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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亡命之徒

这个突如其来的吻,让林纾猝不及防。

她想去挣扎反抗,却发现这个男人的力气大得出奇,她根本使不上一点力气,再加上孩子就在怀里,夹在俩个人之间,一点不小心就会伤到他的。

她稍稍一走神,他便撬开了她紧闭的牙关,狡猾的舌长驱直入,不给她反抗的余地。

如此激烈的吻,完全超出了她的相像,她感觉就要被他揉碎在怀里,大脑也不再清醒,身体深处有一种奇怪的东西被唤醒,抵抗变成了迷失。

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呼吸,体温和气息交融在一起,难舍难离。

感觉到怀中人儿微微的喘息,身体无骨般的柔软,除了占有的欲,望,另一种被信任和依赖的喜悦之情让他感到欣慰。

他放轻了力道,以免弄伤了她,双手和唇舌更温柔了几分。

她潮红的脸颊,以及微微颤抖的身体,美得让人心动,一边想去怜惜,却又忍不住想去更深地蹂,躏和侵占。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给他如此美妙的感觉,手下的肌肤是吹弹可破的细腻,渐渐升起的体温证明,她和他一样的动情。

在林纾已经呈现空白状态的脑海中,渐渐地呈现出一副模糊而混乱的画面,

画面中的人她分辨不清,似乎是同一个人,又似乎不是……

这样的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分明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亲密的接触,为什么却并未感到陌生呢?

她感觉自己变成了一朵无根浮萍,在爱的碧波间沉沉浮浮。

也许,自己是爱着这个男人的吧!但现在她已经无法判断和思考这些了。

外边传来一阵呼啸的风声,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景信红色的眼眸在瞬间恢复了平静和冷寂。

如泼墨般,车帘被飞溅的鲜血染红。车夫被斩杀在马车下,车厢中很快充满了血腥的气息,刺激着他嗜血的神经。

“信……”

怀中的人儿嘤咛了一声,景信快速地拉过披风遮挡住林纾的视线,一股疾风正向着这边射来,他抱着怀中的女人和孩子,敏捷而巧妙地躲开窗口射来的一箭。

“信,发生了什么事情?”

血腥的气味,让林纾清醒过来。

他神色一敛,手掌快而准地击向她的昏睡穴,绝对不可以让她看到这残酷的一幕。

脖颈上猛然传来一阵酸痛,让林纾昏迷过去。

抱着怀中陷入昏迷的女人,以及熟睡的孩子,景信表情冷峻,且如水平静。

这时,马车的顶部被削开一半,两个黑衣人在车顶上打斗,一个带着可怕的鬼面,一个蒙着黑色的面巾。

“鬼影,速战速决。”景信冷色道。

这些可恶的亡命之徒,必须要斩尽杀绝,以除后患。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

在任何时候,他都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如今天的事情,随时都可以发生,过去将来,都不会有任何改变。

鬼面黑衣人微微一点头,手中的利刃便如一道寒光刺穿了刺客的喉咙。

鲜血如雨雾般从车顶喷洒下来,这腥甜的味道让人一阵阵窒息。

似乎只是瞬间,外边的打斗声归于平静。

“皇上,抓到一个活口,留还是不留?”车帘外传来禀告的声音。

在车旁站立着四个带鬼面的黑衣人,原先驱车的马夫被刺客斩杀在马下,头颅和身躯已经分离。如果他不够警觉和缜密,从他回到景国以来,不知道已经死多少次了。

“昏君,你杀了我的家人,灭了我岐国,我与你不共戴天!就算我今天杀不了你,还有更多的人会让你血债血偿!”被抓的刺客,破口大骂。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怪只怪你们的国君不识时务,既然你如此效忠与那个亡国之君,朕就成全你到黄泉路上与他相见!”景信一声冷哼。

“谁人不知景国军队一旦攻下城池便要进行血洗屠城,老少,妇孺一概不留!即便是国亡了,我们宁肯战死,也不会做亡国奴!景信,你这个昏君,杀父弑兄,禽,兽不如!对稍微忤逆你的人便满门抄斩,赶尽杀绝,你根本就是魔鬼!就算是你做了皇帝,早晚也会被人推翻!”

