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陌现在走在S城的街上,笑吟吟的哼着歌,懒懒的晒着太阳,欢快的去看乐乐。
“我终于慢慢喜欢上了S城。”苏陌自言自语,抬头望了望天空,眯着眼睛与阳光对视。阳光很刺眼,能有心情偶尔抬头望望天的生活无论如何都是不错的。
乐乐是苏陌的高中同学,在S城念的L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离学校不超过五百米的地方住着。
倘若说人生得一知己是一生可遇不可求的事情,那么苏陌的福气便有点太过于好了。
苏陌除了乐乐这个知己以外,还有生死之交,有死党,有兄弟还有姐妹。
周末去看乐乐,苏陌呢就权当自己是巨大瓦数的电灯泡,给自己充电又怕被烧掉。
人都有那么一个或几个掏心掏肝掏肺的知心好友,他们是自己的情绪清理站,也是自己的情绪加油站。然而这样的好朋友往往在自己的终身大事解决了以后,便看不得身边单着的人,又是张罗相亲又是唠叨嫁人。
周围全是一片愁嫁、忧娶的男男女女。
真是各个年龄段有各个年龄段的主旋律和烦恼啊!
S城还是在四月清明节时温度便已经达到了27摄氏度。
现已是初夏,天气越发热起来。
苏陌终究 “弃武从文”,学着跟别的女孩一样夏天以裙子为主打,踩半高跟的凉鞋。从初三开始就不穿凉鞋和裙子的苏陌,一直到大二才学着温婉,重新穿上了女孩儿都穿的凉鞋和花裙子。现在走路还依旧大步流星,但总算是能像一般女孩一样适时的服软,柔柔弱弱,不再跟男孩儿抢着买单,学会被别人照顾。
男孩儿们似乎都喜欢温柔的小女生。而苏陌还想着像那些踢足球的高中女生一样,在球场上肆无忌惮的放肆着,没有淑女的样子,率性而为,童心未泯,不妥协的张扬着自己内心的激情和简单梦想。
还记得大学时,寝室的姐儿们只要一看苏陌精神昂扬的做任何一件事情,即使只是说话,只是走路这样平凡、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大声吼:信霸,你打了“鸡血”啊?(注:苏陌大学的外号叫“信霸”。鸡血即激动亢奋。)
或者边笑边比划:她,她,她——又打“鸡血”了!
或者一起齐唱: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就是我们的信霸在鸡血。
真是想念那群疯丫头,无论在天涯还是海角,她们的身影无处不在。
路上的人们显得行色匆匆。苏陌悠闲的东张西望,看着身边神色、姿态不一的男女老少。
忘记带遮阳伞了,下意识里她肯定也没打算带伞出来。只要不是太过毒辣的太阳,苏陌照例是乐于跟阳光亲近亲近的。小麦色的皮肤也没什么不好的。搞笑的是即使苏陌已经觉得自己很黑了,老爸还常常叨叨:你看你脸色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多少见点太阳,晒晒才是健康的。
苏陌顿时觉得,她爸是真没意识到他闺女是有多黄,要她都叫白,估计也没几个女孩皮肤不白皙了。苏陌想,要是周围的人都是苏陌她爸爸这种审美、审气色的观点,不知要解放多少的女孩子。她们再不用见点阴晴不定的阳光就擦什么厚厚的防晒霜,打遮阳伞,也不用再往脸上抹什么美白的杂七杂八劳什子。
虽然喜欢时不时与不那么猛烈的阳光亲密接触,但初夏的太阳可不温和,晒久了觉得疲软。临近中午的太阳让一个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苏陌,很快呈现一副要融化的萎靡,提不起精神,连眼皮都懒得抬。走到乐乐楼下的电梯门口,忽然而至的凉爽让苏陌一个激灵,顿时觉得那凉爽将太阳吸收去的精神又还回来了。
在电梯里几十秒的轻微失重以后苏陌便到了乐乐家门口。砰砰砰敲着门,嘴里不停的叫嚷:大王,大王,大王,开门!
“你总算来了。”乐乐应声开门。
苏陌嘿嘿一笑,闪身进屋,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就嚷嚷:“好热,好热。”
乐乐递过来一个苹果。苏陌兀自削着。
屁股还没坐热,乐乐开始询问苏陌近况。
刚待大致汇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