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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森林里的故事(2)

那时候我们成天在山里跑东跑西。不好意思的是,我干了十几年测量,只会看个经纬仪,而且要别人指好了方向才找得着目标。至于什么设计图形啦,什么后交计算啦,我一概不会。所以在干活的时候,我总是听张平的。有人说张平是我们测量队数一数二的干活能手,可队上的头头要他当中队长,他却婉言谢绝,并说他喜欢在小组里干。我断腿的那年冬天,他给队上交了一份辞职书。他说他的测量生涯也就此结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后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问他怎么现在才这么想,他没回答我。以前他不回答我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当时我没追根问底问下去。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张平是因为失去了我这个搭档才离开测量队的,心里好不感动,眼睛里竟流出眼泪来。他喜欢打猎,这谁也拦不住。我想即使我没给他枪,他也会设法弄一把往山里跑。

我知道他是重感情的人,受了天大的委屈也不背叛朋友。如果那个香港太太没拿出她家的合影照片给我看,我会把她骂出去。我不相信张平竟无视他母亲的存在而浪迹天涯不回家。那次他姐夫来看他,他问我借了一笔钱,我猜那是给他姐夫的。因此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那种只图自己快活、不问家里人是死是活的浪荡公子。

我天天等他来,可是他没来。见墙上的电话号码越来越模糊了,我拿瑞士军刀把它又刻了一遍。以前他每年至少来一趟,虽然待在我这儿的时间不多,通常只住一个晚上,他也很少说自己的事,可我见到他心里就踏实。

也许,我想,他真的有女人了。

他有女人才对。

胖子又是睡了一觉才醒了酒。他说他跟小崔去武都的话,准给老板炒鱿鱼。再说他老婆也不让他走。他老婆允许他晚上来这儿看台球,已经够宽容的了。小崔拍拍他肩膀安慰他道,等你老婆再宽容一些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小崔说兴隆山建起了森林公园,里面有许多别墅房子连外国人都去住。他扭头问我:“你找什么借口不跟我走?”

“没有借口。”我说。

“那我们就到兴隆山去,像外国人一样住一星期别墅房子。如果你还行的话,不妨找个妞儿陪你睡两夜。”

后来他就不跟胖子说话了。

我坐上崔国平叫来的计程车往武都方向走,是次日上午八点钟。屋子里的酒味烟味还没散尽,我请每天给我打扫房间的一个环县姑娘替我看房子。她问我哪天回来,我说不知道。

假如崔国平要我去的地方不是兴隆山,我不会答应他。我认识这家伙的那年夏天,跑遍了兴隆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我熟悉那儿的每一个山头,每一道山谷,连哪块石头上撒过尿都记得。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回想以前跑野外的事情,怀念那种快活自在的生活。你看到一卡车活蹦鲜跳的小家伙打老远来看你,且迫不及待地问你有没有野味涮口解馋,你不会无动于衷。那时候,我住的地方往往比开国宴还热闹。

出城后,车子在一条人烟稀少的军用公路上疾驶,两边是单调的黄土坡。羊儿三三两两地在坡上觅草,牧羊人拄了根棍儿傻站在路边。我和崔国平都坐在后面,他往脚下弹烟灰。司机从反光镜里看到了,只皱了皱眉头不敢说话。崔国平要司机今晚就赶到数百公里外的兴隆山,自然车钱也给得多。我想这个身材单薄的矮个司机心里够紧张的。我少了一条腿,又是满脸的络腮胡子,且脸上有一条弯钩状的刀疤,叫人看了不舒服。何况崔国平也是人高马大的,仿佛杀个把人没问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心想,这个司机为了赚到数倍于平日的进账,冒了平生最大一次风险。他给他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腿在发抖,说话也结巴起来。我担心这家伙过于紧张出事情,而崔国平还老要他开快些。

“在这种路上开一百二十码没问题。” 崔国平拿起我们在一家路边小店吃午餐时喝剩下的半瓶白酒,把酒倒在瓶盖里递给我。“以前我也有一个桑塔纳,去年给法院缴去抵了债。法院的哥们对我说,你不能欠了人家的钱还成天开私家车,你要给我们一点面子对不对?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可以不坐桑塔纳,不可以没有朋友,法院里的朋友也是朋友对不对?所以忍痛割爱,把车钥匙交了出去……”

我一面抽烟,一面听他讲生意上的事。也许讲累了,嗓子讲哑了,要歇歇嘴巴了,他便问起我的事情来:“你是怎么想起来开台球房的?”

