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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0000001

第1章 初见倾心

广州,是我沉睡在南方的婆娑宿命。

三月的街道盛满紫荆花,花香涌动,七分醉意,三分喜。墙角探出绿意,阴凉着滚烫的地面,暖风拂过,一阵舒畅,一阵热。

我,钟离巧倩,是这座火城最随性,脾气最差的女生。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命中注定。但,往往事与愿违,就在两个礼拜前的某一天,有个人从天而降,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还企图走进我的心里。命运落定的那刻,我居然没有反抗,更恐怖的是我开始相信爱情,相信命中注定,更相信,这辈子只能是他。

那日,阳光甚好,惬意午后。我穿了20年来的第一条裙子。走在街上,我能隐隐感觉到路人嘲笑的嘴角,讽刺着向上扬起。可我依然昂首阔步,一副与这条蓝色纱裙合二为一的自豪感。想想,也不知哪来的自豪。顶着自以为是的压力逛完商场,搂着,背着,提着,大大小小的塑料包,凌乱中硬是呈现出一抹淡定。

“叮咚,叮叮咚,叮叮叮咚。”

为翻出手机,我彻底崩溃。大包小包掉了一地不说,接通电话,哇塞!居然是搞推销的。我脾气真是好到爆,换做别人,岂是只单单骂几句,怕是会端了他祖坟,也不肯罢休。祸不单行,紧接着贝多芬用它的进行曲,免费赏了我一个日光浴,从衣服到灵魂,透彻清凉。哈哈!音乐无价!音乐万岁!

“喷泉终于修好了,我们去领钱吧。”

“好的。”

修,喷泉?两个穿黄色连体工作服的修理工,一脸幸福的从我身边走过,看在贝多芬的面子上,我又能说什么?反正不会再有比这更倒霉的事了。领钱去吧,你们也不容易,领完钱去吃顿好的吧。气没处撒不重要,只是可惜了我第一次的淑女风啊!就算我不适合穿裙子,也用不着如此痛斥我吧!

“Hi,你还好吗?”

突然出现的声音,磁性而低沉,穿过耳膜直击心脏。

注定,一次回眸成永恒。一张被上帝亲吻过的俊脸放大在我眼前,而我也不负众望,心跳加速,呼吸急促。

“啊嚏,啊嚏,啊嚏。”

猛的一下三个,应该吓坏帅哥了吧?我只能笑笑低头捂着嘴,却又忍不住翻眼弓眉,想看看他的反应,他紧锁的眉头是在鄙视我?不过,或许不是。他并未正眼看我,而是脱下牛仔衬衫,给我披上。原来****运附带着桃花运。我娇羞的红着脸,他只管蹲下身,默默帮我捡拾东西,并未意识到我二十年来,第一次红透的脸,乱掉的心跳。

我顺势打量着他,浅黄头顶,小巧乖张;颌下锁骨,销魂迷人;双臂纹身,放荡不羁;背心球鞋,阳光十足。可我是有原则的好姑娘,我脱下衬衫,假装清高。

“帅哥,谢谢你的牛仔。我不冷,衣服给你。”

说完,我矫情的幻想着他会再次温柔的为我披上,可他不但没有接过衬衫,连看我一眼都不屑。漫不经心回道

“你还是披上吧。我,不想占你便宜。还有,你第一次穿这条裙子吧?”

“对啊,你怎么会知道?”

“算出来的。不过,你不适合穿裙子。”

够直接,不披上感觉还有点委屈他。

“叮咚,叮叮咚,叮叮叮咚。”

来电显示,‘阿婆美女’。

“喂,阿婆。东西全买齐了,正准备赶过去。我办事,你放心。好了,再见。”

阿婆,今年七十五岁,却依旧保持着五十岁的样貌。是我的好朋友。

“彩灯?花瓣?你去开party?”

他皱眉浅问,语气好奇而温柔。我有些慌乱的解释道

“不是,不是,是帮一对夫妻制造一场,全宇宙最浪费,不,最浪漫的约会,不,是庆典。”

“话都说不清,你能确定你要干什么?”

对啊!我为什么紧张?为什么?可能淋水淋坏了。

“当然。此次任务艰巨,我还缺一个得力助手,有没有兴趣和我去做电灯泡?”

“我猜你只是需要一个帮手吧。”

不,我只需要一个帅哥。

“哈哈!不,是帅哥。帅哥相助,定能事半功倍。更何况是你这种级别,你会不会嫌我丑?”

一听我夸他,他点着头,呵呵地笑。原来他会笑!冷酷的脸上绽放出雪中梅花般的微笑,甚是动人。

“你觉得我帅?”

“不然,美?”

“ok!我只想拿回我的衣服。”

两个小时的车程,他居然睡了一小时五十九分。只用二十秒上车坐下,二十秒埋头入睡,二十秒下车。慵懒的醒来后,打着哈欠问我

“这是哪儿?好偏僻。”

我无奈的看着他东张西望的小脑袋,说

“不偏僻。你,现在是醒着的吗?”

