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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子承父业,菜市口初试“鬼头刀”

在霍爷家过日子,朱贵有个不大不小的疑惑,那就是霍爷的老伴儿在哪儿?怎么压根儿没听霍爷说过。即便是故去了,那么霍小珍也该说说自己的娘呀。可是,霍小珍却也一直不提。这是咋回事?

没过多久,朱贵逼近了答案,那就是霍爷这辈子压根儿就没有结过婚。那天傍晚,霍小珍去隔壁帮明天出门子的准新娘拾掇嫁妆,从不沾酒的霍爷突然张罗着要两口。三盅酒下肚,他吧嗒两下嘴,冲着朱贵打开了话匣子:

“我这辈子,最能说出口的事,也最说不出口。街坊邻居都知道我是个刽子手,可有谁亲眼见过我砍人头?告诉你吧,当年在菜市口法场斩肃顺,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主刀砍人头,也是最后一次。”

朱贵喝二口就满脸通红,惊奇道:“那不对呀,大伙都尊您是首席刽子手,刀下刑人无数,人送雅号‘鬼刀霍’呀。”

“那是因为他肃顺的名气大,又是我的刀下鬼。人们喜欢联想,把我爹经历的那些事,安到了我头上。老街坊中,兴许有人见过当年我在菜市口法场上忙活,便以讹传讹地编排。不过,关于‘鬼刀霍’嘛,倒有些来历。”

“先说我爹,他武艺高强,刀法精准,出神入化。当年的死刑犯,只要断头于他刀下,就算‘一路好走’了。市井间,称其为‘霍一刀’。咸丰七年(1857)正月初八,我爹与八卦掌传人董海川等十几个师兄弟在破碗居聚酒,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一觉睡过去就没再醒来。”

“那年我十七岁整,接续他到刑部应卯,还做刽子手。当时,三十多个刽子手里属我最小,轮不上玩刀。每逢‘出红差’就在菜市口法场跑前跑后的给监斩官、老刽子手们打杂。有时替刑部联络左近的商铺,转发物件,传递消息等,一来二去,便形成了个朋友圈子。有破碗居的二少爷仇海、鹤年堂的外管家小顺子、寿衣铺的金宝和无家无业、四处流浪的门拴兄弟那帮子。”

“您说的门拴兄弟是不是把我领到这儿的杨叔?”朱贵听得仔细,插了句嘴。

“是,当年他爹被蒙冤下狱,娘带着他在菜市口做点小买卖,孤儿寡母的吃了不少苦。大了点就跟些走江湖的混上了。每当法场‘出红差’都能发个小财。后来,朝廷宦臣争斗,安得海在济南府被斩。宫闱变故,捎带着给他爹那拨人翻了案,洗清罪名。可惜他爹早已死在狱中。不过,当年的同案索成,是他爹的把兄弟。平反后做了京师南旗营的参将,便将门拴招入麾下,给了个兵头将尾的差事。”

朱贵听得笑起来,“看不出老实巴交的杨叔,还有这么段经历。”

霍爷并不接茬,目光转向窗外,天暗了下来。“唉!后悔迟!”他独自了一盅,顺口嘟囔了句。

朱贵心里一惊,他知道“后悔迟”三个字,刻在宣武门南城墙门洞上,每年“秋决”时,将人犯从西单以西的死牢里提出来,都得经过这个门洞,径直拉往菜市口法场。

霍爷语调平稳,“我们这行当最讲究父子接续。我爹过世后,我娘便认准,做刽子手的阳寿都不会多。所以开始张罗着给我说媳妇。有些女方开始愿意,但一打听我干的行当,就都蔫退了。”

“一天,我娘领回来个叫淑兰的姑娘,大高个,浓眉大眼的。说不上有多俊,但也不算丑。单凭那头乌黑的发辫,加上丰满窈窕的身段,往门前一站,就够惹眼的。这么说吧,一堆人里,眼睛一扫,准能最先看见她。”

