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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对她的所有回忆

梧桐树的叶子在这个时候开始泛黄,偶尔会有落在路边,踩在脚下却不会发出脆脆的声音。学校里的白玉兰开得簇拥,随风飘落的花瓣像是婚纱上偶尔扯开线头飘下的蕾丝,抚摸着自己的脸颊滑落。

凌晨在英国读的大学,这么多年看了数不尽的城堡似的学院,走过数不尽的城市,却没有一座城市能像这个小县城一样一直住在心里,也没有一座学校能替代江城第一中学这座城堡。它很美,春夏秋冬,都很美。

江城一中的门卫看到名贵的车一般会直接开门,如果你开的是桑塔纳,那就需要下车登记一下了,就像当年有点驼背的物理老师,总是带着一边高一边低的眼镜从他的红色桑塔纳出来,不厌其烦的去门卫要通行证。一进校门,凌晨便下了车,映入眼帘的还是那个占了广场二分之一面积的音乐喷泉。喷泉后是三座阶梯状的教学楼,高一的时候在最左面的阶梯楼,邻近篮球场和网球场;高二搬去中间的阶梯楼,正对着喷泉的位置;高三的时候搬去最后一级阶梯,邻近老师的办公楼和实验室还有图书馆。三座阶梯楼用回廊贯通,她刚来的时候还在里面迷了路。据说这学校是瑞士的一位有名的设计师设计的,欧式风范,外表又采用了中国红,红屋顶,红瓷砖,中西融合得很和谐。

凌晨让王乐乐等在车里,自己绕着喷泉,一步步走着回忆着,这十年,回忆在这里发生的一切是让他觉得最幸福的事,他因为这些回忆笑,因为这些回忆热爱生活,也因为这些回忆饶恕自己宽容别人。此时此刻,就走在这个地方,就感觉她仍旧跟在自己身后,保持着两到三米的距离,跟身边的人讲着一些乱七八糟的笑话,用他也能听到的音量讲着。

她总是扎着随意的马尾,有些婴儿肥的脸,配上那双毫无杂质的大眼睛,穿着花花的衣服,总是躲在某个角落陪伴着自己。

坐在篮球场边树下的秋千上,篮球场上站满了刚入学正在被军训的学生。体育课她总是坐在这里看自己打球,之后会偷偷去旁边的超市买一盒牛奶一个小蛋糕放在他放衣服的地方,不会留便签。

“你穿黑色衬衫打篮球的时候最帅,黑色背心次之,其余的衣服就一般般了”在一封信里她写过这样的话。

她总是偷偷跟在自己身后,吃午饭晚饭的时候,自己走着走着就会发觉身后跟在不远处的她。小心翼翼,怕被自己发现。她写了一篇小说发在某本女生会藏在桌面摆好的书下面看的杂志上,配了一些插图,那时旭和她一个班,他充当了照片里的男一号。虽然只看了一眼照片,就感觉照片里她想抱的人应该是自己。

高二,文理分科她去了别的楼层上,还是被安排在一起上体育课。那天,明媚的阳光下突然飘起雪她突然拦住刚从足球场踢完球下来的自己:“我昨晚站在窗边等了一晚上狮子座流星雨,不过一颗也没看到,但还是许了愿‘希望我跟你表白的日子会下雪’,结果真的下雪了。凌晨,我喜欢你,我叫初冬阳,妈妈说生我的时候产房里透进了那年冬天第一场雪后的,第一缕阳光”递给他一封信,那是她写给他的第一封信,在信里她喊他“知了”他说:“我知道。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笑着说:“我也知道,那我就不打扰你喜欢着你好了。”从那开始隔几周就会有一封,放在她第一封心里说好的操场边那个开满野花的板砖后面。他从没回过信,只是渐渐习惯于看她写的她平时生活中遇到的琐碎的小事,他很快乐,甚至有些期待。那时他已有手机,但是她没有,偶尔她会用朋友的手机发条信息给他,提醒他去取信。她跟在他身后去餐厅、教室、图书馆,四下无人时她们会不知不觉聊起天,又不知不觉就把自己心底一些最沉重的秘密轻描淡写的告诉她。

