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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古之遗迹

人之将死,大多会出现俩种情况,一种是内心真善美爆发,另一种是人性里的丑恶蔓延,但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人最真实的一面。

此时此刻的林牧之连杀数人,有些狡黠、有些腹黑,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无比的张狂与蛮横,即便是人生中第一次杀人,而且是碎尸的那一种,但林牧之内心当中却没有任何惶恐、紧张等情绪。

怒杀数人,林牧之心中一口恶气尽数泻出,在心情念头通畅的情况下,却也是瞬间松下了自己强行振作起来的一口精气神,紧紧是盏茶时间,林牧之整个人的头发都开始便的花白起来,一种可以明显感觉到的神秘力量,将自己体内的生命本源一点一点的吞噬而掉。

轰杀朱二狗与王大头等人,林牧之自身用以苟延残喘的生命本源再次被消耗大半,仿佛一抬头,林牧之就能够看到自己生命倒计时的那一块钟表。

四天,最多四天,自己便会如同许许多多的边军炮灰一样,化作恒古边荒之上的一胚黄土,许多年过去后,连骨头渣子都在这世间灰飞烟灭,连一丁点的痕迹都无法留下。

血污弥漫,感受着自己正在清晰无比的流失的时间,林牧之像是一根木桩一样呆在了校场之上。

光阴流转,漫天的记忆碎片在识海当中开始堆积成一幅幅完整的画面,前世今生,就像小时候已经淡忘的小人书,一点一点变得清晰起来。

林牧之,地球上芸芸众生当中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丝,唯一可以炫耀的,大概就是当过两年义务兵,扛过黑锅、带过绿帽、打过炮,退伍之后娶妻生子,做了一名光荣的保安人员,也就是俗话里的看门狗。

如果没有意外,林牧之大概还会在地球上就那么厮混二十载时光,等到须发皆白、连小兄弟都硬不起来以后,自己找个地势稍高一点、不积水的坟地,将自己的平凡一生葬下。

然而人生之事,十之八九不如意。

或许是老天爷看林牧之有些不太顺眼,在林牧之四十岁生日,准备去找个高档洗浴中心腐败一番的路上,安排了一辆超标二十吨以上的大解放八轮重卡,将林牧之送来到了这个异时空的大明王朝当中。

而且很明显,对于林牧之这个身不由己的偷渡客,这个时空的老天也很是厌恶,重返十七岁的活力时光仅仅维系了三天不到,林牧之便惊人的发现,自己只还有四天可活。

来时豪气干云,但离开的时候,林牧之像是一根女生宿舍里扔出来的黄瓜一样。

回到自己那有些寒酸的营帐当中,十九已经将整个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而且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桌子算不上丰盛,但军营里却难得一见的酒菜。

“少爷,酒菜都准备好了,内帐里有个暖床的婆姨,您将就些……”说着说着,十九愈发有些哽咽。

上路酒、最后一顿饭、最后享受一晚女人的味道,林牧之笑的有些狰狞,但却充满了欣慰,拍了拍十九的肩膀,理所当然的坐在了主位之上。

“十九,来坐下,陪少爷喝点儿!”

“哎!”

林牧之主仆二人都是饿极,谁也没有客气,各自沉默的往嘴里胡吃海塞,偶尔之时,两人也会端起酒樽对碰一下,双双饮尽杯中之酒。

良久时间,桌上酒肉狼藉。

林牧之摆弄着一块贴身珍藏的玉饰,好一阵沉默,方才开口而道:“十九,你什么时候跟着少爷我来着?多长时间了?”

“少爷,十九是六岁整的年头上进府的,跟着少爷十一年半了……”比不得林牧之的淡然,十九的每一句话,都带着浓浓的哭音。

“这么些年了,连个姓儿都没有,怨恨少爷我不?”

“少爷,呜呜呜……”

“十七八的汉子了,哭哭啼啼像个啥,憋回去!”

“少爷,唔,呜呜……”

“我在京城还有一段院子,原本是准备把小桃红从暖玉阁接出来的,不过,估摸着我是用不到了,在院子东南角的墙根地下五尺,有些个散碎银子和十颗海东珠……”

林牧之仿佛真的成了一个老人,絮絮叨叨的不断的说着,十九跪在林牧之的身边,哭的像是个泪人儿。

“十九,少爷我就不留你了,等少爷入了土,这林姓也就给你用了,将来你若有心,给少爷我烧柱香、备点儿冥钱就行了,去吧!”

