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叫《问君能有几多愁》的话剧出乎意料的好看,向秀在剧中演那个风流倜傥的李煜。我立马想到那天下午面试时给向秀背的那首词,当时还庆幸他不知道内幕呢,这下惨了,人家不仅知道这首词,还对这个典故的主角呢!我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好似向秀的目光正穿过观众聚焦在她脸上一样。
演出结束时,小女生们疯狂地拥上了台,思思的情绪也很高,一遍遍地问我:“我们也去请他签个名吧!他是明星呢!”
我拉了思思就走,一边说:“我保证帮你签到他的名,他是我们学通社的社长嘛!再说了,人家还很仰慕你呢,别趟这趟浑水了。你是程思思啊!”思思一边不停地扭头看台上,一边说:“亦杨,你今天好不正常哦!”
星期天是我特别忙碌的日子,基本和思思各管各的。我帮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子补习,语数外,有时还带着音乐美术,是全能级家教。思思总是浓装艳抹地出去,晚上才回来。她说她在一家酒店做礼仪小姐,挣点外块。
我教的那个小女孩子叫嫣然,长得甜美可人,人也鬼灵精的,我们彼此十分喜欢。嫣然的爸爸在政府机关工作,她妈妈是一家银行的高管,两个人都十分繁忙,就把嫣然交给了保姆和我。
保姆给我开门时,朝我呶了一下嘴巴,低声说:“小家伙今天不开心呢,他爸爸本来答应她去公园的,临时来了电话,旋风般出去了。”我推开嫣然的房门,吓了一跳,那简直是一个恐怖世界,衣服,洋娃娃,玩具,书本,扔得到处都是。我进来,嫣然连头也没抬一下。我打算掩上门,等她情绪平静些再进来。
“林姐姐,大人为什么可以说话不算数?”嫣然突然气愤地问。语调里带着一丝让我不忍的忧伤,好像她完全知道这个答案,根本不想我回答,又对这答案很不满意似的。
“嫣然,外面阳光不错,我们学习完了去玩会?”我蹲下来,抚抚了嫣然的脸颊。到底是孩子,立马开心了。把早上的事唠唠叨叨地说给我听。末了说:“林姐姐,我很寂寞呢!”
“小屁孩子,还知道什么叫寂寞啊?”
“你不来,我总是一个人,就很寂寞。”她嘟着嘴巴说。
“不是有保姆吗?”
“我和她说不到一块儿去,她只知道做饭洗衣服,搞卫生什么的,她很忙,不会寂寞的。”
我不由得笑出声来,和嫣然说话真有意思。
那天,我们去溜了旱冰,中饭在KFC解决,还给嫣然买了发卡和丝巾,一叠她想要的卡片,上面画满我不认识的卡通人,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玩过的数码宝贝,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记忆。小姑娘满足得不得了,对我说,这叠卡片可以拿到学校去炫耀的。她对我说,邻座的吴小琳,“长得一点也不好看的,又胖。”她特别强调。可是因为吴小琳有很多宝贝卡,男生都听她呢。看得出,嫣然对这个很不服气。
孩子们的世界也复杂着呢,今天是一叠卡片,谁知明天又换了什么花样。我对着嫣然,不自觉地摇了摇头。
回学校的路上,却接到了向秀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林同学啊,有同学反映,学校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对藏书有故意毁坏现象,你明天抽空去采访一下马副馆长,了解一下情况,写个稿子过来。”我忙忙说好。这是我的第一次采访任务,没想到是采访一个反面现象,这叫我有点踌躇。趁时间还早,我和嫣然说了再见后,特意去图书馆溜了一圈,找到了马副馆长的办公室。今天是星期天,当然人不在,不过,找到了地方,明天可以熟门熟路地找来了,咱可是个有素质的记者。
到晚自习时间了,思思还没回来,发她短信也不回。我有点担心。思思说过,千万不要打电话给她,打了她也不能接,经理看到会被炒的。但十点过后,我实在忍不住,打了她的电话,响了很久才接,好像在一个十分幽静的环境里,反正不像是酒店的大门。思思压低了声音说她没事,稍晚回来。
过分美丽的女孩子要赢得同性的友谊是有难度的。或者说,女子的美貌总是友谊的毒药。可我觉得思思并不难相处,只是大部分女同学不愿意经过她光芒四射的外表进入她同样柔软美好的内心。因为有过梁爽,我早已克服了最初的不适应,也觉得思思不该因为她的美丽而失去友情。一个平凡如我的女孩子,与思思相比,差距太大,不如化妒忌为欣赏,不是更好?