高二升高三的暑假,她回学校护校,刚好碰见没有回家的他和张旭。那天她把他们领到操场,说“明明不是仇人干嘛非要跟仇人一样相处”然后拿着张旭抽屉里的牛奶,剪开口,洒了他一身,他很生气的拽着她,旭在那个时候给了自己一拳,然后就开始扭打在一起,而她却坐在白色发球点喝着牛奶安心的看着我们。她并没有做多少事情来修复他们兄弟的关系,只是做了捅破纸的那个人,如果没有她,他相信以后也会出现一个人来捅破,或是他们自己捅破。旭虽然比自己小几个小时,却永远将就自己,虽然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心思细腻,而且还很脆弱。

打累了,鼻青脸肿,空气里满溢浓浓的奶香味,三个人毫无拘束的躺在白色发球点那,她说:“每次我站在白色发球点上,操场上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旭笑着说:“那我现在躺在这里会不会打扰你统领世界?”她说:“你们一直都在我的世界里,感谢我吧,在我的世界有你的一席之地。”

暑假没有老师,没有警卫打着手电巡逻,天空布满繁星,她们就这样聊着聊着,聊到想去的大学,聊到自己曾没跟任何人提起过的心事。读了她太多的信,忍不住想讲自己的故事给她听。

她说“我每次放假都会把写给你的信念给妈妈听,之后才把信送给你。你知道我藏信的地方开得花叫什么名字吗?那些野花是我偷偷的撒上的花种,没想到真的会长出花。是妈妈给我的种子。”

“什么名字?”

“矢车菊,妈妈说是‘吉祥之花’预示着幸福。”

“你的确过得很幸福。”

“嗯,很幸福。你们的家事很复杂,以后要继承的公司肯定会更复杂,每次看到凌晨忧郁冷清的眼神,都会觉得背负着很多很沉重的东西。不过认识你们,我觉得比原来更幸福了。我只是这样看着凌晨,听他说压在心底的那些话就很满足。妈妈说过,这样的感情很美。”

“我的妈妈是活在玻璃里的睡美人,无论做什么,只要尊贵即可。虽然有很多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也在这里,那个人把我送到这个小县城读这个寄宿制学校,她极力反对,从没来过这里,不会踏上尘土飞扬的这里一步。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感谢那个人,但现在很感谢他,在这里生活很轻松,很开心。遇见你,生活变得有趣了很多”凌晨起身看了看没有回应的荣纳,她不知何时已经悄悄睡着了。

他对听到动静爬起来坐的张旭做了“嘘”的动作。

低头看着她甜甜的睡相,白天的时候她背着身边的女孩在操场转了很久,估计早就累得不行了,还硬撑着跟自己聊了这么久。她似乎很喜欢跑步,运动会上一百米比赛,在快到终点的时候不小心摔倒,左腿的膝盖流了很多血。他从看台上冲去医务室买了药贴,却站在远处看着操场上她和她的朋友们围在一起唱歌,然后一瘸一拐的走远,而没有送出去。她却在吃饭的时候发现自己胃疼,跟教室里的同学借了很多种胃药,送到了教室门口,还有一盒她最爱的牛奶。

原来时间过了这么久,这么久的时间里她竟然都在自己脑海里。在学校午夜钟声响起的时候,凌晨俯身轻轻吻在了她的额头,吻向了她的嘴唇。是她刚刚融化在嘴里的那块糖果的味道,酸酸的柠檬味。闪光灯一闪,这一幕被张旭偷拍了下来,他的偷拍癖真是由来已久。

天蒙蒙亮的时候,张旭先走一步回了宿舍,凌晨把她叫醒。她迷迷糊糊揉着眼睛:“我竟然睡着了,都没有听完你妈妈的事,实在不好意思”她不好意思的笑笑,站起来的时候差点被散开的鞋带绊倒。凌晨把她从怀里扶稳站好,拉上披在她身上的外套的拉链。

她问:“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问吧。”

“我给你写的信,你都看了吗?”

“嗯,看了。”

“那怎么一点改变都没有?”