“像是什么都说定了。这姑娘进了门,连看都没正眼看我一眼,就忙活着收拾屋子。这时,我娘把我叫到一边说:她娘家姓杨,住平谷,正经八百的庄户人家。重要的是,人本分,知根知底。”

“我那时年轻,玩儿心重,这事不大过脑子。娘说行就行呗!这么着,她就留在了家里,和我娘住一间。只是逢年过节的回趟平谷,一两天马上就回来。街坊邻居都知道我有个没过门的媳妇,见面就嚷嚷着要喝喜酒。一晃一年过去了,我娘请人算好了日子,定在同治元年(1862)二月初八办喜事,都说娶媳妇的日子要双数,取成双成对之意,吉利。”

说到这,霍爷自嘲似的苦笑,酒杯举到一半,没喝,又放下了。

“咸丰十一年(1861)十月六日,囚车拉着肃顺赴菜市口法场。半路上,刑部传令:霍震霆行刑斩首肃顺。我在菜市口刑场混了三、四年,经过血雨腥风,对砍人头的事不怵。后来才知道,原定行刑的是老刽子手周满仓。不知为啥,干了大半辈子的老家伙,这次临阵怯了。我那时年轻,心里这个乐呀,想的是:给人打杂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我这人读书不多,朝廷说肃顺是混球,我也认为他是老混蛋。后来听人家说,这家伙有眼力见儿,比眼下这位老佛爷看得远。当初,他不跪就不跪吧,我何必非把人家腿骨打断呢?临了,肃顺给我来了一下儿,他这下来得不轻,把我一辈子都毁了。”

朱贵听傻了,“在法场上,肃顺还能给您来一下儿?”

霍爷苦笑,“肃顺,为了让他跪下,我不是用刀背砸了他的腿吗?他一个要死的人了,就啥也不顾了。我挥刀的瞬间,肃顺似要拼命,猛地转身扑向我,右手一把攥住了我的蛋包子,往死里发力,差点儿没把我疼死过去。这时,肃顺的脑袋几乎撞进了我的怀里,也不知是疼得我要摔倒,还是有意识躲闪空隙,反正当时我后仰、挥刀、人头落地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把监斩官和看客们都惊呆了。‘鬼刀霍’之名,就是那一刻得来的。”

“肃顺的脑袋飞了出去,可是手没有松开。报时官赶了过来,愣把他的手掰开了。肃顺的躯干横撂在我身边,我也疼得晕了过去。”

“嚯!”朱贵点了点脑门儿上的汗珠子,“还有这么一段儿。”

霍爷苦笑,指着自己的底下,“打那儿往后,我这玩意儿就不盯劲了,废了。隔我那‘吉利’的日子,也就四、五个月吧。”

朱贵不眨眼地盯着霍爷,像是想从他脸上找到点什么。

“那天,我被从刑场上抬回家,小顺子送来鹤年堂掌柜王圣一开的方子。开始,淑兰见天连煎带喂地伺候着。后来知道我成了废人,有天夜里,她趴在床上大哭了一场,天一亮就走了。退婚那天我才知道,淑兰是老刽子手杨大顺的二女儿。我说老杨家怎么连我这个姑爷的面都没见着,就放心把姑娘许配了呢?原来,就是我娘说的,两下都知根知底。”

“您没娶过媳妇儿?”朱贵惊讶了,“那,那,那……”

“我知道你要问啥,别急,往下听。”些许不高兴,霍爷打断朱贵的话,“‘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话一点儿不假。三个月后,我能下床走动了。刑部差人送来二百两赏银,并言明,从今往后,不必每日应卯,薪俸照拿。打这以后,我真就没再上过菜市口法场。”

“刽子手不上法场能干啥?我那几个朋友一商量,凑了些钱,加上那二百两赏银,租下了这一溜儿门脸,开了间猪肉铺,取名‘一枝梅’。打那以后,我所有的心思就都用在打点铺子上,我娘在柜上管钱,有大事找朋友来搭把手。生意一天比一天好,可我娘的话却越来越少。”

“同治五年(1866)刚出正月,我娘走了。我知道,她走得不甘心,临了,还指着铺门上的匾额问,‘为啥叫一枝梅呢?’”

