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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亚当与夏娃

文雀不在,黄莺就成了我们的核心和领导,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论资历,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老,论分析能力,她也远远在我们三人之上,她能主动担负起责任,其实是众望所归。

对此我没有任何异议,虽然文雀说过,他让我经过历练,成为合格的领导。但是我却没那个心思,说句实在话,109局这个地方,如果没有文雀和404组,我是一天都不想呆,更何况担负起领导的重任。

在黄莺的领导下,我们很快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肋骨案”是一起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案,受害人一共三名,分别是铁路工程师胡月明,铁矿老板邓方,农民吕正山。根据资料分析,这三位受害者在死亡前,都身患疾病,有的甚至是绝症,并且都接受过手术。

分析到这里,一直不说话的碌碡,此时提出了一个观点。他说:“我看那,凶手应该是想给他们解脱。”

此言一出,我们都把目光投降碌碡。这个假设虽然离谱,但是有一定的道理。试想一下,大老板邓方患有2型糖尿病,而且处于肥胖状态,这都是慢性要命的病症,只能用胃转流手术来缓解;而农民吕正山,得的是肺癌,就算做过手术,也难保不复发。

从这个角度上看,凶手杀死他们,似乎真有点让人解脱的味道。

这种杀人犯其实不在少数,但多出现在国外。他们内心的社会公义感极强,认为自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在他们看来,危重病人的长痛不如短痛,然而他们不会理睬当事人的看法,这就是他们杀人的动机。

我说,这个不一定,如果凶手真是持有这个态度的话,他杀了人,完成自己的使命也就算了。干嘛要用这么凶残的手段,将受害者开膛破肚呢?要我看,这还是个变态杀人魔。

碌碡听我这么说,脑袋一斜,抱着肩膀,像是头一次看见我一样,将我浑身上下看了一个遍,眼中不乏鄙视的神情。

我看这里,心中不免一惊。对于404的人,我已经差不多都熟悉了,就剩下这个九尺大汉没怎么说过话。

碌碡这个人,身材高大,差不多接近一米九,而且一身腱子肉,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让我想起街头霸王里边的俄罗斯大力士。我身高一米七多一点,在他面前就像个小孩子。

这样的大块头,给人的印象一般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典型的体育棒子。但是在碌碡身上,这些特点几乎没有。碌碡这个人,虽然一脸横肉,看上去凶巴巴的,但是爱说笑话,性格也很好,头脑灵光。说到底,如果是个傻缺,基本也就进不了109来。

柳青跟我说过,碌碡不是本地人,是文雀从东北的大兴安岭林区招来的。碌碡是个孤儿,被林区蒙古老毕力格养大,从小饭量就大,没肉吃的时候,一个人能吃下二斤米饭。所以他能长得这么威武雄壮,是事出有因的。

据说,文雀在招他入伙的时候,在大兴安岭林区,亲眼见过碌碡徒手干翻一头豹子,原因是豹子糟蹋了他套住的野猪,所以他要给豹子点颜色瞧瞧。

这些信息都透露出碌碡是个智勇双全的铁金刚,光是威势都能甩一般人好几条街,所以,尽管他平易近人,我还是不敢他多与他接触,我害怕哪天他不高兴,一肘子怼我脸上,估计我脑浆子都能打出来。

不过碌碡以前对我的态度还是不错的,他为人直率,有话直说,这也省去了很多麻烦,我曾经不止一次和我看玩笑,我听过之后都是报以笑意,不敢多说什么。可是这种态度,在我从长沙回来之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碌碡对我似乎总是有一丝怨念,这种怨念旁人是感觉不出来的,只在他的一举一动,说话眨眼这些小事上有所体现。开始的时候,我不明就里,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惹到他了,后来我才发现,是因为黄莺。

碌碡虽然长得糙,但是他内心一定是十分细腻的。对于黄莺,他似乎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爱慕之情。这种情感很微妙,全都体现在碌碡日常的小事上。他会拿我和柳青开涮,但对黄莺,他总是一本正经,甚至有点谨小慎微。

他对黄莺的这种情感,时开时合,能开出来他是在尽力抑制那种难以言言明的冲动。不过在柳青和我这种外人眼中,碌碡这种若隐若现,转瞬即逝的情感就变得十分明显。柳青说,这就叫旁观者清而当局者迷。

这道这一点后,对于碌碡态度的转变,我也就心里有数了。在我进入109局之前,碌碡和黄莺一直是搭档,碌碡已经熟悉了在黄莺身边温柔守候这种氛围,而我的出现,恰恰坏了他的好事,也难怪碌碡对我恶语相加,态度恶劣了。

