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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教育:成就天才的根本(2)

教育学家一直都在提倡对孩子的教育越早越好,因为这样一来,在孩子学到知识的同时也使得孩子的大脑得到了锻炼。至于是学音乐还是学其他知识,这些都不是关键,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提前。无论是学什么,都应尽量提前。通常情况下,2岁的幼儿就应当开始接受教育了,而这个时期,父母应当主要培养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运动能力及对周围环境的认知能力。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就应当对其进行系统的知识训练了。

大脑感应度最强的时候是在其刚开始发育的时候,随着年龄的日益增长,大脑的感应度便开始逐步减退,如同绷紧了的弦慢慢松弛下来一样。如果说婴儿期是一个起点的话,那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适应环境的灵敏度反而会日渐消退,并且适应的速度也会越来越慢。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观点:人脑的灵敏度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强。其实,并非如此,大脑灵敏度的增强离不开对新能力的培养。一个人一旦成人,就在不知不觉间适应了环境,生理机能上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为适应环境的变化提前做好了准备。随着年龄的日益增长,其内在能力便会很快消失,因此,教育学家建议家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孩子的教育,能从0岁开始最好。倘若条件不允许,那也要根据情况尽早教育。

婴儿出世的那一刻,就真的已经是才华横溢了。仅仅两年时间,他就学会了语言,比任何一位哲学博士都要好,并且,到3岁或4岁时,他在语言方面就是一位能手了。

——托尼·布赞门

天才的神话

古今中外都不乏天才的例子,小小年纪竟有惊人的成就,让人艳羡。不过,当代的教育理论已经证实,所谓“天才”,遗传因素只占少部分,大部分因素还是在于后天的教育,特别是早期教育。

1914年,美国哈佛大学的毕业生里有一个名叫威廉·詹姆斯·塞德兹的15岁少年,其父亲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塞德兹博士。威廉的学历让人感到惊奇,他在1岁半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接受教育了,3岁时便能用本国语言自由地阅读和书写。5岁时,因家里的骨骼标本而对人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开始学习生理学。没过多久,他便参加了行医开诊考核的初试,结果成绩合格。6岁上了小学,入学那天,上午9点的时候他是被编入一年级的,结果到了中午12点母亲去接他时,他已经成了三年级的学生了,而后一年内便结束了小学学业。7岁时,本想上中学,结果因为年龄小而遭到拒绝。无奈,他开始了在家里的自学生活。这期间,他主要学习高等数学,因为此时,他已经学过了古今的语言学等知识。

终于,在8岁那年,他上了中学,门门学科都名列前茅。因数学成绩的突出被学校允许免学,并且,还被安排帮助老师为其他同学批改数学作业。这期间,他还编写了天文学、英语语法和拉丁语语法的教科书。中学上了不久,他就又退学了,因为中学教的知识他也已经全部学过了。

这时的小威廉已经远近驰名了,总有各方各界人士前来考他。结果无一例外地令那些人赞叹不已。

威廉在家里度过了9岁和10岁的自学时光,在刚刚到11岁的时候便进入了哈佛大学。入学后不久,他便进行了一次关于第四象限的数学难题演讲,其学识让哈佛的教授们大吃一惊。

1914年,他以哈佛大学优等生的身份毕业,后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又取得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

像威廉这样的天才儿童还有两个,一个名叫阿道夫·巴尔,其父为塔夫脱大学的神学教授巴尔博士。他13岁入哈佛大学,然后提前一年毕业;另一个是罗伯特·威纳,其父为该大学南斯拉夫语教授威纳博士。他10岁就上了塔夫脱大学,14岁毕业后便进了哈佛大学研究生院,18岁时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在巴尔和威纳的家里,并非只有他们两个人出色,他们的兄弟姐妹也同样出类拔萃。巴尔的姐姐15岁便进了拉德克利夫女子大学,也在1914年与巴尔一起毕业,妹妹丽安和弟弟洛得洛夫,于1914年上了大学;而威纳的两个妹妹康斯坦斯和贝鲁特,也于1914年上了拉德克利夫女子大学,那时她俩分别是14岁和12岁。

宾州匹兹堡大学语言学教授斯特娜夫人的女儿,3岁时就会写诗歌和散文,5岁时便学会了世界语,并开始在世界各地宣传和普及世界语。8岁开始学习生理学、卫生学、数学等,并担任一些团体组织的领导工作。