“有个朋友说我枪法好,打台球肯定厉害。”我说,“后来就买了一张破桌子,也没到工商所去注册。开始派出所三天两头来找我,要封我的店。我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讲不过我。后来就跟我订了君子协议,出了事拿我是问,平时就不大过来了。幸好来我这儿的人都很知趣,不给我添麻烦,这样才有口饭吃。”

“你是说你喜欢打台球?”崔国平问我。“兴隆山有高档司诺克台球房,我陪你玩两天。”

“现在不玩了。”我说。

“为什么不玩?”

“因为我不能叫我的客人输得太惨。”

“他们每天给你多少钱?”

“二十块。”我说,“不管来多少人,也不管赌注下多大,他们散场的时候,桌上搁二十块钱,这规矩谁都知道。”

“不够我买包烟抽。”

“我一个人花费不大。”

入住兴隆山密林深处的白云宾馆,我拄着木头拐杖,一步一步踏在毛绒绒的喀什地毯上;这里连楼梯都铺了这种地毯。我左脚那只皮鞋的鞋底脱了胶,快掉下来了,走路时啪嗒啪嗒地响。至今我还穿着十多年前跑野外时穿过的那种条绒镶皮茄克,它被烟头烫了多少个洞,我没一一数过。当年这种茄克被称为瓦尔特服。瓦尔特是南斯拉夫电影中的一个能干的游击队员。他身材魁梧,衣服也别具一格。不过我丝毫没有因衣着寒酸而自卑不安,相反我好像是这幢白房子的主人,崔国平为我跑前跑后,做了侍从的角色。

这家伙叫司机跟我们一起住,不用他出房钱。司机吓得脸都发白了,他说跟老婆说好的,要连夜赶回去。

“不就是少肏一个屄么?”崔国平一边掏车钱一边说。

司机也不敢回嘴,拿了钱便下了楼,匆匆开车走了,但愿他在回家的路上也不出事。

换上宾馆里的长袍睡衣,我们在卧室里吃夜宵。我晚上不睡觉,崔国平陪我闲聊。我们还是一面喝酒一面聊。半夜了还给服务台打电话,请小姐送几包烟来。整幢房子就我们两个,房子周围是一株株树皮粗糙的秦岭松,它们大都有数百年的树龄;虽然看上去苍老不堪,可依然挺拔傲立。房子前面是一道清澈见底的小溪,它绕过一块块巨石往下流。虽然天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却感觉到这儿的景色依然如旧。若睡在看林人的小屋里,我会更自在些。大森林不仅风光宜人,而且还有许多好故事,住宾馆的往往与那些好故事失之交臂而懵然不觉。

“记得跟你一起的有个瘦高个儿,脸很白,像有病似的成天躺在床上看书,对不对?”崔国平说。

“那是张平。”我答道。

“他不爱说话,对不对?”

“没错。”

“好像喝酒还行。”

“是的。”我点点头。“不过他不喜欢喝酒。”

“他眼下在哪里?”

“不知道。”我说,“三年前他在宕昌那边打猎,后来就没消息了。”

“你是说山那边的宕昌?”

“没错。”

得知我的德国猎枪就是送给张平的,崔国平要租一部车绕过兴隆山到宕昌去。他要找到张平,得到那杆猎枪。他说张平肯出让的话,立马给五万现金一分不少。

我心想,即使再加五万,张平也不会卖掉那杆枪。他说过一旦他不打猎了,就物归原主还给我,我知道他是说一不二的。在我看来,那杆枪还是在张平手里最好。如果真的给崔国平买了去,无疑会沦落为一件招摇过市的平常什物,连打狗棍都不如。我知道他也会打枪,可往往打中的是兔子旁边的麦穗,而不是枪响后才慌忙逃走的兔子。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见到张平。即使他母亲没来找过我,我心里也常常惦记他。可是,如果我认为他现在还在宕昌,那就太傻了。他本质上是一个惯于过流浪生活的人,老待在一个地方,非把他憋死不可。其实我们说他不爱说话是不对的。我曾发现他跟一个老羊倌聊了半天还意犹未尽。而有时,他跟我说起河州人的茶碗子也口若悬河,头头是道。我母亲是河州女人,我小时候也在河州待过几年,可是我不知道河州人喝茶有那么多规矩,而张平却能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我劝崔国平别心血来潮,因为找张平如大海捞针。这家伙不听劝,非要明天就去宕昌不可。我说我们在这里歇两天再走,我要到另一条山谷去。老实说,我不喜欢这儿的白房子,也不喜欢这儿铺了柏油的盘山路。而且,看不惯那些衣着鲜艳的城市女人来这儿涂口红,她们在房子附近走走就兴奋得脸红起来,仿佛刚做了爱似的容易激动。我和小崔在餐厅吃晚饭时,一个上海女人嗲声嗲气地讲她如何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株红蘑菇,讲给一个与她共进晚餐的男人听。那个男人大腹便便,两手搭在肚皮上笑容可掬,手指上套了好几圈黄戒指。

