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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子 低级趣味

我爷爷有两个孩子。

一个是儿子,另一个也是儿子。

我爷爷的大儿子就是我的父亲,他一共生了四个孩子,包括我。另一个是我的叔叔,他则是终身未娶,更谈不上是否有子女了,民间老话把这种人称做绝户。

我并不尊敬我的父亲,因为他生了四个孩子却连一个爱因斯坦都没生出来。全是吃嘛嘛香,干嘛嘛不成的废物点心,他们除了浪费粮食之外,对人类做不出任何有益的事,这其中同样包括我。另一个原因是我们成长的年代物质短缺,父亲在把我们培养成人的同时,对四人是有偏有向,有厚有薄,弄得我们兄弟四个从小就学会了你争我夺,见利忘义,谁看谁都眼红。

但我对叔叔的感觉就不一样了,我不仅是尊敬他,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钦佩。有支老歌是这么唱的: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叔叔就是我的舵手,叔叔就是我的太阳,他对我的影响无处不在。

叔叔无疑是他那代人里最睿智的,因为他很少说话。但他临死前的那几月却成了话痨,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我为咱们国家做了贡献,值了,值了!”有一次我实在控制不住好奇心,便问他到底做出了什么贡献。叔叔满脸神秘地说:“咱们中国是男多女少啊,我不娶媳妇,给别的爷们留出了一个空额,咱中国总算能少条光棍啦。”我觉得这话说得很对。叔叔接着道:“马寅初说:咱中国的致命伤就是人多,而且经济还特落后。我不要孩子,至少为政府消灭了一个劳动力的失业问题。”我觉得叔叔说得太对了。叔叔最后道:“活着就是受罪,我不要孩子就是不想让他受罪,你说,我对我那个没出世的孩子做出了多大贡献呀?”我大点其头啊,叔叔简直是光荣、伟大、永远正确!

有人说繁衍是动物扩大种群的本能,也就是说生孩子和吃喝拉撒睡一样,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低级趣味,摆脱了繁衍本能的人就是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至少是摆脱了其中的一种。如此说来,我叔叔就是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其实我对他的钦佩还远不止此呢,他是我们家族的传奇,他早年干的那些事几乎能写进书里。

叔叔生活在一个光荣的时代,一个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并存的时代,那时候每个人都想建功立业,每个人有一番远大的人生抱负。据说58年的时候,北京的两千多名化学工作者,苦干了两个月就弄出一千五百多项科技成果,其中有好几十人宣称自己比居里夫人还要伟大。那是多么光辉灿烂的年代啊!可惜,这股冲天的干劲只持续了几个月,1959年,中国就饿死了几千万人。当然,也可能是累死的,或者吹死的。

但叔叔就不一样了,他拥有的是社会理想,他想当中国的格瓦拉,要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推广到全世界。其实那时候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但叔叔不一样,他是真干了,还差一点拉起一支游击队呢。

1961年美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了越南战争,几千万越南人民面临着两条路线的选择。要么跟南越一样,做资本主义的走狗、附庸,要么在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勇往直前。

那年叔叔十五,正是热血沸腾的年纪。美国人在北部湾一开火,叔叔就和北越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了。他上街游行,声援越南人民的反侵略斗争,他写大字报,怒斥美国鬼子的吃人暴行。然后就天天盼着帝国主义头子肯尼迪不得好死,夜夜琢磨着能当上抗美援越的志愿军。结果是肯尼迪还真没得了好死,两年后这小子就被自己人给枪毙了。此后很多年,叔叔每想这事都觉得蹊跷,看来美国人真没咱中国人皮实啊。中国人不怕骂,你爱怎么骂怎么骂,我该怎么干还怎么干。美国人不行,一咒就死,脆弱得很。

肯尼迪虽然死了,但越南战争并没有停止,而且越打越惨烈,据说大雁群一样的B52轰炸机把越南的太阳都给吞没了。这时中国人民对越南人民的同情也越来越深厚了,很多人都急不可耐了。偏巧,这时政府向全世界发布了声明:我们在越南没有一兵一卒。叔叔一听到这个消息,头发就立起来了。这不是置越南的无产阶级兄弟于不顾吗?还有没有一点儿阶级感情了?国际主义精神都到哪儿去了?

