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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凌乱的年华

第二卷高中集

看着网上铺天盖地的高考电影,考前初恋,考前失恋,各种类型。无非是戳中泪点或者把缅怀的青春放大化。有时候自己一个人想,有像电影一般色彩斑斓青春的孩子只是少部分吧!

我呢!高中的时候没有头悬梁锥刺股,没有爱的死去活来,没有离家很远,没有穿着拘束的校服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只是从宿舍匆匆来到教室自习,然后一天的满课,晚上趁着九点的月光和一帮哥们讨论着模拟卷的分数,然后回家。自习。睡觉。

那个小小的校园,两个厕所占据两角,食堂和逸夫教学楼把这条线撑成一个四边形,中间是操场,我在那个巴掌大的地方度过了高中的三年还有复读的一年。

理所当然的进入大学。不知道高考有多么的神圣,只是知道,高考考过之后,心空了!

毕业没有撕书,没有放肆的毕业典礼,没有网吧的通宵,没有互相表白的离别宴。只是,我毕业了。

还记得那条宽不及十米的马路,那稀稀落落的车辆,高大的路灯在路两旁一路延伸。我和他们三个嬉笑着说着粗俗的笑话,讨论着秒掉的数学或者理综试卷。然后在岔路口分开,回到只有昏黄台灯的宿舍,继续编织着只有头顶天窗般大的梦。

第一章黑子篇

在西北寒冷的冬天,宿舍一桶水会冻得用菜刀砍都砍不动,中午自己来到宿舍做饭时,一瓢开水下去,趴在桶边,把水面当镜子,看着自己冻得青色的脸颊,同时等着它消融。然后打开一个礼拜之前回家的时候拿的馒头或者大饼,凑活着一顿午饭。

高一的时候,我和初中关系很好的黑子同租一个宿舍,他长的很黑,为人憨厚老实,和女孩子说话时脸变得黑红,两张床我在左边,他在右边,中间隔着两张桌子。

农村长大的我两站在大马路的旁边,心里想着城里人为什么老是在建楼;我们在去菜市场的路上把角票分开,商量着买白菜还是卷心菜;哪一种菜在哪个季节会便宜一点。

然后在冬日的早晨,来不及做早餐,把生鸡蛋打在杯子里,用开水冲了喝掉。这个习惯直到我妈告诉我们会致癌才终结,我们都有着对于贫穷的惶恐,都有着对独自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的胆怯。

我到现在很感谢我妈,因为她让我在三年级的时候就学会了做饭,在黑子因为不会做饭而苦恼时,我和他的合租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西北的面食我可以做的很好,于是,他变成了专职洗菜,而对我来说,我想吃什么我就会做什么,他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们在大清早跑到了离我们好远的小摊,为了买一个我们两个都喜欢的韭菜饼。他和同学去买书,回来买了一大堆馒头,告诉我,那个我需要走半个小时去买的地方馒头真的很便宜。我们都不知道,在离我们宿舍和学校的那条线远一点点的地方可以买到新鲜的馒头和韭菜饼,从那以后,我们都没有了从家里往宿舍背干粮的习惯。

16岁的我们都不敢去触碰那一点点陌生,我们在那个离家乡很远的小镇上,用目光消融的一点点空间就只有那条从学校到宿舍的路。

他不爱说话,学习成绩没我好,篮球没我玩的好,唱歌没我好听,但是,他朋友比我多,因为他朴实。就这一个优点,我相信我会和他做一辈子的朋友,我们为了一个数学问题大半夜争论不休;我们为了比对方努力,一个起的比一个早;我们在寒冷的冬天挤在电暖器旁边烤脚,看着脚上升腾的雾气发呆;我们在晚上趴在一个MP3旁边看着玄幻;我们挤在一起和一个院子的同学吃着火锅;

“你要考复旦吗?那么大的字贴在床头?”

“你不也是,,,,”

“我们考同一个大学吧!”

“为什么?”

“你丫不会做饭会饿死的啊!”

