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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新的计划

想了一会儿,她已经决定和王明江一块干了,王明江是她喜欢的那种人,很有男人的味道,能遇上他是自己的缘分,于是便说:“师兄,这件事我们一起干,抓坏人理所当然,不过我们不能说出警察的身份,但是可以利用特警的装备支持这次行动,你既然要空枪,我能配合。”

王明江听罢很是感动,长出了一口气,点了点头,用手拍了拍曹采莲的手:“采莲,谢谢你能帮我。”

“谁让你是我的师兄呢!我们既然认了师兄妹,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嘛。”

“有你这份情谊,是我王明江这辈子修来的福气。”

“师兄,说实话,我对你的情况也是有一点了解的,如果是为了转正,我可以帮你说句话,或许有点作用吧,你没有必要去做这么冒险的事。”曹采莲提示了他一下,以自己的能力,说句话是可以的。

王明江也知道曹采莲是曹厅长的爱女,如果她说句话肯定是有用的,转念一想,自己在曹厅长面前已经算是鲁莽之人,没给他留下什么好影响,假如最后留下来凭的是她女儿的照应,那岂不是说明他王明江是个窝囊废,以后别人议论他,就会说这个人是凭关系进来的,没有什么实力,肯定会对他低看一眼。

“我想凭自己的实力留下来。”他只了一句。

曹采莲明白他的心思,凭实力留下来,走到哪里都理直气壮:“师兄,我理解你,我只是觉得你冒险做这么大的事,不太值得。”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王明江心底里对丁处有着特殊的感情,假如不是丁处从政治部要他,他是不可能来警察厅的,从来警察厅第一天起,丁处对他是表面严厉,内心却是对他有期望的。

一个人一辈子能遇到几个欣赏自己的人,恐怕屈指可数,而他王明江遇到了,现在丁处有了麻烦,他也想尽一份绵薄之力,这是做人的本分,更是他受过的教育,士为知己者死,他内心有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曹采莲听了很纳闷,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问:“师,师兄,这是什么意思?女为什么容?士为什么死啊?”

王明江淡然一笑,给她解释说:“这个意思就是说,女人为了欣赏她的人打扮,士指的是男人,就是说男子为了懂他的人牺牲。”

“哦,原来如此,说的好有道理啊,师兄,我觉得你好有学问。”曹采莲不无佩服的看着他,满是崇拜的眼神。心里暗叹:师兄这个人不但身手厉害,学问也这么深,不愧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啊!

突然想到,上个星期,她为了见王明江,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最喜欢的连衣裙,貌似很久都没有穿过的衣服了,那天竟然穿了去见他,而且还略施粉黛,难道就是女为悦己者容?想到这里她脸色微红。

王明江转入了正题,“这个司老板有很大的背景,据我的理解,有背景的人都觉得自己很强大,做事情不会有所顾忌,我猜他应该还在绛州市,你帮我查一下他的资料,看看他名下的房产,说不定有所收获。”

“这没问题,我查到了告诉你。”对于查一个人的底细,曹采莲她们特警队有这个权利。

“还有,给我一辆便车,我要监视他,等待下手时机。”

“这个也没有问题,我给你从特警队搞一辆便车。”

“好,先这么办,有什么问题我们一起商量。”王明江说完,站起身来,“不打扰你了,我该回去了。”

“我送你回去。”曹采莲说。

“不用了,我想熟悉一下这个城市,坐公交车回去。”他淡然一笑。

见他没有要自己送的意思,曹采莲觉得不好意思,大老远把师兄拉过来,怎么能不送一程呢。

“那我送你到车站总可以吧?”

“好吧。”

曹采莲见他同意了很高兴,这才能进到地主之谊嘛!

等到两人一起走出了女警宿舍,其他屋子里早已经注意到队长的几个女警叽叽喳喳议论起来。

“刚才那位是曹队长的未婚夫吗?”警队的苗佳有点拿不准的问,曹队是有未婚夫的,不过只是个传说,从来就没有到过特警队,据说是曹队不愿意让他来,今天怎么来了呢?佳苗一直对曹队心生敬仰,看到今天的来人禁不住很是失望。

