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110200000006

第6章 太阳骑士(一)

卢文的清晨一般都带着晨露而来,这对居民和骑士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能让他们放心大胆地走在街上。

六点出头,太阳初升时,卢文的集市就已经热闹了起来。这个圆形的广场被小贩们分成了两块。土豆,玉米和苹果等农户自己种植的作物占据了广场的半壁江山,也有人推着挂着兔子和黄鼠狼的推车,到处叫卖。另一半的地方则被一些“正经商贩”所占据,有人就地而坐,在跟前摆上一堆不知从何而来的小玩意儿;有人立好画架,向来来往往的人炫耀着自己的手艺;还有拿着鲜花的姑娘和戴帽的报童,在广场跑来跑去。

相比其他城镇,这儿可谓一片繁华。

“先生,您如此英俊,不买一束花送给您的爱人么?”卖花女孩拦住金发的菲尼克斯,向他展示了几支鲜艳的玫瑰。

“我没有爱人,但我还是很乐意买上一支。”菲尼克斯递给女孩五个瓶盖,把玫瑰别在了自己穿着金色铠甲的胸前,向对方微笑道。这个微笑让女孩满面通红,她扔下一句“谢谢”,便害羞地跑开了。

“她大概爱上你了。”另一位披着金袍的男人在他身后调侃道。

“也许吧,或许也只是爱上了这身铠甲。”菲尼克斯看了看自己胸前的太阳徽章,“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受人爱戴,利迪。”他那带着手铠的右手指向集市,“多亏我们,他们才能如此生活。”

叫做利迪的棕发男子顶了顶自己的眼镜框,从身后拿出一份文件和一张信封。

“好消息和坏消息,您想先听哪个,圣骑士阁下?”

“唔,让我猜猜......”菲尼克斯脸上的得意退却了几分,“一份事件报告,一份太阳城的通知?”他接过两样东西,在手里晃了晃,“感觉都不是好消息。”

“那就请您自行分辨了。”利迪装模作样地鞠了个恭,“我还得回去干活。”说罢便转身离去。菲尼克斯耸耸肩,找到那张他常坐的长凳,坐下开始一张张浏览这些报告。

“居民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里面报告的内容大同小异,让他不由得皱起了眉。毫无疑问,若是平时,这事准是雾兽干的。然而自从菲尼克斯的太阳骑士团到达卢文以来,浓雾出现的次数愈发减少,混乱不堪的城镇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他担心如果失踪人数继续增加,太阳骑士团的名誉可能会受损。

查下去,他下定决心。

然后是那封印着太阳印记的信,它来自太阳城里的骑士团总部,菲尼克斯几乎已经猜到内容了。“致圣骑士菲尼克斯,”里面写道,“元老会希望你们尽快拿出成果,否则可能会做出撤军决议。我正与他们周旋,希望你加快速度。太阳骑士团团长罗德瑞克。”

看到这,菲尼克斯不禁叹了口气,骑士团长罗德瑞克那张为难的脸仿佛就在眼前。二人年纪相仿,几乎同岁,理念也极为相似。多亏罗德瑞克的周旋,菲尼克斯才得以率队出门扫荡雾兽。这与太阳骑士团坚持的“守护太阳”的理念大相径庭。然而如今元老院的老头们正对罗德瑞克施压,高呼“若拿不出成果,就回来赎罪。”

这话在菲尼克斯看起来简直可笑。他和他的骑士们解放了数个城镇,让人们从地底回到了地上。他们猎杀的雾兽不计其数,更有骑士英勇牺牲。他们重振了太阳骑士团的名声,而那些老头却视而不见,只会捧着古籍教义在椅子上大吼大叫。

想到这,愤怒的菲尼克斯把信撕成了两半,并往上啐了一口。

“喂,身为圣骑士,你这样的行为好么?”一声年轻的女声问道,菲尼克斯抬头一看,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正站在他的跟前。

“艾米莉亚?”他有些吃惊,“你在这干嘛?”

年轻女子穿着墨绿的皮夹克和褐色的皮裤,胸前立着蕾丝的白色衣领。利落的银色短发垂在耳边,耳朵上红宝石的坠子闪闪发光。“赶集要趁早,菲尼克斯。”她手里提着一袋新鲜的苹果,“你也是来买果子的么?”

