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天,没吃东西没喝水,我妈在门口急得团团转,方叔叔也在门口劝了半天才去上班。我坐在窗台上,阳光很好,房间外的小花园里各种叫得出名的叫不出名的花开得正好,我想起有一天,我和林帆就坐在落地窗上,他在看一本书,是我一点都不懂的经济学的书,我把脑袋枕在他的膝盖上眯着眼睛睡觉。才过了多久,这些美好的事就回不来了。爱情是两个人的旋律,而一直是我在独舞。林帆不是不爱我,也不是会脚踏两条船的人,可是他从来不主动跟我说他的事,他的工作,他的同事,他的烦恼,我不问,他从来不说,有时候就算我问了,他也会三言两语敷衍过去。《裸婚时代》里,刘易阳说过一句话:细节打败爱情。我想,细节就是杀死我和林帆爱情的凶手。恋人和朋友的区别在于,朋友间不计较的东西可能恰恰是恋人最在乎的。林帆以为我不在乎的,其实我很在乎。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追求的开始不一样。我妈老是说我不思进取,确实,我真的挺没追求的,我喜欢平静普通的生活,就是原来,爸爸还是个小公务员,妈妈是个普通公司职员,回家有妈妈煮的饭吃,周末一家人去郊区玩。当生活质量变得越来越高,我们一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到现在,天人相离。林帆一直是个好强的人,从小他就是我们那个小区所有小孩子讨厌的对象,因为每次考完试他都是成绩最好的那个。林帆回国后,职位上升的快的不可思议,但他不是神话,尽管他有天赋,但他还是要靠努力。住在一起后,很多个晚上我起床喝水,是哪个厕所,吃宵夜都能看到有灯光从他的房间里透出来。他很忙,经常出差,有时候心情不好,想靠在他怀里,听他说好听的情话,可是往往不知道他在世界的哪个角落。然而还有秦牧风,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很强大的人。他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传奇的一个角色。当过陆军的巅峰,却做了小片警。强大的家庭背景,却只坦然于做一个小人物。能西装革履出入于豪门宴会,也能在马路边让我请他吃麻辣烫烤串。我承认,我很欣赏他。吃晚饭的时候,我下楼了,妈妈,方叔叔没有问什么,只是叫阿姨赶紧做晚餐。第二天,我约了秦牧风,在一家咖啡厅。“我们结婚吧。”坐定后,我看着他,认真地说。秦牧风一口茶喷出来一半,另一半卡在嗓子里咽不下去,小黑脸憋得通红。“你说什么?!”他哑着嗓子,一脸不可思议地问。我淡定地拿纸巾擦了擦衣服上的茶水,“我说,我们结婚吧。”“这么说,你是在向我求婚了?”秦牧风不愧是当过兵的,恢复能力真快。我摇摇头,“不,我只是在向你提出这个建议。你可以同意也可以反对,但我希望你同意。”“为什么?”“你难道不喜欢我吗?”我反问。“也不是不喜欢,只是……”“那就是喜欢了。”我打断他,“你对我也是了解的吧。”“也不是太了解。”他补充到。“以后可以再进一步了解”我认真想着。“好了好了。”他摆摆手,“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你的意思说是不赞同我的建议么?”“不是”“那不就得了,你一个大老爷们速战速决,我待会还有事儿。”我不耐烦地看看手机。他愣了一下,“好。”我伸过手去,“合作愉快,恭喜恭喜。”他伸手,握住,“同喜同喜。”我侧身拿起包,“具体的事下次约个时间再办,我先走了,有问题打我电话。”秦牧风也起身,付了钱,送我到门口,然后我们各回各家。我和秦牧风都是干事雷厉风行的人,没过几天,我们定了个宜婚嫁的日子去登记。登记那天,我先到民政局,等了十分钟后他匆匆赶来,完了缴费的时候一摸警服口袋,请假出来没带钱。我掏出皮夹付了钱,对他说:“结婚我请你,以后你工资全部给我。”“这不是霸王条款么,本来就是你向我求婚的呀。”他揶揄我。我踹他一脚,“我说了,是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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