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汉剑,子韵迫不及待的拆开包着的布条,兴奋的子韵看到锈迹斑斑的剑身,顿时倍感失落。
“水哥,你不会说这是古董级文物吧,都锈成这样了,还拿来送人。”子韵当然不认为这会是古董,如果是的话钱水就不会为钱发愁了。子韵不自觉的轻轻擦拭了一下剑身,神奇的事情又发生了,看得钱水那是羡慕妒忌恨啊:怎么自己就不行呢。自从发生了“赤焱”和“水寒”事件后,钱水可是把剩下的几把都狠狠的擦拭过,可就是不出现变化,现在子韵轻轻一擦,又变了,真他妈邪门。
子韵的剑剑身修长,通体环绕着粉红色的雾气,在剑身的右上方刻有“千鸾”二字,在剑身的左上方则刻了四行密密麻麻的小字,看不清楚。
钱水很奇怪,为什么剑到了他们手上都能起变化,可到了自己手上却一点反应都么有,真是百思不得其:难道是斩魂的缘故?钱水想得不错,问题就出在斩魂,斩魂契合钱水的灵魂,不同于一般的认主,所以对其他同类兵器都会产生排斥。
见“千鸾”起了如此神奇的变化,子韵方知这柄汉剑的贵重,赶紧交还给钱水。
“这么贵重的你还是收起来吧,我实在受不起。”
“千鸾”到了钱水手中,又变回了锈迹斑斑的样子,钱水看得直骂老天不公,接着又把剑推了回去。
“你也看到了,它根本不喜欢我,在说了,这样的剑我可不止一把,你应该看到过晓阳和刘庆都背着像剑一样的包裹了吧,那都是我送的。”钱水得意洋洋,就好像拥有什么了不起的财富值得炫耀般,不过说起来那八柄剑还真是了不起的东西。
看到在自己手中变回“千鸾”模样的汉剑,子韵觉得或许它真的和自己有缘,便不再推辞,至于钱水对自己的恩情,恐怕一辈子也还不完了。
“钱水哥,谢了。”
“这什么话,咱谁跟谁啊,你早点睡吧,明天我还要送你一件好东西。”
第二天清晨,钱水顶着两个黑眼圈刚从房间里出来就看见桌上放着大包小包的不少东西,就连悲催的小汪也被塞进了包裹里。
“你怎么准备这么多东西?”
“还不是因为你,这里的人都认识你,我们这次走后,没事的话还是尽量少回来,为了避免麻烦,所以干脆搬家算了,喏,把墨镜、帽子和口罩戴上,免得被人认出来。”子韵之所以想搬家,不只是因为钱水,现在在这个时候,家对她来说虽然充满回忆,但也更是一个随时可以挖掘出痛苦的伤心地,所以,子韵选择离开。
“知道了,子韵,这个送你,《符箓仙书》的现代版手抄本。”完成任务,钱水赶紧刷好牙,遵照子韵的吩咐做好伪装。待出门时,钱水发现子韵好像忘了什么。
“你的‘千鸾’呢,不会忘了吧。”
“怎么可能。”子韵用手指指自己的头,只见子韵头上多了个剑型发簪,完全是缩小版的“千鸾”。
“你怎么把‘千鸾’变小的啊。”钱水很疑惑,难道“赤焱”、和“水寒”也有这样的功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携带起来就方便多了。
“昨晚睡不着拿着‘千鸾’玩了会,仔细看了那几行字,虽然知道是什么字体,但莫名其妙的看懂了,其中就有把‘千鸾’变小的口诀。”
原来是这样,看来变小是“千鸾”所特有的,运气不好的晓阳和刘庆只能继续背着大剑行走了。
钱水和晓阳约好在村口回合,现在不早了,得赶紧动身。
一直到中午,钱水和晓阳才在县城的车站分别,上了大巴,钱水倒头就睡。
大巴里,子韵挨着钱水坐着,子韵有些担心,钱水办不了身份证,以后少不了会遇上各式各样的麻烦,不过好在钱水不是一般人。翻看着钱水亲手抄的现代版《符箓仙书》,听着身边非常有节奏的鼾声,子韵觉得,世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身边。
“下车啦。”虽然不忍心摇醒熟睡的钱水,但是到站了不可能赖在车上不走。
“啊?哦,到了呀。”钱水神经质一样站了起来,埋头就走,想必是还没睡醒,可怜过道上还没下车的小姑娘,被迷糊的钱水狠狠的撞了上去,感情这货搞错方向了。
“对不起,对不起……”钱水还没反应过来,拿好行李的子韵赶紧拉着钱水道歉,然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