“不,当然不是。”菲尼克斯向旁边挪了一下,给艾米莉亚腾了个位子,“例行巡逻,我一直这么做。”他指了指在集市走来走去的几个金色骑士,“免得有人开小差。”

艾米莉亚顺着他的手看过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们这行还真是辛苦......你刚刚看起来很生气?发生什么了?”艾米莉亚无心问道,若换成其他人,菲尼克斯大概会警惕对方是否在刺探情报。

“老头们在给我施压,想让我快点回去。”菲尼克斯如实回答,他对这女孩没有戒心。他认识她在1个月前,那时他们刚到卢文,要做的事有一大堆。20出头的艾米莉亚主动帮忙,给他们提供雾兽的情报,照顾伤员,为他们减轻了很多压力。不仅是菲尼克斯,整个骑士团的人见到艾米莉亚都喜笑颜开。

“你们要走么?”艾米莉亚有些不舍。

“也许吧,身不由己。”菲尼克斯说,“但至少要把失踪案件解决,最近镇里人心惶惶......我们还会留下适当的人来管理车站。”当初菲尼克斯选择扫荡卢文,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卢文的火车站。废土之中的所有铁路几乎都被太阳骑士团所掌控,凭借十几部蒸汽火车,太阳骑士们可以快速地在各地移动。

“查到什么了吗?”

“不是雾兽干的。”他把最近整理的情报告诉女孩,“是人,不只一个,也许是个组织。”他回想起利迪给他展示的东西:烧毁的布料,燃尽的蜡烛。阴影正在太阳底下肆虐,我却毫无作为。这个事实让菲尼克斯有些急躁,不由得加大了搜寻力度。“有什么情报么?”他问女孩,但没抱什么希望。

女孩抿着嘴唇,冥思苦想,试图回忆起什么。

“算了,总部还有事,我得回去了。”他站起来,顺走艾米莉亚一个苹果,狠狠咬了一口,甜美的汁水在口中迸发,“谢谢你的果子,还真甜。”

艾米莉亚没理他,还在想事情。“想到什么来总部找我,就在火车站。”菲尼克斯说,听到艾米莉亚“嗯”了一声吼,才转身离开。

车站离集市不远,这幢用红砖砌成的尖顶建筑面朝西面,铁道就从它的后背穿过。菲尼克斯在每个地方都布置了人手,保证车站闹闹掌握在自己手里。退一万步说,他宁可让城镇沦陷,也绝不放弃车站这最大的战果。

指挥所设在二楼,也就是原先的站长室。菲尼克斯推开大门,看见换回白衫的利迪正在与一名骑士交谈。

“菲尼克斯,来得正好。”利迪向他招手,示意他走过去。

“怎么了?”他看向那名骑士,看起来像是带来了麻烦的事儿。“发生什么了,骑士?”

“有人想乘坐前往太阳城的列车。”

“不很正常么,铁路为所有正常的废土人服务。”菲尼克斯脱下手甲,拿起桌上那装着葡萄酒的玻璃瓶,他习惯每天早上喝一点葡萄酒,这能让他精神起来。

“不,说实话,他们看起来不太正常。”骑士谨慎地说。

“恩?具体一点。”

“一个戴着银鸦面具的男人,带着一个女孩。他俩自称是逐雾人。”

逐雾人?菲尼克斯微微皱眉,上次他听见这个词还是在太阳城游呤诗人的故事之中。传说太阳骑士团的创始人便是一名没落的逐雾人,他们和骑士们一样,不受白雾侵蚀,以猎杀雾兽为生。某种意义上来说,两方有着不少共同点。菲尼克斯一下来了兴趣,转告骑士带他们上来。

“有意思,居然是逐雾人。”利迪靠在窗边,看向窗外。脱下战甲的他穿着简单的白衣黑裤,透着一股学者的气息。事实上,他确实是菲尼克斯的智囊。“若是真的,你准备怎么办?”

“你觉得那两人是骗子?”菲尼克斯把一只黑笔在手里转来转去。

“放在几十年前,也许真有其事。但现在么......”利迪的话耐人寻味,像是知道一些什么内幕。菲尼克斯也没多问,因为客人已被带到。

与骑士说的一样,是一个戴着银鸦面具的男人。他穿着黑衣,戴着黑帽,后背背着一把裹着黑布的长剑,与光鲜靓丽的太阳骑士团成天壤之别。而他旁边的女孩就正常多了,她背着破旧的背包,棕色的背带裤满是泥泞,看起来又脏又乱。

“你好,圣骑士阁下。”银面男人开口说道,“请问请我们来有何贵干?”他的声音毫无感情。

“听我的部下说,你们是逐雾人?”