废话了大半天,林十九在林牧之的呵斥中,方才哭哭啼啼的退出营帐外面儿而去。

赶走了林十九,林牧之瞄了一眼内帐当中带着浓重边荒风情的女人一眼,原本还略微有那么些小期待的心情彻底沉入湖底。

带着骂娘的心情,林牧之将手中的玉饰留下,良久叹息一声,终究是带着点儿蹒跚,向着木堡军营之外的边荒走去。

上辈子死的凄惨,连点儿准备的时间都没有。这辈子虽然时光稍短,但林牧之还是决定给自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作埋骨地。

若是死在了军营里,以木堡边军那些个尿性货色,指不定会把自己的骨头垫哪儿去呢,若是悲惨一些,怕是自己死了之后,也要被人从骨头里榨些油出来。

对于林牧之擅自出营、不受军规的现象,那些个守营的士卒边军,仅仅是斜眼瞟了一下,便各自找了个犄角旮旯梦游而去。

边军地,像林牧之这种走投无路、自毁而亡的炮灰士卒,几乎每隔三五天便有那么几个倒霉鬼出现,经历得多了,守营的士卒也就见怪不怪了。

出营向北,还有三天四夜的时光好活,林牧之对于边荒这地儿人生地不熟,思来想去,便决定前去王大头所说的那边荒秘地看一看。

边荒凄苦,比不得林牧之两辈子记忆中那些城市的繁华,风沙四起的戈壁滩上,随处可见一些个已经风化了的骨骸,有的像虫子、有的像野兽,还有许多的,像人。

狂风席卷而过,漫天指头肚儿大小的碎石在空中飞舞,击打在地面之上,往往会崩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坑洞,劲道大的惊人。

行走在风沙肆虐的戈壁滩上,林牧之突然间有些后悔,但随着几具灰白残缺的人类骨骸在林牧之视线当中闪过,林牧之却是猛地心中坚定起来。

虽说自己会死的轻于鸿毛,但林牧之还是不想自己死后连骨头都在这风沙中胡乱的飘荡,至少,趁着这三天四夜的时间,自己还可以修一座漂漂亮亮的舒适坟墓,不说是豪华地葬别墅,但至少也不能八面通风、全景天窗。

有点儿胡思乱想,但林牧之却是坚定无比的在边荒当中一步一步的走着。

足足一天两夜的时间,林牧之小学数学太差,根本算不清自己到底走了多远,但想来百十里还是有的。

在这段时间当中,林牧之甚至还数次碰见了戈壁当中生活着的沙狼。

至于林牧之能够在沙狼这种贪婪、狠毒的野兽口下逃生,说来也是耻辱,那些个沙狼,往往在注视林牧之良久之后,会带着一种失望与鄙夷的眼神自己离去。

说的难听点儿,林牧之身上只剩皮包骨头,连狗也不吃。

就这么带着一颗羞耻到了极限的心脏,在第三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林牧之终于在一片平静的沙海当中,找到了王大头临死前所说的秘地附近。

金色的晨曦带着丝丝缕缕的温暖,将戈壁滩上的黑暗和寒冷一点一点驱除而去。

林牧之摸索着一块巨石上王大头留下的记号,眼神中弥漫着近乎死寂一般的淡漠,在一望无际的沙海之上来回扫视着。

日月交替,阴阳交融,这种奇异而美丽的景象,在边荒的戈壁滩上,远比别处更加清晰可见。

光与暗的交割线在沙海之上缓缓而动,伴随着微风下那些沙海波纹的律动,伴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游走,很快的,一副堪称是波澜壮阔的图案出现在林牧之的视线当中。

光明、黑暗、沙海波纹,任凭风吹,任凭雨打,却始终形成一个威武至极的将军模样,足有数十里巨大,长刀所指之处,一片古老沧桑的胡杨林艰难的矗立着。

以林牧之的修为和身高,根本无法以肉眼将数百里地域尽观眼下,但身处阴阳交割的混淆当中,林牧之却能够把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仿佛自己整个人的灵魂意识,被阴阳之气带到了数百丈的高空当中。

一直等到金灿灿的太阳彻底从地平线一跃而出,林牧之这才猛地一震,脑海当中那一幅巨大的战神长刀图彻底消散开来。

不过这却是无妨,在茫然无际的戈壁滩上辨认一下方向,林牧之很快便朝着自己记忆当中那长刀所指的胡杨林走去。

生也好,死也罢,反正自己命不久矣,却是要看看,能够让自家同父异母的林家大少心动的古之遗迹当中,到底藏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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