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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葱岭

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继续往西,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

沙漠南北两端各有一条路,都是沿着沙漠的边缘前行,两条路往东汇合后,自然是楼兰城。

而往西方向,一条路经过疏勒城,然后到达沙陀城。

而另一条路则是经过于阗,然后再过一个小城皮山,顺着昆仑山脉继续蜿蜒往西,同样是到达沙陀城。

而沙陀城,已经算是进入了帕米尔高原的高海拔地域,再往前则就是,如今还被大唐牢牢控制的波斯都督府。

从沙陀城顺着喷赤河一路南下,就可以进入吐蕃地域,而沙陀城,自然是就是吐蕃下一个必经之地。

帕米尔高原,也就是葱岭一带,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坦高原面,而是由几组山脉跟山脉之间宽阔的地带,形成了看似平坦、水草丰沃的谷地跟盆地组成。

高原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八大部分,被当地人称之为‘帕’,每一帕也都有着其游牧族控制。

因为水草丰沃不均,这里经常会有游牧族进行小规模的战争,主要就是为了争夺肥沃的土地,用来供养族人。

部落群体规模并不是很大,大到万人,小到千人。

大唐长安城,离这里已经远大万里之遥,而石头城、黄土夯筑的小城,随处可见。

对这里的控制自然是乏力至极,因为吐蕃的强大与干预,大唐很难在这里形成有效的控制。

而让李弘更为震惊的是,这里在他上一世的19世纪70年代,依然还是属于中国。

而再往正西,就是被如今的白衣大食占领的吐火罗,如今在李弘坐镇西域后,变成了白衣大食跟大唐之间的战略缓冲地带。

看似还附属于白衣大食,但在其国内,已经有人开始渐渐偏向了大唐。

李弘率领着的两千人马,早已经习惯了高原上的生活,所以高原反应在所有人中,只有半梅跟寻兰有些轻度不适。

但令李弘没有想到的是,最不适合这里的竟然是白起那头色狼,此刻舌头拉的老长,竟然还没有缓过神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能怪白起,这头色狼从第二日开始就厌倦了沙漠,自从经过昆仑山脉,两侧有沙漠变戈壁,再到变成绿洲。

这头狼就疯了,看见了绿油油的水草后,就开始从马背上跳下来,在草原上狂奔,所以此刻想不难受都难。

选择了一处北风、平坦的地方,远离游牧族、靠近昆仑山脉脚下的一处地方,一汪小湖泊便出现在了眼前。

仔细查探,会发现这周围有不少人曾经驻留、扎营的痕迹。

已经化成灰烬残留的火堆,帐篷扎营时所需的石块,还有那牛羊粪便,都证明了这里确实是一个适合扎营的地方。

“爷,咱们是不是跑的太远了?是不是应该让无法无天援兵一些?”山鹰在空中翱翔、野兔在草丛中偷偷打量着这些外来客,不想却掉进了狼嘴中。

“来不及了,等从于阗派兵过来,吐蕃的商队也就快要到达了。”李弘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这里简直太美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

“商队再快,也会比咱们慢上四五天,如此一来,时间应该足够吧?”花孟检查完李弘的帐篷是否牢固后,同意权毅的意见,附和道。

这里太空旷了,空旷的让人心里发虚,仿佛是感觉进入了一个空 灵 的世界一样。

大唐的太子殿下只身来此,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这不是在这里的所有人,能够担待的起的责任。

“沙陀城是唯一的大城,只要越过沙漠,这里只有商队行进,人迹罕至,如果无法无天派人来,只会被谨慎的吐蕃人,从这路上的蹄印上发现端倪,所以与其找援兵,不如利用这几天的时间,把这里的地形弄熟悉,如此比援兵更为可靠。”

李弘接过寻兰抱怨中递过来的水,只听见寻兰嘴里小声嘟囔道:“烧了好久了,看着水已经开了,但是为什么感觉好像没有开,都不烫手。”

一脸的闷闷不乐、明亮的眼睛闪现着泪花儿,因为没有把水烧开,此时竟然觉得自己太没用了,连烧个水都烧不好。

李弘呵呵笑了下,一把拉住寻兰的手,拉着坐在自己旁边,拍了拍寻兰的脸颊,说道:“这不怪你,是这里的地域问题……。”

“啊……殿下,难道这里有鬼不成?”寻兰连忙警惕的看着四周。

李弘一句话,不单寻兰魔怔了,其他人也是有些慌张的望向宁静的旷野。

那如峭壁般的巨大山脉,遮挡着阳光的照耀,不由自主的,让人还是感到有些诡异。

李弘没办法跟他们解释因为气压过低,所以这水看似烧开了,其实都被蒸发了。而温度实则还远远达不到,根本就无法煮熟食物。

只好胡乱解释道:“就跟我们刚到这里时,会有呼吸困难的感觉一样,所以这水是很难如此烧开的。”

花孟跟芒种两人,扑棱着机灵的眼睛,琢磨了半天,然后诺诺说道:“爷,这是不是跟您当年,把一张白纸放在杯口处,水洒不出来有异曲同工之妙处?”

