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仁宗年间,东京。
九个月前,正是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时节,气温暖得舒服。乱红飞溅,红绿相衬,山花烂漫,层林尽染。
又闻见开封府有人击鼓喊冤...
一个身穿素衣白裳、头戴白花的女子跪在大堂中央泪眼凝霜,面苍白无血色。八成是丧了夫的少妇替夫君伸冤,如此年轻就没了夫君,觉着确实可怜。
喝堂威、拍惊堂木。
“堂下妇人有何冤屈,速速报来。”包拯扬起眉正襟危坐发问女子。起初支支吾吾道不清事的来龙去脉,不敢大意说,大概怕是又惹上什么风沙罢了。
“别担心,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说的确实属实,必会还你夫君一个公道。”
女子点点头,微舒展了紧锁的眉,比起先前放松了些,她借着衣袖拭去两腮上的泪悠悠道来,“包大人,民妇也不知他为何许人。不过听人说...那人喜欢晚上去班子里看舞听曲儿,且对戏痴迷成瘾,大概每天晚上都会去。还恳求包大人替民妇做主!”
“听戏?”听罢,包拯转溜忽眼珠子便是命令几位护卫捕头在夜幕降临之时勘察开封每一个戏班子。“...等会请你描述下那个人的长相,好让画师描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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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月影婆娑,星与烛火相争光明,夜色没入渔火阑珊。终归还是这个过于敏感的季节,晚上还是会清冷,路边小贩开始吆喝卖着暖汤了。
人手一份画报,他们穿梭在各个戏班子里。这些人言嘈杂的地方,太过纷扰,欲要找寻一个人着实有难度。
开封府的捕快头头王俊凯威慑力极强,且向来铁面无私,一下达命令下各自分队办事。要去后台搜寻的王俊凯经过戏台前。随意往台上一视,谁能料想只是目光偶然的碰撞,竟能使王俊凯止住了脚步。
台上的女人一袭粉衣,面戴白纱只露出一双漂亮亦清澈的眸子以及螓首蛾眉,此有远山黛,其眉间浅藏着一份淡淡的妖娆。凌云髻,落梅之妆,戴其步摇,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随着台下的掌声愈烈,她悠忽飘逸裙袂翩起,伴随配乐摆着各种姿态,时而舞步轻盈潇洒,时而眉目传神婀娜。
不外,公事在身,怎能像普通人一样去看表演,更不用说本就对这种不感兴趣的王俊凯。可
偏偏在那时顿然敛眼中失了神。
而后,瞥了台上一眼整下腰间的佩刀又继续了他的工作。
......
“奇怪,人都跑哪了?”
坐在梳妆台前,换装、衣服整饬完,女子才发觉后台竟是空无一人。“难道都已经去了石头门前了吗。我也得赶紧过去才行。”语毕,她更加利索了手头上的工作,改不了习惯地哼着小曲儿。
蓦地闯进一个人,惊得她刚收拾的饰品落一地。刚想着破口大骂。
“姑娘,请随王某开封府走一趟。”一个冷冽的声音入耳膜子。
转身,甚惊奇。是他?方才的那个人。
“喂,你神经病吧。捕头,本姑娘好像也没干坏事吧。我说这位捕头小哥你闲着,我还忙岔气呢,等等我还要赶场子。”女子站起身豪气拍拍胸脯又掐着腰冲着王俊凯大声喝道。
好一个铁面,果不其然没什么表情,眉宇间透露出一种英气。他官方地说道:“开封府有一案涉及到你们戏班子,王某也只是做差事,还请姑娘配合。”
女子瞥视了他一眼,“所以说大家,这...这所有的人都是被你们带走的?”愈发睁大了眼,手自然间敲打了下梳妆台,持起木梳欲要往头发上梳。
王捕头倒答的干脆,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丢出二字,“正是。”
没想到样貌长这么俊朗,居然胡乱抓人,真是白长了这张好脸!真是让人窝火了!女子置下了木梳,鼓起被气红了的腮帮子怒目而视眼前的王俊凯,蹙起了秀眉。
而后四目相对。
这双眼睛...双瞳剪水,王俊凯顿然觉得稍些眼熟,不过后来马上打消了这个让他觉着略为荒唐的念头,毕竟是截然不同,有那么两三秒王俊凯打量了她一番。
“我们青柳戏班上上下下也才三十几号人,素来都是干干净净,更不可能惹上什么是非,那必定是你们搞错了!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跟你走的。”边唠又继续坐下身,显然这是要和王俊凯对着干的意思。
然而王俊凯没再听女子的碎语,一语未发便直接强拽着她带回了开封府,不理会她的挣扎。对付如此犟脾气的人只得来硬的才好,也好似除了这个想不出其他的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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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曲儿!你也被带过来了。”
见熟人,便惊起。
“秦妈。我到后台后发现大家都不见了。秦妈、阿词,大家...大家又没做什么坏事,为何要抓我们?发生什么事情也不知道。”
堂木一拍,包拯开口说话:“这位姑娘你先别恼,本府只是要查明真相罢,相信清者自清是不是,姑娘?”
