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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上午还是艳阳高照,到中午时分已经下起了薄薄的细雨。雨不大,但已缠缠绵绵近两个小时了,看来短时间内没有停的意思。云忆原本打算骑脚踏车赴约的念头也只好因此打住。换上轻便的牛仔裤与T恤衫,将长发束成马尾,她一身简便地出了门。

一向没有迟到的习惯,所以她准时到达了必胜客。在侍者的引领下,她看到了坐在靠窗位置上的任歌行。

不知他正在想什么,深邃的眸光凝在远处不知名的一点上,十指交叠优雅地搁置在桌上,嘴角浮着浅淡的笑意。浅蓝色的衬衣配上深蓝色的西裤,尽管简单,但因穿的人不同,还是透露出十足的优雅和贵气。云忆一直知道他是好看的,尤其那种举手投足间很自然地散发的优雅气息,令人深受吸引。他就如月光一般,虽不若任歌建给人的感觉温暖,但容易让人迷醉。

“歌行。”云忆嘴角浮着淡淡的笑意,走到了任歌行对面,侍者体贴地为她拉开靠背椅,她轻声道谢后坐下。

任歌行只是收回了目光,却没有回答,反倒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被他幽深的目光看得不自然,云忆轻拢眉峰,“怎么,我脸上又写了字?”

之所以用“又”是因为“脸上写字”里还有一个小典故。那时她刚认识任歌行不久,他正要参加一个全省性的辩论赛。

“你说我们会不会赢?”比赛前两天,他们——包括任歌建与袁织烟以及将要一起参赛的几个研究生部的辩手,一群人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他问她。

“我不知道。”云忆是老实人,所以回答也非常老实。换做别人,怎么也会说几句好听的。

任歌行听到她的回答,不见生气,反倒极有兴致地凑近,“你当然知道,你脸上写得很清楚。”

“是吗?”云忆不觉用手抚上了脸,“写了什么?”

“写着‘赢定了’!”他笑着举杯,向所有的人大声说道,“云忆在脸上都写着我们赢定了,大家加油。”

全体人都哄笑了起来,闹哄哄地举杯,嘻嘻哈哈地饮酒,而其中则有几道别有深意的目光绕着他们俩打转。

结果任歌行他们果然连连过关斩将,一举夺魁。当任歌行荣获最佳辩手的时候,他竟然在镜头前向那位在脸上写着他们赢定了的朋友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当时坐在电视机前的她差点儿从沙发上掉下去,好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否则这一下脸可丢大了。

后来,每次当他含着深意的目光定在她脸上时,她便用这句话将自己从那种不自然的尴尬情绪中解脱出来。

一如现在。

任歌行听到这句话不禁莞尔:“流浪了三年回来,开场白还是蛮别致的。想吃点儿什么?”

云忆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着他,“是不是在看我有什么变化?”

两个月没见而已,能有什么变化?任歌行在心中轻笑,却将情绪很好地掩藏在心底,“好像没什么变化,还是傻丫头一个,你什么时候才会开窍?”

看似问得漫不经心,实则别有意味,只是听的人不懂,至少现在还不懂。

“开窍?你指哪一方面?”

“例如,感情。”他两指轻扣桌面,唇畔勾起优雅的微笑。

“是不是我学到美国人开放的作风就算开窍了?”

“可能吗?”要是连这点儿了解都没有,他才不可能放任她一个人在美国待三年,除了探视和拜托朋友关照以外,其余什么动作都没有。

“我还以为你会先问问我在美国过得如何呢。”口气有些不满,心里也有些失落,怎么这家伙对她的基本状况问都不问一声。她皱眉想了想,怎么与任歌行说话她感觉不到三年没有联络的距离?真离谱!

任歌行笑意加深,还会有人比他更了解吗?但她的这种口气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乎?“那你过得如何?”

“还好。”听他问的口气活似施舍一般,她答得也干脆。

“那就是了,反正你也只会告诉我这两个字,我何必多问?何况你一向独立惯了,也知道怎么样把自己照顾好,我还需多此一问吗?”