“你一条腿走过去?”崔国平问我。

“没问题的。”

“如果,”他又问,“天黑了回不来怎么办?”

“就在林子里住一宿。”

“雇两个本地人轮着背你。”

“那还不如待在我的台球房里不出来。”

“如果有猎枪的话,”他说,“我们什么也不怕。”

“林子里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东西。”

来送烟的那个小姐很苗条,面孔也清秀迷人。崔国平看着她走出房间的背影若有所思。他点燃一根烟,两条腿还搭在当茶几用的矮脚鸡尾酒桌上。

“要不要来一个?”他转脸问我。

“不要。”我摇了摇头。

“是不是不行了?”

我点点头,还笑了笑。若是另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也不会发火。何况我知道这家伙是认真的,毫无取笑之意。他生性慷慨,为朋友花钱心甘情愿,但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也无所谓别人知道我是行还是不行。他说我比他自由些,他是有老婆有孩子,而且老婆很漂亮。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他说,“比刚才进来的那位还水灵。”

快天亮了我们才睡觉。他睡在另一间屋里,隔了一道墙还听得到他打呼的声音。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床头有张报纸,我拿在手上要看。可是我的眼睛竟模糊起来,一个字都看不清。我明白我对兴隆山的深切怀念,是因为这山里有个女人曾使我怦然心动。我是来看她的,不知道她是否还在那道人迹罕至的山谷里。也许她早就带着她的孩子──那是一个腼腆懂事的男孩──离开了那间石屋,搬到山下去住了。她说过她要搬出去住。那年她男人死了,是怎么死的她不愿说。记得她屋里也有一杆枪,那是一杆枪身上绑着铁丝的土铳,枪把被烟火熏得乌亮,拿它打野猪要有十二分勇气才行;而当年这个地方,是时常能见到野猪在草丛里拱来拱去的。

我拄着拐杖往山谷里走。前面的路若有若无,但我知道没走错方向。山林寂静,秋草金黄,阳光从树枝间照下来,落在我的身上。我走在头里,把崔国平拉了好远。这家伙一瘸一拐的,也拿了根棍子往地下拄。如今他坐惯了车子,已经不会走山路了;以前他陪我打猎时,跑得比兔子还欢。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放食品的背包,背在我背上。他埋怨我不让他雇人背东西。临行前他吩咐了几个当地人拿竹轿抬我们,因为我执意要步行才作罢。

“我一辈子走过的路没今天多。”他气喘吁吁地说,“你告诉我,走到那儿就不走了,我心里也有个盼头。你瞧我们两个人,一个是独脚大仙,一个是出水芙蓉──除了大汗淋漓脸上挂满了汗珠外,他大手大脚的模样,与那些被喻为芙蓉花的各色美女相差甚远──在树林里没头没脑地走,说不定就走到哪个豹子洞里了。刚才我看见一个形状奇怪的大脚印,怕是黑熊走过时留下的。若给黑熊当午餐吃了个饱,我心里会很难受。”

“我也会难受。”

这时我拿瑞士军刀削苹果,这苹果皮挂了很长才断。我们坐下来歇一歇,一面吃东西,一面欣赏四周的山野秋色。我们屁股底下的这块石头,是以前我跟张平一起上山时坐过的。那次我们碰到了雷暴,一个个闷雷在头顶上炸响。天空乌云密布,林子里暗得像没门没窗的黑屋子,只有闪电时才看得见周围的茂密草木。可我们并不害怕,甚至不觉得这有啥不好。有一回在定西碰上黄风──如今被称为沙尘暴──喉咙里灌满了土,那才不舒服呢。不过比起那次在河西挨冰雹打,又无处可躲,吃点黄土也算不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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