“水哥,来的时候听刘庆说你是‘斩尸’派的掌门,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子韵知道,钱水很少出门,对于外面的世界不是很了解,所以子韵紧紧抓住钱水的手,生怕他一不小心走丢了,如果钱水知道子韵把自己当成三岁小孩来看待的话,非得气死。
“什么掌门的,是晓阳他们瞎起哄罢了,非说《符箓仙书》是什么门派宝典,说什么修炼《符箓仙书》就算门派的一份子,要知道‘斩尸’这个名字都是随便取的好不好。”钱水满嘴抱怨,他可没有当掌门的那份心。
“哈?那么说起来我也是‘斩尸’的一份子咯,我以后是不是该叫你钱大掌门?”子韵来了兴致,还真有几分“斩尸”一代的觉悟,开始对这莫须有的门派上心了,“我说钱大掌门,已经过去的事情就算了,你以后可不能见了漂亮女孩子就乱送东西,宝剑和典籍如果流入坏人的手中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钱水狂汗:这都什么跟什么呀。看子韵的样子挺认真,钱水不好扫她的兴。掌门就掌门吧,反正钱水是不打算管事的,由着子韵他们乱来也闹不出多大的事。
一路聊着,很快就看到老旧的小区。
在过来之前,子韵曾托了个同学帮自己找房子,没想这同学还真效率。
远远的,钱水就看到小区门口有个男生在冲这边拼命的招手,以钱水的眼力,男生的样子十分清晰:高个、长脸、身体偏瘦但肌肉显得很结实、皮肤略白、整体感觉良好。招手的男生放在人群里算不上特别出众,可相比钱水这种超级大众类人物还是要出色得多,钱水全身上下唯一值得一看的地方也就那件不知道多少天没洗的道袍了,至于传说中的“洁癖”,那玩意儿早就和钱水不沾边了。
男生很热情,一个劲的抢着帮子韵拿行李,一边还赞同小汪可爱,钱水看着自己手中两个不大的包裹,倍感惭愧。
“他是?”男生尽量忽视钱水这个扎眼的家伙,可人家偏偏就爱杵在那,看子韵的样子,对那个穿着道袍的怪异家伙还很好,顿时,男生眼中多了几份怨毒。
没等子韵回答,钱水热情的凑了过来:“我是他哥,钱子才,你是子韵的同学吧,子韵在学校的时候还希望你能多多的照顾。”背着人命,钱水可不想过多的暴露,索性把名字给改了。
“钱‘自裁’?这名字取得真好,你是子韵的哥哥呀,不好意思吗,没听子韵提起过。我叫李轩,子韵的朋友,来,我找的房子就在前面,你手上的东西还是我帮你拿吧。”听到钱水是子韵的哥哥,李轩立马变得热情了。看着李轩背着大包提着小包,胳肢窝还夹着两个小物件,钱水真是于心不忍啊,钱水轻轻的把两个包裹放到了李轩的肩膀上,估计只要再加根稻草,李轩就会成为传说中被压死的骆驼了,要知道子韵之所以可以轻松的拿起那么多东西,完全是因为她已经开始脱了普通人的范畴了,而李轩,顶多算一个比较健壮的普通人。
进了房间,李轩赶紧放下行李,他已经累得顾不得形象了,坐在一旁直喘气。
李轩休息了会儿,递过来一张纸条:“这是房东的电话,晚上还要上自习,就不陪你们了。”时间不早,李轩取出可乐匆匆喝了两口便离开了。
打量了下房子,两室一厅,还不错,虽然是旧社区,但里面应该刚被翻新过不久。
“你也打算搬出来住?”
“没有,是李轩说寝室太嘈杂,快高考了,准备租个房子好好的抱下佛脚,所以呀,要搬过来的是李轩,你可不要打扰人家学习哦,这房子可是他帮你找的。”
“哦——”钱水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盯着子韵,没想到子韵的魅力还挺大的嘛,那个李轩根本就是挂着羊头准备卖狗肉,抱佛脚?我呸,根本就是想要抱子韵的脚。看来以后钱水得多提防着点,钱水可是答应王婆照顾子韵的,李轩那小子贼头鼠脑(这个绝对是某人的偏见),肯定不是什么值得托付的好东西。
收拾好东西,给房东打了个电话,原来李轩已经和房东谈妥了,连钱也给垫了,果然,醉翁之意不在酒,钱水断定李轩有问题,可惜,李轩的幻想注定泡汤,钱水邪恶的笑了。
吃过饭,把一切打理好已经是深夜了,现在校门已经关了,李轩似乎还没把东西办过来,钱水就在李轩房间铺了床被子,将就着睡一晚,子韵则在钱水房间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