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见到花飞花是在玉城,流陌自从去了西荒就难得回来过,两人约定七年后在老地方一起喝酒。
花飞花的小木屋就建在涨潮的沙滩上,基底坚固,一般不会被冲走,流陌去的时候花飞花不在,左右都不见人。
“哥哥,他是不是知道我们会来就故意躲起来了”百灵左顾右盼着道。
“呃,有可能”流陌扯下披风随手丢在床上,嗅着屋内熟悉的清新沉木香,知道这屋主人方才一定还在,遁着从门口延伸出去的足印扯出一个了然蹙狭的笑,回头对百灵道:“站这别动,待哥哥去把他给揪出来”
“晤,百灵也要去”百灵哪愿意一个人呆着,小跑着跟了上去,一把缠上了流陌的手。
知道百灵的性子,流陌莫可奈何,也不多说只诡异地笑道:“这可是你硬要跟着去的,等下可别叫后悔”
“难道他还真的敢吃了百灵不成啊“小下巴扬起,百灵撅嘴道:“哼,我倒非要去看看不可”
“只顾说话,没有看路,被脚下的石头绊了一下,身子往前倒去,发出惊叫“哎呀——”
“百灵”幸好流陌身手够快够好,往前一倒,便搂住了几乎就要啃个满口沙的百灵。
感觉贴上了哥哥宽阔而安全至极的胸堂,百灵咯咯笑了起来,刚才的惊吓感顿时消失无踪,好玩也似地伸手在流陌胸口划起圈圈来。
感觉到奇异的酥痒,从胸口直往上冒,流陌嘴角一阵抽搐几乎忍不住笑了起来。
圈着少女的小蛮腰直直立起,拍掉随地乱画的小手,皱眉,伴装愠怒,“你干吗,这里可不是纸,要画地上去”
因为流陌实在是太高,百灵仰起头也勉强只能望到哥哥的下巴,看不清哥哥脸上的神色,嘻嘻笑道:“这里才好玩,百灵就喜欢哥哥这里”细碎的拳头雨点般落在流陌的胸膛上,流陌嘴角少不得又是一阵抽搐。
“镇静,镇静”流陌这下也忍不住地哇哇叫起苦来,抄住放肆的小手拉着就往前走,清咳一声,道“乖乖,我的百灵都长大了,记住,下不为例”
海风拂过,奇异的舒爽,流陌眉头一扬,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很会挑地方。
地上有一堆散乱的衣服,流陌的目光从衣服一直望向海面,眉头抽了一下,把百灵拉到身后道:“我可要叫他出来了,别看,会吓到你的”
说完拣了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子从指尖弹了出去,却见石子在水面弹了三弹消失不见,“哗”地一声,石子沉下去的地方陡然冒出一个人来。
“喔”模糊应着,趴在哥哥背后,百灵越发好奇起来,扳着流陌的手指往前看,吗呀,竟看到一个光着膀子的大男人,随着那人从水下站起,又看到了毫无遮拦的下半身,叉着两条腿直直立在那里,关键部位连条遮羞布都没有。
“啊——妖怪啊”百灵猛然爆出惊天动地的尖叫,缩在流陌的背后小腿都打起颤来。
捂着双耳,流陌转身就给了百灵一个小小的爆栗,无奈地道:“都叫你别看,叫你偷看”
浴水而出的裸露男见状非但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的神色,反而还颇有玩味地笑了起来,摸着方才被石头打中的后背苦笑道:“拜托下次换个法子好不好,这样下次迟早要被你打到命根子的”
流陌眉毛一挑,露出得逞的谑笑,道:“那敢情好,反正留着也是一个祸害”说罢敛了谑笑,一本正经地指着地上衣服道:“你家伙先穿了衣服行不行,也不怕被人围观当作怪物”
暴露狂拣起地上的衣服目光却盯在流陌身后,脸上挂起不怀好意的邪笑,飞身就窜到流陌身后去。