听到这,朱贵满脸疑惑,张了张嘴,没出声。

“你是要问霍小珍是打哪儿来的?还有,这肉铺明明是自家的,怎么又成了租的了呢?”霍爷用筷子敲了两下碗口。

朱贵点了点头。

霍爷往外挥了挥手,肯定地说,“反正这两样东西现在都是你的了,其他的嘛,以后慢慢扯。我累了,你也赶紧回房睡吧。”

其实,这以后,朱贵再也没从霍爷的嘴里得到任何答案。

过了几天,刑部来人,给朱贵带来一把怪模怪样的刀。朱贵拿在手上仔细观瞧,刀体沉重,刀柄处雕鬼头,刀袤方,背厚面阔。来人告诉他,这就是赫赫有名的鬼头刀。兵器世界如同江湖,有英雄好汉,也有地痞流氓。鬼头刀算刀中泼皮,一般属于民间私造,登不得大雅之堂。使用此刀者,除刽子手外,多是打家劫舍的盗匪,拦路剪径的山贼。

霍爷卧床,没法身教,只能言传:法场杀人,自古有各种方法。囚车到囚场,按一般规定,行刑刽子手共三人,一人用铁制笼头套在死囚头上,另一个人在死囚身后,紧紧地勒住法绳,用膝盖顶住死囚后背,第三个人掌刀。行刑时,手持笼头的刽子手,用力往外一拉,勒法绳的刽子手用力往后一拉,死囚的头颈就已经脱出腔子外,掌刀的趁势一刀斩决。但是,菜市口砍头,通常没有这么板正,也用不着三个人,就是犯人与刽子手,一对一。常用的有二种:

第一种,犯人跪在地上,后脑勺朝天,脖子尽量伸长。刽子手站在犯人侧面往下砍。犯人脖子下面是空的,如果找不准刀口,加上刀子不快,一刀砍不下脑袋,麻烦就大了。因而,刽子手讲究“手艺”,鬼头刀抡圆,呼呼带风,落在颈椎关节第几节与第几节衔接处,分毫不差,一刀下去,人头飞滚,绝不拖泥带水。家属为了使犯人受刑“痛快”,得打点。打点银子够数,刽子手会使出绝活儿,断头不掉头,掉下来的脑袋耷拉在胸前,叫“胸前挂印”。以便于家人抬尸,缝上头,落个整尸下葬。

第二种是抹后脖子,刀长不过二尺,宽不过二寸,刀口锋快。“出人”时,不是举刀砍,而是右手握刀把,刀与小臂平行,刀刃朝外,刀尖儿在肘附近。刽子手从死囚身后,左手轻轻一拍死囚脖子,死囚哆嗦间,刽子手左手用力往左下一摁,死囚脑袋,颈椎骨的环节略张开,右手用腕力和肘力把刀刃从颈椎骨间的缝隙中间从右向左抹去,割断颈椎、气管、食管、血管,却又连着一层皮,不让身首异处。这样的老把式,脚上亦见功夫。在头落血喷之际,顺势一脚,将无头之尸轻轻踢倒,血从脖腔喷溅,自己身上不落星点。

经过霍爷的口头传授,朱贵对于怎样使用鬼头刀心里有数了。他在院子里试了试,一根粗细与人脖子差不多的木头,一节一节砍断,而且掌握了如何找准人脖子后的穴位,知道从哪儿下刀合适。

一晃儿,三个月过去。朱贵刚练出点模样,就赶上了“秋决”。秋决又叫“出红差”。处斩前夜,狱吏对犯人说:“您大喜啦,官司今天就算完事啦。”同时给犯人送“辞阳饭”,通常是酱肘子一包,大饼一斤。这天夜里,将被砍头的犯人由武装看守把门。深夜,有专人为囚犯洗脸梳头,换上家属送来的新衣服。

“红差”解释有三:一是断首时血喷满地,黄土被染红;二是刽子手粗麻赤红行头,头裹红头巾,怀抱鬼头刀,赤红蒙刀布罩着;三是验明正身当场,红笔勾魂,剩下的就是“喀嚓”一声了。