接过侍者端上来的咖啡,云忆听了他的回答后扮了个鬼脸,“你倒蛮了解我的。”

看她可爱的表情,任歌行只是一笑。看似沉静温婉、闲适淡然的云忆很难得在人前露出调皮的一面,忽然想起特地为她带来的东西,他将手伸向了西装口袋,“有东西送你。”

“是吗?该不会是玫瑰吧?”明明应该是期待的口吻,但如果看看云忆的表情,就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他将东西合在手中,似笑非笑地说道:“你很害怕是玫瑰?放心,我不会现在向你表白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没忘你上次怎么害我的。”

那是四年多前的事情了,发生在大四的情人节。那时她、袁织烟以及任家两兄弟同时面临毕业,只不过她们拿学士学位,而他们则拿硕士学位。

二月十四日下午六点时分,因还未开春,天也早早地黑了,校园里华灯初上,但在女生楼里,多数人正在精心打扮,准备漂漂亮亮地去赴情人的约会,过一个浪漫的情人节。

突然一辆小型的敞蓬货车开进了女生的宿舍区,整个女生的宿舍区沸腾了起来,那是一种很奇怪也很迅速的化学效应,几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女生楼的所有窗口都挤满了人头,宿舍区的四周也迅速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那辆货车上,情人节嘛,九朵玫瑰没什么好惊奇的,九十九朵也很常见,但……如果是拉满一车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呢?尤其是在那一车玫瑰中央的心形空地上,全校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一身飘逸的白色长风衣,手捧吉他,优雅而深情地唱着情歌。

已经有人惊声尖叫了出来,但更多的人在没有人指挥的情况下开始附和他的旋律唱起来,一时间,歌声响彻了云霄,那是周华健的《风雨无阻》:“……爱你够不够多,对你够不够好,可以要求不要不在乎……”

如果周华健看到了那个盛况,恐怕也会兴奋得晕过去的。

云忆正是听到有人叫出了任歌行的名字时才好奇地到窗口一探究竟,正好看到了结尾——任歌行将手中的吉他随意向后抛给了一位男生,然后从万花丛中采撷一朵娇艳的玫瑰握在手中,目光掠过在场的所有的人,整个闹哄哄的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屏息等待,究竟谁会是那位幸运儿,那朵娇艳玫瑰会落谁家?

只见任歌行微微一笑,抬眸看向了云忆所在宿舍的窗口,对上云忆的目光后,唇角勾起了迷死人的微笑;云忆手脚发虚,脸上迅速泛起了潮红,心中则浮起不祥的预感——老天,她和任歌行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他该不是想害她吧?

容不得她多想,温润的男声已然响起:“云忆!”

魔音穿脑!天哪,为什么会如此安静?那个平常看起来不是个大嗓门的任歌行为什么今天声音特别得大?吐字也特别清晰有力?

一秒钟的寂静后,整个宿舍区又重新沸腾了——云忆?谁是云忆?哪个云忆?哪个系的?住哪个宿舍?她漂亮吗?再多点儿时间,恐怕祖宗八代都被问出来了。

而宿舍里的姐妹们则在三秒钟后才反应过来,老大莲姐率先又羡又妒地尖叫了起来:“天哪!云忆,任歌行在叫你耶。”

“啊?她还穿着睡衣?”不知谁又叫了起来。

“我去拿赴约的衣服,先给她好了,正好和任歌行的白色风衣相配。”一件白色连身裙兜头罩了过来。

“快快快,还没有化妆。”

一阵手忙脚乱后,她在众人的推推搡搡下出现在了楼下,人群自动闪出了一条道,她被推送到了任歌行的车下。一身白色的连身裙,一向素面朝天的脸上薄施脂粉,长发经过精心打理后柔顺地披散在身后,她美丽得如出尘的仙子。

云忆咬紧牙关瞪视着正凝望着她的任歌行,二月的天气,她仅穿了一条裙子,当然是冷得上下牙齿直打架了。这人,到底还在看什么?

