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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主角是diao丝

拖着两条几乎没有知觉的腿,一步一步迈向原本还算温馨的家,之所以说原本。是因为现在,家成为了他最不愿意回去的地方。

李浩今年二十六岁,用现代的词语来说,一个标准的diao丝,而且还是那种自命不凡,自视清高,不自量力的diao丝,十九岁中专毕业,却算不上有一技之长,唯一不错的特长是体育,但就是体育,害得二十六岁他的,混得还不如一个清洁工强。

初中考高中,离的镇中学的分数线都差五六十分的成绩,根本不会有学校收留。所以在当时,万般不情愿中,父母只能为他去寻个专业读,所谓一技之长嘛,也好过同龄中,初中毕业就早早的出身社会来的强,李浩祖祖辈辈都是农村人,到了父母这一代,虽然在县城里买了房,但心坎里,农村人那种朴实的想法,却像基因一样,深置在血液中。

中专学的是电子商务,听说这个专业毕业的人比较好找工作,父母之命不可违,李浩也只能无奈的听从了长辈的安排,至于在学习上,反正他也没多少兴趣,更多的时候,却完完全全表现得像个体育生一样,大部分的汗水,都挥洒在操场中。当然只要你不捣乱,毕业证还是能轻轻松松混到的。三年多的时间转眼即逝,带着青春的懵懂,一脸的稚嫩,以及对生活的茫然,李浩回到了家乡。

专业知识学了一个精而不同,父母无奈,只能张罗在城里给他找份工作,而无所事事的李浩,除了吆三喝五的找旧友玩玩篮球,喝喝酒之外,也不知道是对于前途这一说法不上心,还是根本没想到,浑浑噩噩大半年已悄然离去。最终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县里的中学同意了让他去教学生体育。

可是好景不长,因为脾气火爆,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一年多的工作中,光父母出面赔礼道歉的事情,他自己都记不清楚次数了。最后,由于失手把人一只耳朵打聋的光辉事迹,父母再也掩盖不住,李浩变成了一名阶下囚。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故意伤害,但有自首情节,加上赔偿到位,最后判刑三年。而这三年的刑期,却让他学会一件事,哪就是忍耐,忍耐,在忍耐。在监狱里,比你聪明的有,比你能说的有,当然比你能打的那更是一抓一大把。所以忍耐,反而成为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积极劳动改造的李浩倒是没有觉得时间有多难熬,除了前半年时间想东想西外,剩下的刑期有了盼头,时间也就没那么难过了。反而是出狱后,两年多时间内,父母不停张罗着想给他找份稳定的工作,为了生存,甚至还逼着他学了一年的机修,但每种工作,似乎都天生与李浩不对盘。以至于他越到后面越怕回家,回家面对父母麻木的目光,和无声的谴责。

直到,三个月前的春节,那是李浩二十六年来最可怕的噩梦,初三回家祭祖,李浩开着父亲那辆崭新的面包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飞驰,迎面被一辆醉驾的大卡撞的粉碎,李浩腿骨断裂,身上被挡风玻璃片刮出几十道伤心,在昏迷三天后醒来的第一件事被告知,幸存者只有他,他的父母当场去世,而不离不弃五年多的女友,也因为伤势过重,抢救不及时永久的离开了他。晴天霹雳一样的消息,让李浩的生活似乎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中。在医院的中的两个月,他几乎就像一个会呼吸的娃娃一样。除了生命体征正常外,变成了一个只会发呆的哑巴。

而今,躺在冰冰冷冷的床上,无神的望着天花板,李浩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己什么都没了,除死无大碍。保险公司赔的钱和父母的保险,能够支撑他很长一段时间,但现在他没心情想这些,他在思考着……。自己的人生。他举得自己的人生,更多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笑话,一事无成,一无所有。还有比这更悲剧的人生么?

答案是肯定的,这个世界上,有无数比他更悲惨的人生,但那是别人的人生,与自己无关,离自己的生活太遥远,他还有什么呢?是的,除了孤零零的活着,他好像什么都没了。人啊,有时候没有那么复杂的思维反而是一件好事,但偏偏现在他无事可做,不想这些事能做什么呢?有一点可以确认,当一个人专注于某件事时,可以有效的分散其他的注意力,他可以做什么呢?

拿出自己的手机,李浩想了想,在手机百度里输入了“如何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没想到还真有人跟自己一样,也在寻求答案,大概看了看,无非就是一大堆什么看一场电影啊来一次旅行啊之类这种废话。李浩看了无趣,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想了想,出去逛逛吧,自己一个人,好多天没出门了,老是窝在家里也不是办法。

穿上衣服,拿了些钱,收拾了一下心情,他决定去图书馆逛逛,下了楼,看到保险公司赔偿的那辆崭新的面包车,李浩的脸色一变,生怕自己又想到什么不该想的东西,赶紧把视线转移,算了,走路去把,反正现在自己没事可干,也不在乎这点时间。

来到图书馆,逛了半天也发现什么让自己感兴趣的书,现在时间也不晚,还没到饭点,于是准备去其他地方逛逛,逛着逛着来到自己以前经常打篮球的公园,说来可笑,那么喜欢篮球的自己,已经很久没来过这里了,正感慨时,李浩看到路边有个摆地摊卖书的,一时来了兴趣,就蹲在地上随便看看,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看什么,完全出于无事瞎看的心里,这个时候,一般奇怪的书,吸引了他的注意,这是一本看上去很潮的书,不是潮湿,是很新潮,之所以新潮,是因为这个看起来都是卖一些盗版小说之类的地摊,竟然有一本如此精装的书,一点也不像地摊盗版廉价货。看了看书背面的价格,我去,1999元。这书不会是金子镀造的?于是怪异的看了一眼老板。这本颇厚的书价格这么高,结果摆在地摊上,不知道老板到底是想骗一骗无知的人,还是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价格。

不管了,拿起这本自己唯一感兴趣的书问老板,这本书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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