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享受到达一种层面时,寻求精神上的刺激就成了平日里消遣的方式。
平镇背靠老沟岭等大片原始森林,驴友穿越的必经之路,每天在这里投宿的客人络绎不绝。镇上修的房子都是一幢幢的小洋楼,十来个房间那就是客栈。
客栈房间在这种乡下地方显得小贵,不过你还别不住,因为这一秒有房,犹豫一秒,也许就只能住自己的帐篷了。
刘家院子是个挺大的四合院,在镇上显得非常的特别,老板是个文化人,平时没事写点诗和散文,院里回荡的总是蔡琴的老歌,在这样的环境里听来更有一番味道。
四合院外的停车场被十几辆高档汽车给占据着,其中就有那辆熟悉的保姆车。
周志并没多少时间跟客栈的老板废话,开门见山道:“剧组什么时候出发的,走的哪条线路,一行多少人?”
老板他一边“呵呵呵”地抽着水烟,一边翻着平板电脑上的头条新闻。
这种软绵绵的性格让周志很不喜欢。
文化人一般不喜欢跟粗人打交道,特别是看到周家两兄弟长相后的老板,更不想跟他们说半句话。明明是两个大老粗,背着个大行囊,还真就敢把自己当驴友。像这种人,在大山里一年不知道要死多少,他根本没功夫搭理,何况剧组的导演进山时可特地打了招呼,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行踪。
老板只是很好奇周志带来的这条比特,为什么从它一进院子起,家里养的四条撵山犬全部哑火般缩在一角发抖?这四条家伙可是在林子里斗过熊瞎子的恶霸,以四敌一,还会怂?
“小伙子,你这条狗不错,能卖吗?”
这两个人的对话从一开始就牛头不对马嘴,根本就尿不到一个壶里。
周志点上根烟,颤抖的尾指说明他根本冷静不下来,“老板,我的朋友在剧组,她的电话已经一天一夜无法接通了,春末夏初,你是个行家,知道山里会发生什么,天灾来了人挡不住,如果是人祸让他们全都出不来,老板,你真的就能心安吗?”
这是周志做的最后一次努力,可是老板心里想的却是剧组带了卫星电话,能出什么事?人家带来着经验丰富的野外生存专家,老沟岭这样的地方困不住他们。所以,他不会满足周志这样疯狂粉丝的求知欲。
周二从老板嘴下拿走了水烟筒,顺手抡在了老板的手臂上,不知是水烟筒爆掉的声音,还是手骨断掉的声音,反正砰地一声,听着很刺耳。
“他们三天前进的山,走的黄原,四河一线,昨天应该刚过老沟岭……”
文化人?周志最不怕的就是文化人。
来来走的时候还冲那四条撵山狗吼了一声,这下整个院子里热闹了,四条体型跟丛林狼差不多大小的撵山狗跟疯了似的,居然在瞬间挣脱了本就不牢靠的绳索,一路小跑,在来来身前一米多的地方先低下了头,然后趴在了地上,接着把肚子翻了过来。
狗儿是很有灵性的动物,低头表示臣服,把自己最薄弱的地方暴露在臣服的对象上,又可以当成是信任。
周志拍了拍冲他得意邀功的来来的头顶,然后给它们一人丢了块牛肉干,就当是酬劳。
“老板,借你家狗用几天……”
这根本就不是借,而是抢,痛得死去活来的老板顾不上狗,也顾不上自己的伤,在周志走远了后,想起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有事儿,找警察!”
大山里的气候永远是变幻莫测的,进山的时候还下着小雨,一转眼太阳伴着雾气看着像拍电影一样。
连同来来在内的五条狗,像土匪一样在山林里狂奔,周家两兄弟不慌不忙地在后边跟着,他们知道只要直线距离超过五百米,来来会领着它的手下们再冲回来迎接周志跟周二。
他们行进的速度不算太慢,黄原、四河一线上,人活动的踪迹还比较明显,所以人工开出的林中小径走起来并不算困难。
入了夜,他们终于赶到了老沟岭的外围,所幸的是,周志在这里发现了大量的烟头。
叹气不是松了口气,叹气是因为人的破坏真是无处不在。来来围着一块石头狂吠,不停转圈。
周志已经明白它的意思,“你说这块石头是菲儿坐过的?”
一声代表是,两声代表不是,可这狗日的叫了三声,反应了半天,周志才明白,它说的是,“是是是!”
“弟弟,进山吧,天上看不到星星,太阳照了湿地,如果大雨下了超过一天,山洪就会来的!”
对于周二的判断,周志找不到任何理由否定,他坐在那块大圆石上的时候,来来带着四条累得想死的撵山狗一头扎进了林子里。
周二知道他在等什么,尽可能地找了些能烧的木柴,熟练地生了一堆火。
火光照亮这言圆七八米的地方,却让四周变得更黑,像似吞人的野兽张大了嘴,随时都有可能把他们给吃了。
昏昏欲睡的周志很快被一阵响动给惊醒过来,原来是那几只土匪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大家的晚餐。
周志只看了一眼,就对周二说:“火太小了!”
周二哦了一声,又是搬了许许多多的柴块来,还斩了两个大枝杈了。
一头成年麂子约有五十斤重,被来来它们带回来这只显然不止,除了脖了上的致命伤外,这只倒霉的家伙几乎完好无损。
四条撵山犬拿到周志的奖赏后,并不满足地盯着麂子血肉流哈喇子,被来来一吼,全都装得无所事事般地东张西望。
周二刀不停地招呼着它身上的皮,在溪流之侧给它开肠破肚,洗洗干净,还用盐在光溜溜的肉身抹了一遍。
周志觉得周二这辈子其实过得很苦,当年老头子只顾挣钱,仇家遍地时,他得替老头子挡刀。平时还得照顾周志,身兼爹、妈、大哥的职责,更多的时候还要替周志充当打手的角色。
看看他现在,几乎已经是个全能型选手。
周志最讨厌安静的时候,因为会想这些他讨厌的矫情事儿。
油脂被火烧得噼里啪啦的时候,香味足以让人垂诞三迟,更别说那几条偷瞄的撵山狗。
肉熟了,周志没有吃,五条狗各一份,而周二分了两份。
周志见周二欲言又止,淡淡道:“收起你那要死的表情,进了林子,我还指望你背,你不多吃点,哪儿来的力气?”
周二这才拍了拍胸口,示意自己的力气大得吓死人!(新书发了有一个多星期了,收藏还很少,各位多挺我,一边带孩子一边还能码出字来,我也是不容易,求各种票,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