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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婚姻岁月(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归宿,看着身边的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活着,自己的世界还在落单。

工作了介绍的不少,追的也不少,但真正恋爱过的还没有。因为我一直都接受不了其他人,我觉得没人能代替梦乔。

被父母逼得去见面。有人介绍了一个,两个人连手都没牵过,就分了手。原因是:他是个很不喜欢收拾的人,第一次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我被一屋子的脏、乱吓跑了。有收拾强迫症,略有洁癖的我,怎么也接受不了这种生活习惯的男生。

在我心里,我的男人必然是个穿着很讲究,很注重生活细节的人。还有洁白的牙齿,见人礼貌而不失幽默,风度翩翩,稳重内敛,重感情且又责任感,可以不需要太多的钱,但一定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当然如果外表还很帅,那就太好了。

也许很多人会说,简直是做梦,找的不是男人是男神。可我觉得这个男人一定会出现,他也许就在下一个拐角处等我。

人生总是在不经意之处,给人一个意外和惊喜,让人措手不及。

加班到深夜,带着一身的疲惫,晕头转向的坐着出租车回到了位于西门的公寓,三下五除二用最快的速度洗澡上床。躺在自己最干净,整洁的被窝里,才是属于这个季节最幸福的时光。当窗帘被风吹起,打在窗台上那盆已经初绽花蕾的杜鹃花上。睡衣正浓,却被一个熟悉的音乐声吵醒。临睡时忘了关上闹钟,今天不上班。

周末总是不想起床,经常睡到日上三竿,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有十个小时在床上。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对我这种不喜欢出门的人来说,再正常不过。经常睡得浑身酸痛,才不情不愿地勉强爬起来。甚至连三餐都变成一餐,全当减肥了!

其实,这两天心情一点都不好。认识了一个男人,除了个子偏瘦,其他的还算过得去。接触一个月彼此感觉都不错,一天周末去金沙博物馆回来的路上,他却说还没准备好选择婚姻,至此仓皇而逃。鬼才知道他想什么,要走不留,这个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拿闺蜜欧晨的话来说:除了人民币,其它的,都******滚蛋吧!

男人、女人,除了生理特征不一样,身体里的荷尔蒙、染色体不同,剩下的就是称呼不一样。在社交中,男人是先生;女人是小姐、女士;在家庭中,男人是父亲、儿子、丈夫、女婿;女人是母亲、女儿、妻子、媳妇。

从小到大,男人,最早出现在眼前的就是祖父,外祖父,伯伯、叔叔、舅舅、姑父、姨夫、一大堆的表哥、表弟;还有其他的男邻居、亲戚;再后来就是男同学、男老师;一直到离开学校。继而出现的就是男老板、男上司、男同事。直到那个第一次把自己从女孩变成女人的男朋友,也是丈夫。

认识他,是在一个朋友聚会上。确切地说,是欧展生日那天,一大堆狐朋狗友在一起,吃喝玩乐。

他外套领口露出深枣红色的针织衫的高领吸引了我。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把高领衫穿得如此好看。浓密而干净的短发,很有型的休闲外套,修长而白净的双手,戴着一只腕表;无不显露着男人特有的魅力和品味。他牙齿很白,笑起来很健康;对于我这个典型外貌协会成员,总是关注时尚的人而言,自然尽收眼底。在桌上侃侃而谈的他,亦然是见过市面的人。此时的我感受着这个男人外表带给人视觉的一种舒适。

酒吧里,人头攒动,在灯光下各种人气蓊蓊郁郁,所有的人都随着音乐摇摆着,我但却冷冷地看着,不为此动。“怎么不去跳舞?”一个充满磁性而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完全能感受到来自口腔喷发的热气;第一次与一个陌生男人如此亲近地对话,脸不自觉地有些发烫。“不想跳”。一颗爆米花被扔进了嘴里,浓浓的奶油味顿时在唇齿间化开。身边的男人,用他那修长的手指,端起装着浅黄色液体的酒杯向我示意。不禁抬头,浓眉大眼,黑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一张很有棱角的嘴唇。“不要太帅”心里不禁暗暗说了一句。

两个玻璃器皿顿时在充满音乐的空气中碰撞出它特有的声音。他一饮而尽,我浅浅的喝了一口,代表性的打湿了一下嘴唇。

“你一定不常来这种地方!”他毫不客气的坐在我身边的凳子上。“何以见得?”侧眼看了一眼,说实话,他长得的确很好看。“来这里的女性,一进门,都会脱掉外套。十个有九个里面都穿得很性感,比较少。”他眼睛环视着,不动声色的自饮着杯子里的黄色液体。

