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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没事献殷勤(大改中)

百丈宽的河道,在小老头熟练的摆渡下,小船很快便靠了岸。

三个黑衣汉子先下了船。

莫孤钻出船篷,经过小老头身边时,耳中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出门在外,双眼要亮!”

莫孤疑惑地看了眼小老头,却见他正弯着腰身,说着:“小兄弟慢点,当心坡陡路滑……”

上了河岸,青黄草丛中,有一条泥泞的小道。莫孤发现那三个汉子并未走远,而是沿着小道只行了几丈远,便停在道边的一棵大树下,似乎正在躲雨。

莫孤抬头望望天,天空依然阴沉,灰云密布,水雾一般的蒙蒙细雨飘在脸上,有些凉凉的,痒痒的。

雨不大,至少比上船之前要小了一些,虽然并不明显。

心头升起一丝警惕,莫孤没有踏上小道,而是不动声色的迈入草丛里,沿着河岸而行。

“小兄弟,你走错路了……”

莫孤只走出几步,那精练汉子就出声唤住了他。

心头的那丝警惕瞬间又长了几分,莫孤走上小道,向三人走去。

等莫孤走近后,精练汉子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微笑说道:“小兄弟,忘了介绍,在下任建谭,”他指着刀疤和寸发汉子分别介绍着,“我二弟寇大山,老三范风。不知小兄弟叫什么?”

“小弟莫孤,见过三位大哥!”莫孤抱拳行礼道。

“原来是莫兄弟……”任建谭笑意更浓,“莫兄弟,咱们在在荒野中相识,也算是一场缘分。若莫兄弟不嫌弃,咱们一起走吧。也好互相照应不是?”

“这个……”莫孤呐呐着,似乎有着什么顾忌。

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地方值得他们暗中惦记觊觎的,可所谓“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莫孤心里的那份警惕变得更深。

任建谭的眼中闪过一道厉色,沉声问道:“怎么了?莫兄弟有什么难言之处吗?说来听听就是!”

最后一句话,语气很是平静,可莫孤却听出了一股威胁的味道。

他连忙答道:“不是,小弟孤身一人,走到哪里哪里便是家。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也不知是否和三位大哥顺路,也怕耽误了你们的行程。”

任建谭的脸色由阴转晴,再次露出微笑,道:“原来是这样。莫兄弟多虑了!这里我们熟悉的很,方圆数百里只有一座城镇。既然过了这河,我们自然是顺路的。小兄弟还能去别的地方不成?”

说着,他拍了一下腰间,一道淡淡青光一闪而逝,一顶斗笠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不等莫孤拒绝,任建谭上前一步,将斗笠盖在莫孤的头上,说道:“莫兄弟,咱们走吧!”

闻言,莫孤只能连连说道:“多谢多谢……”

……

大理国北,有一天高镇。镇子不大,人口也不多,却因处于大理与陈国的两国搭界处,每日里来往商人不断,这小镇倒也繁荣。

天高镇外有条小河,河不宽水不深,却架了一座桥,桥头还守着一队家丁。

家丁的衣服胸口处都绣着一个“田”字,他们每日里对过往的商贩行人盘查一番,待收得过桥费方才放行。

每月初,也有十多伙家丁对镇里的商铺店肆挨户地收取“保护费”。

大家敢怒不敢言,因这些家丁是镇里田老爷家养的打手。

这田老爷本是大理国京城里一高官的后代。据说他数次欲考取功名却数次未果,心灰意冷之下便寻了这小镇,带着家眷定居了下来。

后来,他又养了一群打手,巧取豪夺,鱼肉乡里。几十年来,这无名小镇的天都被田老爷挖高了两尺,老百姓便将这小镇取名“天高镇”。

这一日,天色快要正午,莫孤与任建谭等四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天高镇的几里之外。

莫孤跟着任建谭三人,沿着小道走了二三百里。白天赶路,夜里找一处僻静处休息,不知不觉过去了三天。

据任建谭说,他们三人乃是从小便撮土焚香、八拜为交的结义兄弟。

任建谭个头最矮,却是三人中的大哥。他人如其名很是健谈,一路上多是他侃侃而谈,有意的和莫孤拉近着关系。

而寇大山则稳重如山,几日来莫孤从没听他说过一句话,就连他脸上的表情似乎也一直不曾变过。只有偶尔望一眼莫孤时,有时会有一丝莫名的神色浮现,却也一闪而逝。

至于范风,莫孤并没有感觉到任建谭所说热心肠,反倒十足一个长相凶悍,性子暴躁的莽汉。

这不,只在思索间,四人来到了桥头,这莽汉和那守桥的家丁起了口角之争,其根源却是他不舍得掏出那所谓“合理”的“过桥费”!

