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城的夜晚,静如处子。
自十二年前来到这里,他承认,他对这里的感情从排斥变成了习惯,又变成了如今的喜欢。但是,他喜欢一座城,完全是因为喜欢一个人,是的,他是喜欢楚荆的。
他俩的相遇,似乎是前世宿命的约定,为了它,他等待了三生的芳华,最终,山重水复,于濒临绝境处款款重逢,从此,她,便扎根在了他的心里。
她叫他,凉生,语气轻柔而呢喃。
而此刻,她正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安然地酣睡。他想,他避免了见她,也就避免了文学中所说的“黯然销魂”,至少,她不会如此。
道路两边的街灯璀璨如花,一眼看过去,远处的楼房高高低低立了一整片。他停下来,点了一支烟,脑子里顿时乱成了一团。
他长大了,所以,即是再想哭,也不能哭到嗓音嘶哑。他只能拢紧了外衣,将身体拥抱在其间,警告自己,离开即是解脱。
过往在沉默的空气里四分五裂。
对不起了,楚荆。
他在心里轻轻地说了一句,而后,继续前行。
他喜欢楚荆,不是因为她美丽的容貌,不是因为她良好的家境,就只是喜欢而已,她的身上,有一种清绝的气质,看着她身着一袭绿衣由远及近地走来,就仿佛她是从千年前的《诗经》中缓缓而来,穿过了古桥花木,穿过了青苔石阶,来到他的身边。
走进候机室,灯火通明,整洁有序,只不过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混杂着各种声响,让人耳边觉得聒噪一片:有大人愤怒地斥责孩子的声音,有游人坐着小睡发出的鼾声,有小孩子玩耍时大吵大闹的尖叫,也有不知哪里传出的嚣张的笑声,总之,他所喜欢的跟安静沾了边的东西,就这样被这些声音活活地格杀勿论了。渐渐地,已到了凌晨一点多,这时候,他本该是沉静地进入梦乡,可现在,他就这样被喧嚣包围着,或许,他离开得没心没肺,所以,才会有这样没心没肺的报应吧。
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路人甲,所以,没有理由公然反抗这里的一切。
昨日重现,楚荆,就是他生命里的一道光,让他即使在蒙蒙的雾色里仍旧能辨出家的方向,在星光闪耀的夜晚仍旧能勇敢地一往无前。她是他眼睛里唯一真实鲜活的过去,像一记烙印,牢牢地打在了他的肩膀上,一片殷红,很疼,但一看到就会觉得非常温暖。他习惯性地眨了眨眼皮,再慢慢地闭上,这样,他的眼睛就能穿越过千山万水,跟随着这道光,找回跟她在一起的种种美好时光,至少,就能再次地陪在她的身旁。
那一年的除夕夜,也是这样的单的等候,她却突然发来一张电子贺年卡,再附上一则短信:出来了吗?到了记得来我这里玩。
她不知道,就这短短的一句话,给了他多大的温暖,当时,他看着短信,旁若如人地笑出了声,连他自己都奇怪,一向木讷的自己,怎么竟会这么的高兴。
跟着人流上了飞机,为了看清座位号,他摘掉了帽子,当初想躲避开身边来来往往的乘客,他买的是靠着窗户的座位,再戴上耳机,这样,就可以不用听周围的人谈论家常里短的八卦新闻,专心听音乐了,三十岁的年纪,算得上是个大人了,但,不知怎的,还是偏爱十八岁那个时候喜欢听的歌曲,曾看过一则心理测试,说,当一个人开始怀旧,就说明他已经开始老了。所以,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恰恰说明了,自己已经开始衰老。想到这里,他心虚地照了照车窗的玻璃,不为什么,他就是想看一看,曾经那张青春勃发的少年,如今躲到哪里去了,他忘不了,她曾说过,他就像隔壁家的男孩,喜欢把自己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听忧伤的歌。
楚荆,这是你的城市,却,不是我的。当我第一次随你踏入这个城市,我就知道,我于它,只是过客,却不是归人,这点,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尽管,那一路上,你主动向我介绍这里的一切,还邀请我去最繁华的地段喝咖啡。
那一年,他在陌生的城市经历着一场轰轰烈烈的天寒地冻,她却一点都不知道,她并不觉得他是个外乡人,因为,他以前住的地方,也属于江南。
但,结局,只证明了,他与B城,只是一场绕过了十二年的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