他说得不错,的确不常来这种地方,嫌说话太费劲,对于我这个相对来说喜欢清静的人来说,脑袋在这里有些受虐,更何况我连身上的大衣都没脱。在这里女生,短、露、透、紧,无一例外的都展露着自己性感美丽的身姿,尽量释放着女人身体曲线魅力;而我里面穿的羊毛连衣裙。人懒没办法,一天到晚在办公室忙得半死,哪里还有功夫想着回去换衣服。其实,今天的我,依然照旧画着精致的妆容,齐腰的长发,军蓝色的羊绒束身大衣,配了一条玫红色的连衣裙,一双黑色靴子。

灯红酒绿中,男人,女人,在吵杂的音乐声中,拼命的扭动着身子,在酒精里彼此感受着这个平凡夜晚带来的快乐。只有我,身处在这种地方,总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时不时,把自己思想抽离;无法把自己放到这种环境里,朋友都说我有些高冷。

凌晨两点曲终人散。走出酒吧,不禁把衣领向上拉了拉,下意识收拢了身体,迅速地适应着冷空气带来的感觉。城市的深夜,少了日间的喧嚣和烦躁;多了一份宁静和灯光的照应。冬天的成都,阴冷而潮湿,更何况此时天空细雨纷飞。

这个夜晚,感觉没什么不同,却让一个男人从此在我生命里画上了一个抹不掉的烙印,也许直至来世。

接下来两三天全是雨雪天气,走在室外,冷得人脖子直往衣领里缩。

朋友们纷纷出去看雪景,去爬山。我反而连门都不出。在开足了暖气的屋子里,一个人穿着睡衣,随意扎着马尾;把脚放在茶几上,守着一大堆的食物,一边吃一边在网络看韩剧。我从来都不喜欢冬天,受不了寒冷,读书时冬天穿得像个狗熊。连上大学选学校都考虑地域气候,都说我是个奇葩!

第一年上班,冬天穿羽绒服,被同事们笑话惨了,说我年纪轻轻怎么打扮得像个小老太太。到现在,冬天羽绒服不穿了,但有时候还是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经常大冷天寒风瑟瑟地街头,看见穿着丝袜短裙的女生。真想走过去问一声:“美女,冷吗?”

周末结束后的第二天,收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发来的短信:“今晚有空吗?请你参加一个聚会。慕云”看到这个短信,不知道是回答“好”,还是“不好”。说真的,第一次碰到如此帅气的男人邀约,难免有些心动,正当犹豫不决之时,闺蜜的电话来了。在她的一番言词下,发了一个字过去“嗯”。就这样,爱情的红线把我和这个男人系在了一起。

那天晚上,穿了一件质感很好的宝蓝色羊绒连衣裙,加厚的黑丝袜套着一双黑色的尖头羊皮高跟短靴;搭配了半天,还是觉得一件黑色的皮草披肩最合适,那是准备送给老妈的生日礼物,虽然感觉有点过于成熟,但看上去很雅致和女人味。

上车后,他一直看着我,然后说了一声:“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女孩把宝蓝色穿得如此好看。”当时,就感觉到从脸红到脖子,转头一直看着窗外。后来他说,没想到我如此腼腆,那一刻完全被我迷住了。

是他一个朋友的咖啡馆开业,而我去了才知道,他也是股东之一。老板是他大学同学,而他现在是省级一家医院的外科手术医生。

他同学夫妻也在其中,老板叫梁军,是个一看就很敦厚的男人,三年前改行去做了整形医生。戴着一副眼镜,看人眼睛很有神,感觉很有安全感。而老板娘都叫她红姐,是个风风火火的女人,穿着一条灰色的羊毛连衣裙,围着一条同色的提花围巾,短头发。面部线条比较硬,但很符合穿着打扮,身上一股香奈儿香水味,很好闻。一见我就挽着我胳膊,妹妹长妹妹短的喊着,让人有些不太适应。

咖啡馆装修得很有欧式格调,有一种罗曼蒂克的感觉;酒红色的欧式窗帘,缀着流苏,在灯光下泛着丝般的光泽。低垂的纱帘掩映着坐在其间的客人,在烛光的作用下,让人就像在梦里穿梭。

大学时,我和梦乔最喜欢到一家庭咖啡馆,那是上个世纪的西式建筑,古朴而带有一种纯情,位于其中让人忘却时光;那里所有的东西,有着一种时代感,让人流连忘返。

几个人坐在烛光下,吃着黑胡椒牛排,喝着红酒。梁军说:“云哥,怡希很适合你的,一看就很靠谱。老婆你说是不是?”其实,感觉梁军要比慕云大,居然喊他哥。“就是,一进门我就觉得很不错,一看就是你慕云的菜。”而慕云看了我一眼,半开玩笑的口气:“就她了?”“嗯,不换了!”夫妻两个一唱一和,让我满脸绯红。当着我的面,说这样的话,不知道是打趣还是开玩笑;因为我是第一次和他单独在一起,而且是出席这样的场面,他应该是故意而为之。