“可是,我考不了复旦!成绩那么差!”

“那我们一起考兰大!”

“,,,,,,,,,,,”

三年后,一直比他优秀的我没有去复旦,也没有去任何一所大学,我选择了复读,他也没有去兰大,去了兰交。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大学不需要我们自己做饭,也不会担心冬天的夜晚把一桶水冻的用菜刀砍也砍不开。

复读的一年我和他失联。直到上了大学,我们才通了电话,一阵沉默之后,挂了电话。

都不知道和他聊些什么,沉默的我们两个离着几百公里的路程。

电话两端的我们已经不止16岁;

电话两端的我们都知道不用再担心买白菜还是卷心菜;

电话两端的我们不用早上起来冲生鸡蛋;

电话两端的我们一个穿着长袖一个光着膀子;

可是,黑子,我真的想告诉你,我怀念我们那些在一个宿舍的日子,就算你现在变得开朗,变得会和女孩子聊天不需要我插嘴,变得比我优秀,比我会玩游戏和篮球。但是我真的怀念那些只有一个MP3的日子,那些只有一个取暖器看着脚上雾气升腾的日子。

那些只有我们两个贫穷的日子,可以一起去在晚上讨论那永远解不完的数学题。

就算是致癌,请时光让我和他一起在冬天的早晨喝完那一杯生鸡蛋!然后把之后的时光打包,送给他让他走完以后的路程!

第二章小苗篇

每个男孩子都有着一段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插着耳机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飞驰而过的幻想。洁白的衬衣被香皂洗过后,用竹竿搭起晾干,满满的都是阳光的味道,侧面是朝阳,面前是晨风,呼呼的在背后鼓起一个帅气的弧。

在初中的时候,我自己有了一件白衬衣,白的发蓝。胸前一个淡淡的蓝色logo。是老爸从上海带过来的。因为那时候还没长身体,衬衣的下摆都到了膝盖,一直在柜子里封存。中考的时候,为了图一个吉利,穿着白衬衣进了考场,把衬衣束到裤子里。当时感觉自己像刘德华,帅的感觉全世界目光都在望着我。当然在自信心爆棚的情况下,考了一个惊人的分数。

记得没穿过几次,等到我在高考找出它图吉利时,领口的扣子已经系不上。可是就在那一次,我翻开衬衣的下摆,一串用圆珠笔写的号码映入眼帘,同时,一串关于小苗的记忆也窜入我的脑海。

小苗是大我两级的学姐,长的文静,在我们一群人围着火锅逃晚自习的黄昏,,总是看见她被夕阳拉长的抱着书的身影在窗前走过,手里拿着馒头,眉头紧锁。

高二的我还没有用qq号,那是一个多么单纯的年纪啊,当时每一天都在幻想,我的QQ号叫什么名字呢,要起一个即彰显帅气粗犷又不失温文尔雅的。从一号眼睛到半边环,再到甲基橙。从此我的外号被这个网名定了下来。

我高二的时候小苗要毕业了,我那一年借着问题这个理由出入学姐的闺房多次,她的房子有女孩子的洗发水味道,租的宿舍干净而且暖和,她的电热器整天开着。冬天的时候,她的窗户总是结着一层厚厚的冰花。

她的床前挂着一张中国地图,她圈出了自己想去的城市,我依稀记得有天府之国CD,可是,现在我在CD,她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在她毕业的那天,穿着我的帅气的白衬衣,去参加她的毕业晚宴,她告诉了我她的QQ号。我顺便用她床头的圆珠笔写在了衬衣下摆。

熟悉的打开qq,添加了这个号码,三年的时光,不知道小苗是否还记得我。

“你好!”

“你好,请问你是?”

“我就是那个那时候和你住在一个院子那个很帅的那个嘛!”

“就是那个唱歌很难听还一天唱不停的那个?”

“,,,,,,”

“对!就是那个那天夸你胸小的那个!”