没想到我的第一次采访就遭遇了滑铁卢。我心情激动地敲响马副馆长的办公室后,马副馆长却对我所反映的问题立马否定,虽然她说得很客气,但我觉得她的字里行间都有同一个意思:你有证据吗?
好吧,这个真没有,我有的,只有向秀对我的那个指示。那天晚上,我沮丧地把事情经过写了一封电邮给向秀,表示自己无法完成任务。第二天,向秀回了一封信,叫我别放在心上,有时间进行点文学方面的创作,因为知道我古典诗词的底子不错。
“你的死党程思思,到底有没有男朋友啊?她喜欢些什么?在哪个食堂吃饭?”向秀电邮中的最后一句是这样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还是像被揪了一把,然后缓缓放下来,是的,我所能做到的,是在最短时间内平复内心。我若无其事地回信说,我们通常在一食堂就餐,思思爱吃那儿的香菇包。顺带着还捎上了至关重要的一句:据我所知,思思没有男朋友。
今天上午有课,我和思思准时到食堂去吃早餐。那会太阳才刚刚升起,天空清扬遥远。清晨时分的程思思,真像个晶莹剔透的安琪儿。
“林亦杨,早!”向秀端着冒尖的一盆香菇包,对着我喊到。
“您老早啊!真巧,我们可是难得来吃早餐的。”我笑着说。
“我可是天天来吃啊,香菇包。”向秀也笑着说。思思这时惊喜地说:“你不是那个李煜吗?这么巧,而且,你也爱吃香菇包啊!亦杨答应我向你要签名呢!”向秀看着我,我哈哈笑着,大声说:“对啦,思思是你的粉丝呢!吃完香菇包给她签名啊!”
思思坚持要向秀给她签名,向秀无奈签了。我在边上说:“思思你也给向秀签一个,他也是你的粉丝呢!”思思睁大眼睛说为什么?我又不是明星。向秀说:“亦杨胡说呢,上课去吧。”
也许是心理作用,我听到向秀在我们身后吹了一声口哨。这个早晨对他来说收获太大了,没想到思思也对自己有好感。呃,他会不会想,这个该死的林亦杨,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信息拦腰截断!
自那次晚归之后,思思每次单独出门,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问她去哪里。
思思说:“亦杨,你不是爱上我了吧?怎么跟屁虫似的。”
“不是,我怕你被人家爱上了。”
“什么?”
“没什么。”
“真没劲,你怎么了?那小子叫什么来着,盛典?可好久不来了。呵对了,你不是为他吧?他对你中途撤退了?有新女友了?”思思抱着胳膊肘儿,在那动脑筋呢。
“别费那神,快考试了,复习去吧,我没什么,生理周期,会活过来的。”我一边麻利地整理书包,一边说。盛典倒真是有日子没出现了,可是,思思不提,我根本没有想到过他,他这人吧,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在与不在,没有什么区别。
“对了,星期天你还去给人家看大门啊?天冷了,要多穿点。”我对思思说。
“也许这星期不去了。”思思说得有些犹豫不决。
“为什么?给开了?还是给老板看上了?天可怜见的,走哪都是这票戏!”我的神情活泼起来。
“不是啦,是酒店要装修了,就两周,以后还去的。”思思把这话说得很奇怪,朦胧中透着蜜似的甜。我看了她一眼,说:“你爱上那儿了?说起来充满柔情蜜意滴嘛!”