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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离开家乡的人为什么不愿回去?

142年前的今天,一艘载着数十名中国儿童的船,驶向太平洋的风涛中。三万二千里之外,一个陌生的国度正等待着他们。航程还未过半,他们已能娴熟地使用刀叉,爱上了面包和牛奶——这是他们父辈无从理解和想象的饮食习惯。九年后,清廷将他们全部召回。没有一个人愿意回来。回国一年后,还有人给美国的家庭写信,表达国内的种种不如意。

十多年前,我不能理解这个故事,觉得那些幼童缺乏民族意识,不够热爱家乡。但今天,有人问我想不想回老家工作,我毫不犹豫地说不想。我问过一个朋友,他说,宁愿在北京端盘子,都不愿意回老家当公务员。假如我回到老家,不仅是我的失败,也是老家的失败,——你看,老家培养出来的人,在外边混不下去了。

首先,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回到老家,你就失业了。我有个高中同学,在伯克利做博士后,硅谷有很多他适合的岗位,如果回到我们县,只能去当网管。而且还当不好,因为他管不住那些喝了酒在网吧撒尿的小混混。还有个同学在深圳大学任教,如果他回老家,只能当物理教师。我要回老家,只有失业,因为我们老家没有媒体。那里最牛逼的媒体团队就是广场舞大妈,她们收罗全县的小道消息,传遍整个城区。

在我们县,一个人没法上街吃饭,因为找不到一家不把辣和油放到爆棚的馆子,找不到一家桌面洁净的餐馆。连肯德基、麦当劳都没有。要说穿,整个县城都买不到一件合意的衣服。就算大厦里死贵死贵的衣服,也洋溢着山寨气息,能让王家卫穿出王宝强的效果。走在街上,当外边世界流行的《小苹果》退潮之后很久,老家的步行街飘出的歌还是“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很多馆子没有洗手间。只有脸盆,毛巾,香皂。客人来洗手,盆里是前一个客人用过的水,泛着灰白的泡沫。但往来的人很少会介意这些。作为一个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我自然也不会大惊小怪,手在浑水盆里搅两把,抄起劣质筷子,轰走咸菜盆上嗡嗡成团的苍蝇,夹一筷子放到自己碗里。回到家,蹲在马桶上拉肚子的时候,我明白自己已不再适应这种自小就习惯的生活环境了。

不要误会。对老家,我没有贬抑的意思。我只是如实承认,不再适应这样的环境。我不习惯走在大街上想丢个矿泉水瓶都找不到一个垃圾桶,逛遍全城找不到一间公共厕所。而十多年前的我,对这样的环境异常亲切。在外地见到脏乱差的地方,甚至会萌生一种“跟我老家差不多”的亲近感。但是,当你的生活习惯逐渐被你所生活的世界濡染、改变之后,就会发现,老家的不适远远多过了亲近。

老家有人娶了外地媳妇,带着孩子回家,婆婆喂小孩吃饭,先把汤喝到嘴里,尝尝温度合适,咸淡适中,再吐到勺里喂给孩子。孩子妈实在不能接受这样“不卫生”的习惯。但孩子奶奶说,她的四个孩子都是这么喂大的。1980年代,大陆同胞可以到台湾探亲了,有个家族有人1948年去了台湾,一个族的亲戚合在一块商量,人人都想去,后来亲戚凑钱,派了两个代表去了。代表回来很失望,说台湾的亲戚一点都不热情,嫌老家的人不卫生,没教养。

其实,这不是教养问题,而是环境问题。我回到老家,照样当街丢垃圾;和别人吃饭,照样大家用同一支酒杯喝酒——所有人都这样,喝到酒底,还得用嘴对着酒盅“嗞儿”一下,以喝得滴酒不剩。如果你提出不用公杯,换上自己的杯子,别人面上不会说任何话,但全桌都会笼罩一层尴尬的气氛,因为你分明是在嫌弃亲戚们不讲卫生。

这种生活的根本,是因为粗糙。由于物质的匮乏,来不及去留意很多生活的细节。就算是土豪暴发户,在生活上也很粗犷。《舌尖上的中国》讲了好多穷乡僻壤间的美食。但真相是,穷乡僻壤之间,不可能有美食,只可能有天然的好食材。因为没有人有精力把吃捣鼓精细。不仅吃,在任何方面都是这样。没有足够细的分工,就不可能在文明程度上走得更远。

有个四川的姑娘,很早之前是李志的粉丝,那时候李志一点名气都没有。她在CD很难淘到李志的唱片。后来她到了北京,第一次逛唱片店,就碰见了和她一样喜欢李志,并对音乐有共同理解的人。

高手不可能存在于民间。在情感上,在传说里,存在。在逻辑上,在现实中,没有。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且不说搞理工科的人要有好的仪器设备来支持你完成实验,就算你搞历史,在老家,去哪里看敦煌文献、出土碑刻和善本古籍?除非你要做个诗人。但小县城最不缺的就是诗人。你找来他们的诗看,如果不是曾经外出游历过的,往往诗格卑下,俗气逼人。

这种问题,根源在于不够开放,不够包容,从而滋生出狭隘、自大、固步自封的心理。对待故乡,最好的回报就像孔子所说的“使于四方,不辱君命”。一个人不应该躲在家乡为家乡辩护,说家乡有各种好。而应该行于四方,知事理、识大体,让外界的人通过你看到你家乡出来的人,是这样的面貌。他们会把这种赞誉归于家乡对你的教化,家乡也会以你为标杆来激励后辈,这是很大的荣耀,远远大过“宗族称孝,乡党称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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