这天,来了辆刑部马车,把朱贵拉到一个院子里。后来他才知道,刑部大牢就在这个院子的边上。那天还来了几个老刽子手,凑在一起,谈笑风生。他则紧张得够呛。第二天要挥刀,按照老规矩,刑部当晚要请子刽子手大吃,一桌子全是肉,不得喝酒,饭后早早就寝。

第二天大清早,将犯人从西单以西的死牢提出,用法绳捆好,塞进囚车,从刑部大牢大门的右门洞(俗称“白虎门”)出来,到菜市口行刑。路上死囚个个戴枷上镣,走起来哗啦哗啦地响。前面有破锣开道,衙役走在犯人的两侧,监斩官在最后压阵。

沿途,果然有人家使“送行”银子,拿到红包的刽子手冲着人犯叫道:“爷!我伺候您走,吃哪碗饭办哪桩差,您放心走好!”算是答谢。北京人喜欢起哄架秧子,两旁看热闹的嚷着要犯人唱两句,有个死囚半吼半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赢得阵阵喝彩。

囚车到宣武门外大街,在路东“破碗居”的酒铺门口停下,铺前放长条凳,凳上放木盆,盆里盛着为死囚准备的酒,是黄酒、白酒兑在一起的,即“迷魂汤”,又叫“金银汁”。酒劲儿大,几个死囚喝了就现醉相。将碗向棚里一抛,碗立刻摔碎。

菜市口两旁铺面,也在门口放张条案,摆上三碗白酒,有的还放酒壶,壶嘴一律朝外,示意送行。几家讲究的店铺,还会摆几碗蒸菜,不管要上路的人吃不吃、喝不喝,但送行的人不能不备。在谁家门口喝了酒吃了菜,谁家就积了阴德。事后这家店铺要挂红绸子、贴红对子,就像办喜事一样。为的是让阎王爷知道,在账目簿上记功德。死囚押到法场,开始吃喝,和家属诀别。监斩官一直盯着观察犯人家属会见情形,以判断犯人真假,是当时的“验明正身”程序。

刽子手们一如既往,穿戴讲究。砍头是显露手艺,带有表演性,通常打扮张扬,有点像戏服。标准服饰是头戴大叶飘风巾,身穿大马褂,斜露半拉肩膀,怀抱鬼头刀。因为是代表正义向邪恶挥刀,个个保持着必要的“矜持”,面无表情地行进。

朱贵走在刽子手行列中,头一次经历这种事,心里没底,也得绷着。他担忧的是,有的罪犯没有作案动机,因为一时失手而犯下罪过,他就怕自己摊上这样一位,心肠一软,初试就不利索。还行,这次朱贵刀下跪着的是个干巴瘦老头儿,大约六十多岁。据监斩官念的那纸告示,老家伙多次猥亵诱奸幼女。朱贵一听是这种罪过,当时就撞火。脾气一上来,也就忘记了紧张。

轮到朱贵了,鬼头刀在老家伙后颈找准地方,狠狠挥舞过去。他自己都没有想到,那干巴瘦脑袋就那么容易的与躯干脱离,还在地上滚了几滚。那一刻,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似乎与世隔绝了。

围得密密麻麻的人丛中爆出一阵喝彩声,而在他听来,是那么遥远。他迷迷瞪瞪地看见,不远处有个穿长衫的中年男子,手里还拿把二胡,向他伸出大拇哥。他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逐渐缓过神来。

这次行刑之后,他回到家就吐了个一塌糊涂。而在呕吐之后,心里反倒觉得踏实了,觉得这事儿不比杀口猪难多少。

转年的十月六日,正是午时三刻,落床多年的霍爷,突然起身跪在炕沿边,双手抱头,大喊了一声“我的腿”。一头栽到地上,登时咽气。

霍爷得的是什么病,直到死,郎中也没说明白,怎么染上的就更说不清了。只有朱贵心里清楚,霍爷走的那天,正是二十八年前斩肃顺的日子,连时辰都不差。加上咽气前的举动和喊出的那句话,霍爷是因当年执法遭了报应。肃顺也算是明白人,不会怪刽子手砍他的头。但不高兴的是,无冤无仇的,为啥非让他一瘸一拐的去见阎王爷呢?朱贵断定,霍爷一定是被肃顺带着怨恨的鬼魂摄了魄。老北京话,管这叫“方”的!