口角之争很快演变成了武斗,准确的说是殴打——一场以寡欺众的殴打!

只见范风一巴掌呼了过去,那上前收费的家丁身子便腾空而起,升起几尺高,又狠狠地撞在几尺外的其他家丁身上。

顿时,一阵惊呼哀嚎声升起,包括被那家丁撞到的其他几个家丁,全都后脑勺着地,重重地摔在地上。

“呸!一群不长眼的狗奴才,”范风重重地吐了一口口水,脸颊上的两团肥肉如湖水般荡漾着,“也不看看老子是谁?就是你家老爷见了我们兄弟三人也得客客气气的出门迎接,你一个狗奴才也敢向老子收过桥费?”

那被打的家丁早已爬起身子,捂着火辣肿胀的脸庞不敢言语。

任建谭这才出声喝止,道:“老三,别为难他们了。毕竟他们也是吃田老爷的饭,帮田老爷做事的。许是新来的吧,不认识我们也在情理。”

大哥发话了,范风自然不敢多说什么,他重重的一声冷哼,又狠狠地瞪着那家丁喝道:“傻了?还不赶紧回去通报你家老爷,就说金蛇峡的任大头领来了!”

……

那家丁一溜长烟的跑去报信了,莫孤则跟着三人进了城中。

自小在莫家寨里长大,莫孤这是头一次走进城市里,虽然只是一个小城镇,但是很多事物在莫孤眼里都是非常稀奇新鲜的。

不过,莫孤的目光却没有过多的流连在那些新鲜事物上。他的心态就像一个匆匆过客,东西再美再稀罕,却也不属于他!

“任大哥,刚才听范三哥说,你们来自金蛇峡,金蛇峡是什么地方?是修真门派吗?”

任建谭闻言,突然心中一动,不答反问道:“莫兄弟也知道修真?”

糟糕!好像说漏嘴了!莫孤暗自心惊道。

莫孤表明的身份,是一个村子被灭、家破人亡、流浪天涯的落魄者。他认识不多的一些大字,读过几本破旧的古书,勉强算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吧。

而且几日来,他就是一个身子瘦弱,两眼无神,性子软弱,胆小怕事的普通人,一个在身为修者的三人眼里普通得有些卑微的人。他没有踏入修真世界,怎么能知道修真的事情呢?

诸般念头一闪而过,莫孤不动声色的解释道:“小弟自然知道。那教我们识字读书的老头经常念叨着一些琐碎的事情,经常提到的就是他年幼的时候曾经到过一个叫什么连陵宗的仙门,参加记名弟子的选拔。”

“哦?那他肯定没被选上吧!”

任建谭问道。他脸上一片平静,叫人看不出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或者说在怀疑些什么。

莫孤点点头,道:“不然他怎么会回到大山下,一辈子呆在山村里教一群孩子识字呢?不过……”

说到这里,莫孤顿了一下,接着道,“据他说,他其实被选上了,只不过又被淘汰下去了。他的资质在参加选拔的人里算得上出众了,可惜却被莫名其妙的淘汰掉了。后来,他才知道,他从前百名接连被刷到几百名开外,前面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头戴红顶或身着云锦的权势家的子女……”

任建谭脸色淡然地吐出两个字:“是吗?”

莫孤一副尴尬的样子,摩挲了两下鼻尖,点头道:“我也不知道,反正那老头当年就总这么念叨。也不知这个世界哪来的那么多红顶云锦……”

任建谭没有搭话,莫孤觉得气氛有些诡异。

他仿佛细细斟酌、措辞了一番才问道:“任大哥,你知道连陵宗吗?”

“自然知道,我大理国三大修真门派之一嘛……”任建谭点点头,问莫孤道,“莫兄弟可是想拜入连陵宗学习修真?”

莫孤认真的点头肃然道:“谁不想修真?别人修真是为了能长生不老,我却是要找那群强盗报杀亲之仇!”

却听任建谭说道:“莫兄弟想得太简单了。你是否知道修真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不得以修者身份对凡人出手?”说到这里,他话音一转,“不过莫兄弟若想拜入连陵宗,我倒是有条捷径……”

莫孤一副心动的样子,连忙急切的问道:“任大哥快说,什么捷径?”

任建谭哈哈一笑,说道:“莫兄弟有所不知,我金蛇峡乃连陵宗下属门派之一。而我所说的捷径就是让你拜入我金蛇峡,等有了基础,再去参加连陵宗的选拔。到时,莫兄弟以金蛇峡门下弟子的身份,还用忌讳那群红顶云锦的酒囊饭袋般的子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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