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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姐,你知道有个词叫近乡情怯吗?

我穿过一个个城市,只为遇见你。

路过的每一个你,都曾呼唤我的名字。

那些花枝招展的你,

那些厚颜无耻的你,

那些市侩雍容的你,

那些厚颜无耻的你。

我坚信你在远方,

你走路的样子像蒲公英,妙曼轻盈。

我坚信你在村庄,

我熟悉你淳朴的味道,弥漫村野。

我穿过一座座村庄,流泪却不悲伤。

——聂鲁达《为了遇见》

宋宋发来在拉萨大昭寺前磕长头的照片时,我正在菜市场买鱼,嘎鱼烧茄子,是我的拿手好菜,宋宋很喜欢吃,以前每到周五,她总是买了一堆菜坐在我家楼下的凉亭里给我发信,“姐,我买了嘎鱼,快回家做饭。”

照片上大昭寺的金顶在阳光下格外辉煌,天空湛蓝、透亮,像是被清水洗过的蓝宝石,宋宋赤着脚,投地匍匐,双手前直伸,头发也有些凌乱,衣服也脏脏的。

两年多没有见过这个傻丫头了,我看着手机里的照片有些发愣,眼泪在眼圈里打转,卖鱼的师父喊了两声,我才反应过来,伸手拿过已经杀好去鳞的鱼。

“做了嘎鱼烧茄子,回来吃饭。”我发了个信息。

半天才收到宋宋的回信,“我开始吃素了,子岚写信说他吃素。”

子岚是我的中学同桌,宋宋是小我们一级的学妹。宋宋在一次学校的体操表演中,一眼就看上了高高瘦瘦的子岚,她说看他穿着白色的体操服,腿踢得高高的,在风中甩头发的样子,格外帅气。

子岚吃素我是知道原因的。他的父母是外交部工作,常年驻法国,他从小跟着爷爷在老家生活,爷爷不会烧菜,经常做的菜就是白开水炖大肉,等到热水翻滚、肉香四溢的时候,往锅里扔进几片白菜、几块卤水豆腐、一捆粉条,就完事了。

子岚说,在自己还不会拿筷子、咿呀学语时,就经常被爷爷喂肥肉,吃顶着了,长大后,闻到肉味,就想吐。

可是宋宋居然不知道,但凡和子岚吃过一顿饭的人,都会知道这点。

从中学到大学到工作,从青岛到上海、北京、香港、洛杉矶,再到拉萨,整整十年,宋宋居然还没有和子岚吃过一餐饭,居然不知道子岚吃素!

我一时气结,给宋宋打电话,还没等她说话,就开始骂她,“你鬼迷心窍,疯了这些年还不够吗?你都多大岁数了,还这么追着他,单恋他?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为什么?你个傻丫头!”我骂她懦弱,恨不得要揍她打她一顿,一想起宋宋这些年所受的苦,我就心疼。

“姐,你知道有个词叫近乡情怯吗?我终于找到了他,却不敢去见他,只好给他写信。”电话那头,宋宋的声音飘忽不定,有些呆滞。

我和宋宋也是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我念高二,刚分完文理班,被父亲强逼着报了理科班,每天被一堆数学公式和化学方程式搞得一个头两个大,经常偷偷翘掉每周二的体育课,一个人躲在教室里做题。

那天我刚到教室门口,就看到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鬼鬼祟祟地翻子岚的书桌,我以为是个小偷,从门口拾起扫把就要扑上去,女孩似乎感觉到身后有人,转过身,微笑着朝我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我扶了扶眼镜,才看清她也穿了校服,胸口位置的颜色是黄色,当时我们学校的校服,整体是蓝色的,可胸口有一部分撞色条块,高一、高二、高三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分别是黄色、白色、粉色。

竟是高一的新生,胆子够大!

宋宋笑眯眯看着我说,“我是高一(7)班的宋宋,你是秋小雅吧?”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瞪大眼睛,有些吃惊。

“你是子岚的同桌,我怎么会不知道?”宋宋朝着我眨了眨眼睛,指了指子岚桌子上鼓鼓的生物课本,鹅蛋脸有些红晕,“我给你子岚写了一封信,你一定不要告诉他我是谁哦!”

后来每个周二体育课,她都会偷偷溜过来送信,也许是怕我告诉子岚,所以她也经常和我聊天套近乎,隔三差五还给我带一些好吃的,果丹皮、巧克力酥脆、栗子糕什么的,我总会分一半给子岚。

差不多过了半年,宋宋问我,可不可以帮她送信?

我想都没有多想就一口拒绝了,如果同学们误会是我写给子岚的情书,那就不好了,大家肯定会嗤笑我的。

我这么一个平凡的、日日夜夜苦读才能勉强保住班级前十名的女生,居然敢喜欢总成绩全校第一,连体育、美术的成绩都拔尖,而且还会说一口流利法语、钢琴十级的子岚!

我才不要呢!

那时候,我正发奋学习,发誓一定要考上名牌大学,我的堂姐前几年也考上了浙江大学,表哥去年考上了北京大学,姑姑、大舅每次家里聚餐,都神气十足,动辄北大、浙大如何如何,母亲看着我的成绩单,整天长吁短叹,埋怨我给家里拖了后腿,让她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

宋宋不一样。宋宋的父亲,宋大伟,九十年代下海,开发房地产,发了大财,家里有的是钱,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宋宋的父亲也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主,对宋宋娘俩都很舍得花钱,可就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宋宋说,有一段时间经常有一个女的半夜十二点给母亲打电话,也不说话,等你要挂电话时,电话那端就会传来一阵花枝乱颤的笑声,嗲声嗲气地说,给你听听大伟的鼾声。

宋宋的母亲扔了电话,浑身发抖,尖叫着宋宋,等宋宋跑过来,电话里只剩下嘟嘟嘟的声音,后来宋宋每晚都陪着母亲一起睡。

宋宋说,开始时母亲也闹,成宿成宿地睡不着,看见电话,眼泪就要溢出来了,还用刀片割过腕子,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整个人身体也垮了,再后来看闹没有用,心如死灰,就每天念佛打坐,一部一部地诵读《地藏经》《金刚经》,说要自己前世造了孽,要念经回向自己的冤亲债主,以期早日脱离苦海。

宋宋的母亲结婚前是南方一个昆曲戏团的演员,小有名气,为了爱嫁到北方,我听过她唱过《孽海记·思凡》,眼波流转,水袖舞动,如行云流水一般,我听着心都醉了。

有一次宋宋陪我练篮球,体育课上的“三步上篮”,我怎么也学不会,宋宋教我,我忍不住问她:“你爸守着你妈那么一个妙人,那么美,还会唱昆曲,怎么还会出轨呢?”

宋宋使劲拍打着篮球,恨恨地说,“男人都是多情种。”

“那子岚呢?”我打趣她,“你们怎么还没有见面约会?”高中时早恋的男孩子、女孩子背着父母约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宋宋踮着脚,跳起投篮,她个子高,已经窜到了一米七,是学校篮球队的副队长,她抬起手臂擦了擦脸上的汗,看了看四周还有其他班的同学,悄声地说道,“我和他说我是其他学校的,每次都是托朋友送信,他的回信每周四都放在天文台门口的消防栓里面,我们在信里一起讨论文学,一起欣赏落叶、感受花开,鱼传尺素,鸿雁传情,我觉得这样特别浪漫,我们约好等我高中毕业再见面。”

她的马尾辫在阳光下摇晃,眼睛熠熠发光,嘴角边有两个小酒窝,虽然肤色有些黑,可有一种英姿飒爽的味道。

那时候,我觉得宋宋和子岚将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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