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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发呆实在也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

当我的双脚踏上苏州的热土我没有热泪盈眶,那些通常以热泪盈眶来表达对故土深沉的爱的文章我表示不解,我只能说我当时的感觉是我安全了,没错,在你经常生活并且已经习惯了的地方,安全是最好的褒赞。

我离开的几天里我的猫没死。一次又一次的离开后的回来,它总在我开门的一瞬间探出头来迎接我,一度我想做个实验,出于我霸道的占有欲,我希望它的这个反应只属于我,也就意味着我希望任何其他人的到来都不值得引起它的关注,它最好在除我之外的任何人进门后只给出一个瞟一眼的眼神,打量一下这个人的长相并且瞬间遗忘,但我希望它不要忘记另一个人。

与任何一家青年旅社比,我的屋子具有一种无名的功能,它将使我沉默不语,这就是我死活都不会为了任何一份工作,一件事,一个人而搬离这里的原因。从前的广告公司希望我再次回去为他们效力的时候我给的理由就是离我住地太远,而我对他们之后表示的可以集体为我搬家而感到震惊,我心存感激倒是,但更害怕他们要摧毁我固然的生活的疯狂。他们不懂你,但我一点儿不生气。

现实是乌云,打破你所有的诗意。自南京带回来的任何一点点情怀最终被将要到来的工作的开端而打散,我索性不再拖拉,第二天,我就正正经经地坐在屋子里,也不开音响,扎扎实实地发起了呆。白天从我这窗口经过的人几乎没有,但是但凡有哪家老人死去,哀乐总是清晰地传来,就像在近旁,就当作是对死亡听觉的一种训练吧,但我希望我对门的老头老太能长命百岁。这个小区四处分布着老人们,从我打开房门如果凑巧对门也出来的话,这是第一个,下楼的楼道门口,我会遇见一群,要么摘菜要么织毛衣,无论冬夏,这一群中有一个固定的老头,他坐在固定的老式藤椅上,手柱着拐杖,看上去健壮而红光满面,直到有一天他上楼我下楼,我立在拐角处等着他先走上来,而他则是侧身示意我先下去,我才发现,他说话只能发出简单的音,多半是用点头来表示,我心里一阵悲伤,我极易联想到我的晚年,因而更是对自己当初长期的加班状态感到后怕,我去办了健身卡,并且有一次回来时看见楼道口没有人而尝试着坐了会那把老藤椅。

在老人们的注目下接着往外走,路过的几张石凳子上有时候也会坐着人,但几率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再向前几步,那个左手总在发抖的老人半垂着脑袋闭着眼睛脸上泛着黝黑的光,他的右手兜着个收音机,从那里传出的声音模糊不清,他像是睡着了,像是每天的安睡离不开光亮的日头和空旷的风,我不知道他的故事,但我习惯他一直在,就像姜文《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古伦木,他是我在这里进进出出的见证。我心疼这位老人,但我从未上前去和他说过什么。

面朝着窗口可想的事太多,我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去想象跟老有关的一切,午饭在这种情绪下也未能进食,我的猫却在那嗷嗷直叫,我没理它,任它的食盆也是空空如也。

既然没吃午饭,那么上午下午也无从区分,中间除了倒了几杯水外,我一直陷在沙发里,脑袋保持不主动寻找主题的状态,那么我又看了看窗台将要枯死的向日葵,这是小希上次来看我带过来的,为防我看不到向日葵开花的样子,她特意挑了个已经长有一大朵花的那棵,在指望见到它的大脑袋跟着太阳的方向乱转的激动之后,我心里还打算以后拿它结出的瓜子来招待小希以示感谢,不幸的是向日葵的日子一天也离不开太阳,有几天阴雨绵绵它日渐萎缩我无能为力,最后它成了现在的样子,只有干瘪的花朵还保持着昂扬的姿态,下面的叶子都蔫了。

瓜子是吃不成了,我转而看向对面的那几棵桃树,如果我尚未将小时候的乡下时光完全忘透的话,它应该是桃树,但它不开花的样子真让人担心,我对夏天里的偷窃时光有着特殊的记忆,但我从不偷瓜,只是采花而已。或许等到盛夏的时候,满树的无花果也说不定,谁知道呢?人类自身的行为都无从把握,更何况是植物。

在发呆的过程中我按掉了几个电话,一般在我正正经经的时候是拒绝任何打扰的,尤其反感无事者的突然的无聊的闲聊,只有我认为最亲近的人我才会直接告知对方我在忙而承诺稍候联系,在我看来,除了必要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我们真不该去打扰任何一个在做着自己正经事的人,包括发呆,尤其是白天,尤其是白天的清晨,我认为的最适合写作的时间。晚上则另当别论。

我把眼光从外面收回来,外面的鸟叫声轰隆,一个影儿都看不见。我平摊我的手背看我的指甲,没有忍住地又狂剪一通,因为够仔细够耐心,花了我二十分钟的时间,接着又花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回想我小时候外公逼我剪指甲的哇哇大哭。他那时精瘦有力,固执又特别,每天看电视到凌晨一两点,第二天又神采奕奕地去学校教课,最爱看的书大概是《山海经》之类,每天的生活离不开《电视广播报》和《报刊文摘》,收音机长年播音,有时电视机与收音机并行,他唯一承认过的最喜欢的流行歌曲是毛宁的《涛声依旧》,除此之外的任何歌曲只能遭到鄙夷,他疼爱我我知道,但我们很少说话,尤其是现在他的晚年,他的耳背将他与所有的年轻人无情地隔开,因此关于他年轻时的经历与想法,我只能从一些老老旧旧的群体出行的照片略窥一二,至今我都没搞明白他当年花了一个周日上午的时间非逼我剪掉黑黑的长指甲是所谓何事,那是我见过他发的第二次火,第一次是缘于我非得穿着新买的裙子睡觉而他不让,我也固执,反抗到底,但现在我养成了见不得长指甲和裸睡的好习惯。

风太好,又没有人来打扰,我索性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屋内尽是黑暗了,我在这黑暗的安全里又昏睡过去,全然忘了正正经经投入工作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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