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想,怎么形容和这个孩子相遇的那一天呢?恩,我想起来了,漫天的樱花在风中零乱,一刹那间我竟忘记了自己来到这个地方的目的,大概这就是人间的美丽之处吧,即使人心是那么的险恶,大自然还是努力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人类面前。
那是在新宿的某个不知名的街道,上帝告诉我应该去迎接来自高天原的贵客了,我顺着宿命的牵引不断地前进,在那个让我差点为之疯狂的地方发现了她,没错,那酒红色的长发依然是那么美丽,拥有这样头发的人的血液也是那么的鲜艳,以至于我根本没有停止下杀戮的欲望,在我为自己的愚蠢而深深感到自责的时候你出现了,我的孩子。
哦,可怜的孩子啊,你是被吓得失忆了吧,当你回到这个伤心处以后你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自己的眼泪流完,可是你没有,你的眼睛冰冷的如同北极的寒夜一般。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樱吧,在这个樱花飘舞的季节,你见证了人世间最残忍的一幕,一切都像樱花那么唯美,红艳刺眼的血静静地流淌在脚下的温壤中。
————耶稣
“美丽的樱小姐,你打算每天都靠吃爆米花度日吗?”叶云笙有些头疼的说道,下面的人跟他说这个美丽的如同瓷娃娃一样的女孩几乎每天都抱着一桶爆米花静静地看着窗外,好像有了这些她就什么都不需要了。不过叶云笙可不能让她这样,饿死了怎么办,这个女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他很重要。
樱转过头,像一个小公主一样淡漠而又高贵的看着叶云笙,她开口了,声音依旧那么动听“我是一个罪人,你不必对我有多余的怜悯。”
“………………”呵呵,吃了几桶爆米花就成了罪人了,那我这个吃喝嫖赌样样都粘过得人岂不是罪该万死?叶云笙很有耐心的解释道“美丽的樱小姐,我认为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并没有过错,有很多人杀过人都能得到上帝的救赎,更何况你根本就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上帝会饶恕你的。”
在叶云笙理所当然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樱开口了,两只白皙修长如玉的手臂慢慢捂住了自己的脸,眼眸里第一次像是忍不出溢出悲伤,仿佛像是要告诉他天大的秘密一般“我杀过很多人,包括……我自己。”
多年后叶云笙想到这句话总是心疼到忍不住流泪,而现在他却是这样想的“哟,杀了自己?你他妈逗我呢?你这么牛逼啊,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与太阳肩并肩呢?你咋不下水呢?你咋不与王八嘴对嘴呢?”不过估计这么说得到的回应也只有那么一句话,他可是切实体会到了,今天心情不错,就当带小屁孩儿出去玩玩吧“美丽的樱小姐,我想适当的外出会让你感到心情舒适的。”
出人意料的是樱点了点头没有拒绝。
这一天叶云笙带她去了步行街,她换了一身白色碎花裙子,女孩子一般都无法抗拒萌萌哒的生物,叶云笙几乎是第一次见到了高冷瞬间堕落成花痴,眼睛放光能不能不要那么明显?你难道是第一次见到玩具熊么?说好的要克制自己的欲望的呢?叶云笙就看着这个穿着白色碎花裙子的女孩抱着一个比她还大的熊宝宝艰难的前行寻找另一个猎物……
“樱小姐,我想你的确应该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了,你已经再也无法拿下任何东西了。”叶云笙苦笑道。
抱着熊宝宝和小黄人的樱低下了头,她终于不再只有高冷这一种表情了,‘悲伤的’看着橱窗里的蓝胖子,还不肯离开。
“……………………”叶云笙默默走向了柜台,潇洒的拿出了钱包提走了那个蓝胖子。“我先帮你拿着吧。”
樱点了点头。
然后叶云笙带她去了WH大学,樱花的季节已经过了,不过还是见到了难得一见的美丽景色,秋天并不是一切事物的终结,它代表的是完美的谢幕,是最应该得到赞美的季节。在很多人诧异的眼光中,一个提着蓝胖子的男人和一个抱着比她还要大的拥有一头美丽的酒红色头发的女孩在一起走了好久好久,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被拉的好长好长……………………
那一天樱的嘴角勾起了弧度,像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可惜他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