凌晨蹲下,给她系好鞋带,然后抬起头直视着她的眼睛,迎着刚立秋的太阳刚出来时橘黄色的微光笑着说:“你没发现吗?其实已经变了很多了。”她惊讶着没说话,眼圈却慢慢泛红。

她进了宿舍门便飞快的跑向楼梯,她住在三楼,趴在宿舍的窗上可以看见他一会儿要路过的小路,他在门口听着她“咚咚”爬楼梯的声音,故意放慢了步伐。晚自习结束的时候一起回宿舍总会如此,这次,他走在小路上,却忽然停下来,然后回头看着正趴在三楼托着下巴看着自己的她。他站在偶尔会有小鸟从头顶飞过,有蝉鸣的有些云雾缭绕的小庭院里,看着楼上傻笑的她,笑了,笑得很开心。她却被突如其来的转身吓到,躲到窗台下的时候“砰”撞到窗台边的书桌,上面的书哗啦啦的掉在地上,听见了她室友还没睡醒的抱怨声,还有她轻轻的喊着“疼”的声音,他笑得更开心了。

高三冬天,紧张的备考阶段,他不小心换了很严重的肺炎,肺泡感染,在胸部插了一根导气管,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他做完手术的第二天,她就搬进了她的病房,他第一次见了她的妈妈。被搬进来的时候,她脸苍白,额头布满汗水被被子紧紧裹住刚下手术台的一丝不挂。她偷偷的避开家人的视线对着自己笑,他永远也忘不了白炽灯下,她被医生护士从移动床抬到自己身边的病床上时,含泪的微笑。

张旭告诉她凌晨赶走了看护,也不让他留在那里陪他,自己呆在医院,从她表白那一刻起旭就自觉变成了她的眼线。她明知有很严重的烂尾炎,还是在半夜喝了一盒她最爱的牛奶,这盒牛奶她放在窗外半个小时,甚至有些结冰。喝完不出所料凌晨4点左右就被疼得死去活来,忍到天亮用舍友的手机打给妈妈,把她送到医院,并且让妈妈拜托了在医院做护士长的姨母,把她安排在他所在的那个病房。只是这次太严重,不能靠打点滴消炎,只好硬着头皮做了一直都不敢做的阑尾手术,她很怕疼。

第二天凌晨打电话给妈妈,他毕竟才17岁,也想让妈妈来看看自己,或者听几句温暖问候的话,就像守在发烧的冬阳身边一夜未睡的妈妈一样。

“我在法国买画,这边很忙…”

挂断电话的凌晨,若无其事的躺下,没有说什么。她知道他在忍耐,他现在怕说话,他怕自己一开口就让身边的人听到自己略带哭泣的声音,甚至是控制不住的大哭。

“凌晨,高三了,要赶紧好起来,不然落下了就不好了。”不知该说什么的他的班主任,随便说了这样一句话,来缓解这尴尬的气氛。

初冬阳相信凌晨此时此刻肯定是希望他们赶紧消失的,他们甚至包括她在内。但她不会走,即使全世界的人都离开他了,她也不走。她不想让凌晨忍得那么难受,所以送走了所有人,艰难的起床给凌晨塞好被角,看了一下点滴还剩下多少,估摸了一下时间,弓腰忍着刀口的疼,离开了病房。

他知道她没走远,就站在门外,站在门外听着自己小声的啜泣。在胸腔刚做完手术的他哭的时候很痛,想到他会痛,她就很难过。但她不哭,不停的掐着自己的手指,听着他艰难的呼吸声,以确保他会在什么时间需要她。

半个小时过去了,该换点滴了,推门而入,就像刚从某个地方赶过来一样。她说:“你知道我刚才出去干嘛了吗?”

“干嘛?”

“我去溜达酝酿了半天,想让自己放一个噗噗,医生说只有噗噗之后才可以吃东西,我都快饿死了。”

凌晨笑着问:“那你放了吗?”

“还没,酝酿失败,今天我妈给我炖的排骨汤又喝不成了,好不容易炖的,不然一会儿你替我喝吧,喝完记得使劲夸夸她”她艰难的爬上对面的床躺下,脸疼的煞白,第一天麻药刚散去,是很疼的。

喝了三天的鸽子汤,排骨汤,鸡汤,两个人终于可以有些力气活动了。只是不敢笑,凌晨却和初妈妈一唱一和说一些好笑的事情不停的逗着冬阳,她笑着笑着就哭了,然后还没等把眼泪擦干净接着捂着肚子笑,凌晨也会克制不住的笑,一笑就会咳嗽,不知是不是心情轻松了的缘故,感觉身体也不再沉重了。

