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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刘邦:我才是正版“龙的传人”

以糊涂着称的堂吉诃德曾有一句名言:只要你干出点名堂,自然会有学者发现你身上的王族血统。窃以为,堂先生虽是西班牙人,这句简单的话却几乎道出了“马屁文化”的精髓。

对堂吉诃德这个命题,东汉末年的很长一段时期里都在涿郡(今河北涿州)步行街上摆地摊的摊主刘备先生,应当有着非常真切的体验——当他日后干出点名堂建立蜀汉的时候,立刻有学者考证出他乃是中山靖王刘胜的第十三代孙,亦即汉高祖刘邦的第十六代后人。但在他冒着涿郡的风吹雨淋,没日没夜埋头织鞋的时候,何曾有一个顾客因为他身上的王族血统而乐意多付一个铜板啊!

但对于刘备的先祖刘邦本人来说,恐怕很难会对这个“血统论”表示赞同。

一方面刘邦并没有听过“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的顺口溜;另外一方面,就算他提三尺剑崛起于乱世,举十万军西进于咸阳,诛暴秦而取天下,自草民而至帝王,建立了虽经两千年的洗礼仍影响至今的大汉帝国,但学者还是难以从他身上找出一丝王族血统,原因很简单——这个真没有。

刘氓季

司马迁在写作《史记·高祖本纪》的时候,应当是做过为刘邦找个高贵血统祖先的尝试的,这从他在《太史公自序》里努力证明自己与秦末义军将领司马卬的亲戚关系可以看出来。他自豪地宣称自己与司马卬都是周宣王(在位时间前827~前781年)时的司马氏后人——不过很明显司马迁在刘邦身上的努力失败了,只好老老实实地写下“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父曰太公,母曰刘媪”这样一段大白话,翻译过来就是说,刘邦父母的名字都不为人所知,人们只是称呼他们刘老头、刘老太。

父母的身份似足以证明刘邦的草根出身,不过虽找不出刘邦祖上的辉煌,也难不住见多识广的司马迁,他马上想到了办法弥补,便说刘邦出生前,刘媪曾经在沼泽地畔小憩,不小心梦到了神仙。当刘太公四处寻觅喊她回家吃饭时,却见“雷电晦冥”,一条蛟龙正趴在自己老婆的身上。回家不久刘媪便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日后生下的自然就是刘邦——因为排行第三的缘故,小名刘季。

公元前256年是刘邦的生年,但是知道的人很少,毕竟这一年有更重要的事发生,那就是立国791年的周朝灭亡了。当了五十九年周天子的周赧王在这年发现秦人已成大患,于是与诸侯合纵攻秦,不想反被秦昭王俘获,被释放不久便死掉了。于是,西周臣民投奔东周。此后东周虽存,但已不再称王,史家遂以秦王纪年,秦人统一天下已呈不可阻挡之势。

其实少年刘邦曾经很是勤奋好学,日后平定英布完毕回沛县置酒的时候面对众多父老乡亲,能够当场吟出大气磅礴的《大风歌》,便是他良好学识的明证。词曰: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首简单到只有三句的诗却成了日后无数文人墨客竞相夸赞的对象,就连电影《让子弹飞》里坐着马拉火车的汤师爷,在陪马县长吃火锅需要拍马屁的时候都会拿出来念上两句。不难设想,如果不是随后多年战火蔓延使生活难得安定,刘邦起码可以在着书立说方面有更大的成就;若是愿意多花点时间研究秦国的发展史,再结合楚国实际情况,即可轻松完成一本解密秦国霸权之路的着作。就算不能青史留名,提升一下知名度也是好的嘛。

可惜刘邦在学术方面的努力并未能见诸史籍,后人却凭《史记·高祖本纪》中“高祖……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好酒及色”等只言片语的记载,认定他发迹前乃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流氓,甚至煞有介事地将其描述成沛县黑社会人员的形象。易中天亦在《汉代风云人物》中评价汉朝开国皇帝时,认为“刘邦在当皇帝之前没有名字,也没有读过书,只喜欢酒和女人,经常被父亲称作‘无赖’”。——没读过书的人能写出《大风歌》、《鸿鹄歌》的可能性只怕是微乎其微——这种误解在元人睢景臣的《高祖还乡》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作者以沛县乡民的口吻对刘邦早年的经历大加嘲讽:你身须姓刘,你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你本身做亭长耽几杯酒,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曾在俺庄东住,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

春采了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强秤了麻三秆,还酒债偷量了豆几斛,有甚糊突处明标着册历,见放着文书。