“,,,,,,”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聊得不亦乐乎,从校长的鹰勾鼻到该死的酸碱平衡,从食堂的垃圾食品到学校厕所的合理改建。然后不自觉聊到了校园初恋。

看着那个闪动的禾苗头像,她的一句话把我吓傻了。

“我的初恋在初中,我喜欢上了我们的数学老师!”

“,,,,,,”

“数学老师对我很好,他给我讲题很认真。”

心里默默想着,“这老师是个禽兽!”

“他很年轻,很儒雅!”

心里默默想着,“这老师是个衣冠禽兽!”

“他说,他会等我长大,然后娶我!”

心里默默想着,“这老师是个会花言巧语的衣冠禽兽!”

“他为了我,背下了所有骂名!我最后转学了,受不了同学的风言风语。他去年结婚了!”

这次,我没有心里默默骂他,因为我知道,这才是对的结局。

“他答应过要等我长大的,,,,,,”

这次,我没有发感叹号,也没有心里默默的骂,而是发了一个消息过去。

“这老师是个会花言巧语的禽兽!”

不过半秒,一个愤怒的表情发了过来。“不准这么说他!!!!!”

“不是他的错,是我的错,我不该喜欢他的!”

就算是在这边,我也知道她哭了,看着发亮的屏幕,我不知道该发什么过去。那个打字框都在微微的颤抖。

“睡觉吧!晚安!”

“晚安!”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们也一直在聊,她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作为一个人民教师,这个职业很适合她。

又在之后,我只能看到她的灰色头像。没有问过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我知道,不在qq上寻找寂寞的人应该已经不寂寞。

她那天晚上表现的脆弱和无助,让我仿佛看到了那双看着地图充满希冀的双眼,梦想着踏遍祖国各地的她,背着过去的包袱,但是她一直藏在心底,也许除了我,她没有向其他人讲过,这也许是一个重复了千千遍遍的故事。

在世界各地,有着千千万万的人上演着这个千千遍遍的故事,都是主角的她们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自己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但是还是爱的义无反顾,爱的歇斯底里。

一句过分的话触痛她们的逆鳞,也触痛她们不敢揭起的青春。

谁都在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做过几件不敢想的事,爱过几个不该爱的人。在慢慢长大的过程中直到后悔的不再后悔,爱的不再爱。把它变成冬日的窗花,在阳光出来的时候,看着它们流成一个个痕,掖紧衣领,等着朝阳照在脸上,,,,,,

第三篇C哥篇

窗户外的星光被夜色的灯光照耀的眯着眼,看不到满天繁星的我又坐在了同一个位置,在同一个时间回忆不同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很C哥非常不熟的我却急切的想要写下他的故事,把三维的他变成二维,变成一维。把陌生的人累积成熟悉的文字。

C哥是和我一个初中的,然后也上了同一所高中。我们初中是和小学一起连读的,省略了小考,直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的他作为转学生来到了我们六年级,记得第一次看见那张脸的时候,我就想,好乖的一个孩子。可是,慢慢的,他成了我心目中的C哥。

小学和初一的时候,玩的所有游戏都有季节规律性,夏秋的时候,无论男女,总会在那个完全是由黄土构成的操场上画下一个个区域,然后大环套小环,就像那种环状的蚊香,有头有尾。十几个人聚在一起打沙包。

一群人分成两队,然后石头剪刀布,赢的一方在“蚊香”的开头一个个用脚连接在一起。第一个手里拿着沙包,往开头那儿的方框里扔,扔掉之后,最后一个必须赶紧跑,对方的人围在四周,用沙包来打你。被打到就要出局。你也可以冒险用手来接这个沙包,接到之后,扔的远远的,,然后趁敌方的伙伴去捡沙包的时候,赶紧跑圈。能够跑进去再出来,就可以再来一局,否则的话,就会要换成那一方玩。