“不,没有我。我只是个跟班。”女孩抗议道,对菲尼克斯翻了个白眼。

“抱歉,看来我误会了。”菲尼克斯觉得这对组合十分有趣。男人冷漠淡然,女孩灵动活泼。“你说你是逐雾者,有证明么?”最近状况多发,菲尼克斯必须对可疑者严加盘查。

对方没有回答,反而把手伸向了自己的长剑。这个举动让利迪警觉了起来,他拔出随身的匕首,挡在菲尼克斯的面前。圣骑士拍拍同伴的肩,示意他退下。有意思,菲尼克斯想,他对对方即将做的事万分好奇。哪怕对方想拿出剑与他比较比较,他也会欣然接受,雾兽实在不堪一击,我的剑渴望更有价值的战斗。

男子解开黑布,露出布满银色条纹的黑色剑鞘。他缓缓把剑拔出,那漂亮的剑身让菲尼克斯也为之惊叹。剑身笔直修长,上面刻着菲尼克斯看不懂的咒文。男人低声念咒,那长剑便亮了起来,宛如染上了月光。

“不可思议......”看到这景象,菲尼克斯明白了一切,“银剑,逐雾人的武器。”他向对方深鞠一躬,以表明自己对逐雾人的敬意。银面男人点点头,俯身致意,把银剑收回了剑鞘。

“我们可以离开了么?”对方看来一刻都不想逗留,然而尊敬归尊敬,菲尼克斯不打算让二人轻轻松松的离开。

“抱歉,还不行。”他这么说的时候,想窥探男子的表情,但无奈只能看见一张冰冷的面具。一旁的女孩四处张望,显得焦躁不安。菲尼克斯和他的骑士团仿佛成了恶人一般。

“你想要什么?”男人的问题直接了当。

菲尼克斯倒很喜欢这样直来直往,省去很多麻烦。“情报,”他说,“任何你知道的事,说给我听听。就当过路费。”

对方没有回答,他便挪回椅子,悠哉地敲着桌子,摆弄着桌上的酒瓶。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

“你听过么?”银鸦终于开口,那声音仿佛夹着寒风,“白雾将至。”

同类推荐
  • 神的协定

    神的协定

    这个世界上有人,魔物和神这三种存在,神分主神与堕落神,每个神位是由成神的人所带来的,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所以,神不是绝对,但神位是绝对的,如果神自然死亡,神位就会消失,,但是如果是非自然死亡,神位就是可以争夺的,而上一任命运之神的离奇死亡,让拥有神谕(成神旨谕)的人类们蠢蠢欲动……最有能力的竞争者,会得到神的指示。
  • 巫术狂想

    巫术狂想

    巫术是什么?巫术不是刻板的定律,巫术是随心所欲的狂想!王子杀死了邪恶的女巫,却因此走上了云谲波诡的巫师之路,将拦路者通通屠宰,最终走上巫术的巅峰,成为更加邪恶的存在。
  • 最后的神魔

    最后的神魔

    一切发生在上古时代的神魔大战后......
  • 神曲终焉

    神曲终焉

    在世界经历过“大灾变”后,陨石,地裂如世界末日一般的出现,上层种族终于出现在人类的视野中,那些在预言和神话里曾经出现的天使与恶魔形象,深深的让人类感到恐惧,现代化的科技在他们的面前脆弱不堪,那场“灾变”人类只有极少部分得以逃脱。在当时人类联盟的领导下,躲入地下。建立了新的地下城市,称为“堡垒”。在人类已经感到绝望之时,黑发少年却举起了手里的武器,带领人类直面“灾变”!等级分阶:觉醒者的阶级分为九阶,分别为星阶、星空阶、星辰阶、星陨阶、星塑阶、超星阶、银河阶、宇宙阶以及虚无阶。
  • 神座纪

    神座纪

    这是个魔法盛行的时代,斗气已然衰落,人们的生活离不开魔法,战争同样离不开魔法,当一个来自地球的灵魂穿越到异界,当一个少年同时拥有两个灵魂,世界终将会因为他的出现而有所不同......
热门推荐
  • 晨曦相伴之不忘初心

    晨曦相伴之不忘初心

    如何能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过是偶然相遇,本以为能幸福结局,可没想到结局竟是这样
  • 生命交易者