霍爷安葬后,“一枝梅”肉铺转到朱贵、霍小珍夫妻名下。

朱贵和妻子商量着,把霍爷留下的肉铺改个名。开始霍小珍死活不干,并放出坚定话语:“斋堂来的土鳖,你给我听着,皇上定下来的事儿,称为‘钦定’,钦定的名字,后人不能改。情同此理,我爹生前定的事是‘爹定’。‘爹定’的店名也不能改!”

为了说服妻子,朱贵着实费了番口舌,主要陈述了改名的两方面理由:其一,“一枝梅”铺名,是霍爷当年在极度悲怆的境遇下起的,有自嘲成分。现已有儿子接续门户,事过境迁,改铺名也是遂了逝者心愿。其二,横街走到西头是牛街,牛街那儿住的全是回民,而且汉回界限划得相当清楚,牛街那儿的肉铺都是卖牛羊肉的,店幌上斗大的字是“清真”。对这一带不了解的,会认为横街左近住的也是回民,以为横街肉铺也是清真。“老朱肉铺”这个名,利用“朱”字与“猪”字的谐音,告诉路人,这儿没有牛羊肉什么事儿,卖的全是猪肉。

别看霍小珍挺横,却也讲道理。听了这番解释,觉得有一定道理,随即放弃“爹定”的“一枝梅”,店名改为“老朱肉铺”。从这次肉铺更名的实际效果来看,新店名给路人的最初印象是浮皮潦草,压根儿没走脑子,随便随了店主的姓。但牛街附近少有猪肉店,老朱肉铺是独一份儿卖猪肉的。住在左近的汉民当然比回民多得多,大伙儿冲着这个店名就来了。

霍小珍眼里本来不夹朱贵,觉得他除了会砍猪头外加砍人头,对人情世故一点都不明白。而随着老朱肉铺逐步火起来,她掂出了这次更名的意义。没想到,自家男人看事,居然有点“前瞻性”。打那时起,朱贵和霍小珍把老朱肉铺经营得火了好几年。

就朱贵而言,开始厌恶菜市口法场砍头的行当,干久了,皮实了,反正杀的都是该杀的坏人。这种事总得有人干。那就干呗。

霍小珍天生一副风骚模样,简称“骚样儿”。这话不是哪个混小子胡嘞的,横街一带的老少爷们儿都这么说。既然大家都认可,用现代的话说,就叫“取得了共识”。不用说,这种“共识”并非好事,简而言之,骚娘们儿的傻爷们儿,担着红杏出墙的风险。

一般说来,这种家庭,矮胖敦实的老公,自然不愿意风情万种的老婆抛头露面,恨不得女人整日窝在家里不让外人见到。而在老朱肉铺则不然,买卖上的事霍小珍一张脸对外,朱贵不大抛头露面,只负责后台,也就是杀猪褪猪毛这些活计。为什么会这样?朱贵是刽子手,知道自己的嘴脸拿不出手。最可行的是,男人缩在家里,外面的事由女人张罗。

朱贵的小日子过得挺滋润。当初杨门拴在斋堂对他所说的那些话,言之不谬,全都兑现。他每年冬至前后砍几个脑袋,活儿虽然埋汰,但刑部发给他的饷银俸米不算少。这种状况,如果放到今天,他也算是“维稳”成员,行业补助自然会高一些。

清朝的公务员拿年薪,举例说,六品官一年到手百八十两银子,俸米除外。相比之下,朱贵每年到手的也是这么多。如果与清军小军官们横向比较,他的薪俸比同龄人高得多,甚至不比把总、千总这一级别少,大体上与旗营里的参将、守备差不多。

一句话,生活上没有令他发愁的事情,他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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