“我脸上又写了字吗?”开口的声音都冷得变调了。

任歌行微笑着将手递给了她,柔声说道:“上来。”

周围又是一片尖叫声!她真是骑虎难下了,只好将手递给他,顺着他的力道上了车。

“鲜花赠佳人。”他笑意盈盈地将手中的花递到她手中。

指尖传来的温暖触感令她瑟缩了一下,两人相对而立的亲昵让她感到有些不自然,“放心,我刚才拔了刺了,不会刺到你。”

“这……”她环视满满一车的玫瑰,很煞风景地冒出一句,“这么多花,要花很多钱吧?”尤其今天是情人节,虽然她没有过这个节日的经历,但也知道这一天玫瑰的价格会疯狂上涨的。

全场突然一片静默,云忆仿佛听到了宿舍里的莲姐发出了一声很挫败的低呼:“Oh,my god!”

然后是潮水般的哄笑……这么浪漫的场景,女主角却说出这么怪异的台词。

任歌行凑近她耳边,煞有其事地解释道:“不会花很多钱,我有同学在隔壁的农业大学,只要几分钱一朵。”

话音刚落,四周就立即有了呼声——“吻她!”

云忆只想把耳朵捂住,这些人也热情得有些过分了。一想到她听到的话,她就垮下了脸……不是真的吧?

“你……”她一抬头却正迎上了任歌行俯下的脸,他的唇好巧不巧地轻轻刷过了她的唇瓣,望着眼前俊脸上闪动的促狭笑意,她愣住了。

初吻哪……就这么轻易被人采摘了去,虽然是一模一样的脸,但……

奇怪的是,心里那份感觉倒称不上失落,困惑的情愫占了大半,尤其在众人的尖叫声中,她根本无力再多想。

而随后他在她耳边说出来的话却差点儿令她吐血,“帮我找织烟下来好吗?我刚才没有看到她在窗口出现。”

换言之,只是因为她好死不死地正巧出现在了窗口,所以才充当了这样一个传声筒的角色?而所有人竟都误会她是女主角,他也任由众人误会,也不知是冷得牙齿打架,还是气的,她有些生气地推开任歌行,准备跳下车帮他找人。

“还是不要了。”任歌行及时勾住她的腰,搂回了她,脸上是恶作剧式的笑容——这小女人太好骗了。

“那你的花不送了?”她磨着牙看着他。

他脱下了风衣罩上她的肩头,笑嘻嘻地说道:“不管了,反正是歌建要送的,我只负责帮他拉到楼下,现在任务完成了,我们可以走人了。”

“我们?”她感动他体贴的行为,但还没糊涂到忘记今天是情人节,她和他?

“是啊!”他先跳下车,然后接住她,拖着她的手走出了人群,“反正你也没人约,四年大学生活一个情人节都没过,多可怜!我今天就牺牲陪美女的机会陪你一次好了。”

瞧他说得多大义凛然。

“那你女朋友怎么办?”

他错愕地回眸,不答反问:“你问的是哪一个?”

她无语了。

结果是,他们度过了一个非常有情调的夜晚!当她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还在想,任歌行真的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完美的情人了,做他的女朋友一定会非常幸福。不过……也不一定吧,任歌行可不像任歌建,会那么专心一意地对一个人。说来说去,还是袁织烟最幸福了。

后来她才想起来,好像也是在那个晚上,任歌行猜到了她喜欢任歌建的事,而那晚她根本就没有机会苦涩任歌建对袁织烟的深情。后来,几乎一直也没有为这个苦恼过。

还真是奇怪!似乎从认识他们以来她就和任歌行要好一些,而对任歌建的喜欢则仍旧停留在最初相遇时的那分朦胧的感觉中,既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加深,也没有被岁月而冲淡——总是那么模糊,叫人无法真切去定义这究竟是不是爱!只除了在面对任歌建时会比面对任歌行时多一分手足无措罢了。

或许,只是最初的一种悸动,然后演变成了习惯性的牵念。

“回魂了。”任歌行冲她挥手,这丫头,神游到哪里去了?