李弘含笑点点头,然后说道:“差不多吧,告诉他们,用我们那些封盖很严实的锅盖来煮水,这样会好一些。”

这些在于阗等地还不算是难事儿,所以这一年多来,李弘的军队一直还没有遇到这个‘诡异’的问题。

如今遇见了,自然也就用上早就配给军队牛筋锅盖,边缘处可以严丝合缝的挤压进,大锅的边缘。

这样便可以让锅内的水跟食物,处在相对的真空中,完全可以把食物煮熟煮烂。

夜幕很快降临,除了负责警戒的兵士外,其他兵士则都开始进入到了梦乡。

而李弘的帐篷,自然是处在整个军队中,最中央的位置。

简易的方凳、方桌等必备物品,都是在于阗补给时,骑兵队里的那几十匹骆驼,跟着运送过来的。

李弘身穿大皮裘、半梅跟寻兰同样穿着皮裘装束,笑脸在火堆的照耀下,变得红扑扑的,煞是诱人。

白起不知道又从哪里逮了一只野兔,如今正严肃脸,监工般的等着花孟给它烤熟。

权毅不一会儿的功夫便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兵士,脸上兴奋的神色,早就已经暴露了他查探的收获。

“爷,从这里出去,只要绕过前面的高地,往前约莫三十来里地,那里就很适合我们突击商队。”权毅伸手烤着火,作势要抢花孟手里,正烤的香喷喷的野兔。

白起顿时警惕的站了起来,一双狼眼充满了警告,敢碰下我的兔肉,跟你死磕。

“斥候派出去了吗?”李弘笑看权毅问道。

“都已经派出去了,只要一接近这片草原,我们就能够得到消息。”权毅边说话,边看着白起叼起被花孟绑好的,烤熟了的两只野兔,然后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夜色中。

“这……爷,它这是干嘛去?”权毅惊讶的看着小牛犊一般壮实的白起,那雄壮的身型,无论是谁在大晚上碰见,都会头皮发麻。

“不知道,这家伙下午就消失了很久,估计这附近有狼群。”李弘猜测着说道。

但让李弘有点儿纳闷的是,自己捡的这头狼,也太懂得交际了吧!

当初在楼兰,勾结外狼伙同作案,如今看那德行,肯定是叼着烤熟的野兔,去贿赂这里的狼群去了。

“这家伙要成精啊,太通人性了吧?”权毅在长安,也见过权贵人家豢养豹、虎等野性动物。

但养狼在长安城,甚至是在整个大唐还没有听说过。

而李弘也是很纳闷,狼应该是最难被人驯服的动物,狮子、老虎、熊等等野性动物,通过人类的严苛训练,都能够进行一定的表演动作。

但唯独狼,从来就没有见人驯服过,那马戏团,可以用狮子、虎、熊等野性动物表演,但狼是从来,也是永远不会出现在那里的一种动物。

李弘也懒得理会白起,如果它愿意回归草原,那么自己也不会拦着它,所以这一年来,白起在李弘看来,更像是野生的。

挥退了几人后,李弘便扎进了自己硕大的帐篷,帐篷分区域,甚至连书房都有准备。

花孟跟芒种,早已经烧好了热水,再把一切都为李弘准备好,两人便回到了自己的帐篷,距离李弘不远,一左一右。

然后再往外,便是亲卫队兵士的帐篷,不过也已经给李弘的帐篷四周,留出了很大的余地。

在半梅与寻兰的侍奉下,李弘自然是如同在楼兰一般,一切用起来都还是那么顺手。

早已经让宫女陪侍的他,对于一切也都已经习惯,但他宝贵的第一次,他还没打算交出去。

在李弘看来,自己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还是再过两年吧。

怀里每天晚上搂着,如同美玉泛着诱人光泽的躯体,对如今的李弘来说简直就是煎熬。

每天早上的一柱擎天,就足以说明他如今在生理上,是多么的饥渴。

而无论是夏至、小雪,还是半梅跟寻兰,都早已经做好了准备,只是她们心里若有若无的都明白,或许殿下是在等白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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