这篇曾被收入高中语文课本的套曲,从境界上讲可谓几乎没有,却用近乎泼妇骂街的词汇,把刘邦勾画成一个面目可憎的无赖。相比因为史料的简略而造成后世对刘邦身份的误解,另一个更重要的事实也被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那就是:真实的刘邦不但绝非如此面目可憎,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大帅哥,甚至,很有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帅的帝王。

流氓原来是帅哥

关于刘邦是帅哥最直接的证据仍然来自司马迁。他在写刘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之前,曾花了少量篇幅描述刘邦的相貌,称“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翻成白话,就是说刘邦鼻梁高挑,面部呈龙相,有着漂亮的大胡子,左大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

黑痣倒是难以用来证明刘邦之帅,毕竟没人乐意有事没事把大腿亮出来给人看——车模这个职业可是在刘邦去世之后两千多年才出现呢——但除去所谓真命天子的龙形异相不计,高鼻梁、美须髯总是属于帅的审美范畴的。至于《河图》所记刘邦“口角戴胜,斗胸,龟背,龙股”(雀鸟嘴,斗形含胸,龟背,龙腿),可能是马屁拍过了头,反而变成丑化。《史记》没有说刘邦身高,但《河图》有记载,说刘邦“长七尺六寸”。按照西汉古尺计算,身高大约一米七七,这个身高在今天也算过得去。

除了硬件上能被称为“帅哥”的优势,刘邦还是个注重仪表之人,也足以为其外在形象上加分。《高祖本纪》中并没有关于刘邦曾引领沛县时尚潮流的相关记载,但司马迁也在无意间透露出刘邦在穿戴方面的讲究。

出身草根的刘邦在三十多岁的时候通过了秦朝的公务员考试,成功进入大秦帝国公务员行列,当上了泗水亭长,职位相当于如今乡镇派出所的所长。(《史记》:“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秦朝地方编制乃是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每十里设一亭,每亭有亭长一名,下有亭父、求盗若干,专门负责看门或跑腿抓人。泗水亭是个小亭,只有亭父、求盗各一,尽管如此,刘亭长仍然派了他的亭父从沛县跑到薛地(今山东滕州),不辞劳苦地取了当地特有的竹皮,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制了一顶闪闪发光的竹皮冠,这与如今人们不远万里远赴欧美带回免税的手表和LV包用以装饰自己何其相似。刘邦对这顶来之不易的竹皮冠情有独钟,自是日日佩戴,成为沛县街头的一道风景。甚至多年后建立汉朝当上皇帝,他平时也总是将它戴在头上,世间称之“刘氏冠”。

不过可惜的是,如今刘邦故里沛县所立的无数刘邦雕塑,都已经看不到这顶能充分反映刘邦之帅的刘氏冠了。我曾经去过沛县刘邦公园,内立“刘邦”居然摆了个双手向上举着托盘的姿势,据说乃是取托盘朝天求取甘露以得长生的创意,不过怎么看都像是个端菜的服务员,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秦末的“绯闻天王”

在很多情况下,长得帅并不见得是件好事。与刘邦同时代的陈平,早年便因为太帅不但找不到女朋友,也一直找不到工作,最终只好娶了一位因连续克死五任丈夫而无人敢要的富家女。不过刘邦并没有碰到这种难题,他的女人缘可以说是好到令人嫉妒——这固然是其“帅”的结果,亦可作为“帅”的证明。

刘邦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之前便曾成功俘获当地一位少女的芳心,还跟她生了一个儿子,即前201年被立为齐王的刘肥。虽然这位少女曹氏只是在史记记载刘肥时被司马迁顺便提了一下(《史记·齐悼惠王世家》载刘肥“其母外妇也,曰曹氏”),但她为帅哥季意乱情迷,继而花前月下的场景倒也不难想象。遗憾的是曹氏从此便不知所终了,无论是在《高祖本纪》、《齐悼惠王世家》还是《吕太后本纪》中都不见踪影。但这一遗憾在两千年后倒是得到了弥补,新近开播的大片《楚汉传奇》中,导演便为曹氏与刘邦安排了一个大团圆式的结局,称二人年轻时乃真心相爱,感情难以割舍;一统天下后刘邦虽然后宫佳丽三千,但唯一可以信赖的人却只有曹氏,于是不顾曹氏的年迈而将其召入宫中共忆往昔——我倒宁愿这个传说是真的。

另外,担任泗水亭长期间,刘邦时常出没于街头王媪、武负所开的酒肆,而且次次赊账,但两位老板娘不但常年不催酒债,到了年底还将刘邦的债务一笔勾销,甚至连账本都给烧了。对此司马迁的解释是刘邦曾经酒醉后躺在酒店的角落,王媪、武负过来观看,竟从酒醉的刘邦身上看到龙形,于是大感讶异;而且每次只要刘邦前来喝酒,店里生意便比往常好了好几倍,抹掉酒钱也是情理之中。但也有研究者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是王、武二人对英俊的刘邦太有好感,为了能够时常见他而主动减免酒资,甚至八卦地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不过这个传闻究竟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