我对慕云完全不了解,而欧展认识慕云是因为她的男朋友,打羽毛球是慕云的球友。恰巧听说欧展想隆鼻整形,又被慕云介绍去了梁军那里,就这样大家也就有了共同的朋友。那天,欧展他们来得比较晚,还被罚了几杯,不过很是开心。

请了一个很有水平的乐队和歌手,所有人都沉醉其中。特别是当男歌手沙哑而充满磁性的歌喉,唱起朴树的《生如夏花》,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扭动了起来。以至于回去的路上,慕云嘴里一直哼着这首歌,他说:生命如夏花灿烂!这句他很喜欢。看得出来,他是个性情中人,虽然有医生职业赋予的稳重,我却看到他骨子里的一些东西,但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因为那是你和一个人相处时,一种感觉。

第二天,欧展打电话来,说话语气怪怪的就知道她有所指。这小妮子想偏了,怎么可能。我不会制造那种所谓的浪漫,性格唆使也做不了那种事情。

经常看见新闻里什么演员,有钱人,未婚先孕,两个人恋爱的十几年现在孩子都N多岁了,才求婚。甚至一个文艺界的女人,为一个富豪男人生了第三个孩子,还没嫁进豪门。唉!让人感觉很乱,完全没有了底线,这个世界太任性了!

网络上流行一句话,打酱油的。爱情里打酱油的人也不少,就像一个经常走红毯的大明星,什么富家公子,圈内人、大亨,经历了不少,到头来自己把自己玩了一把,时间在身体上留下的就是年轮和心伤,一无所获!

绿草萋萋,白雾茫茫,就我一人,在水一方!

床前无月光,地上总是霜,举头看灯光,低头一身伤!

真是凄凄惨惨戚戚!

看到过有关话题,说爱情是有阶段性的!说三十岁之前时候,只觉得爱情就是你爱我,我爱你,有情饮水饱;三十以后,觉得爱情需要对方懂得自己,要有空间,要有自由,还有善解人意;到了四十,什么都不重要,经济最重要,爱情都是骗人的玩意,有钱就有爱;到了六十,爱情是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哪怕你得了老年痴呆症,对方都依然含情脉脉看着你。

也不知道此话可信度几何?反正现在是体会不到,只知道,个人的价值观是很难改变的。每个人心里的爱情是不一样的,但我相信初衷都不会差,女孩子都有一个公主梦!

时下有句话,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兴许是唐僧也难说!是白马王子还是黑马王子,谁也不知道!不知道是不是把爱情想得太完美。但在我心里,人生的那道门,肯定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谈婚论嫁的主,我的真命天子!

要上班的早晨总是那样,无论天气再坏,身体再不情愿,都需要从被窝里爬起来去赶那可恶的九点。所以每个周末和节日的早晨,连刺眼的阳光都显得那样可爱和美妙。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广场上,公园里,总有一些喜欢早起锻炼的人,打打拳,打打球,跑跑步,跳跳舞。有时候心情愉快,加上天气晴好,打开电视就是愉快的音乐,对于这一天的开始,都是愉悦和期待的。

慕云一大早就打电话,约去钓鱼。离刻翻身起床,洗漱打扮。穿了一双棕色平底靴子,牛仔裤,和一件浅色翻皮外套,头发随意挽在脑后。很少这样的穿戴,不过今天看起来很精神,有一种帅气在里面。车里的慕云,看见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以示赞扬。心情顿时变得美美的!

去了一个郊区的河流,选择了一个没人的位置。看着河水静静地流淌着,鱼儿也迟迟不上钩,他突然把左手伸过来,握着我的一只手,转头与他对视。阳光下彼此温情脉脉,湿润的嘴唇在这一刻传递着心情,他吻了我。这一刻感觉到就像鱼儿在水里游动,温柔而深情。

在爱情里,吻是最能传达彼此的爱意。爱一个人,一定会把所有的感情倾注在这一刻,不爱一个人,决然不接受与对方唇舌的交织,因为会令人感到很厌恶。

浪漫的人这样描述与爱的相逢。千万人当中,任何人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晚一步,刚好赶巧了。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传奇,别醒着做梦,艺术虽然来源于生活,却还能高于生活吗?你给谁机会,你就和谁有缘份,纵然没有甲,也有乙。虽然,我知道生命里遇到的人,不可能都是天赐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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