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办公室的电话响起时,我正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接起电话,还未等我开口就听到阿玫略显低沉的声音,“我刚下飞机。”
“嗯。”我答应了一声后,将电话夹在耳边,继续收拾东西。
“你的手机一直关机。”阿玫继续说道。
“嗯。”我继续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应着。
是的,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可是我仍无法接受事实,无法接受外界对我的打扰,所以,这段时间我关了手机,不想被外界过多地打扰。
“我很担心你!”阿玫又说道,声音有些沙哑。
我再也忍不住了,隐含在眼眶里的泪水顿时哗然而下,握着听筒的手开始颤抖起来。
但最终我还是忍住了哭声,只让哽咽止于喉咙。
眼里流着泪,头不住的点着,因为此时的我很需要阿玫这样的一句话,同时我也相信她说的话是真的。
阿玫是我大学毕业之后来到深圳打拼几年来积累下来的唯一资本—唯一的好朋友。她是懂我的,我也了解她,我们彼此之间不需要太多言语,所以我相信她对我的关心和担心是真的。
等我平息了一会儿,阿玫又说道:“我们见一面吧。”
“好!”我应声而答。
虽然我知道,此刻阿玫身边肯定有一个人也很想要她的陪伴,但我还是没有侨情地推诿她的相邀,而是用哽咽的声音爽快地答应了她。
因为我无法拒绝,因为此时无助和孤独的我,真的很想有人陪伴。
果然,话音刚落我便听到电话里又响起阿玫细碎的声音:“喂!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跟你借一下我自己?”声音带着小小的欢愉和撒娇。
一会儿后,再次响起阿玫小声的感激而又欢快的声音,“谢谢你。”
我能想象得出,定是她身边的那位,坐在驾驶室里,对她侧身莞尔一笑,然后做出一个OK的手势,答应了她无理的要求。
阿玫经常跟我讲述她的那位,温文尔雅,无论她提出多么不合理的要求,他都会宠溺地答应她,这样的表情和动作,阿玫跟我描述了无数次,所以即使隔着电话我也能想象得出来他对阿玫的宠溺和阿玫的甜蜜。
“七点半,老地方见。”阿玫在电话里跟我说。
“好。”我应道,然后挂了电话。
在办公室里略待了会儿,我便整装出发。
即使全世界抛弃了我,我也不能抛弃自己,这是我来深圳开始打拼起,便送给自己的话,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习惯了要将自己整理得很好。
七点半,当我坐在蓝魅咖啡厅时,深圳的夜幕也还没有完全降临,街上的行人拥挤和匆匆,咖啡厅里人不多,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并为自己点了一杯热咖啡。
安玫晚到了十分钟,她来的时候,我正双手捧着冒着热气的咖啡杯,以最贪婪的姿势吸收着咖啡的热度。
十月初秋的深圳一点也不冷,但我需要温度。
阿玫坐下,伸手就握住了我放在桌面上的一只手。
“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她没有为她的迟到跟我道歉。我和她之间从来不需要这些客套的话,这么多年,她等了我多少次和多少时间,我等了她多少次和多少时间,我和她都不记得。
我动了动身子,拿起汤匙搅动了一下咖啡,对她笑了一下,问:“你喝什么?”
她回头向服务生招了招手,给自己点了一杯低度红酒。
她是喜欢喝红酒的,并且从不固定某一个牌子。
红酒送来了,她浅尝了一口,然后问道:“孩子还好吧?”
“孩子?”我咧嘴,很讽刺地笑了一下,“孩子?她好不好关我什么事?”
我的语气不太好,阿玫略微尴尬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端起桌子上的酒杯浅酌了一口,便没有再做声,然后招服务员点了晚餐。
晚餐期间,我们吃得很慢,很少说话,只听到叮当的刀叉声,但气氛并不沉闷。
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天了,我的心或许是已经适应了,或者是已经麻木了,或者说是,我仍将十几天前发生的事情排除在我的意识之外,所以,我表现得如往常一样,甚至还故意说了几句调侃的话,装作很轻松的样子。
我为什么要将那件事放在心上?它与我何干!都说好人有好报,如今,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是我,难道不是吗?
我一直低头吃饭,直到阿玫问了我一句,“你打算怎么处理那孩子?”时,我停下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摇头。
我不想谈论这个话题。
那个孩子,毛小舜的孩子,在阿玫出差之前,被送到阿玫家一个亲戚那里暂时寄养去了,在阿玫出差的这十几天里,我没有去看过那个孩子。
我为什么要去看她?她关我什么事?
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之后,还是阿玫先开了口,“这个毛小舜,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
然后,我们又是三缄其口。
提起毛小舜,我新婚的丈夫,提起毛小舜的这个孩子,我假做的轻松就会瓦解,所以我不能开口,一开口定会是哭声。
之后,我便一直沉默地吃饭。
晚餐过后,我们又点了些水果,我一直磨蹭着慢慢地吃,等我们出来时,外面夜色正浓,灯火阑珊,走到门口,我习惯地站到一边去,等着阿玫朝某个方向的某辆黑色的轿车走去。
不远处某辆黑色的车里坐着等她的人,我站在路边看着阿玫走向他,晚风习习,有点凉,车窗只摇下了一半,看不清坐在车子里的他。
阿玫很幸福地朝他走去,走到一半时回头对我说:“明天我找你。”
我说:“好。”然后她朝我挥了挥手,上了车,黑色的轿车在光怪陆离的灯火中绝尘而去。
我在路边站了一会儿,望着街道上渐次阑珊的灯火,脚边一片落叶随风轻轻卷起,在路边打着璇儿,我撩了撩耳边的鬓发,回头望了一下阿玫他们的车远去的方向,然后转身往自家的方向走去。
夜色很深,街上人不多,但耳边仍不时传来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各种喧闹声,我的脚步朝家的方向移动。
家的方向?
那是我曾为之雀跃的方向,现在的我却迈不开步伐走向它。
家就在前面隔着一条街的某小区内,离我们吃饭的地方不远,只有五分钟的步程。
阿玫就是这样,和她一起吃饭,她总是会选择离我居所很近的餐厅,即使是平时逛街,最后也会逛到离我居所很近的地方分手,目的是为了方便我步行回家,因为我不喜欢开车,毛小舜却又总是很忙,几乎没有时间来接我。
而她不同,她经常自己开车,或者有她家的那位开车来接她,所以她总是以我为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