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因为一个专栏迟迟写不出来,沈念一个人开车跑到大理城的郊外去散心。
没想到,车到了郊外,却出了状况:车的左前轮胎没气了,几乎瘪瘪的,开起来总是偏左。
因为是郊外,人烟稀少,几乎没有人家。
沈念一个人急的快要哭出来。
她打电话给莫晓南,说,晓南,我的车胎没气了,可是我还在城郊,我回不去了,怎么办?呜呜呜呜......
接到电话的莫晓南差点跳脚,一个女人家,一个人跑到郊外去干吗。可是,他还是没有说,听见沈念哭,莫晓南就没来由的没有脾气,他赶紧哄沈念,没事的,没事的,不要急,不要急,你告诉我具体位置,我马上开车过去。
沈念是严重的路盲,对什么东南西北根本分辨不清。莫晓南只好说,你把你的位置发个定位给我。幸亏数据网络的强大,沈念把位置发给了莫晓南。
收到位置,莫晓南又打来电话,他说,沈念,现在到车里去,然后锁好车门,耐心的等我,不要给任何陌生人打开车门,知道吗?叮嘱完沈念,他赶紧打电话叫了两个汽车修理工人带着补胎的工具和他一起去找沈念。
两个多小时以后,七拐八拐的,莫晓南终于找到了沈念的车。
看到莫晓南,沈念从车里跳了出来,她大概是等了太久,心里害怕,所以直接就扑到莫晓南的怀里开始哭,莫晓南本来有一肚子火想发,想要教训她以后不要再一个人跑到这种鬼地方来,可是看到沈念掉眼泪,莫晓南就再也没有了骂人的想法。
他轻轻地把沈念搂进怀里。
他所认识的沈念,从来没有这样主动过一次,她从来都是矜持的,即使是每周好几次的出去买菜,在家做饭,他们彼此之间也都是彬彬有礼,不曾越雷池半步。如今,沈念的这个动作,真的让莫晓南有点措手不及。
他想要拥抱沈念,是这些年一直萦系在他心中的梦想。可是,他和她,都是太有道德观念的人,不会做任何一件违背道德的事。
而此刻,沈念在莫晓南的怀抱里,才感觉到无限的安全,和甜蜜。
刚刚在车里,沈念忽然无限的思念莫晓南。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一直以为,自己从来没有爱上过他,对他,她多的是感激,这十几年来,他几乎从未离开过她,尤其是在顾西凉离开之后,莫晓南一直默默的陪伴着自己,守护在自己的身边。他说,沈念,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手机24小时开机,为你。
今天,当汽车抛锚,沈念最先想到的就是莫晓南,她打电话给莫晓南,莫晓南的焦急通过手机传递给了沈念,那一刻,沈念忽然那么害怕再也见不到莫晓南,她倔强的不想让眼泪掉下来,可眼泪还是哗哗的落下来。连声音都是无法控制的哽咽。
莫晓南说,沈念,不要急不要急,我马上就到。
那个瞬间,沈念忽然觉得无限的踏实和安稳。
而此生,自己所求,难道不就是与这样的一个人携手终老吗?
经历过这件事之后,莫晓南给沈念下了三条规定:第一,不许一个人开车到离家五公里远的地方去;第二,要到稍远的地方去找灵感,必须有莫晓南陪着;第三,做个正常人,不要学习三毛,三毛是神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沈念你做不了。
对于这三条规定,沈念笑称“简直是卖身契”,莫晓南不辩解,只是用更多的时间来陪着沈念。除了酒店的大事,莫晓南一般不参与,对于已经运营了多年的酒店来说,已经只有盈利的问题了。
那天,当沈念从车里扑倒自己怀里的时候,莫晓南的心,是无比欣慰的。从二十多岁到四十岁,他已经将人生看的透彻,尤其这些年开酒店,见证了很多恩爱两不疑,也看惯了挥手自兹去。也许,到了四十岁还在谈爱情是幼稚的,是奢侈的,这个年龄所需要的,只与自己喜欢的人,安静相守,一起散散步,一起买买菜,一起坐看云起静观日落,而这一切,他和沈念这些年,不一直就是这样的吗?
他们从未有肌肤之亲,可是,这十几年来,自己的生活里从来没有缺少过沈念。无论是曾经远在广州,还是如今近在咫尺,他觉得,自己始终是和沈念在一起的。尤其这几年,沈念的书舍几乎是莫晓南打理的,而沈念的每一篇文章,莫晓南都是第一个读者。很多时候,都是沈念坐在书房里写文章,莫晓南坐在客厅里看书。说话的时候不多,可是默契却渐渐浓厚。有的时候,彼此之间只是一个眼神,便可以完全会意对方的想法。
晓南,你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沈念有时候会这样说。
可是沈念,你又何尝不是最了解我的人呢?你知道我所有的小洁癖小烦恼,你明了我沉默时是快乐还是难过,你甚至总是在我失眠的时候问我“知道你失眠了,一起看月亮吧?”,你给我做的饭菜总是我最想要吃的,你说要我陪你去散心的时候一定也是我最想出去走走的时候,我们之间,没有钟子期和俞伯牙的知音之交,可是,我们却能心意相通到似乎完全是一个人,还有什么,比这样的默契与美好更让人心生幸福呢?
