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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城子

坦荡的天空下,毛乌素沙漠徐徐打开自己,就像打开一卷历史。在天与地的交接处,白云升腾,似千军万马列队而行。炎热的风从远方吹来,芨芨草和红柳簌簌作响,仿佛悄悄耳语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白城子的废墟像一堆散落在荒原上的遗骨,在北方强烈的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刺得人眼睛都不能睁开。当地人并不知道“统万城”这个略显典雅的名字,只因其城墙一片雪白,他们叫它白城子。我觉得这个名字比统万城更动听。

盛夏的热风烤得皮肤微微发痛,好像刀片在轻轻地刮。痛觉告诉我,眼前的一切是事实:此刻,我是真切地站在白城子的脚下,多年前,它是我的一个梦幻。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整日坐在家门前的弱水河边,默默看那细波一闪一闪,光阴一寸一寸消逝在里面。弱水穿过家门前的那片幽蓝的树林,一直到遥远的居延海。听爸爸说骑马一路向北,整整走三天就会到居延海,那时,我的世界就是我所居住的小镇,居延海在我的世界之外,我常常痴迷地幻想外面的那个世界。有时一直坐到傍晚,母亲的呼唤从树林那边传来,我才站起身,离开到处弥漫着沙枣香味的小树林。

有一天,老师给了我一本书。寂寞的童年,读书是唯一的乐趣。只有在书中,我才能离开小镇,离开日常生活,离开难以为伍的同龄人。在这本书里,我才知道2000年前,我所生活的祁连山脚下存在着一个强大的马背民族——匈奴。弱水和居延海本是他们饮马栖息之地。弱水的河边那些烽火台上曾经点燃过滚滚的狼烟。我还知道远方之远,有一个叫做统万城的地方,它是匈奴所建的大夏国国都。据说那城墙无比坚固,当初修建时,用糯米汤浇铸,监工用锥子扎进一寸,筑墙的役夫便要人头落地。我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像月光一样皎洁的城堡,怎么会如此血腥和野蛮?

我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会真实地站在这白色城堡下,仿佛看见那些慓悍善战的匈奴人,从历史中纷纷复活。从弱水,从居延海,从威风凛凛的大夏国统万城里连绵不断地涌出、涌出、涌出。金戈铁马,血流成河。强悍的民族企图用弓弩和弯刀征服整个世界。

残留的城墙上有废弃的窑洞,如今已完全塌毁。它们大张着口,一副惊愕的表情。如果近前细看,似乎还能感觉到那里残留的人烟气息。大炕上依旧平平整整,想必在若干年前响起过沉睡的鼾声,啼哭过初生的婴儿。母亲的奶香和歌谣似乎还停留在空气里,并没有随风逝去。灶台上一定煮过热气腾腾的饭菜,高高的城墙上站着怀抱婴儿的女子,手搭凉棚眺望归家的人。他们是当年匈奴人的后裔,一代一代生活在荒凉的沙海,苦苦守候着这座死亡的城池。

如今,他们也不在了,他们都到哪里去了?是否像天边的白云一样飘流四散,飘到未知的天涯?

有一个窑洞,窗棂被风雨洗刷成了白色,尸骨一般的白。窑洞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门却锁着。也许想着有一天还会回来,不料,这一走飘蓬一般再也难回转身。那把锁早已锈蚀斑斑,锁不住的风将窑洞涤荡得一片荒芜。流沙不动声色地侵入了墙院,占据了牛圈、羊圈,甚至窑洞,将这里曾有的人迹一点一点吞噬。

废墟周围的野草长得无比热闹,修长的芨芨草,灰绿的沙蒿在风里轻轻摆动,意态悠闲。仿佛千百年来就一直这么生长着。不知名的虫子嘤嘤鸣叫,恍惚间听得好似千年前的皇宫里细乐奏响。蝴蝶翩翩于野花之间,孜孜不倦地寻访,是不是千年前筑墙死去的魂灵所化?

太阳光越来越强烈,像射出一个个细小的箭头,扎在皮肤上,微微的刺痛。一览无余的沙漠,一切都在光天化日之下,阳光的炽烈,无处躲藏,人只能硬着头皮承受。

承受阳光的还有野花,淡紫色的野菊花在风里摇头,朴素亲切,宛如邻家女孩。泡泡草高举着一串串艳紫色的旗帜在风里飘呀飘的,可是千年前统万城迎接凯旋将士的旌旗?