一惊,“我倒是被包大人的堂木敲得挺荒的。”想想也对,“好,那你查吧。”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小曲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走地可能有些累了,捶着小腿,丝毫不注意形象。也罢,像她这样戏班子出身的小丫头片子哪还需要什么形象,只能塑造形象。
“包大人,你们家捕头腿可真长,他拽着我一路走过来,还老摆张臭脸。”手指着站在一旁的王俊凯,“包大人你看,腿都快断了。”像木头似杵着的王俊凯依旧没有神情。
这么一句话让在场的各位忍俊不禁,包括包拯。威严的大堂被她整的有那么一丝诙谐。
“小曲你居然还能闹的出来。”阿词走到小曲身边蹲下身,同她平视。又稍稍凑近,阿词微揪过她的衣袖小声唏嘘,干瘪着嘴,小脸满是沉郁。
小曲她轻轻拍伙伴的肩,安慰道:“阿词你别也哭了,人家包大人都不是说了吗,我们清者自清。虽然我也挺气愤。”
阿词微微点了头,长睫毛上还沾着泪啧。她讲的话也许还是有点管用,阿词稍稍放松了些紧皱起的眉头,“可是你看,大家都对着我们指指点点的。”说完垂头阴郁了脸。
“做我们这一行的必须经得起世人的杂言秽语,即使知道人言可畏。不是么?”小曲冷澈了嗓音咬了咬唇淡然道。
那些幽怨、担心皆被她‘轻易’地伪装了,隐藏于背后不想让他人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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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曜日后,事件查明便是水落石出。还了戏班的清白,一切恢复了原状,安然无恙。
今儿一大早,班主领着大伙在石头门前卖艺。然而前来观看的游客愈发多了,见得满身欢喜。
小曲这丫头小身板的,鞭子挥得像模像样,都能听到鞭子在空中挥地‘哗哗’作响,引得看官拍手叫好,连连夸赞于她。眼看着银两一点点地在增加,给了她更多的动力。双手抱拳感谢大家,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如绽开了的花。
谁知不觉间小曲被人撞了一下,一个意外鞭子很是不幸竟飞了出去,而正好打向了巡查路过的开封府的人。王俊凯的马差点被鞭子击中,庆幸他眼疾手快接住了莫名直飞而来的鞭子。索性王俊凯停了下来。
“又是那个乱抓人的长腿怪捕快。”经上回事的一闹,小曲终归对于王俊凯没有什么好印象可言。她扒开人群一股劲儿地蛮横冲过去向王俊凯索要鞭子。
王俊凯冷眼一瞥,“原来是你这个嚣张跋扈的野人,难怪了,我还在想是哪个冒失的家伙。”在嘴上,王俊凯更丝毫不留情,话语中字字带刺,要的就是激怒她。
听此,小曲算是被刺激到,粗粗略略地卷起了衣袖,看这气势像是要干架的模样。面面相觑,简直两看相厌,打架?王俊凯在前真是恼了,“什么野人?你个长腿怪!”眉头拧在了一块儿,小曲被气地紧捏拳,咬牙切齿。正欲要冲着王俊凯打过去,只是被他一掌挡了回来,手痛得她哇哇直叫。等她反应过来,王俊凯已经扬鞭骑马离开。原本尚好的心情,怎料被王俊凯这么一搅和,心情成了一团糟,还浪费她的时间。
诶对了,我的...“诶我的鞭子!长腿怪你把鞭子还给我!还我鞭子!”她冲着那边喊道。当然,早就没了王俊凯的身影。
“我这下是完蛋了,丢了鞭子,回去又是责罚难逃。”小曲捏着拳,垂头琐眉幽怨着直跺脚,撅着小嘴暗自嘀咕,轻叹口气甚是惆怅。记起上一回在凌云桥头卖艺时只是不留意弄丢了一个锣,而后回去被班主罚了,替着大伙洗一个星期的衣裳不说,竟包括复杂的舞衣、宽大的戏服、各式的道具,那些穿过许久的鞋子要熏死她才好。可这也算是轻的惩处了。
-------几天倒是领会到过,也只不过是能稍稍防身的花拳绣腿,怎敌得过他。“怎么野人?又想同在下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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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去不仅遭臭骂一顿,果不其然被班主呵责去后院劈柴。现任班主是老班主的儿子,刚上任不久,一直奖罚分明。