如果这一生,我们可以这样长相厮守,相伴到老,那么,我已经死而无憾。
莫晓南四十岁生日的时候,沈念给了莫晓南一次最意外的惊喜。
完全没有征兆。沈念没有来大理时,莫晓南过生日的时候,沈念总会预定一束鲜花在生日那天送给莫晓南,然后打一个电话,当然,还有一件生日礼物,准确无误的总是在莫晓南生日当天抵达。礼物每次都不同,一件白色棉衬衣,一条杰克琼斯牛仔裤,一条领带,一块手表,总之,不尽相同,却总是很合莫晓南的心意,从颜色到款式。
来了大理之后,莫晓南过生日时,沈念不过是在自己家给他做一桌子好菜,叫三五好友,大家觥筹交错,聊天喝酒,完全像好友小聚——沈念没有给过莫晓南仅有他们两人过生日的机会。
但是这次,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照例是沈念打电话来,说,晓南,晚上七点来我这里吃饭哦,不许提前到。莫晓南笑着摇头,觉得沈念忽然回到了二十岁,不过还是听从了沈念的话,准时七点半才来敲沈念的门。
进门的时候,沈念说,晓南,闭上眼睛,我告诉你睁开的时候再睁开。
搞什么嘛!莫晓南觉得意外,还要闭上眼睛?不过他还是乖乖地闭了眼睛。
进了门,沈念说,好了,睁开眼睛吧。
莫晓南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忽然觉得眼泪就要涌出来。
没有开灯,房间里氤氲的是暖黄色的烛光,这些蜡烛从进门的走道开始,用蜡烛和摆出了一条路引,路引中间洒满了红色的玫瑰他和牵牵站在门口,去往客厅的走廊用玫瑰花瓣铺满地面,路引的尽头是客厅的正中,用蜡烛摆了一个大大的心形,中间同样洒满了玫瑰花瓣,玫瑰花瓣上,用蜡烛摆出了“生日快乐”四个字。
沈念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长裙,长裙曳地,在烛光映照下楚楚动人。
从小到大,莫晓南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生日。
这样的情境,不是只应该出现在电影里吗?不是应该属于二十岁的年轻人吗?而自己,已经步入不惑之年,沈念再过几年也四十岁了,没有想到,沈念还会有这样的浪漫情怀。
今天,沈念特意让自己的一个好朋友将牵牵接走了——她要给莫晓南一个与众不同的生日。
餐桌上,点了两支高脚蜡烛,放了一瓶红酒,两只红酒高脚杯。
沈念......莫晓南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各自坐在餐桌的两边,沈念给莫晓南和自己各倒了一杯红酒。
晓南,今天是你四十岁的生日,首先祝你生日快乐。说完,沈念举起了酒杯。
谢谢你,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用心,这是我度过的最开心的一个生日,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谢谢你。说完,莫晓南也举起酒杯。
轻轻一碰,红色的液体在烛光的照耀下,多了一些艳丽。
晓南,其实,有很多话,我想对你说。这十几年来,谢谢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在我最孤独的时候,是你给我温情;在我最脆弱的时候,是你给我坚强;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你,如今我会在哪里,会过着怎样的生活,但,毋庸置疑的是,如果没有你,我不会生活的如此开心,牵牵也不会如此阳光而健康。你用十几年的陪伴给了我最长情的告白。你给我的爱与温暖,我这辈子也还不完。你知道吗?那次车抛锚在郊外,我才看清我自己的心,在这么多年的彼此陪伴中,我们早已经成为血脉相连的亲人,你知道在那一刻,我最害怕的是什么吗?我忽然那么害怕再也见不到你......
说着说着,沈念的眼泪掉了下来,起初只是无声的泪滴,渐渐成了轻声的啜泣,烛光映着沈念的脸,有泪痕依稀,红晕少许。
莫晓南没有想到,沈念会说这些话。这十几年年来,自己时时刻刻盼望着沈念可以接受自己的爱,可是,等到顾西凉“溺水而亡”,等到牵牵出生,等到顾西凉再次现身又离开,沈念始终没有说过接受他的爱。不是没有想过离开,不是没有想过找一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子去过自己的生活。每次有点灰心的时候,莫晓南都会舍不得,终于,莫晓南接受了这样的生活状态,世间注定是有这样的一种感情的吧,比爱情浅一点,比友情深一点,最难得的是,沈念决定来大理开书舍,他们终于可以朝朝暮暮,日日相对,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有什么名分呢?
而沈念那句“我忽然害怕再也见不到你”让莫晓南内心波涛汹涌,原来,你也曾如此在乎我。
莫晓南快步走到沈念的身边,轻轻地拉起了沈念,替沈念擦去眼角的泪水,沈念,我这不是好好地站在你面前吗?你记住,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的。
沈念将头埋进了莫晓南的胸膛,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抱住了他,莫晓南也用双臂紧紧的拥抱住沈念。
此刻,还需要说什么呢?不,任何的语言都是苍白,所有的告白都是虚无,我们如此贴近彼此的心,我们默默聆听对方地心跳,已经足以表达彼此的心意。
是谁说,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默契,不是有人懂你的言外之意,而是懂你的欲言又止。
而我想说,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默契,是此刻,我们都知道彼此未曾说出口的那句“我爱你。”它胜过人世间最华丽的词章,它超越红尘中最贵重的珍奇,它是余后的几十年岁月里,我们彼此搀扶携手共度的誓词。
此刻,拥着自己最爱的女人,莫晓南默默感谢老天。
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四十岁这一天,忽然间得到沈念的爱,成为最幸福的人。
原来,幸福不是来得早,不是来的多,而是来的恰恰好。这样的幸福,虽然迟到了十几年,可是,它毕竟来了。如果,如果结局是喜剧,过程让我怎么哭都行。我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这一份幸福与欢欣,常人又怎能体会得到?
让时间停止吧,让我们深情相拥的时刻永恒吧,若此生就于此刻结束,那么,我也会含笑离开。
因为,我得到了我最想要的东西,再也没有什么,会让我心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