冬春两季的时候,女孩子基本上都是躲在教室里烤火炉,一群人聚在火炉旁边爆爆米花。还有拿着铁的或者铝的饭盒在炉子上面拼菜吃。男孩子们会在外面的寒风烈烈中弹玻璃球,我们把自己三块钱新买的手套前端剪掉,露出大拇指和食指,然后食指曲在大拇指上,把自己的玻璃球弹向其他人的,如果撞到一起了,那个被撞的就必须输一颗玻璃球给你。

因为这个游戏有着一定的赌博性质,一毛钱四个丑一点的花色球,一毛钱三个很好看的纯色球。我技术烂,和他们玩一次,基本上都会输掉二十颗,相当于五六根辣条啊!我还是喜欢买辣条吃,所以我离这个游戏比较远。感觉和女生坐在一起吃爆米花比较适合我。

C哥在我心目中的大哥地位就是那时候建立起来的,在打沙包的时候,他往往排在队尾,因为队尾离沙包的地方最近,最容易被打中,可是无论是那种全是由苞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是小石子做成的沙包,他总是不怕疼的用手接住,然后扔好远,排在最中间的我往往这时候浑水摸鱼,跑个一两圈,酣畅淋漓,心情激动的被沙包击中而下场。羡慕的看着在场上那个矫健的身姿无数次躲避过疾驰而过的沙包。在新游戏开始的时候,希望被他选中做他的队员。

在冬天打玻璃球时,他更是每发必中,出教室的时候,口袋里只装五六个玻璃球,回来的时候,捧着头上的帽子,里面全是赢来的玻璃球。有幸我见到过一次他的跳球,就是把玻璃球弹得飞起来,越过障碍物,打到障碍物后面的球。我看的那次可是相隔了将近两米的距离啊,中间还隔着一堆砖,手指崩的一声,直接正面命中。从那时候,心目中的偶像除了任贤齐和李连杰,还多了一个c哥。

经过了中考后,他和我考进了同一所高中,只不过我超过录取线120分,他超录取线四分。

他的沙包和玻璃球换成了篮球,我的爆米花也换成了篮球。

我戴了眼镜,他染了头发。

可是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崇拜他,我中投连框都碰不到的时候,他的三分命中率直追雷阿伦。

那是高三后半学期,紧张备考高考的我已经无暇去顾及篮球场,可是还是能够在下课的时候看见神投手的他,略微沾紫色的长发还有嚣张不屑一顾的笑容,像三年前一般熟悉。

可是,几天后,我听到他住院的消息,当时和一群初中同学去看他,带着一包速溶奶粉。他被人在脑袋上砍了一刀,刀子没有开刃,但是流了很多的血,他的那件褐色的皮夹克,被撕得七零八落。

“******,只是没注意被那个小子捡了便宜,,,,,,”

“一群无耻的家伙,******十几个人,,,,,,”

“给老子来阴的,,,,,”

我当时站在门口没敢进去,默默的听着他的一帮哥们商量着怎么这么去报复。我闻着医院那一股浓浓的消毒水味道,看着楼道里昏暗的灯光,舌头干涩紧张的说不出话。对C哥的崇拜变成了恐惧。

他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的假,我们都隐瞒了口风。直到一个礼拜后,他只回到学校一天,然后就因为打架被开除了。

后来听说,他把那个打他的人捅了一刀,直接被路人报警,学校毫不犹豫,开除公告当天就贴在了校门口,,,,,,

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那时候神一般的少年已经和我隔了不止一个世界。

从初一开始,我都在尝试着走进他的世界,打沙包想进他的队,打篮球想做他的对手。可是那时候的决定已经决定了我的一生。

宁愿选择和女生一起爆米花的我失去了会输的玻璃球。

宁愿选择在中间浑水摸鱼的我失去了那个年纪可以承受的痛。

宁愿选择在下课时看书的我失去了和他面对篮筐的不屑一顾。

,,,,,,

也许,许多年后,另一个我会像他一样,在少年的时候去耀眼,然后在接下来的时光里去偿还自己冒险的赌资,可是,我不会后悔。

今天的我会告诉未来的我:“甲基,我崇拜你!我想和你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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