不久后刘邦再接再厉,竟完全凭借自己出众的外表免费给自己讨了个老婆,即日后声名卓着的吕后。当时家居单父(今山东菏泽单县)的吕公为了躲避仇家追杀,举家搬迁至沛县投靠县令。因为吕公与县令私交甚好,县令一度想讨吕雉做自己的儿媳。一次县令为迎接贵客大摆宴席,命萧何主管收礼。客人众多,萧何遂规定大家根据礼金就座,以交红包一千钱为界,一千以上坐堂上,一千以下的坐堂下,少于一百的直接端碗蹲门口吃。刘邦兜里自然是一分钱没有,不过他却高喊着“送钱一万”来到县令门口,令吕公大吃一惊。史载吕公“见高祖状貌,因重敬之,引入坐”,不但不再计较礼金,还将他带入大堂,酒足饭饱之后将刘邦单独留下,说,我有一个女儿……

准丈母娘吕媪在一旁吹胡子瞪眼,埋怨吕公:县令跟咱们提亲多次,且跟咱家多年交好,你都一口回绝,为什么却把女儿嫁给刘季,要知道他可是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公始常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吕公哈哈一笑:我看刘季面相奇特,日后前途不可限量,是个典型的潜力股,女儿嫁给这样的人,肯定不差!

一通海聊便搞定一个老婆,这等风光事迹定让日后参加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的男嘉宾们无限郁闷,刘邦这等艳福大约也只有魏晋时期同样英俊貌美善侃的卫玠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了。不过相比卫玠讨来老婆不久便在二十七岁时候被人看死,活了六十多岁而且当上开国皇帝的刘邦,命运可是好得多了。

如果你以为这是刘邦唯一一次帅得惊动老丈人,那就太小看刘邦的长相了。数年后刘邦亲率大军五十六万出汉中入彭城征讨项羽,不幸大败而归,孤身逃难至一个无人认识的村落,被一对父女收留。一顿酒饭完毕,刘邦稍事修理,将自己狼狈奔逃的痕迹去除,露出英俊面容,再一次让老头心甘情愿当了他的老丈人,将女儿许配于他,这便是日后几乎夺走吕雉皇后之位的戚夫人。此时正在项羽军中当人质的吕雉自然不知内情,等她日后被项羽释放见到戚姬的时候,刘邦只是解释这是自己的红颜知己——多年后将戚夫人制成“人彘”犹不解恨的吕雉反省当年,得出重要结论:别让你的老公有红颜,因为他红着红着你俩就黄了。

屌丝的建国大业

当然,若是仅凭长相之帅,今天沛县刘邦公园内的雕塑完全没有立起来的必要——只为瞻仰帅哥的话,还不如把雕像做成潘安或者卫玠呢——当秦二世元年九月的大泽乡因为一场暴雨而突然成为这个帝国的焦点,陈胜吴广在愤怒中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候,时年四十六岁的刘邦终于拍案而起,上演了一出名为“建国大业”的世纪大戏。

如果此时有人问询:一个流氓能走多远?

那么刘邦可以很自信地告诉他:很远。

他解散了自己带领本该前往咸阳服役的队伍,在沛县举起反旗,历经两年艰苦卓绝的奋争,终于成功率军进至咸阳。当他汉元年十月(前206年)从跪在地上的秦王子婴手中接过玉玺的时候,仿佛接过一个庞大的帝国。这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而又强大的帝国——秦王朝,终被楚人刘邦所亡。

随后发生了很多故事,例如鸿门宴上惊险逃生、进驻关中后使出令人津津乐道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率五十六万大军兵败彭城、经四年楚汉战争击溃项羽,最终成功建起立国长达406年的大汉王朝。虽然两千年过去,我们今天仍然随处可见这个王朝的影子——我们今天仍在使用的汉字、我们今天仍为之自豪的汉民族,皆来源于此。而这些,岂是刘邦满怀失落地听到项羽将自己封为“汉王”的时候所能预料到的?

我曾经在读到一段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薄柏为牛顿所写的墓志铭时深受感动,他写道:自然和自然的规律隐藏在茫茫黑夜之中,上帝说:让牛顿降生吧!于是一片光明。

而在遥远的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当看到这片古老的东方大地在战国末年的战火中痛苦呻吟,帝国和帝国的未来隐藏在茫茫黑夜之中,上帝是不是也曾说过:让刘邦降生吧!

于是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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