这些天才的神话能够活生生地摆在世人面前,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父母。这些天才的父母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一定要从幼儿开始教育子女。

对于孩子的成长而言,最重要的是教育而不是天赋。孩子最终成为天才还是庸才,不取决于天赋的大小,关键取决于孩子从出生到五六岁时的教育。诚然,孩子的天赋是有差异的,但这种差异毕竟是有限的。在我看来,别说那些生下来就具备非凡禀赋的孩子,即便具备一般禀赋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能成为非凡的人。

——卡尔·威特

仲永的故事

天才的遗传并不像财产的继承那样,财产的继承是现实的,能力的遗传却不是现实的。由父母遗传给自己孩子的能力只是一种可能性,不发掘它就没有任何效力。

金溪有户人家世代以种田为业。家里有个孩子叫方仲永,孩子长到5岁了,都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可是一天,他却哭着向父母要这些东西。父亲很惊讶,于是便向邻居借来笔墨,结果,仲永当即就写了四句诗,并且还题了自己的名字。该诗以赡养父母、团结亲友为主旨,乡里人听说后,纷纷传颂,全乡的秀才也都看了。从此很多人便考他,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他便能当即完成,诗理和文采都有值得称道之处。同乡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奇才,于是纷纷请方仲永和他的父亲到家里作客,甚至还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方仲永写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便每天带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而不让他学习。

过了几年,大概是方仲永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所写的诗,就已经比幼年时的诗退步很多。又过了七八年光景,方仲永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了,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们说,方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的确是天赋。其天资也的确比一般人高很多。然而,他最终却成为众多普通人中的一员,主要就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资聪颖的人,因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还最终成了普通人呢,那么,那些原本就没有很高天赋的人,倘若再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估计想成为一个普通人恐怕都很难,更不要说成为天才了。

没有加倍的勤奋,就既没有才能,也没有天才。

——佚名

小塞德兹与好朋友

多数孩子从很小的时候就被教导不要吵闹,不要顽皮,不要说谎,不要不守规矩……面对这样一个漫长的否定,孩子的天性将不复存在。大人们想当然地认为,培养服从、礼貌和恭顺的孩子是十分重要的。于是,当孩子还躺在摇篮里时,就已经被弄得毫无生气了。但是,父母是否考虑过,这样一个满是束缚的成长过程,除了懦弱和依赖,还能为孩子的未来带来什么呢?

塞德兹原是俄国人,青年时代留学美国哈佛大学,师从美国心理学之父詹姆斯博士,因才华出众,颇得赏识。

塞德兹之所以被世人熟知,就是因为他的教育思想,以及他成就少年天才的神话。塞德兹认为,是天才还是俗物,不是由先天的遗传、禀赋等因素所决定,而是由后天的环境影响和教育等因素所决定。在这种观念下,他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了一位少年天才,小塞德兹在11岁那年就考入了哈佛大学,并最终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

根据教育儿子的感悟,塞德兹写成了《俗物与天才》一书。此书在当时和后世都获得了巨大的反响,成为父母教育孩子的经典之作。

在书中,塞德兹告诉大家,创造出超凡成绩的小塞德兹,并不是上帝偶然心情愉快创造出来的神童,而是由于人间的某种教育所必然形成的天才,是一种先进教育方法的必然结果。那些被按照一定标准培养起来的、言行受限制的、个性被束缚的、内心被压抑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必然会成为俗物。这些俗物有着共同的特征:他们总是很听话,总是惟命是从,总是担心被批评,总是努力保持举动不出格、不违背礼俗;他们几乎从不怀疑别人教给的东西;并且,他们还把嫉妒、恐惧和挫折全部传给了下一代。这样的人多得数不过来,他们就散布在我们周围。

格兰特尔·哈塞是小塞德兹最要好的朋友,他就是这样一个不自由的孩子。格兰特尔的父亲哈塞先生是一位医生,也是塞德兹的朋友,因此,塞德兹非常了解他和他的家庭。

塞德兹这样讲述:

小格兰特尔从出生之日起就备受束缚。他被层层衣服包裹得像个竹笋,想踢腿时都不能自由地踢腿;他一度有吮吸手指的习惯,为帮他改掉这个坏习惯,妈妈就把儿子的手臂绑进袖筒里,或者把一些难闻的东西涂在他的手指上;一旦他趴在地板上玩耍,就会被指责“淘气”、“肮脏”之类的话。

