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四氏学建置始末
古者国有学,术有序,党有庠,家有塾。今孔、颜、曾、孟四氏学官为置师,比于郡国,其实孔氏家塾也。孔子没,子孙即宅为庙,藏车服礼器,世以家学相承,自为师友,而鲁之诸生亦以时习礼其家。
魏文帝黄初二年,诏鲁郡修起孔子庙,复于庙外建屋宇以居学者,此孔氏家学所由仿也。西晋之乱,百度废弛,百余年中无复讲诵。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诏下鲁郡,复学舍,召生徒而荐。经荒乱,旋复废坠。沿及隋唐,无可纪述者。
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四十四代孙勖知县事,奏请于家学旧址重建讲堂,延师教授,得旨报可,而庙学之名始起。干兴元年,孙奭知兖州又加修葺。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改建学于庙之东南隅,置教授一员,令教谕本家子弟,其乡邻愿入学者,听。寻添入颜、孟二氏子孙。又拨近尼山田二十顷充庙学生员供膳,赐《经》、《史》、《书》各一部。四年,添置学正、录各一员,教奉圣公胄子。
金章宗明昌元年,诏修庙学,勅孔氏子孙已习词赋经义,准备应试,人依兖州府养士例,每人月支官钱二贯、米三斗,小生减半支给,如兖州管下进士愿从学者听,曾得府荐者,试补终场,举人免试,入学仍限二十人为额。
元世祖中统三年,诏曰:“孔氏、颜、孟之家皆圣贤之后也,自兵乱以来往往失学,甘为庸鄙,朕甚悯焉。今以进士杨庸教授孔氏、颜、孟子弟,务严加训诲,精通经述,以继圣贤之业。”
至元三十一年,又拨曲阜地九大顷五十亩,沛县地五十大顷,作生徒学田。
文宗至顺闲,沛县学田为豪民所占,五十四代衍圣公理而复之,又垦辟。
宋元佑时,所给尼山学田荒地一顷五十亩,岁入粟四十八石以赡师生,其后陆续开垦,至明时始复二十顷旧额。
明太祖洪武元年,改庙学名“三氏子孙教授司”。七年,裁学正。十年,重修学宫。
英宗正统九年,五十九代衍圣公奏言:“三氏子孙初止在学读书习礼,未定生员名额,今学徒日盛,有以京闱领荐者,有以府学领荐者,有以儒士领荐者,请照郡县学例,置立生员听提学官考选,应山东布政使司乡试。”诏从之。
宪宗成化元年,六十一代衍圣公奏准颁给三氏学印,又以子孙在学读书者不下二三百名,止由科目一途进取,不无淹滞,乞依各府儒学事例,设岁贡部,议令三岁贡一人,以曾经科举及考试,通习经书,素有行止者充选。
孝宗弘治十一年,兖州知府龚弘请于抚按,重修三氏学,视旧制有加。
武宗正德四年,生员颜重礼及本学教授先后具疏,并以贡举不均为言,礼部议令贡孔氏三名,之后其年同贡颜氏一名,孔氏又贡三名,之后其年同贡孟氏一名,着为例。
世宗嘉靖六年,山东巡抚刘节奏称:“三氏学生员岁贡向来惟以入学为序,并无考选例,是以学者无所劝惩,请定为考选之法。凡在学生员先立廪膳、增广、附学之名,廪增或照府学各四十名,或照州学各三十名,附学不限名数,俱令提学官考校,以上等者为廪膳,次等者为增广,余为附学。廪膳有缺增广收补,增广有缺附学收补,至于岁贡,不论入学浅深,惟照廪膳名第为定,不许搀越。”部议照州学为例,设廪、增各三十名,以廪膳名次起贡,每三年贡二人。
十九年,始给生员廪米。
二十年,山东巡抚李中奏准,于泗水县泾府故绝禄米,内岁给三百六十石为三氏学廪膳。
二十三年,又以泗水道远,支给不便,改将曲阜县应纳鲁府禄米三百七十三石支给。
神宗万历十年,六十一代孙世职知县宏复以学舍界于公府藩臬行署,湫隘抑塞,规制不备,乃迁于按察司之东。
十五年,从巡按御史毛在请添入曾氏,改名四氏学。
二十八年,巡盐御史吴达可于城北蔡庄置学田三顷有奇,又于泗水县城西临泗两庄置学田四顷五十四亩有奇,为科贡盘费。