“啊......妖怪妖怪”百灵再次爆出惊叫,扯着流陌的衣襟就将头罩住。
“飞花,你打谁的主意都好,可别想打我的百灵坏主意”流陌正色,右手拳头不由分说就送了出去。
“喂喂,逗小故娘玩嘛,大哥何必动怒”花飞花见这一拳是来真格的,慌忙中身形一矮,往后翻了出去,一直翻了三翻,感觉有了安全距离,这才立住脚穿起衣服,皱眉苦笑道:“大哥几时这般地怜香惜玉了,你看我花飞花连根寒毛都没沾上就被打回来了,这要是真搂了那还不得拼命啊”
“百灵,没事了,出来吧”拍着百灵的背,流陌安慰。
放下衣襟,却还是捂着眼,慢慢地张开手指瞟了一眼,发现人妖终于恢复了一点正常,气鼓鼓地放开手来,大叫道:“大白天的不穿衣服,羞羞羞”
花飞花也不生气,似笑非笑地靠近百灵,却很绅士地伸出手来,笑道:“嘿,小故娘,跟大哥哥握个手怎样?”转而对流陌笑道:“记地刚刚见到的时候可还是个小屁孩呢,哟,长了几年,变成小美人了,啧啧,大哥艳福可真不浅”
流陌听得脸颊就是一抽,这家伙,真让人受不了,伸出自己的手握了上去,笑道:“你个家伙,别总那么重色轻友好不好,来着是客你就准备让你兄弟在这站上一天啊”
花飞花因为一直将注意力放在百灵身上,倒是忽略了流陌,听得这话,张开双臂就抱了上去,叫道:“大哥呀,你终于回来了,这几年没人陪我喝酒我都要寂寞死了。”
被花飞花这么紧抱着,流陌脸颊又是一抽,显出痛苦的神色来,无奈地道:“你那么多相好的,不是一天换一个吗,怎么个寂寞了”
“嘿嘿,女人哪有大哥你重要,我一向重友轻色嘛”花飞花终于松了手臂,笑道:“走,镇上喝酒去”
酒是好酒,陈年的白玉酒。
花飞花一向很懂得喝酒,但更懂追女人,上天没长眼,就因为他是雪族人,赐给了他一张比潘安宋玉还俊的脸,偏又生得妖冶邪魅,风流之性名在外,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总是噙着一抹放荡不羁的魅惑邪笑。
他少时就有了“风流双花”的外号,惹无数少女尽疯狂,采花无数,如今二十三岁身边仍无一真正伴侣,采采花,喝喝酒,这风流日子倒是过得潇洒无比,流陌自然赶不上他这好日子。
花飞花喝酒一般都不用杯,一手抄坛,一仰脖,“咕噜咕噜”很快就见底,简直就像一个饿死鬼投胎。
但是偶而也有意外,比如说,对面坐着一个大美女,他喝酒会很绅士,甚直是比贵族还绅士。
现在他就是端着一只极精致的小杯喝酒,喝一口酒,吃一口菜,慢悠慢悠地,这样子看来,倒是符合了他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形像。
相反的,百灵的吃相是一惯的狼狈,竟然是下筷如风,这不,花飞花刚想夹一快鼓鱼,百灵的筷子也刚好递到,两筷相撞,一个刚夹住了这头,一个刚挑起了那头。
“啪”地一声,四根筷子一齐松了,鼓鱼重新掉回碗里。
“喜欢吃鱼吗,早说嘛,大哥哥夹给你”花飞花优雅地夹起鱼献殷勤般送到百灵的碗里。
“不要”百灵并不领这个感觉邪邪的大哥哥的人情,看着躺在饭上的鱼,皱起秀眉,一筷子抄起鼓鱼气呼呼地就要扔地上去。
“哎,多好的鱼不吃别浪费了”花飞花竟意外地舍不得一快鱼来,伸长筷子飞快地夹住了鱼的另一头,庆幸道:“还好,我花飞花手法快”
百灵的眉毛拧成了一条蚯蚓,使力夹紧,就偏不让他夹了去,两人你一用力我一用力,一来二去,竟半天没分出个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