致使小曲一劈就得劈几个时辰,劈柴的声音回荡在后院,宛若她不甘地呼喊。
是该庆幸后院的景真不算赖,至少还能欣赏下风景。春风得意的如今百花争艳,纷纷急著挣出了灰泥墙头外。她会向往那些野孩子自由生活,偶尔羡慕大家闺秀丰衣足食,亦或憧憬那份热闹,可墙头外的热闹终究不属于她的。在她破瓜之年该有的却一样都没有。呆在这里十几年,看着多少几度冬去春来,吹散了多少韶华,可是她的春该何时来。
此时她的心情不可名状。此时的风太轻,不足捎走浮于她表面的沉郁不堪。
见着那些墙头的绮丽的花啊,她也好想挣脱这个囚牢。内心难捱的酸楚在一刹那全部涌上了心头,随即迸发。想想也只不过区区提条鞭子,可要受这样处罚,内心固然会不甘。不禁鼻子一酸,那一层氤氲弥漫在了眼眶,她抽嗒然而并不敢真正的哭泣。就如她,在这里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就连在这里都有‘争斗’,自从出生在这里长大起,十几年了从未间断,她不喜这种环境却偏得为了生活为了有口饭吃去适应,她害怕也会变成那些为了得到什么会不择手段的人。从此日日夜夜如履薄冰。
猝然,一种痒痒的感觉扫过她的腿跟。垂下眼帘,她好不容易勾起了嘴角,小曲借着衣袖拭去眼角的泪渍,双手摊开掌,“嘿,毛球来,给娘抱。”
喵...小家伙轻唤了一声。走到她的手旁接受了拥抱。
这只名为毛球的,仅是一只极其普通的猫,它是小曲有一次出去卖艺的时候路边捡到的。刚开始的毛球,还特别小,缩着小小的一团怪可怜,小曲央求了好久班主才肯让小猫留下,一直随着她到了现在。叫它毛球的缘由是小家伙很爱玩耍球,它的身子毛茸茸的,也就顾名思义了。
毛球非常温顺也十分粘人,是小曲的倾诉对象,更是她亲近的家人,一个不会说话但很是可爱的家人。天真的丫头相信毛球是懂她的。
身处于戏班的她茕茕伶俜、人淡如菊,只求不惹是生非,不敢僭越,这是野草宿命她怎生去改,她也有想过真正的亲人会是在哪一方,这不可否认。每每彻夜难眠之时都会让她感到孤独无依,谁能来替她拭泪满腮,然而只得蜷着自己的身躯在这浑浊之中浮浮沉沉度了一日亦是一夜,今后的日子不知会怎么样。
戏班内最疼她的也只有秦妈了,没有她的善心收养小曲哪有今天在这里安然活着,十几年前一个雨夜还在襁褓里遭遗弃的小曲被放在戏班的后门,后被她抱回的戏班。从小到现在所有的技术全部都是秦妈所教会的。总而言之,秦妈对她好的不像话。
秦妈也算是半老徐娘,在小曲的心里秦妈漫过了她们这些新茶,年轻时可漂亮,聪明过人,可惜浪费在这里。秦妈是当年戏班的领头,可就在她枝繁叶茂出彩之时发生一次意外,偏偏落得一个脚瘸,没了资本一下子什么也没了,那一切就好像做梦一般,秦妈她也是个可怜人,小曲想或许这也是她以后老去的样子。阿词从小一起长大,只能说玩得好。
毛球轻轻舔舔小曲的手指,连她自己都没发觉手指被木柴划伤了一刀略深的口子。痛?还好吧。
“谢谢你啊毛球。好了,我心情好多了。”
无论她所谓了什么,能回应的只有一声猫叫。
不知秦妈在柴门口提着一壶茶凝视她,本想是怕她渴了送沏茶来。她无可奈何摇首顿足,“诶...傻丫头啊。”这些年小曲这丫头遭受的罪不为少,学这个要练那样,弄的不好就得挨饿。“事到如今,我当初把小曲留在戏班究竟是对还是错?”是救了她还是害了她,秦妈至今都没有想通过,这个问题已缠绕她已是数年。她没有再往下去想,便是唤了少女一声,“小曲儿,来先喝口茶吧。”
闻见此熟悉的声音,眼睛一亮,便甜甜地应和声,“秦妈,好嘞!”兴冲冲地跑了过去,一只手挽住了秦妈的胳膊,很是亲昵。她是在心目中母亲般存在的女人。小曲这个名也是秦妈起的,因为当年在她的襁褓里塞了张纸条,纸上便是‘曲’字,不过秦妈一般都会唤她‘小曲儿’,她说这样亲切亦可爱。
“丫头累不累?”从腰间抽出了条方巾,替小曲额上少许拭去汗。
“还好嘿嘿。”
这傻丫头尽给我傻笑。秦妈见着傻呵呵的小曲,好像心间的担忧少了一分,随着她的笑意也便扬起了嘴角。
既然傻,请就这样继续傻乐下去吧丫头,秦妈不希望你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