三十七年,巡盐御史毕懋康于城西北春亭庄,置学田三顷二十六亩有奇。
四十年,兖州知府陈良才于城西北贺庄置学田五十八亩有奇。
是年,提学道陈瑛言于抚按曰:“四氏学官有教授、学录,视国学则少杀,视郡学则较隆,其廪增额数自当比视郡学,向因人材未盛,故旧额仅三十人。今后裔蕃衍入学者三百有余,而廪额如故,非所以重圣贤之裔也。应将四氏学廪生加十名,如府学数增广生员,亦如之廪饩在学田内支领。儒童岁科两试,入学四十名,岁贡每年贡一人。”抚按据以上请报可。
四十二年,六十三代孙世职知县贞丛迁建四氏学于庙西观德门外,即今之学宫是也,中为明伦堂三间,左右厢各五间,东曰“启蒙斋”,西曰“养正齐”,后为“尊经阁”,左为教授署,右为学录署,外辟重门,门外为泮池,跨以桥,桥前为状元坊。
四十五年,兖州知府张铨于城北大庙庄,捐置学田五十亩。
熹宗天启元年,云南道御史李日宣请将孔氏后裔于山东省额中式外每科加举一二人,贡之阙下以观新政,礼部议准。孔氏后裔另编“耳”字号于填榜,总查各经房如孔氏无中式者,通取孔氏试卷当堂公阅,取中一名加于东省原额之外,但不必拘定一人,以滋多碍。凡历五科皆取中二名。后于庄烈帝崇祯七年,鲁宗学分去一名,遂止中一名,国朝因之。
世祖顺治十四年,提学道施闰章言于山东巡抚缪正心,题准将旧额二名归还四氏,不拘孔、颜、曾、孟,凭文取中。
世宗雍正二年复增一名,共正额三名。
恭遇我皇上登极,乾隆元年,恩科广额于三名外得广一名。
儒童入学之数,顺治初裁为十五名,寻又增五名,今定为二十名。武生之设始于圣祖。
康熙四年,每遇岁试考取十五名,永为定例。
学官俸禄,明时于瞻庙田土内支给,额定每月各支俸米五石,节次裁减,岁支银二十四两,朝定百官品俸令于曲阜县正项钱粮内,岁给教授、学录俸银五十六两九钱六分,斋薪银各十二两,马草银各十二两,而岁贡袍、帽、伞盖银十三两九钱七分及斋、夫、门、斗各役工食亦准于县中正项内开销。
又旧廪三十名,每名给米十二石,闰月加一石,在曲阜县存留粟米内支领,后添廪十名应加米一百二十五石,在本学学田籽粒内取给,寻改米为银,折廪银三百七十两,寻又裁去三分之二。
乾隆二年乃复旧额,学宫岁久不修,渐就倾圮。
乾隆二十四年,提督学政内阁学士谢溶生倡议捐俸重修(录阙里文献,考学校第八之一)。
清末科举罢,学旋废即。其址改办学校,课四氏子弟,他氏学生有愿入校肄业者,亦收录焉。
(陈端度恭习断句,老丑、吟鹤山人斧正。 )
祖父陈沅,字梅湖,号光烈,广东潮州府饶平县隆眼都南溪堡大巷人,清末秀才。曾任孙中山先生秘书、秘书室主任、陆军中将、大元帅府大总统府咨议官、靖国军统领部顾问、粤军司令部参议、两广盐运招收使、行粤军招抚使事、饶平、大埔、澄迈县长、广东通志馆编纂、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第九区统率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东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国务院简任职存记、驻暹罗中华学校监督、汕头回澜中学友联中学工读学校董事长、潮梅自治总会会长、饶平陈氏家族自治会长、粤东公路局长、广东高等法院东区分院长、分陕道尹、梧州市公局安代局长、汕头市警察局局长、火宅僧、汕头密教重兴会理事长等职。着有《广东通志列传》《广东通志资料》《南澳县志》《饶平县志补订》等五十六种著作,现将祖父五十多年前至九十多年前从未发表之部份诗文陆续于读者赏阅。
诗词著作部份藏于广东汕头韵古楼、隆都大巷招抚第、诸暨县枫桥镇原属下学生张宗骞少将同其内兄骆雨迨家中,能否存于世间,经灾厯劫传至几时听诸造化。(作者原意注)
陈梅湖公之孙陈端度恭摘抄整理并恭代转贴于山西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