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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油尽灯枯

林旭刚游到江岸,奋力的爬上岸边空地,把肩上黑色的包取下,因为衣服多少还是沾了点水,但还是窸窸窣窣的穿了。湿的衣服紧紧的贴在皮肤上,感觉好不轻松,可总不能啥也不穿的裸奔吧!活了那么久的林旭还是挺注重这些的形象的,年轻那会儿在村里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大帅哥,而且吃苦耐劳,好几个姑娘排队想嫁给自己呢!

林旭走到岸边,双手撑在膝盖上方,同时弯腰向江面看,镜面这一面镜子是第一个见证林旭重生的面容。微微晃动的水面里所呈现的是林旭的模样,虽然经过了十年岁月的雕刻,但是只要是认识他,上过心的人,要认出他是不难的。

林旭直起腰,把包跨在肩上,正开始往上走了两步就停了下来,然后用剪的不平整指甲的双手配合,把胸前“财务总管曾齐隆”的牌子硬生生的扯了下来,扔在风平浪静的江面上,发出一声“噗”的响声,清脆入耳。他站在那儿回头看了看被囚禁了十年的兹仙大桥,心中百感交集,说不出的苦。从今天起,过去的一切都变成了过往云烟,林旭又回来了。

“我——林旭,又回来了!啊——”林旭对着江面,对着兹仙大桥吼出了这一句话,顺便吐了口唾沫当做分手礼物,随后就消失在一条弯曲的小道中。

林旭走到了兹仙大桥的路口,看到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临山市3km。现在走过的土地是临山市,林旭内心掩盖不住的兴奋。看了一下那块指示牌,然后向指示的方向走去,还偶尔回头看看有没有出租车路过。林旭腿脚很疲乏,没有足够的肌糖原供代谢的需要,所以只能试着看能不能搭到顺风车。

林旭停下脚步,站着向去临山市方向的每一辆车拼命的招手,过了几分钟,虽然路过的车辆不少,但是愿意停下来的没有一辆。但林旭不能放弃,他深知坚持就是胜利,活着就是王道的真理。因此,依旧费劲的上下摆动着双手。

只要你坚持,最后,柳暗花明是应该的,因为必然事件其实就是一个坚持的事例罢了。

终于,一辆油罐车停了下来,林旭喜出望外。靠近林旭的车窗打了开来,里边的中年男子温和地问:“喂,有啥事吗?你这样拦车很危险哦。”虽然平常自己看穿黑色西服的人不爽,但今天这一位看着与那些舞权弄势的人不一样。

“大哥,能不能载我一程,我就去临山市,可是我实在是走不动了。我可以付钱给你。”

那个中年男子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人,然后从车窗里伸出头往临山市的方向看了看,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看样子要下雨了,就载你一程,上车吧。”说完,顺手打开了车门。

林旭连连鞠躬,连连感谢,立马上了车,可坐到座位了才知道自己的衣服还有部分是湿的。刚启动车的男子也发现了林旭的衣服是湿的。

“不好意思,弄脏了你的座位。我可以额外给你钱,让你去清洗一下车子,换一个座位也行。”林旭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说道。

“没事,额外付钱就不用了。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虽然我和你刚见面,但是面熟啊!你就尽管坐好就行了。”中年男子爽朗的说。中年男子突然觉得这个男子有点诡异,还是保证自己的安全要紧,钱不钱什么的可以赚。

“那谢谢大哥了。真是太感谢你了!”林旭激动的说,停了一会儿又问“大哥,你这油罐里是什么有啊?”

中年男子稳住方向盘,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的路:“柴油。运到临山市的,与你正好顺路。应该不用多久就到了。你在哪儿下车啊?”

林旭也看着前面的车,仔细的想看清楚前面私家车的车牌号,但只看到“临B85L**”几个字样,然后对着中年男子说:“在市里我会选个地方下车。诶,大哥,市里哪里有服装店?我想买一套衣服。我现在身上这一套我想扔了。”

中年男子马上就不乐意了:“诶,这就没必要了,我看你这一套挺贵的,还是留着吧。”

林旭允诺了一声,然后好奇地问:“大哥,你这车上有音乐吗?放来听听。”林旭已经几千天没有听过歌了,都不知道歌是什么感觉了,脑子里对音乐的了解变得一边空白。现在已经不敢说自己学过吉他了,更不敢开口唱歌了。

“有,前几天我儿子刚给我下的!呵呵~”说完,按捺不住欣慰的笑容,立马把播音键按下。

随后,慢慢悠悠行驶的油罐车里响起了娓娓动听的音乐,唱的正是薛之谦的《演员》,接下来还放了朴树、许巍、刘德华、纵贯线的一些作品。

这些沉寂的音乐作品让林旭度过了美好的二十分钟,也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本为音乐躁动的灵魂。

