把吉他,是他爸爸买给他的,这是他最宝贝的东西了,但也还是会递给馨姐玩耍,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用在这两个孩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不过好景不长,小男孩儿5岁的时候,他爸爸的公司有了些大的发展,所以必须搬家到台北去,因为公司的总部在台北,所以小男孩儿要和小女孩儿分离了。

“馨姐别哭,这个给你,有这个在你身边,就像小雨在你身边一样,馨姐想小雨了,就拿出来弹弹,馨姐很聪明的,一学就会,比小雨还厉害呢!!!”小男孩儿眼里也噙满了泪水,强逼着自己不留下来,把自己最喜爱的吉他递给了小女孩儿,还安慰着比自己大上3岁的小姐姐。

“小雨,台北里这里远吗?”小女孩儿问道。

“小雨也不知道,爸爸说,要坐5小时的车,才会到台北,我想应该很远吧,不过不要紧,我们可以打电话呀,还可以写信呢。”小男孩儿捎带着哭腔说道。

“恩,那你要常常给我打电话好不好,没有小雨和姐姐玩,姐姐会很想你的。”小女孩儿的泪水早已是不能自控了。

“我会的,姐姐待小雨最好了,小雨最喜欢姐姐了,长大以后我要姐姐做我的女朋友。”小男孩儿害羞的鼓着勇气说道。

“啐,没羞没羞。”小女孩儿破涕为笑,红着脸看着小男孩儿。

“小雨啊,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要出发了。”小男孩儿的父亲在车边喊道。看着两个孩子感情那么深厚,都快哭成泪人了,自己都感到心疼。

“馨姐,爸爸叫我了,我要走了,馨姐,我会想你的。”还没等小男孩儿说完,小女孩儿凑上脸来,在小男孩儿脸上轻轻的亲了一下。小男孩儿终于还是受不住离别带来的伤痛,还是不争气的在小女孩儿面前留下了眼泪。

小男孩儿跟着爸爸去台北了,离开了小女孩儿,小女孩儿每天傍晚都会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对着台北方向,捧着吉他,不熟练的弹起来。两人有时候也会打打电话,写写信,不过这写信,可能只有两人才看得懂,(毕竟小孩子写信,只有画图案了)。

不过1年后,渐渐地,小男孩打不通了小女孩儿家的电话了,写一些只有两人看得懂的信,也没有收到回信了,小男孩很害怕,老是缠着父亲,要父亲打电话给乡里人问问,小女孩儿家怎么了,爸爸拗不过小男孩儿,只得打了个电话,不过却被告知,小女孩儿一家也搬走了,联络方法也没有。

那段时间小男孩儿很失落,开头几天还时常伤心的哭了。父母亲见这也不是办法,于是想着小男孩儿的音乐天赋,而小男孩儿也很喜欢音乐,就用了转移注意力这一招,把小男孩儿的注意力成功的转移到了音乐上,从此小男孩儿不再哭泣了,渐渐的有了笑声,偶尔还会想起小女孩儿,不过也难过到哭了。上完初中的小男孩儿,通过了世界著名音乐学府茱莉亚音乐学院的录取考试,顺利的进入深造。

…………………………………………………………………………………………

“雅馨啊,没你的事儿了,你先去吧,我要和夏雨好好谈一下。”在夏雨来之时,柴智屏和吴亚馨的谈话已经结束了,所以柴智屏就先让其出去。

“好,那我先把合同拿回去看看,没问题的话,签了字,明天就给您送过来。”吴亚馨起身,看了一眼夏雨,眼里好像有些复杂,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而已。随即走了出去,按下了电梯,等了起来。

“柴姐,刚才的那个女生叫吴亚馨?今年23岁吗?”夏雨急忙的冲着柴智屏问道。

“整个台湾男人没有几个不认识她的吧,就叫吴亚馨啊,很好听的名字,今年的确是23岁。是高雄人。”在收一个很有潜力的新人的时候,柴智屏当然会把她的身家调查的清清楚楚的。

还没听柴智屏说完,夏雨就撒腿跑了,往电梯跑了过去。远远的,看到吴亚馨正要提脚迈进电梯的时候,夏雨大声的喊了起来:“馨姐…..是你吗?”

吴亚馨浑身颤抖了起来,艰难的转过身,看着冲自己跑过来的男孩儿,电梯下去了,而吴亚馨却留在了原地,双脚好像被灌了铁水一样,难以迈起一步。

正跑在半路中的夏雨见吴亚馨这般表现,已经十分确定她就是自己的馨姐了,步伐迈的更大,更快了,快到吴亚馨身边也没有停下来,直直的跑了过去,把她抱在了怀里,吴亚馨拿在手里的合同纸张掉了一地……

“馨姐,真的是你吗?我不是在做梦吧。”夏雨紧紧的搂着这个自己从小就屁颠屁颠跟着玩耍的姐姐,抱着这个从小就说了要她做自己女朋友的姐姐,很激动,泪水早已打湿了吴亚馨的衣肩。

吴亚馨木讷的抬起了像注满铅水的手臂,抱住了这个男生,这个小时候,日日思念却不得一见的男生。

她搬家后的第11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回去过一次,她走到了以前住的地方,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以前的邻居见到她时,根本就是早已人不出以前那个每天傍晚抱着吉他在阳台上一通瞎弹的女生,已经长的如此亭亭玉立。

邻居把一箱信封交给了女孩儿,告诉她,这是她离开的10年里,同一个人寄给她的,女孩儿看着那箱信封,一封封的翻着,上面都写着同一个寄信人:夏雨。一箱的信封,少说也有两三百,就是说以前那个跟在自己身后的小男孩儿,那个要让自己做他女朋友的小屁孩儿,在自己搬家的10年间,写了这么多信给她,而她在搬家后因某些原因,一封都没有写给他,也没有把自己的联络方式给他,女孩儿抱着整箱的信封,走了。坐上了去车站的车子。

坐在车上,她一封封的看着信,那幼稚的字迹,有时候还用图画表示,看的她哭了,而脸上却带着幸福的笑容。她决定,按着信封上的地址去找男孩儿,中途转车去了台北,而当她找到男孩儿的家的时候男孩儿的父亲却告知他,男孩儿早在一个月前就被茱莉亚音乐学院录取,一周前就去报到了。

女孩儿只得失魂落魄的抱着整盒的信封跪坐在了男孩家门口的地板上痛哭起来,最后还是男孩的父亲怕她情绪不稳,亲自开车把她送上了回家的长途汽车。从此以后,便又是相隔四年。

四年之后的她,没认出几分钟前的男孩儿,就是她四年前朝思暮想的人,差点又要被命运捉弄。男孩儿长大了,胸膛变得更加宽阔结实了,手臂变得更加坚硬有力了,个子长得比自己这个穿着高跟鞋的职业模特一样高了,长得更加阳光,帅气了。但有一点还是没变,他还叫她“姐姐”,带着浓情厚意!!!!

这章小孩子那段对话写的有点假,大家看看就行了,别较真…..本书,会把一些女的年纪些的稍稍年轻几岁,大家别和现实去比较了,OK??/OK!!!!请大家多多收藏,多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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