云忆自回忆中抬起头,冲他抱歉地一笑,“我想起了那次情人节。”

“是吗?”他缓缓一笑,对他而言,那是一个既美好又挫败的夜晚,他如愿地与她共度了美好的一个情人节,却也得到了让他却步的缘由。

四年呵……他知道她与歌建永不可能有交集,但因为这张与歌建一模一样的脸孔与长相,害怕她一旦接受他的心意是在移情作用的驱使下作出的决定,所以他止住了追求的步伐,放任她自在地翱翔了四年,给够她时间去冲淡那份感情;如今,她回来了,他是否已经有把握让她爱上任歌行这个人,而不是那张与歌建一模一样的脸呢?

没有再深想下去,他递上了准备了四年的礼物——原本打算在四年前那个情人节夜晚送出的项链,“看看喜欢吗?”

云忆接过了那包装精美的狭长盒子,好奇地问道:“是什么?”

“拆开看了就知道了。”

她小心翼翼地撕开了包装纸,晶莹剔透的水晶盒内静静躺着的是一条闪烁着银光的铂金项链,梅花形状的细链环环相扣,做工精巧而细致,最别致的是它下方的坠子,月牙形的坠子中镶嵌着小巧浑圆的深色琥珀,而琥珀中央透出的暗纹绵延纠缠,与坠子反照出的银光交相辉映后,看起来竟似云朵一般。

“呀,好美!”她没想到是这么别致的礼物,但太贵重了,“我不能收。”难得有她喜欢得爱不释手的东西,但她还是退还到了任歌行面前,“这太贵重了。”

任歌行的眼眸微眯了一下,随即又推到了她面前,“地摊货,不值钱!”

对见惯珠宝玉器的他而言,这的确也不算价值太昂贵的东西,但……那是他亲手设计打造的,专门为她。

“是吗?”云忆不大相信,“任家泉”珠宝行的小老板会去买地摊货?谁信!

“好了,你不收我就拿去丢了。”他威胁她,“当我是朋友就别再推了。”哪里有人送礼物送得这么辛苦的?

“好吧,谢谢。”云忆对他一笑,接受了。

“回来有什么打算?”他端起了面前的咖啡轻啜一口,问道。

云忆一耸肩,“不知道,只是想回来就辞了工作回来了,看看吧,我在美国做的是广告设计,应该不会太难找工作。”

“有好的机会我会帮你留意。”任歌行微笑,却没有问她是否需要帮忙。

他太了解云忆了,外表沉静、处事淡然的她对名或利都没有太多的要求,但却是独立与自主的,虽然她从不说,但他懂,否则她也不会自上大学开始便拒绝了家里的经济支持,而仅仅依靠做家教及给广告公司做兼职设计的收入来完成学业了,而这也是他欣赏她进而爱上她的理由之一。

云忆微笑着道谢,继而问道:“你呢,现在怎么样了?”

“我?你不是早就知道我会走哪一条路了吗?我爸爸早为我们两兄弟安排好了要走的路,由不得我们做主说不,好在我对珠宝方面也比较有兴趣,所以并没有什么太排斥的想法。”

云忆十分理解任歌行笑容后的隐隐无奈,那是一种缺少自主权的无力感,作为商贾的后代,尤其是家族性企业,的确没有选择的机会,那些父辈们是不可能将一手创立的天下交给外人来处理的。

“那歌建他好吗?”

任歌行望她一眼,笑得别有意味,云忆连忙解释:“我只是关心一下朋友的近况,你别又想歪了。”

“是吗?”他一笑,“我什么都还没说你就急成这样,难道不知道解释等于掩饰吗?”

