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期,一位居住在深渊的大神,为了治愈族人活不过二十岁的宿命,化身巨人,追逐天空的太阳。太阳从东往西,大神便从东追到西,直到有一天,大神发现自己回到了第一次追逐太阳的地方,他终于作出了一个决定,在东海上等待那个调皮的太阳。万丈身躯在深海扎根,太阳却藏了起来,几百年的黑夜终于过去时,大神化成了孤岛,太阳就在孤岛正上方。大神的身体扎根,但是头部却在海面,巨大的头颅化成一个面具,矗立在孤岛上,这便是剑圣一族的由来。
胡淮听着美丽的传说,看着自己的叔叔,巨大的面具下,小火堆激烈的燃烧着,胡淮想说什么,却欲言而止。
剑圣的面具是桃木做成的,倒上只有桃树,传说是大神的睫毛所化,桃木面具包裹着整个面部,最上方是方正的棱角,最下方成了切合下巴的棱角,面具上用深海巨兽的鲜血画着诡异的图案,由上至下,在美心挽了一个结,由眉心直落道最下方,没有嘴,只有空洞的双眼,闪烁着冷光。黑洞洞的双目下,流着血泪,直至耳侧,耳侧是凸起的弯曲,如同卷曲的羊角,但是却远比羊角小上许多,剑圣披着皮毛披肩,裸露的上身,虬劲的肌肉线条,黝黑的肤色,无一不是大海的痕迹,当然也有伤痕,剑痕,刀痕,还有很多不知名的痕迹,龟甲做成的裙子,鲨鱼皮做的靴子,手中握着的,是一把普通的剑,和胡淮那柄破剑一个样子,但是更有锋芒,更加锐利,更加充满血腥,剑身闪烁着淡淡的红色,散发着淡淡血腥气。
血腥的味道被篝火燃烧,在空气中迷茫,味道很奇怪,胡淮不喜欢异味,因为他有洁癖,但是这种味道却让他从心底里散发出一种疯狂,一种由内而外的疯狂,那是来自心底的欲望,即便被人性掩盖,但原始并没有消失,只是藏了起来,释放的时候,便是重归故乡的时候,人的故乡是茹毛饮血的过去,胡淮就像是从文明倒退道原始部落的其中一员。
剑圣说话很满,或许是很久没有说话原因,音节的发声充满了结巴。
“你……父亲……死了?”剑圣空洞的面具下那双闪烁着诡异光芒的眸子,望着头顶巨大的面具,吃力的问道。
“他死了,他说他辱没了族群的威严,该死。”胡淮讲述着父亲临死前的一些话语,语气很淡,淡如路人,“他从海上失落,被中土的客商救下了,和客商的女儿结了婚,生下了我,后来家中败落,父亲干起了杀手的活计。”
“杀手,就是专门杀人的人,用钱,换命。”淡蓝色的天幕渐渐黑了下来,繁星从深渊一般的星空里钻出,犹如黑色海洋中闪烁的明灯。“他很想念你,越是思念,杀孽就越多,死的时候,他已经迷失了,清醒了半刻,给我说了一大堆话,便走了。”
海风带着浓重的咸味,风起,剑圣的剑越发的诡谲,淡红色在火光下更是诡异。剑圣的面具上,两行血泪越发的明显,如同刻在面具上一样。胡淮的父亲便是那条逆流而上的鱼,只可惜逆流而上,不一定只有一个方向,世上并没有仙人,所以方向明显是错的。
剑圣站了起来,粗壮的身体在火光的映照下更加魁梧,手中的剑开始挥舞,动作很满,却很干脆,篝火的火焰闪烁不定,红色的剑影越来越迅疾,最后在火焰的窒息中稳稳的插在了地上,剑还在剑圣手里,剑身,却深入大地。
火光明灭,胡淮的眼神也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
剑圣开始说话了,一句话要酝酿很久,也要说上很久,胡淮认真的听着,桃花的汁液被一罐又一罐的喝光,话一句又一句的被胡淮记住。
剑圣的意思并不复杂,胡淮的父亲是族群中最聪明的一个人,也是传承至今最强大的一个人,小岛上人少,而且只有男人,族群的繁育只能依靠岛外的女人,或许是海浪送来的,或许是族人在外结识的,剩下孩子,就回到小岛,只有男孩才会被带回来。胡淮的父亲叫胡来,却迷上了神仙之道,成年后本应去传宗接代的时间,却被他用来研究神仙学说,他迷恋先祖,也崇拜力量,于是,回来之后,便向东而行,试图寻找蓬莱。但是,却只是一场胡来。
如同那个庸俗的代号一般。
太阳在东方升起时,剑圣才停止了说话,胡来走后,再也没有人出去过,如今胡来的孩子回来,意味着没有人断掉传承,也就意味着族人可以出去了。但是胡淮,必须留在岛上。
除非,他能战胜剑圣,成为主宰。
胡淮当然没有成为剑圣的意思,也不愿意成为族群的主宰,他只是想回来看看,然后便永远的离开。族群的血脉让他觉得充满了罪孽,这种不尽人道的传承,更是他所不齿的,但是如今,他却决定留下来,直到他成为新的主宰。
主宰不仅仅是一个称谓,更是力量、权利和强大的代表。战胜剑圣不仅仅需要武力,也不仅仅需要力量,更需要智慧。尽管族人不愿意多说一句话,但是他们的智慧是胡淮内心最向往的力量,或许需要时间,但是时间总会给每个人答案,也绝不会为难他,胡淮很自信。
剑圣练剑时,胡淮也练剑,剑圣毫无保留的教授着族群中最强大的力量,胡淮不遗余力的学习着这些力量,控制着这些力量,越强大的力量,就越需要控制,越接近原始的地方,就越需要克制,剑圣一族之所以能传承,不仅仅因为他们的传承,更加因为他们内心中强大的自制,超凡的忍耐,无畏的心灵。
乐天的烦恼一直都没有停止过,第五层依旧是个问题。他尝试过太多的方法,用了各种门路,总归还是被堵在那个门前。门,只是一扇门,却如同一座山,要开一扇门,很容易,但是要搬走一座山,那岂止是困难可以表达的。
于是狗蛋便成了乐天诉苦的知己,在每个夜晚,乐天都会和狗蛋絮絮叨叨的说着一大堆很飘渺,很无趣的话,在听到哮天犬的时候,狗蛋的眼中便会充满一种骄傲,眼神中的骄傲不代表看起来就骄傲,因为狗蛋骄傲的样子很欠揍,在任何人看来,那种表情和骄傲无关,但是和渺视有关。
狗蛋得意洋洋的走在前面,乐天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夏天到来时,树上到处都是蝉鸣,聒噪至极。东山上,盲山上,京都星罗棋布的大街小巷中,到处都是狗蛋和乐天的身影。
既然搬不了山,那便不搬了,杀人的方法很多,实现杀人的方法也有很多,不一定需要武力,但绝对需要血腥,那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