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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调经论篇第六十二

黄帝问曰。余闻刺法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其气。谓五者之气。皆有虚实之不等。此篇论五脏所生之气血神志。而归重于血气。故篇名调经论。)帝曰。人有精气。津液。四肢。九窍。五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灵枢经云。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充肤熏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开发。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肉屈伸。泄泽补益脑髓。

皮肤润泽。是谓液。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壅遏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四肢为诸阳之本。九窍为水注之气。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十六部者。十六部之经脉也。手足经脉十二。跷脉二。督脉一。任脉一。共十六部。脉亦计十六丈二尺。而一周于身。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乃百病之所从而生。皆有虚有实。)岐伯曰。皆生于五脏也。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此言五者之气。皆生于五脏。

而五脏所藏之血气神志。以成此形。)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上节言有形之五脏。以生无形之五志。此言无形之五志。以成有形之身形。

五志者。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肾藏志也。张兆璜曰。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神志者。水火之精也。

人秉阴阳水火而成此形。)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此言五脏之道。又皆归于经隧。经隧者。五脏之大络。以行血气者也。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调治之道。亦守其经隧焉。)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神者心之所藏也。心藏脉。脉舍神。心在志为喜。在声为笑。故有余则笑不休。不足则金气反胜而为悲。阴阳应象论曰。悲胜怒。宣明五气篇曰。并于肺则悲。是悲属肺志。)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邪客于形。洒淅起于毫毛。未入于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血气未并。则阴阳匀平。

五脏之道。皆入于经隧以行血气。故血气和。则五脏安定矣。邪客于形。尚在于皮肤之间。洒淅动形。而未入于经络。

此神气为病之微者也。张兆璜曰。血气相并。则有虚有实。邪入深而客于肌肉经脉。亦有虚有实。此血气平而邪客之浅者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神有余。则泻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血者。神气也。泻其小络之血出其血。则有余之神气自平。斥、推也。若深推而中其大经。则反伤其血气矣。)神不足者。视其虚络。

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心主血脉。视其心之皮部有虚络者。按其穴而致其气。刺其络而利其血。无泄其血气。以通其经脉。而神气乃平矣。愚按针刺之道。通利经脉。无泄其气血。即所以补虚也。盖血气流通。而形神自生矣。人之为病。因郁滞而成虚者。十居其半医者但知补虚。不知通利之中。更有补虚之妙用。)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于不足。神气乃得复。(言刺神之微者。当按摩其处。勿令释手。着针者。如以布 着之乃从单布上刺。谓当刺之极浅。而勿推内其针。移其邪气于不足。而神气乃自复矣。)帝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肺主气而司呼吸。故有余则喘咳上逆。不足则呼吸不利而少气也。)血气未并。五脏安定。皮肤微病。命曰白气微泄。(肺合皮。其色白。微邪客于皮肤。命曰白气微泄。谓微伤其肺气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泻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其经隧。无出其气。(经隧、大络也。五脏之所以出血气者也。故有余则泻其经隧之血气。而勿再伤其经脉之血气也。不足则补其经隧之血气。而无泄其经隧之气焉。)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气泄腠理。真气乃相得。(出针。出而浅之也。视之。视其浅深之义也。曰我将深之。适人之邪。浅客于皮。必与正气相格。庶邪散而正气不泄。故曰我将深之。谓将持内之。而使精气自伏。复放而出之。令邪无散乱。迎之随之。以意和之。无所休息。使邪气泄于皮毛腠理。而真气乃相得复于肌表。此用针浅深之妙法也。)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肝志怒。肾志恐。故血有余。则肝气盛而主怒。

不足。则母气衰而并于脾。故恐。莫仲超曰。木气不足则土气盛。土气盛。则并于所不胜之肾脏而为恐。)血气未并。

五脏安定。孙络水溢。则经有留血。(下文之所谓病在脉。调之血者。心包络所主之血也。此所谓血者。肝脏之所主也。

肝藏之血。本于冲脉。冲脉起于胞中。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散于皮肤肌肉之间。充肤热肉生毫毛。卧则归于肝脏。

寤则随卫气而行于脉外。孙络水溢者。胞中之津水也。水谷之津。流溢于中。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故曰水入于经。而血乃成。夫经脉之血。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脉外之血。从皮肤而转注于孙脉。从孙络而入于经俞。此脉内脉外之血气。互相交通者也。故曰孙络水溢。则经有留血。此肝有微病。致经水之溢于经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泻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盛经、冲脉也。冲脉为经络之海。故曰盛经。虚经。虚而不盛也。久留、候气至也。脉大气至而血复也。张兆璜曰。凡病虚中有实。实中有虚。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此泻邪而兼补其正气也。久留而视。脉大。疾出其针。此补虚而兼出其微邪也。迎之随之。浅深在意。斯尽调经之妙用。二视字宜玩。)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疾。(经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盖血在于络。

