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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喂,你们在哪儿啊?”肖华拖着一大堆的行李在电话这头焦急地问。“我们刚从停车场出来啊!你们到底在哪一层?”肖梅在电话的那头嬉笑着问。“云芳在二层排队上厕所呢!我在外头等她!这么大的车站,怕她一会儿找不着人了,你们从电梯那儿上来吧,我在电梯口等你们!”说完,肖华便匆匆挂了电话,立马伸出手扶住边上快要倒下的行李。此时,林芳正捂着肚子在人头攒动的女厕所里苦苦排队,第一次来北京,她生怕被这比浪潮还要汹涌的人群淹没了,一边排队一边频频回头看,生怕肖华撇下她一个人走了。云芳每次出门都要经历一次女厕所里望不见头的排队,她原本以为到了首都就可以不用担心这个烦恼了,没想到生平第一次来北京,就在北京西站这里经历了人生最长的排队时间——整整快一个钟头了!现在挤在人堆里的云芳终于知道,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不是高矮胖瘦,而是上厕所的速度!看着旁边男厕所里一个接一个大摇大摆走出来的男人,她在这屎味漫天的女厕里苦苦的等待的怨恨差点没爆发出来。可她滴溜着眼睛看着周围那些无动于衷的大妈大婶们,她只能无奈地咽下了这口气。毕竟这是首都,咱不能像在厦门那样,跟着一大堆大妈大婶集体攻占男厕所啊!云芳就是这样的人,从来不是打头阵的料,只是跟风的主儿!云芳就这么苦苦跟着声势浩大的队伍一点点往里挪,终于她忍不住从包里掏出手机一看,竟然都八点二十了!哎呀,自己七点十分下的车呀,竟然等了那么久!没办法,眼看着前边还有两个人,一会儿就快轮到她了,味儿再怎么臭,腿再怎么酸,她都得忍着。在厦门住了两年,每回云芳上鼓浪屿玩儿都不敢多喝水,那次排队排的她都吐了。今天凌晨六点钟的时候,她本不喝水的,后来看着手里还有半瓶果汁,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后来她跟自己斗争了半天,最后还是一古脑全喝下去了。这会儿她真是悔不当初啊!要是不喝的话,现在她也不用拼了命的在这人山人海中抢一个蹲坑了!更关键的是,她和肖华第一次来北京,今天肖华的妹妹和妹夫说好开车来接他们的,这会儿让所有人都在外头等着,她心里是得多过意不去啊!算了,事已至此,在怎么样也得先上厕所再说。哎呦,我的妈呀!云芳心里暗暗叫苦呦,这好不容易排到坑位了,只是这厕所脏的让人简直想把心肝脾肺肾全吐出来,云芳硬着头皮,小心翼翼捡了一个勉强还能蹲的位置,解决完了之后,立马一个箭步从里边冲了出来。一冲出来,云芳立马傻眼了,之前还站在这里的肖华这会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看着一波一波人潮涌来,云芳一边掏出包里的手机,一边到处东张西望地到处搜寻着肖华。“哔”的一声电话接通了,云芳心里又气又急,“你上哪儿去了啊?我到处找都找不到你!”肖华在电话那头不紧不慢地说:“在电梯下边,你直接搭电梯下来就可以看见。”这刚一说完,那头的电话就挂了。云芳心里顿时怒火中烧,每次都这样,自己到处瞎跑,总让她一个人到处找,最后打电话去问的时候,他就当啥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可是云芳就是这样的性格,有什么气她都不当场发作出来,想要什么,她也从来不当着肖华说。她背着这个沉甸甸的大包,一步一步朝电梯走去。果然一下电梯就看见了肖华那张讨厌的脸,他旁边还站着一男一女和一个舔着棒棒糖的小孩。云芳早就知道他们是谁,便过去笑着和他们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那个女人只笑笑地上下打量了云芳一眼,便扭头和肖华说一些她听不明白的老家话。云芳心里顿时有种被忽视的感觉,不过那只是一闪即逝的不舒服。云芳跟着他们沿着长长的甬道,一路往下走到了停车场。看到眼前一排排整齐的车,云芳心想应该差不多到了吧。她背上的行李又重又大,他们其他人只顾着说说笑笑,根本没人瞧她一眼。算了,这些人跟云芳根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要不是肖华,这些人一辈子都不会跟她有交集。现在云芳只是肖华的女朋友,又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能给她多少面子呢?