小格兰特尔的家庭中烦人的琐事不断,父母也往往因此而大声争吵。听到争吵声的小格兰特尔总是会害怕,哭泣不止。而这种在父母看来没道理的哭喊,往往使他遭到大人的打骂。

父母最关心的是儿子不要犯错,而应做一件好事。因此,只要有亲戚或邻居前来拜访,小格兰特尔就必须表现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好孩子。如果有女士们送给他礼物,他必须说声“谢谢,夫人”;当男人们命令他离开时,他也必须得毕恭毕敬地说“是的,先生”。不仅如此,他还必须要留心自己在饭桌上的举止,即使已经饿得心发慌了,也不可以狼吞虎咽,在大人们谈话的时候,一定不能插嘴。

就智力方面而言,小格兰特尔是非常正常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聪明的。他可以在毫不费力的情况下取得非常优秀的成绩,并以此来摆脱一些愚蠢的教师对他的嘲弄和责罚。然而,尽管他的成绩很好,但是他的学校生活同样毫无乐趣可言。学校一心把他培养成循规蹈矩、言听计从的好学生,即使规矩非常不合理,也不容他有丝毫的反抗。

由于成绩的关系,格兰特尔也肯定会上大学的,但是,当他即将离开学校时,他也只是掌握了一些肤浅的、没有多少用处的知识和学问,而这些东西也只能用来看看报纸、无聊的电影和流行的侦探丛书而已。

而且即使是接受了高等教育,格兰特尔也搞不清什么是自己真心想从事的事业。的确,他也曾有过少年时美好的梦想,希望成为一名探险家、飞行员或是画家等等,但是当他把这些美好的理想说出口时,却往往会换来人们的惊呼:“上帝,难道你准备靠这种职业为生吗?你能养活得了你的妻儿吗?”因此,格兰特尔就会放弃自己的梦想,在职业的选择上,他多半会遵从父亲的意志。

与他的好朋友格兰特尔相比,小塞德兹小时候却截然相反,他反应灵敏、行动自由、顽皮可爱。当你把他举过头顶时,他的身体会像小猫一样轻盈而放松;可是当你把可怜的小格兰特尔举起来时,就好比举起了一袋笨重的马铃薯,这个可怜的小男孩不会放松自己,他的反应完全是防御性和反抗性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是因为小塞德兹从一生下来就很少受到束缚与压抑。婴儿时期,他不受襁褓的捆绑,自由地活动身体,他饿了就吃,不用担心因狼吞虎咽而遭到责骂,他可以随便在地板上打滚,不用担心被说成顽皮或不讲卫生,他只有到必需时才养成整洁的习惯;他几乎不被大声指责,也几乎没有挨过打,他总是被爱着并受到保护;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玩耍中度过的,因为他只用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学完了其他孩子用8年才能学完的课程。

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至于打骂,使他畏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成功,待到放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绝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

——鲁迅

神奇的音乐

通常,人们总以为孩子学习的停滞是由于学习方法不当的问题,却往往忽略了教育方法不当才是问题的关键。

一天,母亲正在教小塞德兹学习一系列的形容词,当她讲到“快乐、兴奋、幸福”这些词时,小塞德兹流露出迷茫不解的表情。在他看来,这几个词都差不多,无论母亲怎么解释,他都无法领会它们之间的区别。

母亲感到单纯的解释已经行不通了,她必须再找其他的方法,让孩子领悟这些词的区别,这时,她看到了书架旁边的那把可爱的吉它。灵机一动,便拿了下来。她轻松地弹奏了一连串音符,并且主要是在吉它的一弦(E)上演奏的。

“明白了吗,我的孩子?这就是快乐的感觉。快乐是一个形容词,它就像在一弦上弹奏出来的音符。”母亲边演奏边对小塞德兹讲。

“妈妈,原来是这样啊。”小塞德兹眼睛一亮,他似乎明白了一些,“那兴奋和幸福又是什么样的呢?”

母亲看出了孩子的变化,她赶忙又以极快的速度演奏了几段和弦,而后又在吉它的二弦(B)和三弦(G)上演奏了一小段乐曲。

“这个和声就是兴奋的感觉,而二弦和三弦上的这几个音就是幸福。”母亲边演奏边给小塞德兹讲。

这时,小塞德兹的眼中充满了兴奋,他手舞足蹈地说:“妈妈,我明白这几个词的意思了。”然后,他从母亲的手中抢过吉它并有力地弹奏了几个和声,最后还大声说道:“瞧,妈妈,我现在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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