凌晨可以活动了,毕竟原本的体质很好。他下床的第一件事不是上厕所,而是洗漱,洗头发,他很臭美,有轻微的洁癖,身体心理上都有一些。

初冬阳一只手给他提着插在胸腔上的管子,一只手推着两个人的点滴支架,眼睛死死的瞅着凌晨的手和胸口,要是回血或者是进水的话估计她眼珠都该掉出来了

“呆子,别瞪你的死鱼眼。”泡沫下传出来的声音。

“知了,你快点成不,我手都麻了,小心我一失手,自来水直接灌倒你肺里。”

“有人说,手指漂亮的男生会撒谎。”

“我的手指又不算漂亮。”

“有人说,睫毛长大眼睛的男生小心眼子。”

“那人还说什么了?”

“我忘了”

两个人开始在病房不由自主的玩起瞪眼睛的游戏,互相看着彼此的眼睛,变换各种表情。冬阳一直觉得自己会输,因为自己心里始终藏着点什么的,可事实是,总是他先低下头。冬阳一个周就出院了,毕竟只是个小手术。

走之前那天下午荣妈妈来了病房,进来的时候脸色苍白,有些憔悴,手里紧握着一份病例档案袋,看着熟睡的冬阳呆坐了一会,一言不发。把档案袋放进包里装好,口袋里拿出编了一半的红绳,边编边开始和凌晨聊天。阿姨说:“冬阳长这么大第一次跟我说她有了喜欢的人,我的女儿很可爱吧?”凌晨点点头。

“你也喜欢她是吗?”

凌晨:“嗯,很喜欢。”

“你跟她说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成熟聪明稳重,早早的明白一些你们这个年纪还言之过早的事情。”

“阿姨,对不起,我让她伤心了。”

阿姨像摸冬阳一样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人这一辈子总要去不计后果追寻些什么,经历些什么,不然要进坟墓的时候回头看看连值得回忆的东西都没有,该多感伤。所以无论开心还是难过,是她自己的选择,你从没回应过她什么,我很感谢你这么做。”

初妈妈转身看着熟睡的冬阳,眼神充满着怜惜和不舍。摸着她的额头,眉毛,鼻梁:“你是对她很重要的人,以后不管在哪都要好好珍重自己,如果你受伤,我的女儿也会很难过的。但你毕竟不能永远都陪着她,所以别给她希望,我希望她永远能过得这么简单快乐无忧无虑。”

“阿姨,我……”

“以后就让这根红绳代替她陪着你,要离开的时候,不要让她太伤心。”

离开病房之前,她在凌晨右手腕上绑上那根她刚编好的红绳,初冬阳的右手上也有一根。

凌晨和张旭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走之前想告诉冬阳他永远想在她的世界留有一席之地,会去他们约好的盐城生活。纠结很久的决心,自己也想不计后果的追求一些东西,留住她,留住那份快乐。就在约好的那个周末下午,她穿着一条新裙子在足球场等他,等了很长时间,直到晚自习零响起,才被六六拖着向教室走去,他却没有出现。

他和张旭拖着行李箱从她们身边走过,她没有看到他,他也没叫住她。那个人在门外的车里等着。那个人,他们的爸爸,三年来就出现了两次。一次是送他们来的时候,一次是接他们走的时候。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让收拾好行李准备离校,还有他和丽莎要订婚的通知。凌晨没有反抗,他想起初妈妈的那番话,想起现在的自己没有任何反抗的资本,虽然讨厌极了那个人,可不得不承认,现在所拥有的一丝一毫都是他给予的。

凌晨递着路边的空矿泉水瓶,走到车边。司机搬着行李,他靠在车上摸索着手腕上的红绳,从学校的后门看着这条上课后空无一人的两边长满梧桐树的路,她在这条路上陪伴着自己。

“不去再见一面”张旭靠在他身边,和自己一样注视着这条路。

“订婚之后,就要跟着我妈移民加拿大了,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怕现在见了会忍不住说喜欢她。”

“那她会高兴死的。”

“她会,下一秒却因为永远也见不到而伤心死。”

“不后悔,毕竟这也算你的初恋了。”

“后悔。”

“没想到三年这么快就过去了,刚来这个破县城的时候,连口气儿都不想喘,现在却一点也不想离开。”