是孙络之水溢。留于络中而成败恶之血矣。此将入于经。故当疾刺以泻出之。)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

形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不足则四肢不用。(腹乃脾土之郛郭。故有余则胀。灵枢经云。脾气实则经溲不利。盖土气盛实。则克制其水而不流。脾主四肢。故虚则不用。)血气未并。五脏安定。肌肉蠕动。命曰微风。(蠕叶软。虫行动貌。

盖风伤卫。卫气行于肌肉之间。故蠕动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泻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阳、谓阳明也。阳明与太阴为表里。盖皮肤气分为阳。脾所主在肌肉。故当从阳以补泻。泻刺其经者。从内而出于外也。补刺其络者。从外而内于内也。)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分肉间。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微风伤卫。卫气行于脉外。故当取之分肉。而无伤其经络。所谓病在肉。调之分肉也。索、散也。尽也。)帝曰。善。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则聚水而为腹胀飧泄矣。肾为生气之原。故不足则厥逆而冷。)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骨节有动。(骨节有动者。亦为微风所伤也。故下文曰。邪所以能立虚。)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泻然筋血者。不足则补其血溜。(然、谓然谷穴。在足踝下之两经间。故曰然筋。足少阴之荥穴也。荥为火。故有余则当泻其坎中之满。复溜足少阴之经穴也。经属金。虚则补其母也。)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即取之者。即于骨节有动之处而取之也。邪所。谓邪客而有动之所也。此病在骨者调之骨。故无中其经。)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

气乱于卫。血逆于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此言五者之有余不足。生于血气之相并也。血气者。阴阳也。阴阳者。皮肤气分为阳。经脉血分为阴。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气乱于卫者。血并于气也。血逆于经者。

气并于血也。血并于气。则血离其居。气并于血。则气离其居矣。血离其居。则血虚而气实。气离其居。则气虚而血实。

故曰一实一虚。盖有者为实。无者为虚也。此节论血气相并之总纲。再按卫者。水谷之悍气也。肺主之气。乃三阳之表气。肌腠之元真。故曰气乱于卫。谓乱于卫之部署也。下文曰。取气于卫。病在气。调之卫。皆属此意。盖皮肤肌肉之腠理处。皆卫气游行出入之所。谓当取之于皮肤肌腠。而无动其经脉也。当知卫气出于阳明。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大会于风府。游行于外内者也。太阳三焦之气。生于下焦水中。从下而上。自内而外。主司于肤表。通会于肌腠。故曰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分别血气生始出入之原。乃上乘之学问。学人当于针经。乃本经针刺诸篇。用心参究。)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此言血分气分之为阴阳也。脉外气分为阳。脉内血分为阴。阴血满之于外。阳气注于脉中。

是为阴阳匀平。如血并居于阴。则阴盛而血实。心主血脉。故阴盛则惊。气并于阳。则阳盛而气实。阳盛则发狂也。)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炅中。(此言外内之为阴阳也。炅、热也。血并于阳。则阴虚而生内热矣。气并于阴。则阳气内盛而为热中矣。故阴阳外内相并。而总属炅中。)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喜忘。

(此分上下之为阴阳也。血并上。则脉气实而心烦惋。气并于下。则气不舒而多怒也。血并于下。则血蓄于下而喜忘。

气并于上。则气逆于上而为 乱。灵枢经曰。清浊之气相干。乱于胸中。是为大 。伤寒论曰。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

宜抵当汤下之。按抵当汤证。乃血蓄于气分。当知气并于上。非则并于脉外。而兼并于脉中。故曰清浊之气相干。血并于下。非则并于脉中。而兼并于脉外。故其人喜忘。经云上气不足。下气有余。肠胃实而心气虚。虚则营卫留之于下。

久之不以时上。故喜忘也。)帝曰。血并于阴。气并于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岐伯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留。温则消而去之。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此复申明血气。各自并居而成虚也。

离、分也。泣、涩也。夫血满于外。气注于阴。是阴阳相合而为和平。如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是血气各自分其居矣。

故血气喜其温和相合。而恶其寒涩独居。如血并于阴。则寒泣而不能流行。血不流行。则气不得以和之矣。气并于阳。

则气温而血消去。气热消铄。则血不得以和之矣。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也。张兆璜问曰。血并于阴。

则气亦并于阳矣。故谓血气离居。似血气皆当为实。而以血并为气虚。气并为血虚。两者皆虚。何也。曰。血并于阴者。

血并而气不并也。血并于阴。则阴盛而寒。寒则血中之气。亦涩而不能流行矣。气并于阳者。气并而血不并也。气并于阳则阳盛而热。热则气分之血。亦消烁而去矣。故曰。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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