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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番外:顾景斯

嘿!宝贝儿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阿斯,全宇宙最帅的阿斯。

我从小就在道上混,说白了,就是个小混混,说实话,我没上过学,因为家里人死得早,不过我还是会写字的,我妈死前交给我了一手好字,真的非常感谢她老人家给我这么一向装逼技能,导致以后给那些老娘们儿写情书的时候,都让她们心花怒放。

当然,泡妹赚钱是我后来才学到的,一开始就只会傻乎乎地干活儿。老子对于做家务这种事情,无师自通从小就出来给人家小饭店洗盘子洗碗,一开始还包吃包住,后来就把我锁起来不给吃的了,光是干活儿。

老子那时候虽然小,但也是不好惹的绝世美男子,直接就将这家破黑店所有的盘子碗都打碎了!

当然,一时的逞英雄之快,换来的就是这条小命儿差点儿就没了。

幸好那时候年轻,皮肤恢复能力快,我在那一大堆碎盘子上被无数次摔打,那么重的伤竟然没留疤痕,也真的佩服我自己。不过幸好如此,否则我的撩妹事业可就大打折扣了!

唉……以前的幸福生活我就不提了,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老子以前也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呢!虽然我小时候没见过老爸,毕竟私生子嘛,但是那男人肯定不会缺我跟我妈钱花。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这一辈子的幸运是有限的,小时候用完了,长大就该特么地倒霉了。

我总是在想,凭什么都是姜家的孩子,我就吃不饱穿不暖的,但是那个姜三毛臭小子就整天跟****一样除了玩就是吃,还有学上?

我特么不服啊!老早就想弄死他丫的了!

据我观察,姜家好像就他一个孩子,那我搞死他了之后,姜家那么大的公司不就是我的了?而且,就算我杀人犯法了,姜家为了有一个继承人,肯定也不会狠心把我扔到牢里去吃牢饭的。

这么想着,我就每天背一块板砖,去他学校门口堵着。不过,我就算没上过学,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被别人发现,我观察了这傻子三个月,差不多他的一个学期的样子,这货竟然每天都有人跟着接送!

都十岁了,还接送,真是丢男人的脸!

跟着那么多人,我终于知道想要在学校门口杀他,难于上晴天,我便想着再看看有么有别的什么办法。

我本以为我的混混生涯会永远继续着,坐着开心的混吃等死泡妹的日子,但是有句话,一直到很久以前才明白。

叫做,一见慕倾心误终生。

第一次见到慕倾心,是在跟司家兄弟躲避枪火的时候,她小小的一只,抓着司言陌的衣服就跟一只小耗子一样。当时我的心就忽然柔软了下来,就觉得小女孩真是可爱,以后如果要孩子的话,就应该要一个可爱的女儿。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我狠狠地踩在脚底下,还是要男孩子比较好,可以在社会上随便的摔打,就算是被富婆保养也无所谓,但是女孩子就不行了,我想着,要是我女儿跟我一样没出现的话,去酒吧里靠吸引有钱老男人卖酒为生,我可能会掐死她。

算了,以后有没有孩子都不一定呢,怎么会想这么多呢?

那是我第一次,有了从良的打算。

说到司家兄弟,那真的算是有钱人里面的两朵大奇葩,虽然我是文盲,但是也是看报纸的,司家的盛世繁华集团,那可是在世界上都排得上名号的,具体多牛逼我倒是不清楚,我只知道,姜家只是在海城排得上名号,就如此牛逼,那司家得多有钱!

最初跟他们认识的时候,其实只是没钱吃饭了,那把刀吓唬吓唬两个身穿名牌的小男孩而已,可是知道他们身手了得,饿了三天的我就算是武功天下第一,也面前跟他们打了一个平手……好吧,不吹牛了,被他们摁在地上狂踢一顿……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成了朋友,当时可能是脑子踢傻了吧!

总说说慕倾心那个小丫头,讲道理,我混迹风花雪月场这么多年,还真没有比她更好看的姑娘了!

不过,这个小丫头片子仗着自己长得好看点儿,脑袋好使一点儿,竟然猜到了我跟姜家的关系!气得我顿时就想要把她给掐死!

这可是我身上唯一值钱一点儿的秘密了!她是怎么发现的?但是,看着她那张嫩嫩的小脸儿,下杀手……我还真的下不去。不过,如果她要是让我下嘴的话,我还能开心地送她一个香吻!