想到这里,我心中不免发寒,要是惹上了这个大块头,那一定没有我好果子吃。再说,我也没有和任何人为敌作对的想法,于是,我不在说什么。

碌碡这时却说,凶手如此残忍的手法,并不能体现他加害于人时,其内心的真是想法。我认为,他将受害人开肠破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是在故意隐藏身份。

凶手为了自己心中的“天义”,让三个病人“解脱”,虽然在他看来,是极为正当的事业。但他不是傻子,杀人偿命的道理再简单不过,他既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又要保全自己,所以,他要做出假象来,迷惑公安人员。

碌碡说道这里,脸上洋溢着笃定的表情,斜着眼看我,有点盛气凌人的架势。他接着说,凶手捣坏尸体,抛尸水中,除了毁灭指纹证据,更精妙的地方在于,受害者受到开放式创伤,在水流冲击下,脏器必然流失。

这些失踪的内脏,正好用来混淆视听,让侦破人员歧路亡羊。而且事实证明,这个办法的确奏效了,胡月明的案子,就被公安机关当成是倒卖活体器官,从而误入歧途,备受谴责。

碌碡陈述过他的理由,我们相继陷入沉默之中。经过他这么一说,还的确有道理。这么说来,中国也要出现这样的“解脱杀手”了。

黄莺想了一会,摇了摇头,说:“混淆视听是肯定的,但是杀人的理由应该不是这个。”

她解释说,我们分析到现在,其实忽略了本案最为重要的一条线索,那就是:缺失的肋骨。三位受害人,三条肋骨都丢失,证明凶手是有目的地在收集肋骨。所以,案子的核心并不在于凶手的作案手法,而在于他真正要掩盖的东西。

黄莺接着说,而这个东西,就是肋骨。凶手费劲心机,不惜费劲周章,将尸体开膛抛尸,似乎就是在掩盖肋骨中包含的信息。因为他知道,只要破解了遗失肋骨的谜团,凶手的真正动机就会大白于天下,很有可能,他的身份也就此暴露无遗。

我们听完黄莺的话,都觉得无比的迷惑。一条肋骨,还能包含什么信息呢?凶手专门拿出危重病人的肋骨,难道是一个收集狂?

据柳青介绍,这第二根浮肋,这不过是医学界的专业术语,其实就是最下面那一根肋叉子。

人体的肋骨左右各十二条,最下边的两条前端游离,所以叫做“浮肋”。凶手别的肋骨都不选,偏偏选中这一块,那自然有他的道理。按照柳青推测来说,其他的肋骨,诸如从上面数第1-第7根“真肋”,那是连接在胸骨上的,而第8-第10根“假肋”,是借助肋软骨与上边真肋相连,结构结实。

而浮肋因为一段是游离的,正好易于折断摘取。而两根浮肋中,最后一根更小,更虽弱,当然是凶手的不二之选。

换句话说,凶手的目的就是要摘除肋骨,而浮肋因为其生理特征,成为了首选目标。

黄莺听完柳青的叙述,不禁眼睛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她推了推眼镜,说道:“或许,这个案子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都知道,黄莺已经在脑中推测出了靠谱的结论,正如老话说的“姜还是老的辣”,这个我是深有感触的,之前的“十二宫案”,就是她灵光乍现,从而推测出来的。

于是我们便竖起耳朵,准备洗耳恭听。

黄莺说,关于肋骨的事情,最先想到的,应该是在“亚当和夏娃”。我们都知道,在《旧约》中,耶和华用泥土创造了第一个人类亚当,后来又用亚当的肋骨造出了他的妻子夏娃。

所以,在后世的观念中,一直将妻子或者女朋友比喻为男人的肋骨。这个家喻户晓的典故,或许就是整个连环杀人案的重要线索。

黄莺说过,她之前就留意过第二位受害人,也就是那位土大款的经历。他简直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四处招花惹草,从而引起其妻子的愤怒。试想一下,如果凶手就是看不惯这种情况,或者,他或她就是这种事情的受害者,那么,案子就非常好解释了。

凶手是在报复出轨的男人,而且,她不仅仅要报复当事人,还要留下给其他人留下警告,那就是:如果你对不起自己那根肋骨,那么,就请你把它交出来!

这时,碌碡很快就放弃了自己方才的推测,附和黄莺道:“那么,凶手一定一定是个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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