“算了,反正我也说不过你。”

任歌行也不逗她了,直接挑她最想听的说:“歌建还没有和织烟结婚,不过也快了。”他留神观察她的反应。

“啊?怎么会?我还以为这次回来会看到他们的小宝宝呢。”云忆的表情竟然是失望的,这当然也让任歌行在心底开心了一下,“不会真的在等你吧?”她还记得有一次吃饭的时候织烟提起要让这两个差不多同时出世的人要同一天举行婚礼呢。

“猜对了。”他微笑着道。

“那你呢?这几年都一直还没有找到想要携手一生的女子?”她试探着问道,期待着答案。她可没有忘记他回答的那句“你说的是哪一个”的话。

任歌行没有回答,深望她一眼后,直接跳过了这个敏感的话题,开始天南海北地与她聊天,从大学同学聊到国内外见闻,从广告设计到珠宝鉴定,从东半球到西半球,时间分分秒秒地流逝,直到雨停,华灯初上,必胜客打烊。

接下来的生活,云忆陷入了一片忙碌中。

凭借曾经在美国知名的“Smart”广告公司任职的经历,她在本地业界前三强的阿思派可广告传媒集团找到了一份设计专员的工作,整天除了忙着适应国内外两种不同的工作方式以及繁重的工作任务以外,她找不到多余的空隙来思考别的问题。

阿思派可在广告、传媒界可算是非常优秀的公司了,无论平面广告、视频广告、大型的宣传活动均纳入了业务范围,而每一个设计部的人员均要在有所专的情况下兼顾其余问题。基本上他们的业务流程分文案与设计两边进行,但两个部门负责同一笔业务的人员又要不时沟通,在定好文案之后由客户代理交客户审查,合格后交媒体代理投放执行,如果不合格,设计与文案就需要按客户的修改意见重新再来过。好在云忆仅仅负责设计的事项,所以不需要直接对客户,但这样她都已经需要偷时间喘息了。

阿思派可的客户非常多而且杂,它包含了房地产的龙头企业江氏集团、餐饮巨头“银菲斋”、高科技行业新星“烈峰科技”,甚至还有她父亲旗下的“爱林集团”。这些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型公司,可见阿思派可的实力之强。

作为公司的新人,在试用期间是不会涉入这些大型企业的广告业务,那些都是会成立专案小组进行的。云忆现在主要负责的是一些散落的小客户,饶是如此,每一笔业务的广告费也逾十几万。

“云忆。”二组的组长林衍秋丢了一摞资料到她桌上,“先研究一下,下午开会。”

“任家泉”?看着封面上的三个大字,云忆蹙眉,“这是什么?”

林衍秋停住步,解释道:“这是‘任家泉’珠宝行历年的广告资料,下个月十号他们会就明年的广告投放进行公开竞标,你先看一下,下午三点开小组会议讨论,然后初步定案以迎接下周一的初选。这次我们和文案四组合作,老总点名要你参加,而且下令,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这么赶?”今天已经星期四了,距离下个月也不过只有八天的时间而已。

林衍秋耸耸肩,无奈地说:“没有办法,这次‘任家泉’有意将消息放得晚,原本我们以为他们明年的广告会交给自己的企划部做,不会外发,毕竟前一年就是这样,谁知道会来得这么突然,才八月而已,就已经提前开始做明年的广告计划了。”

之所以解释这么详细,是希望下午云忆在开会时能不负众望。自从任歌建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后,改变了许多以往“任家泉”的行事风格,两年前的那次竞标,阿思派可就因为沿袭了旧的宣传风格,所以才落选,丢失了一大笔广告收入。而如今引进的新人中,属云忆的经验比较丰富,并且在设计理念上也有一些新的东西,所以老总才会点名要她参加,甚至有意将主要的设计工作交给她,作为组长,林衍秋自然义不容辞要交代清楚。

另一方面,云忆的性格也完全不似一些广告人那么飞扬跋扈,反倒淡然得让人真心喜欢,所以她也乐于多培养。

见云忆点头,林衍秋又补充道:“别忘了明天‘雪琳’美肤要见报的事。”

“我下午三点前会做好。”

林衍秋点点头,没有空再多停留,匆匆忙忙回到位置上开始自己的工作。而云忆也继续埋首,先完成了“雪琳”的报版设计,交到了客户代理手中,然后开始研究“任家泉”的资料。

做了一上午的研究之后,对于“任家泉”的大致风格有所了解,她心中也已经有了初步成形的计划,只等下午讨论定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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