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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络腮胡男人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未从东边的群山里露出头来,蓝便被楼道里的声音吵醒,细听原来是德国夫妇喃喃细声的对话,依稀是在互相提醒带齐进山的装备和食物,接着又传来他们蹑手蹑脚下楼的脚步声。

此时,蓝已睡意全无,侧过头去望着躺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女人用双手紧紧环抱住自己的臂膀,对于这个动作,蓝太熟悉了。相对于林夕,Gal总是习惯搂紧自己的臂膀。看着身边的女人再次转换成Gal,这一刻,蓝却不由得扬起了嘴角,露出欣慰的笑。无论如何,他也不想违逆了自己的内心。

蓝压低了呼吸的鼻息,不忍发出一点声响,怕是惊扰了熟睡中的女人。女人像是一个充满灵性的精灵依偎在自己身边,眼角的痣在微亮的晨曦中若隐若现,更是让她显得灵气迷人。他就这样爱怜地看着她,慢慢陷入了沉思,直到临近正午时分,窗外投射进来明亮的烈阳。

两人洗刷完毕便径直跑到了房顶的晒台上,仰躺在遮阳扇下休憩。对面山顶,太阳正高高挂着,阳光炽烈温暖,湛蓝的天空悬着几朵数得过来的白云。一阵风吹来,草甸上荡起黄绿色的波浪。这里的空气通透得不含一点杂质,以至于远处群山的身姿显得如此干净利落。

“紫外线帮忙消消毒,希望它们赶快痊愈。”Gal一边自顾自地说着,一边将伤痕斑斑的双脚伸到太阳下。

蓝挑起英俊的眉笑了笑,继续沉浸在高原温暖的太阳浴下。

Gal把懒散猫抱起放到腿上,用手轻轻在它身上来回抚摸。不到一会儿,懒散猫便待不住了,从她的身上一跃而下又蹿跳到其他摇椅上,以散漫的姿势重新躺下。

这时,络腮胡老板走了上来,说道:“因为昨天的事,它可能还在生你的气哦。”

“嗯?昨天的事?”Gal好奇地问。

“因为你,它的午后睡觉时光被搅乱了,你知道,猫是最爱记仇的。”

络腮胡老板抿着嘴呵呵笑了两声接着说:“午饭好了,你们是在上面,还是到一楼和我一起呢?”

他虽然是在征求意见,话说到一半却明显显露出恳求的语气。

络腮胡老板的话语刚刚落下,懒散猫从摇椅上忽地跳下,一溜烟儿蹿进了玻璃门,像似听懂了似得。

“就你最机灵,一听到吃,蹿得比谁都快。”说完,他又抿嘴呵呵笑了两声,语气里充满了疼惜。

“一起吧。”蓝起身牵着Gal向一楼走去。

客栈一楼是一个集餐厅、酒吧,以及娱乐休闲的综合体。所谓的酒吧是一个仅仅有五张高脚凳的吧台,同时也作收银台使用。吧台后面的酒柜里稀稀落落安放着红酒和啤酒。一张褪色的镖盘是仅有的娱乐方式,飞镖则散落在吧台上的旧铁盒里。吧台对面的墙上立着一排摆满了各种古旧图书的书架,下方的地毯上放了两张沙发,看上去舒适温暖,有种立马让人生出困倦之意的冲动。沿着落地玻璃窗摆放着几套木制桌椅,白底黑图纹的窗帘过滤掉一部分阳光,在桌椅上投射出斑驳的图纹阴影。

然而这时,懒散猫早已在门口享受起了午餐,眼睛还不时地瞄一眼另一侧正低头大口大口吞咽食物的霸道狗朗达。

蓝和Gal在一张阳光稀少的桌椅坐下。络腮胡老板从吧台一侧的房间里端来饭菜,两荤两素,还有一大碗扑散着羊膻味的汤,又拿来一瓶年份久远的加贝兰葡萄酒。

“我的饭桌上已经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他兴奋地一屁股坐进蓝对面的椅子里。

“看来客人很少。”蓝笑了笑说道。

“嗯。那对德国人去了山里,要晚上才能回来,还有一个也朝着他的深山目的地游玩去了,这里只有五个客人。”他一边倒酒一边继续说,“也没办法,这里海拔高,不通路,想来的人,车却进不来。来这里要徒步翻越客栈前的那座大山,再穿过草原,一般普通人的毅力是办不到的。夏季还好,到了冬季这里几乎一米多厚的积雪。能进来的人要么是不要命的探险者,要么是不要命的摄影爱好者,要么是像你们,总之都是不要命的。而且这些人中还有很多更喜欢体验露宿。话又说回来,虽然客栈的生意不景气,我还是宁愿不要通路。通了路,眼前的景色就变了。”

三人互相碰了酒杯,蓝挑了挑眉把酒杯放下,拿起筷子为Gal加了些菜。

“那只猫叫德央,朗达和德央才是这个客栈的主人,我只是一个为它们打工的打工仔而已。它们配合得还挺默契,发挥各自的天性,各施其职。朗达守护客栈,山里的狼一般不敢靠近。德央呢,简直就是一只好吃懒做的总管大人,只管慵懒度日。不过现在,她的肚子里正在酝酿baby,不知道是借的山里哪只野猫的种。最近愈加变得贪吃贪睡,还经常情绪化,动不动就呲着牙朝朗达和我发脾气,越来越像一只野生猫了。看在它快要生小baby的份上,不跟它计较。”络腮胡老板看了眼门口吃得正欢的懒散猫,露出干净的笑脸。