“不会吧,曹队的未婚夫是绛州市长的公子,怎么会是刚才那个人,你看他打扮的就像一个老农民,鞋帮上沾着泥,衣服质地那么差。”身材有点壮实的女警长虹颇为老道的说。

人在衣装马在鞍,女警们对王明江的内在不了解,自然只能从他的装扮上猜测了。

“对,这个人不可能是那个市长公子,我看是内线吧,曹队长才把他请来这么私密的地方谈事情。”一个瓜子脸,长的很好看的女警时冰寒说。

“有可能。”长虹跟着点头附和。

曹采莲把他送上了公交车。

“师兄,有情况我会及时给你打办公室电话的。”

“好的,对了,你不要忘记练习啊。”

“放心吧,你教给我的东西我怎么会忘记呢,我天天练习,下个星期你来检查。”她笑嘻嘻的说。

公交车开动了,两个人挥手告别。

夕阳只留给天际最后一点光芒,照在林荫路上。

路上停着一辆警车,一个挺拔的女警站在那里,目光注视着那辆老牛般的公交车远去……

挤在公交车里,一路上饶有兴趣的观看这座城市的风貌,绛州城区不算大,不到八十万人口,东南西北,街道的名称,主要路段王明江已经大概知道在什么方位。渐渐地,他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这个城市对他也表示出了好感。

人和城市的感情也是要慢慢培养的,喜欢上这个城市,也就喜欢上了这里的人。

一路上,他在胡思乱想和欣赏街道的风景中度过。

天色完全黑了的时候,换乘了三次公交以后,终于到达了南城毛纺厂后面的一大片平房里,在这里有他租的一个不到八平米的小屋。

他租的地方是一个大杂院,院子里什么人都有,买小吃的,摆地摊的,在厂子里打工各色人等。

这些人里面好人居多,都是底层的普通老百姓,为了一口饭活着,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靠付出廉价的劳动力赚取微薄的薪水。

但也有一些心术不正之人,祸害底层百姓,这些人如让人厌恶的蚂蝗,趁人不注意,就喝你一口血。

王明江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生住到这里,在这个院子里也算是大家的谈资,租这个房子的时候他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在警察厅上班,只说是个找工作的大学生。当然他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堂堂省级警察厅人员不住警察宿舍会住在贫民区?压根儿没有人相信,他们这样的地方,连片警都嫌弃莫要说警察厅的人了。

院子里所有的人都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平,但当他们看到王明江的出现,一个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又都觉得这个世界对他们也算公平,至少有口饭吃,那个大学生看起来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小王,找不到就回老家种田算了嘛,老出去找有什么意思。”一进门,院子里站着一个黑粗的中年男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下巴有个痦子,痦子上留着一撮毛,这个人叫来旺,是一个无业游民,以前是村里面的混混,好吃恶劳,来到城里也混不下去,只好从批发市场进了一批货靠摆地摊为生。白天摆地摊,夜里也是神出鬼没,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勾当。

“哦,你好。”王明江没有搭理他,再加上有点醉意就更没有理会他的存在。

从其他邻居口中,他也知道了一些这个家伙的情况,听说对厂子里的女工动手动脚的,夜里常常半夜回来不知道干什么,最让他不舒服的是一见面就拿他开涮,心里对这个人也就多了些不满。

王明江只是和他点了点头,打了个招呼,并没有理会他不屑的语气,与他擦身而过。

“呸!什么玩意儿。”见王明江走进了屋子,来旺朝着他的背影狠狠滴唾了一口痰,嘴里嘀咕道:“什么狗屁大学生,连我都不如,你就差要饭了,还说什么你好,你好个头啊你。”

“来旺哥,你这是和谁过不去啊?”门洞里进来一个瘦子,脑袋尖尖,一笑起来有一种奸诈的神色。

“那个破大学生,还和我说什么你好,什么玩意儿,我都没搭理他。”来旺鼻子哼了哼。

“嗨,你和一个大学生叫什么劲,还不够你一个手指捅的呢。”尖脑袋笑笑。

“老子就是看不起他。”来旺挺着胸脯,一副谁也瞧不起的样子。

“嗨,这有啥,那天咱哥俩收拾收拾他,给你解解气。”尖脑袋不以为然。

“嗯,这小子对我好像不那么恭敬,是应告诉他一点道理了。”来旺很是赞同尖脑袋的话。

“来旺哥,不要理会那小子了,今天晚上我们干点大的。”尖脑袋把来旺拉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在他耳边低声的叨咕起来,来旺听了,眼睛眯成一条阴险的线,脸上露出了一丝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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