云芳外表看着一点也不计较,可她并不是傻子,她心里早就有一杆秤。她爱的是肖华,而这些人是肖华的家人,只要他们不影响她的生活,她都不会跟他们计较太多。可如果他们要是对云芳不客气,云芳是个有仇报仇的女人。在停车场里拐了好几个弯,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到的。云芳气喘吁吁地坐进了车里,一路上她都把脸紧紧地贴着窗边,她想快速地看看这个让爷爷魂牵梦绕的地方——首都北京。一提起爷爷,云芳的心里就发酸。爷爷去世一年多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经常觉得爷爷并没有走。好多次她梦见爷爷,他佝偻着背,趴在老屋门前,回头问身边白发苍苍的老伴儿:“芳芳多久没回来了?”每次从梦里醒来,云芳总是大哭不止。云芳坐在车里,望着窗外雾蒙蒙的天,她的眼睛又开始发胀。以前爷爷老说,有机会想到天安门来瞻仰一下毛主席的遗体,现在云芳有这个机会来了,然而爷爷却不在了。如果爷爷还在的话,云芳至少还能给他捎张照片回去看看的。云芳紧紧盯着那重重的雾霾,心里顿时发了慌。厦门空气质量几乎天天是优,那海风吹得人都麻酥酥的,可舒服了。要不是不甘于每个月干着劳力一样的辛苦活,连续半年几乎没什么假期,却拿着每个月平均五千块钱的工资,云芳虽说大学毕业刚满一年,这样的工资在大多数毕业生那里来说已经不低了。只是长期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让云芳那原本就体弱多病的身体更是雪上加霜!肖华在厦门已经工作了整整三年了,他从每个月两千块钱不到的工资到如今月薪七千,他付出的汗水比别人的多好几倍。肖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他对自己的工作极其负责任,对手头项目的研究更是专心投入,在这个行业里也是有口皆碑的,很多打算合作的客户到公司来谈生意的时候,他们总是指明要求让肖华负责,这样的才华和能耐让肖华的直属上司聂远非常不满。这个聂远原本是在广州一家杂志社当编辑的,在那儿工作不到半个月便辞职了,他说了那些广东人看不起他这个外乡人,大家都联合起来整他,他被迫才离开的。本来肖华和他是一块儿进的公司,只是两个人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后来人事调动之后,他们两个人才到了同一个部门的。肖华原部门的于主任,是个非常平易近人的长辈,平时大家一起熬夜加班的时候,他总是贴心地给大家买甜品吃,办公室里人人都是有话直说,同事之间关系都很和谐。可自从肖华调到了聂远的那个部门之后,聂远经常在开会的时候对肖华指桑骂槐,甚至不惜用“饭桶、“烂泥”来侮辱他。肖华多次想走,只是他不甘心就这么走了,除去聂远这个阴阳怪气的人和这个部门的歪风邪气,肖华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的。肖华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他从小受尽各种冷言冷语,他对很多人和事都看的很透彻。他深深地知道,他的到来使这个部门的主任聂远高度戒备,否则他不会用“公司的垃圾”这个词来形容肖华。肖华对于聂远的主任的位置一点兴趣都没有,为了生活,他选择了沉默。他这样一沉默便是两年。直到两年后,我从校园招聘进了这家公司,肖华的沉默被我彻底打破了。这两年里,聂远不断地找肖华的麻烦,他用尽各种手段想迫使肖华知难而退,自动辞职。可是肖华硬是生生地在他的眼皮底下工作了两年。聂远作为一个部门主管,他没有权利决定组员的去留,却能一手操控组员的晋升。他动不了肖华,他便把最苦最累最远的活都派给来了肖华,肖华为了公司的业务,整天在外头东奔西跑,风吹日晒也无怨无悔。聂远本想着这一招能让肖华自动放弃的,不想却让肖华在这两个最偏远的区里建立了最良好的业务关系,许多合作商头一次和肖华接触便很喜欢肖华的风度和谈吐,之后好多客户都续签了合同,跟公司保持了长期的合作。肖华为了能留住客户的心,他常常连夜做策划,天生就特别爱琢磨的他,创意是满箩筐,每次他的策划书一出,便是博得满堂彩。然而肖华是一个从不讲人情世故的人,他的策划可以说完全超过了部门里的任何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是全厦门做的最好的策划师。