“这里风景美得不像话,你这个打工的也算赚到了。”Gal将菜送到嘴里说。

“噢,罕见哦,左撇子带来的麻烦也不少吧?”络腮胡老板指了指Gal的左手,接着抿了口酒说。

听到这话,Gal并没有作声,只是笑了笑回应络腮胡老板。

络腮胡老板又说:“偶尔来这里观赏一下风景还好,如果像我一样几乎每天都在看,也会腻的。有时候甚至一两个月不见一个人影,只能与朗达、德央一起消磨时间,多少还是会感到孤独的,时间久了就会厌烦这种孤独。不管多么美好的事物,追求起来都应该有个限度。况且,在这里呆久了,很容易养成惰性。有客人就接待下,没客人就窝在沙发里看书,要么把前院和后院修理一通,实在太无聊的时候,就干脆也跑到山里呆上个几天。”

“你常年都在吗?”Gal问。

“不,每年这里开始冷的时候,大概到十一月底,我就会离开,我可不想一个人在大山里被狼叼了去填肚子。平常的时候,差不多两三个月出一趟山,置备些客栈的必需品,也出去外面接接地气,长时间呆在这深山野墺里会成仙儿的。偶尔也给这里的牧民捎带些东西,用来置换他们的牛羊肉。那,咱们现在吃的都是他们牧养的,和外面的不一样。尽管吃,不要钱的。”

“昨晚睡得还习惯吗?”络腮胡老板边抿酒喝,边朝蓝挤了下眼睛,说道:“豪华房间的超大床怎么样?”

蓝挑了挑英俊的眉说:“没想到这里的配套设施这么好,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是的,我早就猜到二楼那张单人床肯定会让你失望的。要知道,一般来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精神追求者,很多时候精神生活是离不开高品质的物质作为基础的,所以在这种地方,豪华房间也是大有需求的。话又说回来,也不是所有高品质的物质都符合个人的精神追求。就好比一瓶葡萄酒,有人把它绑在轮船的甲板上,跟随着轮船从北极到南极,又自西向东绕赤道一圈,又从非洲到北美洲。是,它是一瓶了不起的葡萄酒,到访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它对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那只是商家为了提高价格制造的一个噱头而已,也许有人愿意为此埋单,对我起不了作用,它的了不起也只是针对它本身而言。如果我真的拥有了它,那也只是我的虚荣心在作祟,想得到别人赞许的目光而已。”

他摇晃着手里的葡萄酒,又放在鼻下轻轻嗅了下酒香,说道:“我希望我的精神能和所追求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关联,一种心有灵犀的共通性。就像现在酒杯里的酒,这是我妻子酿过的酒,大西北产的,这样的口感才是真正的单宁饱满,入喉细腻柔滑,也不俗艳。它可是曾经击败过波多尔,得过金奖的。”

“你结婚了?妻子呢?”Gal问。

络腮胡老板呵呵笑了两声说:“错了,是她生前酿过的酒,生前。我们也没有结婚,还没来得及成为夫妻,不过我还是想称呼她妻子,我想她也希望这样。”

络腮胡老板将杯里的酒送下肚想要再重新斟上时,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喝光了所有的酒,酒瓶早已空空也。但他仍没有要停止的意思,于是自顾自地说:“没酒了。”说罢站起身来。

这时却被蓝制止道:“我去吧,在哪?”

“后面,吧台后面有一大桶青稞酒。”

蓝走到吧台后方,看到地上摆放了三桶塑料桶装的青稞酒。当他正准备躬下身子提起一桶时,吧台上的两个相框却吸引住了他的视线。相框里,络腮胡老板搂着不同的女人,一张是普通的生活合照,另一张则是婚纱照片。穿婚纱的女人应该就是男人口中的妻子吧,然而另一张照片里的女人,看上去却那么熟悉。蓝一边在心里思忖,一边提起青稞酒朝餐桌走去。

“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发出各种赞叹,空气好,环境美......”络腮胡老板将一只手摊在空中,想要再多举出几个例子时却顿住了,喝了一口酒接着说,“等等之类的,但是他们却没有想过,吸引他们的恰恰是大自然本来的面貌,没有任何外加的修饰,只是它原本该有的样子而已。在这里,人们不需要过多的思考。只是现在,外界的一切,比如铺天盖地的广告、新闻、影视剧,还有那些新兴起的娱乐节目,这一切变得让人们越来越容易,越来越方便,越来越愉悦地接受,只会一味地接受。而现在的人却越来越缺少辨识事物本质的能力,忘记了生活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络腮胡老板将酒杯里的青稞酒一饮而下,又说道:“这里淳朴圣洁,但是这里也同样生活艰辛,环境恶劣。你,如果用你现在的生活作为交换,你会吗?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当然也少不了信念作为支撑。我想,这也正是神圣的信仰在这里广为流传的原因之一。也不知道生活在这里的人是幸运还是不幸。但是,至少能确定出生在这里的孩子是不幸的,和外界的孩子相比,他们本该拥有同样的幸福和幸运,有部分是他们自己丢弃的,更多的是被剥夺的。在这里,社会公共资源分配极度不均,不仅仅是这里。这不是他们的错,该反思的是我们,还有那些富有的人,不论富有的是权力,还是财力,还是所拥有的能力。这些人有责任思考这些问题。如今社会上很多这种情况,明明是社会资源配置出了问题,却总是把由此造成的问题强加和转嫁到普通人身上,所有的问题都让他们来承担,要知道,社会资源配置越匮乏,越不均,这个社会对普通人的道德要求就越高。这太不公平了,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这里不缺资源也不缺信仰,也不需要一味地接受善举和施舍,那样只会培养出一味索取的惰性。这里匮乏的是如何习得自强自创自富的思想。”

络腮胡老板一直滔滔不绝地讲着,而两人只是默默地听着。在这样的天气像现在这样坐着,男人的话就像是一首俗套的背景音乐,不那么认真听也无妨。直到一桶青稞酒消去了一大半,男人才肯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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