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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诗人

高中时期的顾兴,正处在十个创作的爆发期,前前后后写了得有几百首诗,保守估计三百首。基本上都保存下来了,跟其它的过去一起在那个纸箱里。诗歌创作的萌芽期是高一,就是在一八的时候。直到遇见胡月,才真正开始进去旺盛期,而且大部分都是情诗都是现代诗。也写过不少律诗。不过在那之前没写过一首情诗。

最初写诗是为了完成课堂作业。高一上学期,语文课本上有现代诗,记得最清的是闻一多的《死水》。“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笑一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它造出个什么世界。“

这首诗之所以要全文抄录是因为,它还有现实意义,还没有过时。

学了这首诗,语文老师让同学们也试着一人写一两首诗。顾兴就写了那首诗,正是这首诗,给顾兴带来了一些麻烦。埋下了地雷。以致于后来,当事人都不再追究,班主任还念念不忘,于是就有了回想。

先说语文老师,微胖。个子挺高的。长发。肤色也白。声音也行。可能是体质弱,她讲课的时候爱坐着。这竟然是顾兴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哈哈。顾兴跟我一说我就忍不住笑,这也算毛病啊,可见十八岁的顾兴有多幼稚。

老师叫崔小宁。她的名言是“语文是空气,无处不在”,还有一句最经典,“语文是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私奔”,以致于后边的同学,一看到她就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私奔”。大家就知道是崔老师来了。后来,还直接简化成了“私奔来了”。大家就都明白了。

对了,好像《聊斋志异》里有个男主角叫崔小宁来着,一是她总爱坐着,还有是说话总有点喘不上气的感觉,还有什么来着,顾兴也想不起来了,但反正当时就是不喜欢她。这才有了后来的事。

顾兴那个时候也是志得意满,考上了一高,还成了老大。再加上他从九年级带过来的对老师的不买账不在乎不害怕。使得最后事情爆发。各种原因。有的人可能写了,但不说给别人看。还有的人即使给别人看了,也不会在公开的传阅。顾兴当时真是天不怕地不怕,或者说是真心傻。写了那诗还在课堂上念了出来。而且是自己自己主动举手。事实上顾兴写那首诗就是冲着在课堂上给大家念给老师听去的。说白了,他就是想找茬。

当时是写了两首诗,那一首跟老师没什么关系,是写高考状元的。还得讲个背景。那时候,班级人多,老师又有点胖。过道太窄,一是她很少来回走动,二是她讲课一定要用话筒。班级里有墙上有几个细长型的扩音器。这样班级里后边的同学才能听清老师讲的是什么。崔老师人高马大还得用话筒讲课,而有瘦又小的班主任却基本不用话筒,每天跟打了鸡血一样。只有后边的同学说听不清的时候,他才肯用话筒讲一会儿。崔老师整天软绵绵的,好像是海绵填的一样。

就是这个话筒,就是它。当时,老师按照前一天的安排,来提问同学写诗的情况,有几个同学举手念了自己的诗。基本上都是前边的同学,而最后一排的顾兴一举手,太扎眼了。虽然那时候老师跟他还不熟,但还是让他站起来,给大家朗诵自己写的诗。当时老师还说自己是抛砖引玉。顾兴是真不懂事,真没礼貌。站起来就说,”我不是你引的玉,是你扔砖头砸着我了“。老师当时正拿着话筒,在第一排的位置,她在听同学们的诗。

原诗如下。

《看》

我看见一只狗熊

狗熊拿着话筒

它唱,它跳

它呻吟,它吼叫

别人都在笑

我却哭了

就是这首诗。顾兴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读,还因为他这首诗并没有直接说老师怎么怎么样。他在说狗熊。但这个话筒,让正拿着话筒的老师很尴尬。但老师也没挑出什么毛病来。老师的确是生气了当时。而且很生气。老师说你什么意思,你是在骂我吗?顾兴说没有,我在说狗熊呢。后来还有一次,达到目的之后绝不承认的事,也是跟一个老师,政治老师,男老师。

