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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阿莫自述:一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阿莫自述

阿莫自述:一

喜欢就像是印在心里开心笑脸,虽不会碍着你,笑容却总挂在你的脸上.

我叫阿莫是个初中毕业生,男,才十六岁,爱好看书,胡思乱想。这段初中生活,让我有了啰嗦的资本。

初中是很紧张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特别是中考的最后那两个学期更是紧张得人都喘不过气,活像一群被困在有锷鱼的泥塘里的羚羊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所以我常常叫初中生叫做“羚羊”

初三的生活就是如此,为了考上好学校,得好成绩,读初中的我们也学着'萤囊映雪'的车胤的那努力劲,挑烛夜读,不到十二点不熄火。那时艰苦奋斗的日子,现在还是记忆犹新啊。

在读初三的这一群人中,我是最能做代表的一个。因为,虽然我不管教室门的,却已经默默的承担了这个艰巨性的任务,每天我第一个去开那扇门。早上六点多一点开门,很准时的。晚上十一点多关门,这时就不准时了,有时会推迟到十二点过后.这些规律的生活,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早出晚归”。

我没有教室的钥匙,是走后门从管钥匙的阿帮那里弄到的,学校是规定不准私自配钥匙。但为了读那该死的书,考上该死的学校.我目空了一切,大胆的违反校规,私自配了钥匙,还越权开教室的门。

那时阿帮还真是我的好朋友,他和我是同村人,也是同桌。可想而知道那关系铁得除了为对方去死,几乎什么事都能为对方做。

为了考上好学校,我的同班同学们都看书看得很晚,经常(几乎天天)点烛火看书到十二点。点烛火看书在学校也是违反学校规定的,因为烛火不安全,万一失了火,就会造成学校的财产损失。但是学校也不能浇灭学生们读书的热情,虽然不供电灯,也就不禁止点烛看书。

因此学校的校长对这事反应很"中庸"。原因很简单:其一:我们能有这样的努力,他是打心里高兴的。努力能换来成绩,成绩好,升学率就上来了,这关系到他们最根本的利益啊。其二:也是现在才想明白的,那就是老师这个词并不像古代传颂得那样有着伟大的意义。但是出于对我们家里人的负责,校长时不时的来催促我们早点去睡。因为我们有点顽固,他喊一遍两遍我们不会当回事。他见自己的催促不顶用了,就会弄点鬼哭狼嚎之声.那时的我们太纯结了,偶尔也会被他的'良苦用心'感动一下,就早点去睡了.但大部份时候他的"良苦用心"都不会被接受的。我们有点叛逆,更强硬的理由是他太令人讨厌了,闹得人多看看书都不行.

在想想,初中的我们对校长又不会有很大的关系啊,只是他有点小小的利益而已,然而当我们给他的利益小于他的认为的大利益的时候,他就不会对我们那么好了.然而,我们弄得他晚上睡不好觉,弄得整个学校烛烟障气。甚至,还逼得他在寒风下出来关照我们。这样叨扰他的安定生活,怪不得他会发了雷霆。还不给我们好果子吃,夜里我们看书时总来打扰了。

我是这群人中最具代表性的,我已说过了。你想想也知道我的天资只有几斤几两了吧,说实话我得承认自己天生愚钝。但书上都说勤能补拙嘛,于是对读书我就勤快起来。所以,我铭记着“勤能补拙”这个流行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纪的名言,做了这群人的代表。早上我起得很早,因为要更多的努力比其他人花更多的时间学习,于是承担了开教室门的任务。我晚上睡得很迟,别人十二点走,那我就得十二点以后,总之是人走完以后我再离开。

那时并没有觉得累和苦,心中还是有点兴奋的.因为自己的努力学习,总是有点成绩回报自己。虽然考出来的成绩不是很令人满意,但也让人颇为安慰。

说了那么多,你还不知道我初中是个什么鬼样子咧.我叫阿莫,朋友们都是这样叫,他们叫惯了,我也听惯了。我的个儿还算标准有一米七以上,面相长得一般,身段也一般。刚进初中时,我是个很开朗的人,喜欢玩,而且还会玩得很疯。我有很多朋友,都是上好的朋友,什么话都能说的同学.初一时,我觉得我很会玩也很会学,玩得好,学得好,自然成绩也就好.那阵,都不会为考不上学校忧心。