    生命交易者

    我就是那神灯中的精灵,可以实现你的任何愿望。当然,前提是你能承受得起那高昂的代价。我所索要的报酬,每个都承担得起,不论是富甲一方的巨贾,还是三餐不保的乞丐。这个报酬对我来说很重要,但对你们来说却未必,有些人珍视它,但大部分的人却不知它的价值——至少在失去它之前,人们并不知道。相信我,当你遇见我时,你一定会接受我的提议,付出那份报酬,让我为你工作的。因为我会满足你的一切欲望,如果非要加上一个称谓的话,那么请叫我满足人欲望的死神!Ps:本书是以第三人称写的。
  • 红颜凉薄:祸水王爷不要闹

    红颜凉薄:祸水王爷不要闹

    她在一次意外下,魂归异世,附身于一个十三岁的一个小女孩身上。草包?废柴?看她血脉觉醒,各种职业任她挑!阴险?狠毒?对不起?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人若犯我,我必十倍还之!家族抛弃?呵,待她带着炼药、御兽,两个技能回来时,还闪瞎不了你的狗眼?成长之路,谁与谁携手三界?各路美男纷纷倒贴,其中还有她的召唤兽?直到某一天,某位低调腹黑大神终于忍无可忍,脱去束缚,霸道宣告,某女挑眉:你先打赢我再说吧。某大神压她下榻:那就试试看吧!
  • 论语

    论语

    《论语》是一部语录体著作,为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汇编。最为重要的经典,堪称儒家思想第一书。《论语》记到孔子晚年的学生曾参的死为止,其中保留着孔子生平、思想学说的重要材料,尤其是教育思想和教学活动的重要材料。它是我国一份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
  • 庇世

    庇世

    我不是主角。(一本不种马、无特定主角光环的次品。蛮横在于作者无大纲,更新字数不定,有断更潜在威胁。感兴趣不妨留下试读,对杂乱无爱可以绕道了。)
  • 寓言中的经济学诡计

    寓言中的经济学诡计

    寓言通过隐喻反映人性以及做人的道理,经济学用逻辑推理或数学工具分析人类的行为。寓言用原始质朴的方式表现了经济学中的许多深奥道理,经济学用现代精密的方式再现了寓言中的许多简单道理。寓言和经济学是共通的。 本书通过讲述家喻户晓的寓言的形式,把生活中的经济学原理展示给大家,使读者在阅读风趣生动的寓言的同时,了解当代经济学的道理。
  • 天厌刀

    天厌刀

    故事发生在安史之乱前夕,作为奸相李林甫的后人,李雁之开始流浪江湖,渐渐一个广袤而神奇的武林世界出现在他的眼中,这里有爱恨情仇,有血性屠杀当然还有正义还有欢心和泪水。天下长久的平静终于开始酝酿一场人间浩劫,武林开始动乱,天下开始纷争,从武林六大剑派,到三大组织,正道魔教纷纷登上舞台,这是英雄的时代。这是武林的新篇章,三教合修,名山大派,佛道儒魔,终将开始演绎浩浩荡荡纷争。李雁之将如何开始他的江湖之旅,他又会遇到什么样的奇遇,尽在一把神刀的机缘下展开,神魔自在一念之间,爱恨交织血泪之中,刀是魔刀,名唤——天厌。
  • 末日之血色传说

    末日之血色传说

    我们生存在的世界其实还有一个名称,那便是表世界而表世界的背后有着一个深沉灰暗的里世界80后方楚在一次乘坐公交的时候莫名的踏入里世界的召唤门门里一个精彩绝伦的世界在等着他在探索末日降临,生存抑或毁灭,全凭自己选择进化与淘汰渐渐上演,基因学,科技学不能解释的事情与现象每天都如同再平凡不过的事情一般在里世界上演一个意外得到血族血脉的少年,在里世界的末世之中演绎了一场不朽的血色传说
  • 泪妾

    泪妾

    她被自己的丫环诬蔑、被自己最为信任的人出卖了。他说过他爱她的,她以为他定会相信自己,然而一切却不然。当愤怒凌驾于一切时,她的夫君变得遥不可及,变得冷酷变得无情,在他那充满仇恨的双眸内,她看到了绝望。死,唯有一死她才能解脱.偏偏在寻短见之时,腹中的孩儿踢了她一下,就这一下触动,她知道她不能死。于是她决然地离开了,成为了一个已死之人。带着孩子在这个世上苟活着,以为已将前尘如梦般抹去,然而却依旧逃不开这个男人的法眼。在得知她还存在于这个世上的时候,他再度如鬼魅般出现,扰乱她平静的生活.
  • 墨门侠客

    墨门侠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心中的侠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