老师没什么办法,顾兴又不承认。后来,那个又瘦又小的班主任因为这事足足训了顾兴一节课。还说顾兴心理有问题。事实上这是两三个月以后的事了,那时候顾兴跟崔老师已经和解了。那是顾兴跟班主任决裂以后的的事了。崔老师到底跟没跟班主任说过,他不知道,但肯定有学生说。而且不止一个。

后来,崔老师还在班里暗示过顾兴一回,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的暗示。说“没两把刷子,我在这当不了这么多年的老师有的同学不要以为女老师就好欺负老师也是过来人”。顾兴也没当回事。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他以为自己跟崔老师结下了梁子。对了,好像是又一次借钱,崔老师没借给他?好像是崔老师在班里说过同学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能帮的我尽量帮。然后,顾兴因为什么原因找她借钱,五十还是一百来着,她没给,还直接把这事推给了班主任。顾兴觉得她虚伪。大家都知道,十八岁的孩子最讨厌虚伪的大人。好像是。为什么借钱已经想不起来了,也许就是想试试她。顾兴三年只跟老师借过两回钱。

到最后,有一次月考,顾兴的作文写得特别好。《秋天里柿子甜》。写得自己从学校回家,刚下完雨的晚饭后。家里只有顾兴和他爸两个人。他妈外出打工了。那是她第一次外出打工。好像是去的山东或者江苏的什么食品厂。正赶上秋收,她也没回来,他爸得回来啊,不然地里活没人干。十亩的玉米的。即使他妈回来了,他爸也得回来。所以只能是他爸回来,他妈还能多挣点钱。大哥那时候已经外出打工了。学修车呢应该是。弟弟还在一高附中上九年级也没回来。

那几天一直阴雨。地里的玉米还没晒干,收不回来,只能是用油纸盖着,当时都已经脱粒了。全在场里。到处都是水。有的是上边下的,有的是下边返的。有的都发了霉,有的玉米都发芽了有点。就是那一年下大雨。他爸跟她奶收了十亩的玉米,基本上都是他爸一个人干的。他爸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很能吃苦,而且从来不说。什么苦什么罪都自己受着,不给孩子们说。再难也不说。

晚上,他爸还得躺在地里看玉米。就直接躺在玉米上,铺个铺的(方言,褥子),盖个盖的(方言,被子)。上边是一大张油纸。直接钻到油纸下边去睡。潮湿,闷热。潮湿是连续多日的雨水,闷,是油纸盖得严实,不透气。热,是几千斤玉米的呼吸作用散的热。一连躺了十来天。这就是他爸那年秋收的生活。

顾兴他舍不得,半个月才回家一回,不能让他睡地里。顾兴就睡在家里的床上。事实上屋里也有一股潮气,雨是在下的太多时间太长。但屋里毕竟比地里好的多的多的多。那天,吃完饭。天已经黑了。他爸让顾兴给他拿矿灯照着点,他要上书摘点柿子。熟的能带回学校吃,不太熟的下回他回来就能吃了。找了木梯子,顾兴给他扶着,又用灯照着。他爸拿个竹篮子,摘了就放在篮子里。顾兴看着黑夜中他爸摘柿子的身影,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

后来,他写了《秋天里柿子甜》。那张试卷还在,在那个装了所有过去的纸箱子里。这篇考场作文,崔老师让顾兴在课堂上站在自己的座位上给全班同学读,就像当初读那首诗一样。在这之前,她自己还在一九班读了这篇作文。崔老师带了两个班,一个一八,一个一九。胡月就在一九班,这也许是顾兴和胡月最早的缘分了。孙小放还很好奇的问,“你跟老师什么时候和好的?”顾兴笑着说,“我们一直都很好啊”

把那首诗也贴出来吧,正好找着了。

《因为》

水珠成为浪花

因为它站在了海浪的头上

学生成为状元

因为他骑在了别人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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