正是他从不跟人攀亲带故的性格,在上层领导的眼里,他也是一个没办法乖乖听话的人,自然不会有人想要真正地提拔他。聂远已经两次在肖华的评职里搞了鬼,这整整两年的时间,肖华还只是个二级的职工,而其他那些比他晚进来的员工大部门已经是三级的职称了。要说评职称的事情,肖华不放在心上是不可能的。这职称每多一级,每个月的工资就加八百,一年算下来是九千六,都快赶上肖华一年交的房租了。如果是技不如人,肖华就算再喜欢这份工作,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辞职,可是现在的情况并不是这样,肖华根本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地离开,他需要一个说法。而他想要的说法,后来是云芳告诉他的。自从云芳进到公司来,聂远对她格外关照。上班的第一天,他亲自到门口给我引路,云芳我带到了我们组的办公室,还分派了办公用具给云芳。他笑容满面,看上去似乎他对我们新人很是欢迎。云芳望着这个封闭的办公司,听着头顶哄哄作响的中央空调,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这乌漆抹黑的狭窄的办公室就是我以后工作的地方?云芳心中顿时升腾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可是看着眼前这个千人办公室,云芳又不得不相信这是一家貌似正经的公司。云芳看着这拥挤的办公室正发愣,眼前突然有几个笑嘻嘻的女孩儿过来和她打招呼,陌生的人和陌生的环境特别容易催生云芳那娇羞的个性,她也不自然地笑着和她们点点头。云芳嗅着这个密闭空间里重重的汗味,心想着这里的同事还是挺热情的。云芳回过神来,嫌弃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办公桌,上边布满了厚厚的灰尘,一拉开抽屉,里边全是吃剩的垃圾和黑黑老鼠屎,一阵恶心的感觉迎面而来。没办法,为了每个月五千块钱的工资,云芳忍了!她默默地收拾着这让人作呕的一切,一边想着上学时学过的那篇《包身工》,瞬间觉得这里的拥挤程度和她们那些“猪猡”没什么区别。折腾了大半天,总算把这里的垃圾清理干净了。可云芳挨着的凳子还没坐热,聂远便单独把她叫到小办公室里谈话去了。“你知道我当初面试了几百个人,为什么最后选了你吗?”聂远眯着那双几乎要看不见的眼睛问云芳。云芳笑着摇摇头。聂远的眼神里略有些许不易察觉的失望,可是没一会儿,他便用最初看着云芳的表情说;“这么多刚选进来的新人,我最看好你。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你的想法和你的气质。”听他这么一说,云芳倒有些诧异了。想法?气质?云芳觉得自己都不够了解自己,这才一次会面,你就能如此了解我了?云芳矜持地笑了笑,双眼极其认真地盯着他看,仿佛是一个求知若渴的学生一般。他转着眼珠子,抬着下巴朝透明玻璃门外那些正低着头工作的人说:“瞧见没有,那些没用的烂泥,我在他们身上花了多少功夫都没能把他们扶上墙!哎,这人和人的差距可是很大的,你和那些蛀虫不同,你之前的策划参加了省里比赛,拿了那么好的名次,又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人还这么温柔伶俐,善解人意,我相信你在我们组里一定可以大放异彩的!以后有空多跟那几个姐姐学学,她们几个可是咱组里拔尖儿的人物呢!”云芳顺着聂远手指指的方向望去,那几个姐姐正是刚刚在外头热情打招呼的那几个。云芳顺从地点点头,聂远便让她回去了。云芳一路走一路想,这是个什么领导?竟然说自己百分之八十的手下都是废物,云芳心里不由得一激灵,不知道是被这空调给吹的,还是被这个居心叵测的领导给吓着,云芳顾不上多想,快步走回自己的座位去。此后好长的时间,云芳都老实本分得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有一天。那天云芳碰到了点技术难题,眼看着同事们个个埋头苦干,云芳也不好意思去打扰他们。她目测了一回,发现肖华坐在她正对面,拿着一支笔噼噼啪啪地转着玩儿呢。云芳顾不上多想,便猫着腰喊了一句:“哈罗,你有空吗?”肖华的眉毛又黑又浓,杀气十足。他转过身来,冷冷地看了云芳一眼,问道:“你有什么事儿吗?”云芳看着他那冷冷的脸哆哆嗦嗦道:“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说完,便把文件递了过去。