几天后,叔叔伙同两个志同道合的哥们扒上了南下的火车,赤手空拳的北京小爷们儿决定参加越南战争,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争个面子。

要说叔叔他们也真够笨的,他们没学过系统学,更不知道什么叫MBA,所以出发前连最起码的准备工作都没做到位。小哥三是在北京南站上的火车,火车却是开往上海的,方向是东南。快到济南时,二噶子终于在乘务员那里弄来张破旧的世界地图,三人发现越南在祖国的西南,要是从上海去越南就太绕远了。

搞错了方向,他们只得在济南下车,又混上了去郑州的火车。那是辆闷罐车,整整走了一天才到郑州。几人决定在郑州休息休息,叔叔怀着一颗朝圣的心来到二七广场,要缅怀缅怀革命先烈。他在市里转悠了半天,却发现二七纪念碑远没自己想象中的巍峨,更没想到的是纪念碑周围聚集着许多衣衫破烂的叫花子,整整一大片。这些人衣衫褴褛,相貌怪异,头发大多支棱着,灰败得如草絮,远远望去,花子群如同一片茂盛的灌木丛。而纪念碑就如灌木中生出的一支巨大阳具,极其荒唐地矗立着。叔叔不得不诋毁自己的判断,但左看右看,瞪圆了眼睛看,人群的确有些不一样了,不象灌木丛了象杂草,这一来纪念碑更象阳具了。

第二天,三人继续南下,叔叔没敢提阳具的事。倒是大猫狠狠骂了一句:“那群鸟民,把纪念碑搞得不成样子了。”

那年雨水比较大,火车在信阳时碰上了洪水,淮河发大水,大水冲毁了铁路。三人只好在信阳苦等。

与叔叔同去的哥们都是他的高中同学,大猫,二噶子、三蛋。对了,我叔叔的小名就叫三蛋,据说他有三只睾丸,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我是没看见过。当时三人都是十八岁的孩子,手里没几个钱,所以吃饭就成了问题。洪水几日不退,三人只好去偷东西吃。

有一次叔叔偷了农民几个玉米,结果被当地农民抓住了。叔叔是大城市来的,眼珠子一转就说:自己憋不住了,要拉屎。农民犯了好心,叔叔便想借屎遁逃跑。他跑得急了,慌不择路,一头扎进个大泥潭,弄了一身的恶臭。叔叔是会游泳的,脚下一使劲,脑袋便探了出来。阳光耀眼,叔叔惊奇地发现自己手里抓着两条骨头,两条人骨头!放眼望去,泥潭深处都是幽幽的白骨,很多人头骨是叠在一起的。叔叔是四肢抽搐,吓得直喊:“毛主席万岁!”

后来叔叔被抓他的农民救上了来,农民怒道:“拉屎,拉屎,怎么拉到这里来了?”

叔叔早把偷玉米的事忘了,哆嗦着向他打听泥潭的事。

农民说,以前那是个池塘,后来才装了死人。叔叔立刻发挥出自己的想象力,断定那不是日本鬼子的万人坑就是还乡团的万恶罪行,农民听了这话,一口粘痰正好淬在叔叔眉心上:“鸟!池塘里的人都是三年前死的!白白便宜了野狗!”当时叔叔是百思不解,三年前怎么会死那么多人呢?

因为我好歹算个读书人,十年前叔叔曾经问过这个问题,我自然不清楚这事的原委。后来书是越读越多,我终于明白了,信阳那个泥潭保证是三年自然灾害留下的。(至于是否真的有三年自然灾害。我不知道,但一些气象学者通过研究那几年的资料发现,59年到61年在气象学上说是中国百年来少有的风调雨顺。)据说那三年中,光信阳一地就饿死了上百万人,几千个村庄都死绝了,弄出几个装死人的池塘也并不希奇。倒霉的叔叔是掉到死人潭里去了,据说此后他一睡觉就觉得身上粘糊糊的,至于做梦的事基本上是杜绝了。

