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猜想你们中间很多人,也许是绝大多数人,正在琢磨,“能做什么?我究竟有没有前途?”当然没有。太晚了,你们已经吸收了太多东西,以为自己懂得太多。你们再也不是19岁了。你们有了“内置”的帽子,哦,我指的可不是你们脑袋上的学位帽。嗯……你们已经非常沮丧啦。这是可以理解的。2000年毕业生,你们已经被报销,不予考虑了。
我想,你们就偷偷摸摸去干那年薪20万的可怜工作吧,在那里,工资单是由你两年前辍学的同班同学签字开出来的。事实上,我是寄希望于眼下还没有毕业的同学。我要对他们说,离开这里。收拾好你的东西,带着你的点子,别再回来。退学吧,开始行动。我要告诉你,一顶帽子、一套学位服必然要让你沦落……就像这些保安马上要把我从这个讲台上撵走一样必然……(此时,Larry被带离了讲台)
谢谢!
要论证一个普遍性的规律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可是这位演讲者却只选择了四个符合自己观点的例子,而把不符合他观点的例子全部排除在外,得出了只有在大学退学才能获得最高财富的结论,这个结论极端片面,非常之可疑。因为得出这样的结论所需要的事例本该是无限的,可是他只举了极其有限的事例。可是对这个明显有漏洞的结论,演讲者却毫无疑义地、旁若无人地慷慨陈词,就像一个渔夫拿着一个破渔网,非常庄严地撒网,他的姿态越是庄严,旁观者就越是感到好笑。他立论的特点,就是随心所欲的概念、任意选择的事例、强词夺理的气势,和似是而非的逻辑的结构结合在一起。从逻辑结构来说,它和雄辩不无相通之处,而从它的概念任意转移来说,又有可能通向幽默。因为它讲的理是歪理,又表现出一定的智慧。可是不管多么智慧,也不可能达到幽默所擅长的沟通情感的程度。因为,他有一种居高临下的训人的优越感。
前面已经说过,诡辩以征服、压服对方为能事,而幽默以双方的共享为目的。下面这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
美国有一个百万富翁,他的左眼坏了,装了只假的。假眼装得跟真的差不多,他非常得意,逢人就夸耀。有一次,他碰到马克·吐温,就问道:“你猜得出来吗?我哪一只眼睛是坏的?”马克·吐温指着他的左眼说:这一只。百万富翁十分惊奇,说:“你怎么知道?”马克·吐温回答说:“因为你只有这只眼睛里还有一点点慈悲。”
为什么马克·吐温的话富有幽默感?因为他的判断是没有道理的。假眼里不可能有任何慈悲,所以他的因果判断是站不住脚的,无疑是歪理。但是这个歪理表面看来,并没有以情感交流和共享的形式出现,而是以一种类似智性的武断形式出现:百万富翁都是绝对没有慈悲之心的,活的人眼还不如人造的假眼有人情味。这种智慧以极端化、绝对化为特点,而极端化、绝对化并不是智性和理性的特点,而带有明显的情绪化,也就是情感强化。显然,这里的智性,带着马克·吐温的强烈情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既幽默,又有很强的进攻性,不像纯粹幽默那样可以缓解情绪对抗,沟通情感。这种进攻性很强的幽默实际上已经到了讽刺的边缘,这其间的微妙区别,下面还要专门讲到。
五、雄辩高于诡辩
从人的生存之道来说,智性和理性自然比情感更重要,因而雄辩甚至诡辩往往自然而然地在人们日常交往中更受重视。雄辩之所以重要,第一,因为它用处大,一旦熟练掌握,能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第二,因为它比较复杂,不易掌握。很少有人能在小学到大学多少年的智力训练后,完全达到雄辩的水平,熟练到随心所欲的程度。所以它被认为是需要下苦功学习的。关键是雄辩与一般论证不同,一般论证只要自圆其说就成,但并不排除另一方也能自圆其说。双方都能自圆其说了,就变成了僵持。雄辩则要打破僵持,不但根据自己的道理能自圆其说,而且根据对方的道理和事实也能自圆其说。
有一个极其经典的例子:
古希腊有一个自信的诡辩大师叫普罗塔哥拉。他招了一个学生,并同他订了一个合同:学生毕业以后,第一场官司如果打不赢就不收学费。结果这个学生一毕业,就大摇大摆地走了,拒绝交学费。普罗塔哥拉说,学费呢?学生说:咱们打官司好了。如果法官判我赢,我就不用交学费了;如果法官判我输,那根据咱们的约定,第一次官司打输了,同样不用交学费。
这个学生不愧是诡辩家的弟子,他采用了现代西方人叫作“两难推理”的方法,即不管从正面还是从反面,都是我有理。其实,这个学生不过是在作低级的诡辩,因为他留下了一个漏洞。根据法庭判决,他若输了,就要交学费,而根据合同,则第一次官司输了,不用交学费,二者是矛盾的;反过来说,若法庭判决他赢了,也就是不用交学费,可根据约定他第一次官司赢了,印应交学费,这也是相矛盾的。