“看。”

他睁大着本来就很大的双眼,在我眼前晃悠,告诉我他醒着。

郊外风光,春天气息特别浓,静逸的绿,掩饰冬天最后仅存的残迹,也在宣告夏天将如期而至。此刻,只有光着脚踩在绿草地上,迎风奔跑,扯声大叫,才不枉到过这美丽的画卷。跑累了,擦擦额头的汗珠,想起牛仔哥,停下脚步,四处张望搜寻他的身影。

“喂,我在这儿。”

是他的声音。他知道我在找他?顺着声音方向望去,只见他斜靠在树下,刘海遮住他三分之二的表情,但还是能透过他上扬一半的嘴角,猜出他在笑。也许,是春天氛围太浓,感觉这一刻的我好幸福。如果,他是我男朋友,我能朝他微笑的跑去,钻入他的怀抱,他亲吻我的额头,我害羞的笑着,然后我们手拉手躺在草坪上,借着阳光,暖风,鸟叫,尽情分享彼此,只剩彼此。

“喂,你怎么了?灵魂出窍?”

我晃过神的第一句话,居然是

“好帅,我想抱抱你。”

“哇!呵呵!你跑疯了。”

幸好,他及时呵斥住我的浑话。

“我…对不起。我…只是…刚失眠,不,是失恋,错以为你是他,所以才会…呃,你懂的。”

“嗯哼,你眼光不错。”

“哈。是相当不错,而且从没错过。”

等一下,他是在自恋,还是幽默?

“你交过很多男朋友?”

“啊?嗯。只有我不想的,没有我不能的。”

我表面嘚瑟不已,心却是虚的。他不再回话,笑得更开,露出粉红的牙龈,甜甜的,像个孩子。我又被他搅乱心智了,不,冷静,冷静。我不敢再直视他。转过身,收拾好心情,进入主题。

“牛仔哥,你…”

“等一下,牛仔哥叫我吗?”

“第一我不叫牛仔哥,第二我没叫你妈。”

这是一个冷笑话。我抖抖身上的牛仔衬衫,理所当然的看了他一眼,他懂了意思,欣然接受。

“我还差一个蛋糕。牛仔哥。”

“我去。”

等的就是这句话。他摆摆双手,箭步朝着他认准的方向冲去。不到一个小时,我才充了十几个气球,他就哼着小曲悠哉悠哉地回来了。

“牛仔哥我回来啦。还给你带了寿司和抹茶。”

“啊!正好,我还没吃早饭呢。”

“早饭?我去给你买饭吧?”

“不用。”

我扔下手里的气球和充气筒,抢过他手中的寿司,一顿狂吃。全然不知他一直一脸嫌弃的看着我。我把吃的只剩一个寿司的盒子递给他,含糊不清的说着

“牛仔哥,你吃。”

“我在路上已经吃了,你喝口水吧。”

“不渴。”

“你是丐帮弟子?”

我塞完最后一个寿司,说

“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

说着一个嗝涌了出来。

“呃。”

好爽。我摸着喉咙继续说着

“就饿了。”

停顿是一种美,它让我看到他的表情从严肃到无奈,完成搞笑的转变,只用可一个嗝的时间。吃完寿司,喝口抹茶。

“味道好奇怪。”

第一次喝抹茶。虽然奇怪,但还是喝完了。

我和他说我的布置构思,唠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口水都说没了,早知道应该留着抹茶的。

“总体不错。只是,你的五角星是用来庆祝中华人民站起来了吗?”

他盯着我,笑得合不拢嘴。

“别笑,粉丝会掉。”

他立刻收起笑容,问

“你知道?”

“知道什么?知道你是个毒舌父。”

“对不起。”

“没什么,我钟情于星空,为什么一份爱情不能由一颗闪着金光的星星来见证?”

我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又侧过头看了他一眼。在我的熏陶下,他的表情似乎也在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我不能问,不能去感受。只得转移他也许悲伤的情绪。

“你给气球充气,我去弄五角星,好吗?”“气球呀。不如,我们换换?”

“为什么?你讨厌?”

他低下头,摸摸后颈,小声说着

“我们不太熟,我,怕它,破。”

听完,我没忍住。噗嗤一笑,无力吐槽。

“你去挂彩灯?”

“非常乐意。”

按照我的计划,男女主人公一下公交车,得靠沿路的指示卡和气球,找到这里,他们会踩过一条用花瓣铺成的路,走进亭子,主场就是这个亭子。亭子四周挂满彩灯和气球,每个气球上挂着一张他们的照片,整整五十张,是回忆,是幸福。虚的搞完,实物上场。红酒高脚杯,蛋糕配玫瑰,还有阿婆准备的特别环节。最后,他们会依偎在小河边的一颗用蜡烛围成的五角星里,数着天上的星星,稀疏回忆属于他们的青春岁月。还有,这时我们会在小河上流,陆续放下五十只彩色小船,小船上载着小蜡烛。最后的最后,就剩我和牛仔哥的隆重亮相和祝福了。一场完美的‘结婚五十周年庆典’,由我们交待收尾,哇,简直太酷了。