到了初一下学期,我的成绩就不行了。那时家里人给我压力了,我心里开始有了无形的压力了。家里人总是督促着学习,说要为家里人争光,争面子,要光宗耀祖。有压力,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我的生活习惯也就改变了。我就开始不在去玩了,渐渐的我开始变了,变得我不在是以前的我了.我成了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了,觉得自己成了艺人手里的玩偶,只能供别人玩赏。有时更像是为家族争个光耀名眉的工具.反正不在是以前的我了,我失去了活性,野性.我学着做一个“安份”的学生:不多言,不玩,不走,不动,不积极,不开玩笑,听老师话......总之,是一心一意的读死书。

我成了一个安份的不和群的怪胎,一门心思的在书里沉迷。

接下来的两个学期里,我的那些以前的好友,并没有抛下我这个“安份”的怪胎。我的奇怪的生活方式,负了我的那些好朋友的好意。他们却没有负我,还时常和我开玩笑,陪我说话,还叫我出教室外面一起玩......而我的回应是冷淡的,我一门心思的在书里迷失着。如今回想,真应该感谢他们啊.

这样过了两个学期,我发现我的成绩止步不前了。我当时觉得也许是我还不够'安份',仍执迷不悟,更严格的要求自己了:绝不多言,绝不玩,绝不走,绝不动,绝不开玩笑......经过这般的要求,我的那些朋友都认为我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我失去了他们所要求的个性,活力和生活方式。他们一并的认为:那小子疯了,一定受到什么打击疯了.哎,若是疯了就好了,我也希望啊。疯了,就不用去承担活着所要承担的这一切了,比如:责任,名誉,成绩,生活,苦恼......

“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使我有时间想很多事情。我感觉到了社会上的压力,都是些莫名的压力。这些想法和压力催促着我这颗果子成熟了一点。

为了对家里人的要求负责我就失去了自我,我不在自由了。那时的我真单纯,听知道听家里人的话,只知道听老师的话,只知道听社会风气的话......因为,我没有受过什么先进民主风气的熏陶,也没有接触过什么可值得借鉴的民主文化,更没有一个良师益友为我指一条明路......没有指引和航线,那我只好摸着黑走自己的人生的路了,自己走自己的路。即使是条无自由的路,那也得自己走.我走上了一条奇怪的学习方式的路,并且是孤独的走着。

初二的第二个学期,我不在有朋友了。我都觉得自己快疯了,朋友们怎么会跟一个疯子在做朋友呢?就算他们愿意,我也不会愿意啊.最令我痛心的是,我的成绩原地踏步啊.也不应该说原地踏步的,应该说是在退步的。因为,我周围的人都在进步嘛,他们都在超光速似的进步.

这一切的付出并没有让我得到我想要的.反而失去了许多的开心的机会和可贵的情谊.每当我走在学校的路上,看着那些曾经是我的朋友。在那里欢笑,在那里打闹,一起走在学校那条灰白无色的柏油路上,踏着欢快的步了.他们多有活力,多有热情,多开心......美美的过着生活。我的神经为之一振,我失去了多好的东西啊。而我走在这条路上时,只觉得脚下冰冷.我动弹不了了,心里难受,停了停,再看看他们。我继续又走着像一个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着一种孤独的路子,没有人问候,没有人听我倾诉我的痛苦。我走着,走着,听不到一个人叫我的名字。那些曾经熟悉的声音,如果能听到一声,那该多好啊,那我会感到多温暖啊.但是,始终没听到,我只能听到我的心跳,痛心的心跳.

我不能怪他们负了我,因为是我先负了他们.就是在这时,我学会了对自己说话。在安静的时候,在安静的夜里,我就跟自己说话,与心话话。后来,我就喜欢上了安静了,我喜欢这种在安静里思索感觉。在安静里我并不到寂寞,反而有时候还很满足,很开心,我喜欢上了安静。此时,我的独特的性格“安份”,像是传奇里的绝世武功那功力又更上了一层。

我开始与天下人隔绝了,我不再去理会周围的一切。仿佛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这时的我并不是在练什么绝世的功夫,只是我的外在表现能与天下的男女绝缘了.我成了桃花园里的人,我成了一个十足的怪胎。我自愿成了鲁宾逊,抛弃了,隔绝了这个现实的世界,我只在我所思想的另一个世界里活着.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痛苦,不时候还会快乐。但是,我离不开现实和世俗。我常常在现实里碰壁,被世俗弄得伤痕累累.幸好,我还能够安静的忍受。

对于我自创的'安份'式学习法,还是执迷不悟。我是那样的相信自己的思维,即使我受了很多的重创,我依然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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