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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伤寒例(1)

四时八节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决病法

立春正月节斗指艮 雨水正月中指寅

惊垫二月节指甲 春分二月中指卯

清明三月节指乙 谷雨三月中指辰

立夏四月节指巽 小满四月中指巳

芒种五月节指丙 夏至五月中指午

小暑六月节指丁 大暑六月中指未

立秋七月节指坤 处暑七月中指申

白露八月节指庚 秋分八月中指酉

寒露九月节指辛 霜降九月中指戌

立冬十月节指乾 小雪十月中指亥

大雪十一月节指壬 冬至十一月中指子

小寒十二月节指癸 大寒十二月中指丑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冰列,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 病者,热极重于温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反大寒,夏时应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垫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为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亦为温病。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然气候亦有应至仍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 ;彼秋之忿,为冬之怒。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阴阳交易,人变病焉。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飡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夹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痛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府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府,可下而已。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之廉切,又女监切,下同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藏六府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藏府不通,则死矣。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后坏病证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成温疟。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更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一本作疟。 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如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桂枝下咽,阳盛即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 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没,自谓其分。至令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凡发汗温煖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病重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而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也。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

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

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数乍疏者死。脉至如转索,其日死。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 合一十六法,方一十四首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癎,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方一。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右五味,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服后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汤主之。方二。用前第一方。

太阳病,项背强几几,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方三。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芍药二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桂枝二两,去皮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臣亿等谨按,仲景本论,太阳中风自汗用桂枝,伤寒无汗用麻黄,今证云汗出恶风,而方中有麻黄,恐非本意也。第三卷有葛根汤证,云无汗、恶风,正与此方同,是合用麻黄也。此云桂枝加葛根汤,恐是桂枝中但加葛根耳。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得与之。四。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症,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 。常须识此,勿令误也。五。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喘家作桂枝汤,加厚朴杏子佳。六。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方七。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三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加附子。将息如前法。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方八。促,一作纵。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去芍药。将息如前法。

若微寒者,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主之。方九。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去芍药加附子。将息如前法。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方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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