我们在春日旭风里,打打闹闹忙了五个小时,终于大功告成。

通过几个小时的相处,我觉得他是个表面高冷,内心逗比的大男孩。他可以跳着舞挂完彩灯,虽然不幸摔了五跤。他可以边唱rao边点蜡烛,最后半个小时只点了十根。他还可以把折好的五十只小船全扔进河里,再一一拿上岸。也许上天只是赐了他一副酷雅的气质,并未成熟他的心智。捶捶酸腰,不禁感叹道

“牛仔,我们好伟大。太浪漫了,特别是那颗闪闪发亮地五角星。多亏有你,不然我拼了老命也干不完啊。太看得起自己了。”

“那,你该怎么谢我?不仅帮了你的忙,还救了你的老命。”

天渐渐黑了,方圆五里不见一个路人,他不会…不怕流氓坏,就怕流氓长得乖。是反抗?还是装弱?停,对不起,原谅我产生的龌龊的想法,人家一脸正气,是我猥琐。

“叮咚,叮叮咚。”

我快速翻出手机,回到现实。手机那头传来颤抖而微弱的声音

“倩倩,我们去不了了,对不起,让你白忙一场。”

阿婆说完,立刻挂断。我连问句为什么的时间都不曾有。挂掉电话有种不祥的预感,难不成阿公他…为了消除我的疑惑,我回拨了过去,却只有无人接听的嘟嘟声,我有些担心,必须弄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了。这可是我和阿婆筹划了一个月,为的是给病中的阿公一个大大的惊喜,现在怎么能说不来就不来了呢。可没等我迈出第一步,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吓退了我的脚步。

“该死,天气说变就变。不管了,淋死算了。”

我准备冲进雨里,但被牛仔哥一把拉住,挣扎无用,只得回头说着

“其实,你不用这么大力的,牛仔哥。”

他抱歉的松开手,我也随即放弃。听着雨声,心里一直假想着他们没来的理由,可我不敢再想,越想越烦。沉默了半个小时,我的心安静了,雨也渐渐变小,我忍不住扯开了话题

“忙了一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牛仔哥挺好。”

“你姓什么?”

“牛啊。”

“我还猪了。你爸也姓牛?”

“干嘛说他。”

他脸色有了变化,我说错了?牛?猪?还是他爸?

“我是问,别人怎么叫你。”

“莫凡。”

“莫,烦?你很烦?忧国忧民啊?”

“平凡的凡。”

“哦,我巧倩。你多大?”

“二十二。”

“工作?”

“唱歌。”

“结婚没?”

“啊?没,单着。”

“是单着,还是没单着?”

“单。”

我想对他作初步了解,毕竟也有一天的交情。一问一答,还算不错。重点是最后一个问题。继续。

“你是广州人?”

“嗯。”

“可是,你长得像外国人,打扮得像韩国人,你混血吗?”

“不,我是纯的中国人,小时候移居加拿大,现在在韩国工作。”

“哇,我神眼啊!你回国来玩吗?”

“恩,算是。这是我离国后的第一次回国,差不多七年了,来见见老朋友,也放松放松。不过暂时还没联系到他们,现在住宾馆。”

“不如,我先做你导游,带你玩玩?也当是谢谢你今天的衣服和帮忙。”

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可以吗?”

“必须可以。我们击掌为约。”

我伸出双臂,摊开双手。他立刻呼应。他的手很大,手指特细。只是满手的戒指硌得我直疼。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只剩檐雨声。我脱下牛仔衬衫还给他。

“天黑了,该回去了。”

“好,那这些东西怎么办?”

“留给有缘人吧。”

“是你不想收拾吧?”

又无情的拆穿我。

我摇摇头,居然,拉着他,我拉着他奔向车站牌。赶上末班车,我们走到最后一排坐下,车里只有一个老婆婆和一对情侣。当然,情侣不是说的我们,我是知羞耻,懂礼节的好姑娘。我们一路畅聊,聊得天南地北,不过也只是肤浅的话题,只是再装熟,最后还是得分别在那发黄的站牌。

“莫凡,你认识回宾馆的路吗?”

“我打车。”

“记得我们明天的约定哦。”

“嗯。”

“莫凡。”

“嗯?”

“明天见。拜拜。”

“嗯。你注意安全。拜拜!”

缘分的非凡在于,它能给你一次终身难忘的意外邂逅。为此我花光了一辈子好运,只为邂逅他。

深夜回到租房,习惯性先打开厨房的灯,桌上一定放着只需要加温的饭菜。但,每次都嫌麻烦,直接塞进嘴里,此时,一定会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走出来,把饭菜扔进微波炉,拧开开关,然后回房倒头大睡。这是她不变的关心,我不变的依赖。

第二天,莫凡,失约了。等了整整一天,等来的却是五天吊瓶。是我天真,萍水相逢何谈约定?若真是约定,也不见得就该死守承诺。

昨日,只是一场烟花梦。他失约,但,我的心却驻守在梦开始的地方,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我依然期待,期待与他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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