梧桐树上嫩绿的叶子被风吹得窸窣作响,摇晃着,闪烁着照耀在自己身上的阳光。有时候自己就跟这棵树一样,会遇到很多人,遇到的这些人身边又会生活着不同的人,每个人都是一片叶子,簇拥着生长在自己的生命线的枝干和树枝上。可总有一片叶子,生活在最顶端,最先发芽,最后飘落。只可惜只陪伴了自己一个轮回而已,余生却要靠这片树叶埋在自己脚底的回忆温暖自己。

出国前的生日party,也是凌晨和丽莎的订婚典礼。只是为了稳定凌氏在凌海集团的大股东地位,2006年,去年的RB福岛核电站泄漏让那个人新引进的核电项目损失惨重,被早就虎视眈眈的木村钻了空子,通过与奇瑞集团副理事长的联姻,获得凌海集团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凌氏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只有一只和常年生活在法国的姜氏企业捆绑在一起,才不用担心股权的变动,姜氏拥有凌海集团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二者相加为百分之五十一。丽莎的父亲也是凌氏的创始人之一,是专业的大型变压器工程师,在法国和德国拥有自己的工作室,做研究的同时,偶尔也会去大学做客座教授。凌晨和丽莎的订婚双方父母都很满意,毕竟两个人从小兄妹相称,即使不想爱,起码也不会互相伤害。

凌晨穿着礼物和丽莎挽着从高高的螺旋楼梯走到订婚宴会场,周围很黑,但自己却被包围在一个光圈里,麻木的跟着光圈的移动踩着台阶。18岁,即使穿着再成熟高贵,还是避免不了那份稚气。躲开那些繁琐的应酬,站在漆黑的酒店天台上,回想着她在繁星斑斓的时候在自己耳边唱着歌,那是五月天的《知足》,不知道她此刻在干些什么,会不会也在想着自己,有没有去盐城读大学。

“嗡嗡”手机震动了起来,陌生号码。

“您好”

三秒钟没有任何回应,凌晨看了一眼手机的确是正在通话中的状态:“您好?”

还是没有回应,隐约听到海风声还有层层海浪翻滚的声音,还有掩饰不住的啜泣声。是她吗?她从没对着自己哭过,以前只是看着她偶尔陪着身边的那个女孩难过的表情,自己就会觉得闷闷的,如今的小声啜泣,让自己忽然失去了理智。好想问她,在哪里,然后扔掉身上所有的一切去那里。一时的热血沸腾终究抵不过从小到大的稳重成熟和聪明,初妈妈说过的话不停的在自己脑海里徘徊着。一分钟的沉默,两个人什么也没有说。

“我要走了,移民到加拿大,以后不会再回来了,我们也不会遇见了,找个爱你的人和以前一样快乐简单的生活。”

凌晨说完便挂了电话,靠在天台边放手,手机穿越黑夜的黑,路过黄晕晕的旋转餐厅的窗外,路过漆黑的房间的窗外,像此时把它抛下的那个人的心脏重重的落在酒店的游泳池里,水花溅起的幅度,抵不过在里面嬉戏的情侣扬起的水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只有站在自己身后的张旭看着自己微微颤动的肩膀,守在原地,不让任何人靠近这里一步。

还是不忍心说那句,不忍心让她忘了自己。或许就因为未说那句“忘了我”,所以自己终究也没有忘记。日日夜夜想念是如此的煎熬,又是如此的害怕。谈了很多次恋爱,可没有一个人像她一样住在自己心里。东山再起的RB核电项目把他送回国,思绪千丝万缕。不怕她已经嫁人,爱上别人,只怕她不快乐。直到遇见她,才发现,最煎熬自己的不是她过得不快乐,不幸福;而是她扔掉和自己相关的所有,活得如此折磨。

凌晨站在那片矢车菊中,小花园延伸成了花海,十年过去了,花开花落,根的延伸繁衍,还是谁又来多撒了些花种,不起眼的几十株野花竟然变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他沿着一条小路走到花丛最里面的院墙根,在一块活动的板砖下摸到了那个信封。里面只放了一张她和一个男人的婚纱照小样,照片上的她,笑得很美,就像现在开在脚边的这片花一样。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林嘉了,阳光帅气,笑得暖暖的。

照片的背面只写了一句话,她的字迹:

你要我和爱我的人好好过,可爱我的人都离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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