刺客双目圆睁,额头青筋暴起,双目充满了仇恨。

“杀!”景信轻抬唇角,发出一个简单而冷酷的音节。他已经没有耐心继续听下去。

暗影手起刀落,刺客倒身与另外十几具黑色的死尸之间。

马车启动,继续前行。

景信掀开披风的一角,看了看怀中安睡的女人和孩子,冰冷的面容上浮现出冷酷的笑意:“蝶儿,为了你,朕要夺取整个天下!”

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只有成为全天下的主宰,成为最为强大的王,才可能获得最大的安全。保护好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不知昏睡了多久,林纾迷迷糊糊醒来。未睁开眼,已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

耳边传来鸟雀清脆婉转的鸣叫,让她心神一震,便睁开了眼睛。

这里是一个简朴却整齐的木屋,而她正躺在简单而狭窄的木床上。

房子里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一张木桌,几个圆凳,一张木床,一件衣橱。

房间的门窗打开着,一眼便可以望见外边盛开的桃树林,不时有蝶儿飞进房间。

林纾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这不是梦吧!

孩子,景信……他们在哪里?

刚才分明还在马车中的嘛!不仅是环境变了,连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白色的裙装。

这时,景信端着一盘烤玉米走了进来,见林纾在床上发愣,便呵呵一笑:“怎么,还没睡醒吗?”

林纾摸了摸隐隐有些发酸的脖子,看着完全陌生的环境,一脸的迷茫,“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在马车里睡着了,这是哪里啊!”

“这就是我要带你来的地方。”

在马车中,他就已经检查过她的颈部,虽然力道掌握得准确,但被突然击打,肯定会难受一段时间。

好在并无大碍,在来到这里不久后,她就及时的醒来了。

看来以后,还是避免带她出宫为好。如果不是当时情况紧急,他断然不舍得对她下手的。

不过,他如此冷酷的做法,倒是对的。现在她似乎已经不记得脖子被击打的事情了,全部身心都放在了这里陌生的环境上。

如果当时让她看到那可怕的一幕,估计得很长时间都无法缓过劲儿来。那样的伤害远远比现在要大很多。

“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原来也不尽然。你穿着这身简单的布衣,也很好看。”林纾打量着景信的一身蓝布衣服,饶有兴趣道。

根本不曾知道因为两人先前的衣服沾染了血迹,所以才换成了现在的装束。心里只想着入乡随俗便好。

“皇后不觉得这样的日子太过清苦吗?”他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不骄不躁,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也可以接受平淡生活的皇后。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和他相濡以沫,爱意相融。

林纾下床后,在桌旁坐下,拿起一只烤好的玉米,“没有啊,我觉得很好。”

啃了一口,一股甜香充满了口腔:“很好吃啊!很久没有吃到烤玉米了。”

景信也坐了下来,看她像馋猫一样的姿态,“蝶儿喜欢吃玉米?”

按照霖姝的出身和经历,不应该会喜欢这么粗粮才对,这倒是让他意想不到。一个人被抹去了记忆,但喜好和口味是不会改变的。

“不只是烤玉米,烤红薯,我也很喜欢。”

“如果朕不是皇帝,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皇后,还会喜欢吗?”他想听到她内心最真实的声音。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皇宫里的生活,枯燥无味,而且没有自由。每走一步,都会有人跟随着,连吃饭都会被人看着,还不如普通人过得开心自在。”

林纾的回答全完出于他的意料之外,这个世界上还有不喜欢荣华富贵,不向往锦衣玉食生活的女人吗?

“这可是皇后的真心话?”

“当然了。”林纾将玉米递了过去,“我觉得这烤玉米比山珍海味好吃多了。而且吃粗粮不仅能减肥,还有利于健康。”

景信咬了一口玉米,这是记忆中熟悉的味道,但他从来没有觉得玉米好吃过。

年少时的他,多渴望可以像其他皇子那样过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这不过是梦罢了!

“蝶儿,如果朕想要整个天下,让你做最为尊贵的女人,你愿意吗?”

“整个天下?信为什么会这么想?难道现在做景国的皇帝不好吗?”林纾愣了一下。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更何况是一个国家!景国国土有限,不适宜农耕,更无牧业和渔业可发展。从长远考虑,唯有扩张领土,才能长治不败。”

他和其他男人,以及王者一样,在脑子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念头,就是不认为女人有能力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谈论朝政。

但眼前这个女人在他心里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她的出现,让他的生活有了太多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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