这文件刚递过去,那聂远便像一道闪电一样冲到了两个人的面前。肖华笑了一声,说:“你还是问主任吧,他经验丰富。”说完,聂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过了云芳的文件,让她跟他到小办公室去。云芳本想一个问题在座位上可以说的清清楚楚的,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跑到这个密不通风的办公室里去呢?此刻,她只能无奈地跟着去呗。只是让云芳意想不到的是,她这一进去,聂远竟足足跟她谈了两个多小时,直到下班了,他还在那里滔滔不绝。云芳的肚子早就咕咕咕地叫个不停了,可聂远还在兴致勃勃地谈论着他的人生的各种丰功伟业,谈着他在公司的地位和在这个行业的资历,就是没有一句谈到云芳问的问题。云芳默默地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后的半个多小时,聂远总算说完了。临走前,他还不忘交代一句:“别跟那种人渣走太近,否则你要吃亏的!有什么问题直接来问我就好了。”云芳一点头,立马像只受惊的小鹿一样,顺着窄窄的通道,逃回自己的座位去。云芳大学的那几个闺蜜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她们都是见多识广的女孩儿,而云芳只是从一个小县城里来的乡下姑娘,虽说家里的民风一点也不淳朴,处处充满了功利和争斗,但是云芳依然善良纯真。云芳的几个好闺蜜早早就告诉云芳,这个社会就是一条生物链,弱肉强食是永恒不变的定律。所以要想在职场上混的好,要不有一副非常出众的容貌和身材,要不就得有一套溜须拍马的好手段。要实在两套都没有,就只能认命,在底层悲催地努力着,永远给别人当牛做马,做嫁衣裳。云芳这样的性格,跟那些当上上层的人骨子里流露出的种雷厉风行的魅力完全不搭边,她也没有什么多伟大的梦想,她只希望自己能够有血有肉地活着,像个人一样地活着。正是云芳这种不喜争不喜抢的性格,让她拥有了众多朋友。可正是这种不争不抢的性格,后来在聂远眼里成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即使云芳已经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可聂远依然厌恶她。与其说聂远厌恶她,不如说是厌恶肖华。聂远用尽各种方法,让他手里几个党羽汇成一气,一齐对付其它所谓的“烂泥”。他把组里重要的工作和各种晋升的机会全部留给了他的党羽,其他那些默默做事,不奉承讨好他的人,他全部要一个一个地清除出去,尤其是那个才华横溢,对他构成极大威胁的眼中钉——肖华。后来他终于成功了,但是他没料到的是,云芳是跟着肖华一起离开的。聂远眼里根本容不下有判断力的员工,他需要的是随传随到的听话的小绵羊,他们可以不需要有什么思想,只要有应用聂远本人想法的能力就行。而肖华和云芳恰恰是很有判断力的人。当时公司的评级结果还未颁布,肖华已经料到自己的情况还是不乐观。一个为公司效力了整整三年多的员工,竟然和云芳这个刚刚进到公司的新员工的工资只相差了几百块钱,更糟糕的是,再过半年,云芳顺利晋级,她的工资就和肖华是一样的了。对此,肖华只能笑笑而已。当一种有目共睹的事实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那事情就没有解释的必要了。正因为肖华让人难以捉摸的性格和出其不意的想法,常常让云芳摸不着头脑,也常常让她着迷。在认识肖华之前,云芳觉得任何一个人的想法都是能被了解的,心思都是能被解读的,可自从认识了肖华之后,她才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没有安全感的女人,天生喜欢琢磨别人的心思,但很多时候,你琢磨到的信息和别人想的是不完全一致的,甚至二者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这点云芳很久以后才意识到这一点,正是这样喜欢猜别人心思的习惯,让她的生活过得压抑又难受。为此,她下定决心,琢磨别人的心思的时候,千万别自己给自己下结论,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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