再后来铁路终于开通了,叔叔他们继续南下,途径武汉、长沙、贵阳,最后抵达南宁。到南宁时,他们多少有些亢奋,这地方的人普遍又矮又小,脸色都和腊肉差不多。从南宁到友谊关(镇南关)是有铁路的,但火车站不卖票,三人又生了扒火车的心。但当地人说从南宁再南下早就不通客车了,三人只好沿途搭汽车,走走停停,几百里地的路竟走了五天,快到友谊关时,哥三个整整掉了三十斤肉,每人掉十斤。

叔叔脑子好使,他认为友谊关是边境了,把手严密,估计是过不去了。所以三人离关口十里就下车了,然后以几个毛主席像章的代价,在当地人的指点下,从树林里穿越了边境。

这下是真到越南了。我叔叔真了不起,他64年就出国了!虽然当时美国人正盘算着月球登陆,但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登陆月球不算什么,出国才牛逼呢,出国绝对比登月难。

三人越过边境,在茂密的丛林里行进,到处是蛇粪鸟屎和一人多长的树叶子。叔叔到现在也没弄清楚,那么长的树叶子到底是长在什么样的树上啊?可惜当时是晚上,他根本没看明白。

大约走了三十里,小哥几个来到山谷间的一片小平原,走累了,准备埋锅造饭。三人刚把干粮摘下来,篝火刚开始冒烟,赫亮的山谷中突然响起几声洪亮的断喝;“不许动!”然后就是一片黑影从几个方向,向三人涌来。

大猫横着跳起来,高喊道:“美国鬼子来啦!”他拎起一根烧火棍,来了个举火烧天:“打倒……”

“砰”的一下,叔叔只觉得眼前火星一冒,大猫当场就被打倒下了。

二噶子聪明,“嗷”的一声就滚到山坡下面去了。叔叔老实,腿一软就坐地上了,再也没起来。

此刻,一群黑压压的士兵冲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将叔叔按在地上。据说叔叔当时脑子里想的是“毛主席万岁!”

风高月黑,叔叔被众人拎了起来,但奇怪的是,他发现陷害自己的那群美国人和电影上的模样不一样,鼻子和自己差不多高,眼睛也是黑的。

当天晚上,叔叔就被提审了,审问他的人操着一口河南口音,此时叔叔才知道抓住自己的是中国人。

三十年后,所有中国人都知道了,当年在越南的中国军队多达三十万。不过64年的时候,没有一个中国人相信,报纸会说谎?外交辞令是骗外国人的?睁眼说瞎话是政治的需要?叔叔被河南人打了七八个耳刮子:“小崽儿,小崽儿,人事还不知道呢?跑来干什么?”然后他被连夜送回境内,再之后,叔叔在两名士兵的看押下遣送到了北京,一路上颠簸流离了半个多月。叔叔到北京后,又被关了一个多月,最后当局终于弄明白了,这孩子不过是吃错了药,听信了自己人的宣传而已。二噶子滚下山去后,就再没露过面,据说他后来跑到缅甸,当上了毒贩子。大猫当场就死了,临死时手里紧紧攥着烧火棍。

其实叔叔去越南的事,前后不过才三、四个月,可十八岁的人被放回家时,就变成四十多了,抬头纹都出来了。文革前期,他去越南的事被红卫兵闹得沸沸扬扬,差点成了台湾特务。此后,叔叔再不敢乱说乱动了,脑袋永远耷拉在胸前,口头禅是:“受罪,受罪……”

叔叔死后,我在他一个本子里发现这样几句话:“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该记的记住了,不该记的更是忘不了。假如能把以前的事都忘了,明天该是多么美好呀!”是啊,叔叔要忘掉什么呢?是满泥潭的饿死鬼,还是大猫壮烈的牺牲?或学只有他自己知道。

当然叔叔为什么终生未娶,我并不知道原因。但他的确是我们家第一个断子绝孙的,我是第二个。但我和叔叔终归是不一样,他没结婚所以没有孩子,我却是结了婚,也能要孩子却不想要。如今这种人叫做丁克,听起来有点酷,有点另类。实际上这种人早就有,比如我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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