到了临山市,林旭偷偷地从口袋里取了五百块钱,虽然有些湿,但还是放在同样有点湿的座位里,遂尔迅速关了车门离开了。

林旭在街角看着油罐车离去,感到一丝温暖的慰藉,想到了自己十年未见的老母亲,不眠免伤感了一阵。调整了一会儿,步入了最近的大型超市——佳乐家。因为一时间可能找不到服装店,所以只能将就着去佳乐家弄一套,然后在厕所换了。

可是林旭没有听那个大哥的,把那一套衣服与黑包一起扔在了门口的垃圾桶里。

林旭打出租到了汽车车站,想到身上只有那一万多块钱,其他可以买票的身份证件都没有,心里也是挺着急的。所以,他直接包了一辆出租车,直达曲音县汽车站,然后坐汽车到镇上,这时候就不需要证件了。之后就直接搭摩托车到家,一切安排合理经济,林旭自己都佩服自己。

林旭感觉一身轻松,在镇上还买了一些吃的,穿的带回来,他想到家里人为他回来都惊讶得合不拢嘴就想笑,可是一时又愁绪四起。就这样回去会不会太过突然,家里的母亲不知能不能承受得住。

在离家还有几百米的路上他下了摩托车,准备走回去。

十年没回家啊!不知道老母亲是怎么度过这十年的!

想到这儿,林旭不禁加快了脚步,到最后离家还有几十米的时候都跑了起来。

这时,村里柏油马路上还没有路灯,林旭只能借着微弱的月光,与周围零星的灯光才能不至于跌落在旁边的沟渠上。

他可不想还没回家就粉上点什么,带点味道的话,想拥抱也拥抱不起来啊!

可最后这一点路程,林旭还是没有减速,颇有一丝将王风范,这一次,他可称之为凯旋归来。这时候,他已经完全把那些话抛诸脑后,这时候,只有母亲,也只能有母亲!

越来越近,他此刻已经站在的家门口,模糊的窗户里闪着微光,电视的声音还在响着。

林旭记得,母亲睡觉时经常开着电视,一开就到天亮。母亲曾说,听着人的声音更有安全感,才能安心的入睡,像小时候自己母亲讲故事一样,起到了催眠的作用。母亲年轻时,一直到嫁给父亲的前一天都还是跟她的母亲睡,也就是自己的外婆。因为母亲从小就怕黑,怕黑暗里的安静。只要开着灯,开着电视,在心里就给自己一些安慰,不至于那么恐惧,至少还可以入睡。

李旭焦急的敲了敲门,激动的喊着“妈,妈,我回来了”,没有回应之后,又去发着亮光的窗口敲,喊,不一会儿,里边有动静。他更兴奋的喊道:“妈,妈,开门啊!我回来了,我是李旭啊!我回来了,开门啊!”

很快,大门从一个缝隙渐渐变大,打开之后,出现了一个拿着手电筒睡眼朦胧的人。

李旭发现,那个人不是自己的母亲,刹那间对自己记忆产生了怀疑,这个人他可是不认识。

“你谁啊?大半夜敲什么敲,还让不让人睡觉!”门里的妇女恶言相告,用手电筒照着门口的林旭。

“不是,我,我是林旭,原先是住这儿的。”林旭眼睛被强光刺得难受,举起手试着挡住光。

“哦~,那你就是七婶的儿子咯?都长这么大了。”

“恩,我是。我妈呢?”

“你妈啊,可怜呐,十年前的那场矿难发生的时候,村里所有人都认为你死了。可是毛找到你的尸体,七婶就一直觉得你还活着。之后就一直念叨着你,说你会回来。天天在门口等,在门口望,望着望着,没几个月眼睛就看不见了。她一个人,眼睛瞎了,生活肯定是不行,我就想照顾她。可是我家里情况也不大好,好几个小上学,我得去上工,所以我就把她安排到敬老院去了。她临走时叮嘱我,一个月要抽几天去她家住,说可能哪天你回来了,到家找不着人会着急。可不是,今天我正好下来住,刚准备睡,你就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来,来,你先进来,一下子没控制住说太多了。快进来,我收拾一下房间,你先去洗澡。”说完请林旭进去了。

林旭想过这十年母亲的日子很苦,可是没有想到她居然瞎了,就是现在自己走到她面前又能怎么样呢?

母亲,她已经看不见了!

林旭进去之后,慢慢走到后院,冲了个澡后看到那个亲切的妇女问:“大姐,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我啊,就是你妈的邻居,我搬来的时候,你妈还没瞎呢。我跟你妈谈得来,什么都说,你妈总跟我说你的事。好了,过来,吃一点东西吧,我煮了一点面,你趁热吃。我去帮你收拾一下房间。”

林旭坐在刚擦过的长板凳上,认真的吃着面,同时看着眼前放置在桌子上的蜡烛一晃一晃的。

林旭想着原本就畏惧黑暗的母亲,让她一直生活在黑暗中的什么感受。

不禁,他哭出了声音,嘴里的面没有力气下咽,统统往下掉,落在了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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