他的诡辩之所以低级,是由于他在这互相矛盾的四种可能中,精心地选择了两个有利于他的,而将不利于他的隐藏起来,当它不存在。这是在耍滑头。雄辩则不是这样,它要求兼顾不利于自己的一切可能性。
后来这个耍滑头的学生还是输了官司,因为他遇到了一个真正雄辩的法官,此人正是普罗塔哥拉的朋友。判决普罗塔哥打输官司,也就是说,学生的第一场官司打赢了。这位法官再让普罗塔哥拉不服上诉,第二次再打官司,这一次让老师赢,判决学生败诉。这样一来,矛盾解决了,不论按法庭判决还是约定,都应该交学费。这位法官比普罗塔哥拉和他的弟子高明多了。普罗塔哥拉的弟子表面上似乎不管法庭怎么判决都不用交学费,好像是雄辩,但是只是诡辩而已,因为他只顾得自圆其说,而顾不得别的。这位法官则能左右逢源,正反合证,不管怎么着,都立于不败之地。
普罗塔哥拉的朋友之所以达到了雄辩的境界,其原因在于他用了雄辩论证的基本方法,即并不满足于自圆其说,而是把目标定在化不利为有利上。
前提的不可靠和推理形式的可靠,是诡辩的特点之一。
诡辩还有另一个特点,那就是一味追求在概念和逻辑形式上表面的相符,哪怕内容越来越荒谬,也在所不顾。我国古代公孙龙的“白马非马”、“飞鸟不动”之类,就是诡辩得昏了头,死钻牛角尖的表现。这些和西方的经院哲学论争一个针头上能站几个天使一样,属于烦琐哲学范畴,和社会口头交往的关系不大,在这里暂且从略。
雄辩之所以高于诡辩,就在于它不但在内容上特别强调符合事实,而且在推理形式上特别强调周密。其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为把自圆其说和它圆其说结合起来的“正反合证”,任何单方面的论证都只能是“一面之词”。不管从辩论的正方还是反方,不管是从有利于己的思路还是不利于己的思路,都要加以考虑,加以转化,力求使自己的论点全面立于不败之地。
这样的例子距离我们太遥远了。还是举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现实的例子。
笔者有幸参加过一次行政机关反腐倡廉的汇报会。一位负责人介绍了这一年取得的成绩。主要讲:一年以前作出了一个新规定——凡干部所收的红包,一律都要上交,否则以贪污论处。一年执行下来,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全省上交的红包总额是25万多元。成绩最好的某一个计划单列市,上交金额达525万多元。这样的统计数字并不能让与会者满意。这个地区的腐败现象相当严重,已经见诸报端。但与会者苦于找不到一个切人点与之辩论。这时我打破沉默,作了如下发言:
反腐倡廉成绩令人鼓舞,但是这个课题仍然有待深入研究。
研究的方法,大致有两种:一是,文科的,以定性的分析为主;二是,理科的,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分析要有充分的数据,有待长期收集。但这不等于说,目前就无事可做。仅凭会上提供的数据,就可以作一粗浅分析。
全省上交25万元红包,说明了什么?估计全省拿工资的干部在100万人以上,就算100万人,则每人平均不足两毛五分。这似乎可以得出结论:我省干部十分清廉。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与之相比,则那个计划单列市红包数额达525万,等于全省的21倍,问题极其严重。如果数字是准确的,这个市的现象虽然很糟,但有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他们比较彻底地交代了问题,可算是老实。如果我们承认他们比较老实,那么对比起来,是不是可以怀疑一下,全省仅仅相当于这个单列市那1/21的红包,是否意味着没有彻底地交代问题,或者说是不太老实。
雄辩的力量就在于,用对方的论点和论据来反驳对方,来证明自己的正确。从逻辑上来说,这里用了一种把对方置于“两难推理”的困境的方法。这里的雄辩,最有力度之处,在于用对方有限的数据来反驳对方,揭示出两个数据之间潜在的矛盾,把对方处于必居其一的“两难”的境地之中。第一困境:认可全省的清廉,就得肯定某一市区问题极端严重;第二困境:认可某一市区的老实,就不能不怀疑全省清廉的虚假性。
以“两难推理”的逻辑结构,正是雄辩常用的,这种结构和一般的反驳逻辑结构不同,它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两次性的,或二度性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