一种不知名的野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来没见过开着褐色花朵的植物。

一开始我以为它们是隔年的枯叶,一直忽略它,它也忍受着我的忽略,使劲将褐色的花朵举向阳光,似乎竭力地呐喊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我终于发现脚下的褐色植物上有微弱的光泽,并不像是枯叶。于是蹲身细看。这大概是世界上最不起眼的植物,披针形的叶子,绿中带灰,毫不打眼。花朵是赭中带褐,米粒一般细小。尽管我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黑色的花朵,可人家是名贵品种,属于花中的贵族,是养在温室里要人小心伺候的。这褐色的花朵是开在罕有人迹的地方,又天生的不美,注定了被人们忽略的境遇。

来过这里的人有谁注意到脚下着意开放的褐色小花?一路走过去,竟不断地发现它们,在阳光下,在风中,倔强地开放、开放、开放。

站在白城子任何一角眺望,感觉这个城并不大,抬眼望去,一览无余。四角的城堡仿佛不费吹灰之力抬腿便可跃上。当我企图攀登时,发现我的眼睛欺骗了我,城堡看着近切,就是走不到跟前。就像童年的时候,开门就看见祁连山,却怎么也走不到山脚下。而且,那些城堡看着也不高大,等走到近处猛然发现,人忽然变得那么小,那么小。巨大的城堡威压过来,似乎随时要将人埋掉。

奋力攀爬于城堡之上,极目天际,只见黄沙漫漫,荒草萋萋,顿生无比悲凉之感。

1600年前,一个空前混乱的时代。大夏王朝的开国皇帝赫连勃勃站在城墙上遥望天际,曾豪气干云地说:“这个地方真他娘的美呀!土地肥沃,水草丰美,我走了那么多地方没见过比得上这里的!”眼前的这片沙漠曾经是绿草如茵,人烟稠密。那时的赫连勃勃年轻英俊,精力旺盛。他梦想着横扫天下,建立一个马背上的帝国。于是将国都定名为“统万城”。将四个城门起名为“招魏”“平朔”“朝宋”“服凉”。幻想着四方来贺,八方朝贡的情景。这是一座积贮了赫连勃勃的梦想和雄心之城。从头曼、冒顿到阿提拉,几乎所有的匈奴王无一不曾做过这个美梦。

可是如今,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在岁月和风雨中,统万城洗去了铅华,洗去了所有的荣耀和梦想。越洗越白,成了一贫如洗,月光一样白的白城子。

和任何王朝的命运一样,赫连勃勃死后,内讧和征战使这个迅速崛起的草原帝国迅速衰败下去。仅仅25年便走完了自己的历程。在时间的洪流中,渐渐荒废,直到化为白骨。

坐在城堡的废墟之上,偶尔听得草窠里虫鸣,却觉得四围一片寂静。有风从远方徐徐降临,丝丝入扣侵入每一个汗孔。伸开五指,感觉风从指尖流过,待要努力遮挽,却轻扬远逝。抓不住的不止是风,还有时间。没有什么能抵抗时间。

同伴们在讨论,如果生在大夏愿意做什么?我的脑子迅速搜翻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在空想世界,权且过一把瘾,那么就做一个美梦吧。

做赫连勃勃的王后如何?多么高贵荣耀!可回头一想,当年赫连勃勃为了争霸草原,不惜对丈人莫弈于下手——当年在赫连勃勃被人追杀,潦倒落难之时莫弈于收留了他,并把女儿嫁给他。一个敢杀岳父和恩人的人,对妻子能好到哪里?

那么做公主吧,公主是美丽和骄傲的代名词。可是在天下大乱的十六国时期,国家之间的联盟往往是以女妻之,公主只是一个战争筹码,至于爱情和幸福,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做个王子吧,未来的权力执掌者。有人说,权力是男人的魅力象征。赫连勃勃的三个儿子璝、伦、昌为了争夺王位,不惜自相残杀。连正常的天伦之乐都没有,幸福何可言之?

我想了又想还是做个牧马人吧,天天在草原纵马驰骋,多么惬意。可是征伐的铁蹄随时会践踏我的家园,而我,随时会手操矛戈,冲锋陷阵,然后像万千征夫一样,默默无闻地死在疆场。“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说的就是我。

在一个乱世,任何人的幸福都是空谈。

白城子只是一个乱世的符号,它的废墟暗示着一切荣耀只是过眼烟云。归去途中,无意间回首,燃烧的晚霞中,白城子无比艳丽、无比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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