后来,我看着慕倾心当学霸,当老板,有钱的要命,那时候就在想,要不然……让他包养我算了,我长得那么帅,带出去也不丢人。

但……老天并没有给我表白的机会,我杀人了。

在我把自己这么多年全部积蓄都取出来,准备买个房子,过稳定日子的时候,道上的一个混混跟着我,捅了我一刀,并抢走了钱。

可,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拔出身上的刀子,对着那人的胸口插了过去!

在他倒在血泊里,浑身抽搐的时候,我爸自己的积蓄夺了回来。

在我们这个地段上,隔三差五就有混混死掉,这座城市处理这些苍蝇就跟处理垃圾一样,火化之后,一了百了。

可是那些带血的钱我终究是没敢花出去,就在我不知道未来怎么办的时候,慕倾心那个小丫头竟然雇用我,让我当跑趟小二……

我需要两天来恢复精神,吃饱穿暖,正好能让慕倾心伺候我一下。

就在第二天晚上,我拿着自己的唯一的东西,母亲留给我的一封信,逃走了。

不过我知道,那个小财迷以为我要给她赚八千万。

我一直记着,我欠她八千万,可是后来,我准备好了钱的时候,却发现她跟司言陌那小子在一起了!

你不是老子的女人,老子为什么要把八千万给你?

哼!

母亲给我留的信,是让我找一个叫高的男人,据我猜测,应该是她初恋情人吧。

见到高的时候,看到他身上的绿军装,我撒腿就跑!

开玩笑,我可是杀过人的,见到这几杠几星的家伙,不跑才怪!

但我终究没有跑出去,成为了他手下秘密队伍的一员,开发了自身的潜能,学到了许多玄妙的东西,缉毒、反恐、边境杀敌,甚至去灵异森林,每次都是九死一生。

我学到了许多本领,杀了许多人,也杀了许多妖。

妈妈原本是摄妖士,因为爱上了父亲而断送一生,高是母亲的师兄。

本来杀杀人,打打妖怪的不是挺好的吗?

然而……后来的任务让我有些不能接受!!

让我跟一个乱七八糟国的一个王子去搞基??!!

老天,我可是直男!我当混混的时候,勾引了那么多女人,从来都是在上面的那个,这下子让我变弯,怎么弯的了?

“你放心吧,威廉姆斯王子也是正常的,他只是需要我们的协助,假装的而已,你这算是敌后深入,武装侦察。”

我半信半疑,等到见了那个劳什子王子,我恨不得抱着飞机的机翼回家去!

这基情满满的眼神,要是说能装出来的话,老子特么把头砍下来!

然而后来,我上街买东西的时候竟然见到了素未谋面的姥爷!

后来我才知道,姥爷一直打听我的下落,能遇到并非偶然,而是他千辛万苦追过来的。

可是,他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却是,“早知道跟威廉姆斯王子有一腿的男人是你,我当初就不应该生你妈!”

我,“……”

臭老头!你以为老子愿意啊!老子这是为了国家献身!

留在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司言锦。他被困在这里,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才找到他,并和他联系。

在这个国家,我发现了许多超自然现象,逐渐走向那个国家巨大的秘密……

就在此时,慕倾心来了,我当时就想着踹她两脚!

不好好地呆在华夏赚钱,谈恋爱,跑这个鬼地方干什么?!

为了保护她,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原则,竟然求着威廉姆斯那个死基佬保护她!哭瞎ing……

我长得像我妈,我是直的,虽然我不承认,但仍然有很多人说我是最美的男人,是未来的男王后。

呸!美你妹!王后你妹!

也有不少人以为我是小受,我这一辈子怎么这么憋屈!

但,如果人生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走这条路,我不悔遇到司家兄弟,不悔找到高,不悔能以自己一力保护慕倾心。

我从来不承认我喜欢慕倾心,相反我有点讨厌她,讨厌她随便就能影响我的心情,讨厌她没事就惹我生气,尤其在卡里格斯公国,这小妮子简直是想吓死我!

她要是敢死,我就……

如果她死了,我好像也没什么可以做的。

死就死吧!

慕倾心重生的事情我是没咋帮上忙,看着她活过来也挺高兴,那个萌萌的大狗子啊,跟司言陌小时候长得简直是一模一样!

不过,他比司言陌小时候更聪明,更开朗那从小就撒娇打滚,臭不要脸的性格,应该是随了慕倾心吧!

好啦,不说啦,我赶紧去跟姥爷上货去了,高最近没有给我布置任务,我也乐得清闲。

再说说我姥爷,他自诩调香仙人,其实偷偷告诉你哦!他根本不会调香,都是直接在农贸市场进的货,一水儿的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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